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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通论 2017重点复习资料
2025-10-05 05:08:13 责编:小OO
文档
第一章:法理学

法的基本特征:

(1)法以行为规范为主,内容涉及法律权利、权力与义务。(2)法主要出自国家,由国家制定或认可:造法主要形式是制定、认可、签约、惯常行为。(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4)法具有更广泛的约束力

法的要素:法律概念、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技术性规定。

(1)法律规则:法律规则是指固体规定权利和义务以及具体法律后果的准则,或者说是对一个事实状态赋予一种确定的具体后果的各种指示(2)法律原则:法律原则是指可以作为规则的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原理和原则。(3)法律概念:法律概念是对各种法律事实进行概括,抽象出它们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

法的作用:(1)规范作用: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强制作用。(2)社会作用:政治作用、社会公共事务功能。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条件:1、政治基础与条件应该是社会主义的民主政体形式;2、经济条件应该是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机制;3、文化条件应该是社会主义的科学理性文化基础。

依法治国的主体与客体:主体是人民;客体是国家及国家整治事务、经济和文化事务、社会事务。

中国实行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有哪些?

答:中国实行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体现在以下四方面:(1)依法治国是治国理念上的重大突破。(2)依法治国是执政方式上的历史转变。(3)依法治国是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4)依法治国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需要。

法系和普通法法系的异同有哪些?

答:(1)相同点:属同一历史类型的法律即资本主义类型法。阶级本质相同,体现资产阶级意志,服务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经济基础。历史任务相同。(2)不同点:一是法的形式不同,法系是以成文法(制定法)为主,英美法系以判例法为主(大法官和有名望的法官的判例才确认为法)。二是法典编纂不同,法系国家以成文法为主,成文法都以法典的形式表现。英美法系国家以判例法为主,其成文法是以单行法规的形式出现。三是法的分类不同,法系分公法和私法;英美法系分普通法和衡平法。四是法官权限不同。法系国家法官只有执法权;而英美法系国家法官除有执法权外,还有立法权。五是诉讼程序不同。首先,审讯制度不完全一样。法系国家审讯制度是以法官为主,一问一答,采取讯问制;英美法系国家主要采取辩论制或对抗制。其次,陪审制度不完全一样。法系国家由陪审员和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英美法系国家有专门的陪审团,由陪审团负责认定事实并作出基本结论,由法官适用法律作出判决。 

试述法律关系及其构成。

答:(1)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产生的,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或权力义务关系。是经法律规范调整的一定的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

(2)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

第一,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国家。

第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非物质财富;行为;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基本经济、政治和精神财富。

第三,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权利、权力与义务。

权利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或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是权利人的某种资格、能力或自由。本质上就是国家对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权力是“行为者影响其他行为者的能力”,其特征是行为者能直接以自己的强力迫使相对人服从自己的意志。也是一种资格、能力或自由。

义务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某些行为的一种约束、、负担和责任。它或者表现为要求人们必须作出一定的行为,或者表现为要求人们必须抑制一定行为。 

:是人之作为人所享有或应该享有的权利,需要法律来实施保障。内容包括以下三大类:(1)生存权利、人身人格权。(2)政治权利和自由。(3)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第三章:

的特征:1、是根本法;2、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3、集中表现了各种整治力量的对比关系、4、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的分类:1、根据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为标准分为成文与不成文。2、根据的效力和制定、修改的程序为标准分为刚性和柔性。3、根据制定机关的不同分为钦定、协定与民定。

的主要原则:1、资本主义的主要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分权原则、法治原则、保障的原则;2、我国的主要原则: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社会主义公有制原则;社会主义的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

监督:监督是指由授权或惯例认可的机关,以一定的方式进行合宪审查,纠正和处理违宪行为,以保障实施的一种制度。

分权原则:分权原则是指国家权力被分解成三个部分——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然后由不同的机关分别行使。三个机关互相制约,相互平衡。它是资本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

刚性:刚性是指效力高于一般的法律,且制定与修改的程序非常严格的。它与柔性相对。

的根本法属性表现在那几个方面?

