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适应农业生产力发展规律,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对接问题,提高农业市场竞争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民持续较快增收的重要支撑。近日,笔者对XX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发展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
一、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态势良好
一是农业龙头企业逐渐壮大,发展速度明显加快。以XX市为例,目前在吉象木业、劲牌酒业、德永盛纺织、好味源食品等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下,已初步形成了林产品、粮油、棉花、水产品、蔬菜、畜禽产品等六大产业体系。到目前为止,全市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446家,其中规模企业59家,荆州市级以上龙头企业50家;完成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45亿元、农业招商引资50亿元;完成农产品加工业产值138亿元,增速居荆州市各县市区前列。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增长迅速,示范作用日益凸现。到2016年12月为止,XX市共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788家,现有各类示范合作社67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5家、市级14家、县市级46家);合作社的服务范围由过去单纯的技术、信息服务扩展到生产、加工、销售、服务等各个领域,涵盖了生猪、家禽、水产养殖及蔬菜、瓜果、粮食、棉花等多个行业。据初步统计,全市合作社带动农户6.26万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60%。三是家庭农场发展势头良好,规模经营初见成效。XX市家庭农场大约起步于2013年,目前通过工商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466家;注册资金达932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了生猪、家禽、水产品养殖、水稻、蔬菜、水果、棉花、花草苗木种植、桑蚕养殖加工业和餐饮住宿等行业。四是土地流转力度不断加大,运作规范有序。全市依托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村土地流转面积28.5万亩,占总承包耕地面积的55.7%。如久合垸乡引进湖北心语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投资3000多万元建设精品花卉景观苗木基地,推动该乡虾市村及周边农户承包耕地整体流转,流转面积达1000多亩。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档次有待提升。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虽然涉及面广、数量多,但是大多数经营主体规模不大,辐射带动能力不强;多数企业都只是初(粗)加工,精(深)加工少;企业产业链短,附加值不高,规模不大。真正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还不多。规范的家庭农场数量偏少,还没有发挥好示范引领的作用。
土地流转措施有待完善。一是的制定不尽合理。由于少数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认识不高,有的农民抱着“宁可抛荒,不可失业”的观念,导致整村整组成片流转出现障碍。二是服务机制不够健全。随着农村土地流转常态化,土地纠纷呈多发态势,部分土地流转不规范;土地流转的价格评估机制尚未建立,使得流转价格的形成缺乏科学依据,制约了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
扶持力度有待加大。尽管各级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作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环节来抓,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长的措施。但由于一些地方财政实力不强,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还不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健康快速发展。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有待加强。目前,新型农民的培训工作相对滞后,对农村青年农技创业培训少,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人才缺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和农民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融资环境有待改善。当前由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处于起步阶段,普遍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固定资产少而缺乏可供抵押的资产,不符合银行抵押贷款条件,极大地了其获得融资支持的能力。融资困难已经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瓶颈”,阻碍了正常发展。
三、对策建议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是探索认定标准。鼓励各地按照“生产有规模、产品有标牌、经营有场地、设施有配套、管理有制度”的要求,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军农业,大力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二是实行扶持。在人才资源、用地保障、用电优惠、财政扶持、金融支持和整合涉农资金等方面制定扶持。三是强化规范管理。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成为产权清晰、机制灵活、运行规范、管理民主的市场主体。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社、家庭农场。
依法规范土地流转。要加大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土地流转的有关法律法规。要加强引导。建立和实施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积极引导土地向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流转。要健全机制。开展流转信息登记发布、土地产权评估、合同登记签证、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服务,促进土地有序流转。要搭建平台。建立健全土地流动信息平台,畅通信息渠道,及时为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土地流转供求信息。
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效益,需要着力打造林木森工、水产品、禽蛋等全产业链的利益联结机制,狠抓以精深加工为重点的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按照全产业链发展的思路,大力开展农业招商引资。加大扶持力度,重点扶持有特色、有发展潜力的龙头企业。
科学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及相关部门应把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作为破解“三农”问题的突破口,研究制定职业农民培养发展规划。拓宽培养渠道,完善培训体系和扶持。鼓励和吸引高校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投身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装备水平,提高农业经营管理效益。
当前,我们正处在农业农村改革的关键时期,各项改革已取得初步成效,呈现出有序推进的良好态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正面临难得的机遇,只要我们总结规律,出台有针对性的措施,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就会为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