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参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的有关内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以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1.1、 工程名称:
1.2、 施工地点:
1.3、 承包范围:乙方根据福州市建筑设计院 用地范围内的土方、垃圾进行外运、清理。整个场地土方工程量。工作内容包括:机械开挖、车辆外运,场地平整。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机械、包运输。
第二条、合同价款、付款方式、
2.1、承包单价:
以实际测量方量计算,单价待运输卡办理后根据运输距离确定每立方单价。土方总量约 万方。总造价约 万元。以现场实际测量,双方确认的标高方格网计算工程量为准。以上单价均为含税单价。
2.3、付款方式:
乙方按月进度完成量的60%工程款给乙方。主体工程完工后15天内经结算双方确认总价后付清余款。
本协议中所有工程款项由甲方以转帐形式直接汇到乙方帐户,乙方提供运输给甲方,不另加税点费用。
第三条、施工工期
施工工期:工期为30天,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工期拖延,每逾期一天乙方赔偿甲方人民币壹千元(小写:1000)。
第四条、甲方责任
4.1、负责部分属甲方办理的土方外运、运输卡等施工前的相关手续。
4.2、甲方负责定位测量、放线并提供现场水准基点,土方标高测量,双方对量方的确认。
4.3、甲方负责勘探周围市政设施(如煤气管道、电讯、电缆、电线、水管、下水道等),并对乙方告知。
4.4、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期间的水、电供应, 现场150m范围内提供电源与水源接驳点。
4.5、甲方负责清理土方开挖范围内地上与地下的障碍物的破除,障碍物的破除的方量由乙方负责外运。
第五条、乙方责任
5.1、配合甲方定位测量、放线、土方标高测量,并对量方进行确认。
5.2、乙方负责解决周边居民的干扰及其它影响施工的因素。确保工地范围内所有的工作能顺利实施。
5.3、协调好邻近居民与有关单位的工作,协助办理土方外运手续及运输卡手续,提供办理土方外运手续所需的资料。
5.3、乙方应严格按上述经甲方和监理方审批后的施工方案及施工阶段性时间进度、质量控制计划进行施工。
5.4、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派施工员、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在施工现场 ,负责指挥现场施工,做好安全防范、文明施工、控制好质量,确保本工程安全、顺利保质保量完成。
5.5、乙方必须配备一个保洁员,严格控制进出场车辆的冲洗,保证车辆进出场干净、整洁,若场外道路产生滴、洒、漏,乙方应及时清理。
5.6、乙方应服从甲方、总包方现场人员的指挥,并与其他施工班组密切配合。
5.7、乙方不得转包施工。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
第六条、其他
6.1、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仲裁机构或法律裁定。
6.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6.3、本协议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 至甲乙双方所有权利义务完成后失效。
甲方 : 乙方 :
代表 (签字): 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