答:与普通法律最明显的区别是它的根本性,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1)内容上,规定了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根本问题。一般规定国家的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等问题。(2)在效力上,具有最高的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其他任何法律不得与相抵触。法律至上原则突出表现为至上。(3)在修改与制定的程序上,具有严格的程序。

监督的内容:1、对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法律文件的合宪性审查;2、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为的合宪性进行审查;3、对政党、团体、公司行为合宪性进行审查。

如何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它虽然借鉴了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经验,但主要是根据中国的具体实际。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地反映了我国的阶级本质,它使国家权力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貌,是其他各项制度建立的基础。(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实现国家权力的形式。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的一项原则,这一原则在我国就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的。

如何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本质上的优越性,然而在实践中其优越性并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主要是程序制度需要不断完善起来。具体从以下几方面展开:(1)理顺党和的关系。党对国家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党应该在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接受的监督。(2)加强和常委会的组织建设,合理配置的权力,提高的地位和权威。(3)提高的素质。(4)建立和完善各种具体的操作制度,如会期制度、辩论制度、代表的专职制度、与选民的联系制度等。

什么是政权组织形式? 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什么?

答:政权组织形式就是指统治阶级采取一定的原则和方式来组织反对敌人、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以及管理整个社会的政权机关。

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人民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选举产生代表机关,然后由代表机关产生其他的国家机关,其他国家机关对代表机关负责的一种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基本的政治制度。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1、平等权;2、政治权利与自由: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出版、结社、集会、、示威的自由;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取得赔偿权;3、人身权利与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权、住宅不受侵犯权、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宗教信仰自由;4、财产权、劳动权、劳动者休息权、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物质帮助权、受教育的权利、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它文化活动的自由。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1立法权;2重大问题的决定权;3最高监督权;4人事免责权。

第四章:刑法

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法律。犯罪构成: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反映某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有机整体。犯罪对象:是指危害行为直接指向或直接作用的具体物或具体人。危害行为:是指行为人在自己的意识或意志支配下实施的危害社会并为刑法禁止的身体举止或活动。刑事责任年龄:是刑法规定的、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达到的年龄。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所实施的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刑罚:是掌握政权的阶级即统治阶级用以惩罚犯罪的一种强制方法。

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1)罪刑法定原则(2)适用刑法平等原则(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法律有特别规定”不适用本法的情况有哪些?包括四种:(1)我国刑法第11条中关于“享有外交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的特别规定。(2)我国刑法第90条关于“民族自治地方不能全部适用本法规定的,可以由自治区或者省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和本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制定变通或补充的规定,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施行”的规定。(3)我国刑法施行后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特别刑法的规定。(4)我国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作出的例外规定。

什么是犯罪主体?自然人犯罪主体必须具备哪些条件?答:1.犯罪主体,是指刑法规定的,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体本身必须具备的条件2.自然人犯罪主体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必须是实施了危害行为的人。2)必须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3)必须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什么是犯罪预备?犯罪预备的特征有哪些?答:1.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形态。2.犯罪预备具有以下四个特征:(1)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实行犯罪。(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3)行为人事实上未能着手实行犯罪(4)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

什么是共同犯罪?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哪些条件?答:1.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2.构成共同犯罪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在犯罪主体上,共同犯罪人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2)在客观方面,各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犯罪的行为。(3)在主观方面,各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

紧急避险及其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答:1.紧急避险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2.紧急避险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1)紧急避险必须是为了使合法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2)紧急避险只能是面对实际危险才能进行。(3)紧急避险只能是针对正在发生的危险才能进行。(4)紧急避险只能是在迫不得已、无法排除危险的情况下才能进行。(5)紧急避险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什么是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有哪些?答:1.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2.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剥夺言论、出版、结社、集会、、示威的自由。(3)剥夺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剥夺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试比较犯罪故意与犯罪过失的异同。

答: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主观心理态度。犯罪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1)二者的相同点表现为:都是犯罪的主观方面的因素。(2)二者的不同点表现为:第一,在认识因素上,犯罪故意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行为必然发生或可能发生危害结果,而犯罪过失表现为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虽然应当预见但实际上并未预见,或者只是预见到在他看来可以现实避免的可能性。第二,在意志因素上,犯罪故意的内容是希望或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而犯罪过失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既不是希望也不是放任,而是排斥、反对的心理态度,只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能够避免结果发生的主观错误心理支配下的过失行为而导致了结果的发生。第三,犯罪故意比犯罪过失的主观恶性程度高,刑法规定:对于故意犯罪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对于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李某的行为是故意杀人吗?

