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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须知
2025-10-05 05:15:27 责编:小OO
文档
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须知

1.以单位书面(单位红头文件、带文号)形式向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请示。

2.文件内容包括(见备注):

A、调整比例的依据 

    B、详细注明所需要调整的比例(含调整前比例和调整后比例,新开户单位缴存比例最初值为7%)及具体执行时间

    C、文件内容后详细注明单位公积金开户银行、单位公积金帐号,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3、本须知只针对比例上调单位,须报请中心审批。比例下调单位于缴存银行自行调整,无须再报批中心。

4、一年内同一单位只能调整比例一次

附件:文件内容模板

*****单位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请示

            **单位发(2008)**号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350号令)及《重庆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渝府发[2006]124号)文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现拟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从?%调整为?%,执行时间从?年?月起。

妥否,请批复。

备注:机关、事业单位不予调整比例,统一按照7%的缴存比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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