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会计核算应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本文介绍了实质重于形式的概念及在国内外财务框架体系的发展,分析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实务中的应用,借助于雷曼兄弟回购105案例,验证了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的重要性,得出了在准则与原则出现冲突时,遵守原则比遵守准则更重要的启示。
关键词:实质重于形式;回购105;应用;启示
2010年3月11日,美国发布一份2200页的报告,Jenner&Block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安东·沃卢克斯在报告中详述雷曼兄弟公司走向破产的来龙去脉。报告调查显示,雷曼破产的根本在于,通过大量肆无忌惮的“会计手段”,粉饰资产负债表,造成净杠杆比率健康的假象,从而延迟破产的结果。这种手段被叫做“回购105”(REPO105)。这种形式上的销售,实质上的融资并没有被作为融资进行核算,而是使用了确认销售,减少资产,减少负债,达到降低净杠杆比率,粉饰报表的目的。这种处理方式实际上违背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一、实质重于形式的概念及在国内外财务框架体系的发展
实质重于形式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PB)于1970年发布的第四号公告“基本概念与会计原则”中。APB认为,财务会计应该强调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而不论该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是否不同于其经济实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19年7月公布的《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的结构》中也采纳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国际会计准则》关于实质重于形式在第35条规定:如果信息要想忠实反映它拟反映的交易或其他事项,那么就须根据它们的实质和经济现实,而不是仅仅根据它们的法律形式进行核算和反映。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经济与国际经济交往加深,对会计准则国际化提出了必然的要求。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国际贸易和国际资本市场的扩大,国际会计准则将影响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规模和趋势。我国已加入WTO,要进一步融入国际资本市场,参与国际贸易的竞争,就必须按国际惯例向国际投资者和债权人提供真实、公允、可比的会计信息。
在2000年我国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制度》中,首次明确表示企业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这一原则。随后,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此项条款规范了会计核算应遵循的一条原则,即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实务中的应用
企业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在大多数情况下其经济实质和法律形式是一致的,但在有些情况下也会不一致。
例如,以融资租赁的形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虽然从法律形式来讲企业并不拥有其所有权,但是由于租赁合同中规定的租赁期相当长,接近于该资产的使用寿命;租赁期结束时承租企业有优先购买的选择权,在租赁期内承租企业有权支配资产并从中受益。所以,从实质上看,企业控制了该项资产的使用权及受益权。所以在会计核算上,将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视为企业的资产。
另外,售后回购的核算也是实质重于形式的运用。企业按照销售合同销售商品但又签订了售后回购协议,虽然从法律形式上实现了收入,但如果企业没有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没有满足收入确认的各项条件,也不能确认为收入。从实质来看,这是一种以商品作为抵押物的融资行为,而融资的费用就是回购的较高的价格和出售的较低价格的价差。
除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售后回购,售后回租的会计核算、合并报表的编制等,都是遵守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的运用。
也就是说,如果企业的会计核算仅仅按照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或人为形式进行,而这些形式又没有反映其经济实质和经济现实,那么,其最终结果将不仅不会有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反而会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决策。因此,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会计核算中的运用,对规范会计核算行为,真实、公允、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提高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三、雷曼兄弟回购105与实质重于形式
雷曼的“回购105”协议本身是一种非常普通的短期融资方式,抵押105美元资产,借入100美元现金,短期内用105美元回购资产。根据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只要卖出回购交易满足FAS第9条中的有关规定,即可当作销售核算,否则当作担保借款核算。如果所售资产估值不低于所获资金的105%,会计准则允许把这种情形记为“销售”。这意味着企业不再拥有这些资产,同时可用所获资金偿还部分债务。在资产负债表内,这体现为资产减少、负债减少。在2008年的华尔街金融危机中破产的雷曼兄弟就是利用这种手段来粉饰公司的账面,达到隐藏债务,降低账面所显现的财务杠杆比率,进而维持信用评级使雷曼资产负债问题被掩盖起来,危机中市场的判别和反应也发生了变化。
很明显,回购105的会计处理方法违背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回购105从本质上看,它就是一种短期的融资方式,一种抵押贷款,根据美国的会计准则做成了普通的销售,从而减少了资产,减少了负债,欺骗了投资者和债权人,给报表的使用者造成了误解,最终导致了这个存续了158年的大型投资银行破产的命运。
四、给我们的启示
回购105成为雷曼兄弟破产的直接原因,不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粉饰了报表,掩盖了企业的真实面目,给报表的使用者特别是投资者和债权人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任何情况下,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都显得尤为重要。另外,在准则与原则出现冲突时,遵守原则比遵守准则也重要的多。沃卢卡斯在报告中称:“无论是在对举报人指控雷曼使用回购105的调查中,还是在雷曼财务报表的审计与审查方面,都有理由认为安永未能达到专业标准。” 而作为世界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安永的审计意见指出,雷曼兄弟的2007财年的财务报表公允且符合通用会计准则GAAP。即使这样安永也难辞其咎。因为审计师有义务察看管理层做此交易的目的,如果发现有疑问,就有必要提醒投资者。这让人不禁想起2000年 “安然事件”中的安达信,只是安永的未来还未有定论。
由此,违背了实质重于形式,代价都是巨大的,无论对投资者还是债权人,抑或注册会计师。我国的会计准则的制定中也要吸取教训以此为鉴。
参考文献:
1.会计舞弊在危机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金融时报. 2010.3.31
2.美证交会要查华尔街会计作假.新华网.2010.3.31
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 会计.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