答:我国刑法第14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本案中被告人的主观特征是间接故意。被告人明知其通过加速行车并急刹车的方式将贾某摔下,可能造成贾某脑部损伤而死亡,但为了摆脱贾某开车出大门,对可能造成贾某死亡这一结果予以放任。也就是说,行为人的目的只是为了摆脱贾某,故其对贾某的死亡的发生并不持希望态度;而行为人明知其行为可能导致贾某死亡,且在贾某摔下后,行为人也不停车查看抢救,这就表明对贾某的死亡采取了默许的态度,即也不是不希望死亡结果发生。所以说李某对贾某的死亡结果持一种放任的心理态度。因此,李某的主观特征是间接故意。以故意杀人罪作出的判决是正确的。

董某经常偷盗他人财物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答:本案中,董某实施盗窃行为时的年龄为15周岁,属于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由于其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盗窃行为,并非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类型,即不属于“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因而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第五章、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管辖:是指公检法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立案受理刑事案件以及人民系统内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制度。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控方的指控,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事实和理由,以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刑罚,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因与案件或案件的当事人具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而不得参与办理该案的一项诉讼制度。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指司法机关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物质损失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举证责任:是指谁负有提出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法律义务。

人民直接受理的案件包括哪些?三类:(1)贪污贿赂犯罪。(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3)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

刑事诉讼的证据: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诉讼的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

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种类:A、拘传B、训诫C、责令退出法庭D、罚款E、拘留

逮捕人犯必须具备哪些条件?答:以下三个缺一不可的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未经人民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1)确定被告人有罪的权力只能由人民统一行使。(2)人民确定任何人有罪,必须经过依法判决。(3)未经人民依法判决,任何人都不得被确定为有罪。

人民提起公诉必须具备哪些条件?答: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以下三个条件:(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2)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3)属于受诉人民管辖。

公诉与自诉是刑事起诉的两种方式。公诉是指依法享有刑事起诉权的国家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向提起诉讼,要求通过审判确定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罪行并给予相应的刑事制裁的诉讼活动。自诉是指刑事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以个人的名义向起诉,要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试述刑事诉讼证据中的证人证言。

答:刑事诉讼证据中的证人证言:是指了解案件情况的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向司法机关所作的有关案件事实的陈述。证人证言是直接向司法机关口头或书面陈述其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属于言词证据,同实物证据相比,具有生动、形象、具体等优点,但往往容易失真,客观性较差,因此必须认真进行审查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4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必须明确以下五点:(1)凡是知道案件情况并有作证能力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2)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3)证人只能是当事人以外的知道案件情况的人。(4)证人具有不可替代性。(5)证人只能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团体不具有证人资格。

第六章:民法

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或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责的负责人。每一个法人均应设置法定代表人。合伙: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自然人、法人)为共同的经营目的,自愿签订合同,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和风险,对外负无限连带责任的联合体。诉讼时效:指在法定的时间内不行使权利的,行为人即丧失在诉讼中胜诉权利的制度,本质上是一种消灭时效。所有权: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和排除他人对所有物非法干涉的权利。合同:即“契约”,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依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必须承担的民事责任。债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的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债的保全具体措施有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两种。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所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邮政电信合同等。

民法对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著作权:著作权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

民法基本原则: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什么是代理? 代理有哪几种分类?答: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被代理人的一种法律制度。代理有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和委托代理三种类型。

物权法原则:一物一权原则、物权法定原则、公示与公信原则、公序良俗原则。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有哪几种分类?答: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三类:(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什么是可撤销合同?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可撤销合同一般包括哪几种?

答:可撤销合同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因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允许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予以变更或者撤销的合同。可撤销合同一般包括(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在订立时显失公平的合同;(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知识产权具有哪些特点?答:知识产权具有以下特点:(1)客体的非物质性,即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工商业信誉。(2)权利的国家授予性,即知识产权一般需要国家的认定和许可。(3)主体的专有性,知识产权为权利人独占,而且一项知识产品之上不能并存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4)效力的地域性,知识产权的效力局限于一国范围之内。(5)保护的时间性,法律对知识产权给与有期限的保护。

我国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怎样的?答:法定继承人根据其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远近被分为两个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较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优先继承权。同一顺序的继承人间,没有先后顺序之分。

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答: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即它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并按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法律效果。(2)一种双方民事行为,它是两个以上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3)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行为。(4)明确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5)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人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答∶《民法通则》规定了4个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这是其承担民事责任的物质保障。(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地承担民事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的民事责任的抗辩理由主要有哪些?

