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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
2025-10-08 00:31:07 责编:小OO
文档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为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增强员工劳动纪律性,特制定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溜岗,不睡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

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特别是安全帽,违者每次罚50元;

3、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200元;

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20元。

违反以上规定除处罚当事人外同时对违纪者的直接上级按处罚金额的50%进行处罚。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5、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分管领导同意)饮酒后原则上应不再上班。违者可给予批评或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

6、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2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三日工资。如全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10天工资及全部奖金,并处留厂查看处分,连续旷工7天或全年累计达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除名处理,旷工7天扣罚一月工资并赔偿其因旷工造成生产计划秩序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必要损失。

8、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奖金,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对危害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破坏企业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给予扣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属专职工作人员失职者,从重或加重处罚。

10、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1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留用察看、开除的处分,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12、以上未列及的可参照公司其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国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以给予警告一次、罚款30元处理:

1、员工出厂,除正常下班时间以外必须持有出门证(出门证需注明出厂时间和返回时间同时门外室要做好登记);无出门证出厂门卫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进出厂或报公司处理;

2、着装得体,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无跟凉鞋);不合着装要求的,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入内,班组不得安排生产作业;

3、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不按企业指定方式、区域停放,乱停放的;

4、不允许迟到/早退;员工上班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工作时间饱和;未到休息时间提前离开岗位或关闭生产电源的视同早退;

5、上班期间,员工个人来客来访一律在门卫室接待;工作时间内非业务需要,禁止工作时间用手机上网玩游戏;

6、不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的;

7、不按规定确定产品状态标识或者自行改动状态标识,造成生产混乱的;

8、未经许可,非对应职能人员进入企业的重要场合,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的。重要的场合包括例如食堂后厨、仓库、财务部门等。

9、工作期间溜岗、串岗;离岗超过5分钟至 30分钟内的视为迟到;

10、工作期间,消极怠工,吃零食,打闹嬉戏或进行娱乐活动,大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等的。

11、没有健康的卫生习惯,破坏企业环境卫生的;

12、不爱护公物,浪费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损失轻微的;

13、员工不按规定做好日常的机器、设备的保养工作的;

14、操作机器、设备时,不遵守技术操作规程的;

15、设备、工装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员工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处理,不及时告知班组长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盲目操作的;

16、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造成企业损失的;

17、在生产、仓库等禁止吸烟区域吸烟的,造成损失的并根据损失大小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8、下班时不整理作业现场,搞好工作场地卫生,关好门、窗的;

存在以下行为的,企业可以给予记过一次、罚款50元内处理:

1、警告达到二次的;

2、不经批准,擅自休假造成旷工的(矿工除扣发三日工资外,可视情节根据规定进行处罚);

3、在考勤上弄虚作假的;

4、无理取闹,造谣生事、谩骂吵架的;

5、接到生产或质量或安全等问题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的;

7、上班时间出厂,没办理规定手续,私自出厂的;

8、没有物资放行单,携带有企业财产的;

9、对主管人员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争吵并有威胁、侮辱,甚至产生身体冲突者;情节严重的,认定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10、上班时间私自回宿舍这单人次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以认定严重违纪,造成损失的,可以认定重大过失并处罚款100元:

1、记过达到三次的;

2、连续或一个月内旷工累计三天或以上者,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矿工除按规定扣发工资以外可视情节按本规定给予加罚)。

3、工作期间打架,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

4、严禁酒后进厂返工,对于有明显饮酒迹象的,值班保安有权拒绝入内;

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令企业蒙受声誉或利益的损失者;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依法实施劳动教养的。

7、盗窃、贪污或用职权营私舞弊,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应记重大过失。

8、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金额达到200元人民币或以上的;

9、经认定煽动员工怠工的指使者。

10、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企业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企业提出后不改正者。

11、泄漏企业的技术、商业机密,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考虑进行奖励,其中嘉奖,每次奖励30-50元;立功,每次奖励100元以上;突出表现的,由企业另行研究给予奖励。

1、弘扬正气,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立功者;

2、助人为乐,拾金(物)不昧者,行为足以嘉奖或立功者;

3、及时发现并揭发徇私、舞弊,避免企业的损失。嘉奖或立功;

4、根据企业的状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嘉奖或立功;

5、企业出现临时突击任务,如因交货而临时增加生产任务、抢修、抢险等任务,能担负责任,以身作则,出色完成任务者,嘉奖或立功;

6、连续长期对使用的设备进行良好的保养,使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的运作状况,得到设备管理人员或车间主任的确认。嘉奖或立功;

7、非本属职能者,能发现产品的质量问题、生产过程问题,及时反映,消除产品隐患,避免企业出现损失者,嘉奖或立功;

8、工作岗位中能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并得以认定,嘉奖或立功;

9、无论从事生产或管理工作,发现或改进工艺、方法、流程,提高生产效率或者降低生产成本,节约费用;坚守企业利益,积极为客户、商户服务,得到客方的一致好评;给予嘉奖或立功;

