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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认日期 | 确 管 认 理者 代 表 | 批 准 | 审 核 | 拟 制 | |||||||||||||||||||
1.0目的: 1.1 识别客户技术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有害物质的规定,确保本公司提供产品符合技术标准和法规的要求。 1.2 确保提供给客户的产品或制造该产品时所用材料达到有害物质要求,并采取适当方法管理有害物质: 1.3 向本公司员工及供应商教育训练及宣导该管理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0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生产产品及外购材料的有害物质的识别和控制。 3.0 职责 3.1 销售部负责了解并传递客户提出的有关有害物质要求至内部各部门。 3.2 分厂和质管部对识别的有害物质的使用和污染防范情况进行管理和控制 3.3 各部门按照要求对材料的采购与产品制造、检验、储存等过程中的有害物质进行预防控制和管理 4.0 定义 4.1 限用有害物质:会对地球环境及人体产生显着影响且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物质 4.2含有:指无论是否有意,所有在产品的材质,设备或使用的用量添加、填充、混入、粘附的物质,包括在加工过程中无意混入或粘附与产品上的物质。 5.0 程序 5.1 通过识别客户技术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更新我司《环境有害物质管制标准》,并将更新后的标准电子档发放至各相关部门,以便对采购与产品制造、检验、储存等过程中的有害物质进行预防控制和管理,以确保公司符合最新版本的相关规定 5.2 供应商(包括主料、辅料、工装、夹具供应商)新产品初次提供时,应向我公司提供以下数据和资料: 5.2.1 该产品测试报告(也可由我公司自行委外测试并取得测试报告,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2.2 化学品物质需提供安全资料表(MSDS) 5.2.3 ICP测试报告(SGS 等出具的测试报告,且可燃物品的报告中测试项目必须含有铅、镉、汞、六价铬、PBB’S、PBDE’S共六项数据测试结果) 5.2.4 需要时,材料成分宣告表,内容需包括材料成分、所占比例、CAS号等内容。 5.3 质管部负责根据供方提供的有关数据资料进行分析,识别有害物质的使用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5.4本公司新产品送样给客户认可时,依客户要求提供产品测试报告。 5.5限用有害物质管理控制要求: 5.5.1公司的产品均为ROHS产品,产品标签上均需作ROHS标识。 5.5.2 产品开发部在做新产品开发时,产品开发文件中必须规定使用材料为ROHS符合材料。 5.5.3 原材料库在接收材料时必须确认来料外包装箱及标签是否有ROHS标识。 5.5.4 采购部需与合格供应商签订《环保承诺书》来明确有害化学物质禁用之保证,以及维护供应商提供的资料,确保资料在有效期内。 5.5.5 IQC在检验时,需确认来料外包装箱及标签及供应商出货检测报告是否有ROHS标识,并且确认供应商提供的第三方环保检测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具体检验按照《进料检验控制程序》作业。 5.5.6 质管部每季度对原材料进行抽样,送至第三方检测,以监控材料的ROHS符合性。 5.5.7 质管部每年对成品抽样送至第三方检测,以监控成品的ROHS、REACH符合性。 5.5.8 检测发现不合格,则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5.6 经过测试限用物质不符合规定的本公司生产的零件,产品,由行政及人力资源部交给合格的废弃物处理公司进行处置。具体见《成品废品处理办法》。 6、相关文件 6.1 《进料检验控制程序》 6.2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3 《废品处理办法》 7、记录 7.1 《环境有害物质管制标准》 8 环境物质管理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