答:抗辩理由指被告能够证明自己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或少承担民事责任的合法事实。主要有:(1)行为人的行为是依法行使的职务行为。(2)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3)不可抗力。(4)损害是由受害人自己的过错所造成的。(5)损害是由第三人行为造成,与行为人的行为之间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6)诉讼时效届满。

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答:1)民事权利能力,指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而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的行为参加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2)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共同构成民事法律能力,是民事主体资格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行为能力的前提和基础;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权利能力实现的条件3)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因而具有平等性、恒定性;自然人行为能力取得根据是其年龄、智力和精神状态,因而具有差异性、可变性。权利能力不可让渡、剥夺或;行为能力可以依法定条件和程序与剥夺(宣告程序)。权利能力解决主体资格问题,而行为能力解决法律行为的效力问题。

试述民事法律关系。答: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法调整形成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从静态观察,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三个要素:(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合伙、国家等。(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以及人身利益。(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主体之间法律确认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及相互对立又相互依赖。从动态观察,民事法律关系处在产生、变更或消灭的过程当中。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民事法律事实包括事件和行为两大类。事件是与人的意志无关,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行为是人有意识的活动,在理论上有可以分为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其法律后果也不以意思表示内容为依据,而是由法律直接规定,如无因管理行为。而法律行为则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以意思表示的内容为依据。典型的法律行为是合同。

甲父所立遗嘱答:1、不能。依我国婚姻法、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父子系血亲关系,不能人为解除;所立“脱离父子关系” 的字据,不发生法律效力。2、甲父所立遗嘱是有效的,该遗嘱符合有效遗嘱的要件。但遗嘱人处分家同财产欠合理,它只能处分存款中属于自己的那一份。3、首先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然后依照遗嘱分配。由于该项存款系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应将其中一半划归其继母乙;其余的一半属于被继承人的财产,作为遗产再按遗嘱平均分配。

举证责任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证明其真实、合法的责任。如果当事人举不出有用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该当事人将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举证责任的承担解决由谁进行证明的问题。举证责任的承担规则在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中有所不同。

2.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承担(1)在民事诉讼中,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2)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应当调查收集。(3)但在一些特殊案件诉讼中,法律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如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承担(1)公诉案件的举证责任,由司法机关承担。 在不同的诉讼阶段上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证据。作为公诉人一方检察机关承担举证责任,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承担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有罪或无罪的责任。(2)自诉案件中证明责任由自诉人承担。举证不能时,人民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人民也可以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刘奇享有著作权。理由是:刘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根据我国民法规则的规定,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而且自然人的权利能力是人人平等的。因此,刘奇虽只有6岁多,也平等地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著作权是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作品享有的一系列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总称。著作权是民事权利的一种。刘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因此享有著作权。

王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而是正当防卫。理由是:其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五个必备条件。正当防卫的必备条件包括:(1)必须是针对现实存在的人的不法侵害才能实施;(2)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才能实施;(3)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才能实施;(4)防卫人必须具有正当防卫意图;(5)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本案中王某为了保护李某的合法权益,针对正在实施强奸行为的张某实施防卫行为,虽然造成了被害人死亡这一“重大损害”,但二人的行为并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理由是:我国刑法第20条第三款的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因此,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王某行使的是刑法赋予的特别防卫权。

作为:是指行为人以积极的身体活动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为。

结婚:是指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

应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唐某的遗产。法定继承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遗产继承的原则所进行的继承。本案中唐某的遗产继承人是甲、乙、丙、丁这四个子女,均属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原则上继承份额均等。但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或未成年人可多分,所以乙、丁可多分遗产;而且,根据权利义务一致性原则,继承人多尽了扶养义务的,可多分,所以丙可以多分遗产;能尽义务而不尽义务的,应少分或不分,所以甲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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