劳动纪律行政处分内容

一 、  职工在工作时间应当做到:

1、不妨碍正常的组织、指挥;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3、不睡岗、不串岗、不脱岗;

4、不酒后上岗;

5、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不违章指挥,不违章蛮干;

7、不打架斗殴,不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

8、不聚众;

9、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0、不起哄滋事;

11、不准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及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

12、不准组织工人停工和存在某种的情况出现。

二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警告,记过,降(职)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等)以及经济处罚(处罚同上):

1、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3、玩忽职守,违反安全规定,或者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施工等造成事故的,或使职工生命和身体健康受到伤害和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

4、工作不负责任,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5、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三、处分的目的:严明纪律,规范管理。   

四、 处分的原则:依据事实,惩责相当。   

五、 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职)级,辞退,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依据奖惩规定给予一次性经济处罚 。

六、 处分条件

1、不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2、消极怠工,无故不参加学习、工作等,情节较轻的, 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3、无故旷工或者逾假不归,时间较短、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时间较长、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4、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5、违反公司管理制度, 起哄滋事、聚众等妨碍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6、打架斗殴或者聚众,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7、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及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或组织职工停工和,在公司造成极坏影响的,直接给予开除处分;

8、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造成责任事故或者其他损失,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9、违反公司保密规定,造成失密或者泄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10、工作失职,造成公司财物丢失、产品质量严重下降或产品损毁,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11、盗窃、诈骗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12、其他方面违反纪律,其性质、情节同上列违纪行为相当的,分别给予警告至除名处分。 

七、 对职工给予辞退和开除处分,须经主管副总经理以上级别参加的会议讨论通过或报副总经理级以上领导审批。

八、 对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同时降低其工资级别。

九、 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会议讨论通过或宣布。

十、 职工受到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被除名,公司应当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本人档案。 

对受处分者应当说服教育,热情帮助,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歧视、侮辱。 

 领导责任和纪律监察

一、 各级领导负有维护纪律的直接责任。   

各级领导应当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和执行纪律;经常对部属进行纪律教育,增强职工的纪律观念;有针对性地进行纪律整顿,解决本部门在纪律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各级领导应当对下级实施纪律监察,并自觉接受上级的监察以及下级和群众的监督。对发现违纪行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对带头违反纪律的,应当从重给予处分。   

二、 各级领导必须按照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严明纪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属严重违纪的,负领导责任,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   

休假种类和请假程序

一、员工请假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公伤假、年休假共7种,可按以下规定办理。

1、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30天以上需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或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病假期间没有工资。

2、事假:因私事需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事假期间没有工资。

(1)部门(车间、科室为部门)最多有三天之内请假批准权限。

(2)超过三天(不含三天),10天以内者,需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超过十天报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批准。

3、婚假:本人结婚按规定享有婚假10天。

4、丧假:祖父母、父母或其配偶丧亡者,可请假5天,外祖父母或者其配偶之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假3天丧假丧。

5、产假:

(1)女职工生育假期为3个月,。

(2)女职工为生育难产的,延长产假15天,多胎生育者,延长产假15天,最多延长15天。

(3)妊娠流产者给予产假15天。

6、工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医院诊断情况决定。

7、年休假:公司外聘特殊工种人员可申请年休假,年休假最多不超过15天。

二、请假

1、请假逾期不办理相应手续者,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院证明属实者,可视病况补办手续,最多一次15天,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者经领导批准可以补办手续,最多一次7天。

2、员工请假原则上均应本人办理请假手续,病假在3日以上者,应附正规医院证明,工伤假应附指定医院证明,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3、员工突发事件或急病不能事先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者其他方法迅速报告。

节  假

1、元旦(1月1日)1天

2、春节(除夕、农历正月初一、初二)3天

3、劳动节(5月1日)1天

4、国庆节(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3天

5、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各放假1天

员工聘用、岗位管理与离职

  一、 新员工招聘管理 

  1、 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之原则公开面向社会招聘或内部晋升。 

  2、 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适合于工作岗位需要为原则。 

  3、 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各部门填报《人才招聘申请表》报公司办公室统一安排招聘;公司办公室将在收到简历后进行简历筛选及初试,合格者办公室将安排相关部门进行复试,部门负责人以上级别或有特别需求者须经过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第三次复试后方可录用。 

4、 复试合格者公司办公室将对其学历证明等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其到会从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5、 新进员工通过审核及体检后,经公司领导签署同意聘用意见后,由公司办公室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一个月,员工试用期内原则上不准请假。 

  6、 新进员工入职前应接受入职培训,并办理入职手续。 

   7、 部门负责人及其他高级职员的招聘,由公司副总经理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 岗位管理 

  1、 公司办公室与新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首签期限及所含试用期期限的比例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除特别在劳动合同中注明者外,一般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或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公司可随时停止试用。表现优异之员工可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在试用期申请提前转正。试用期内累计迟到、早退6次(含)以上、累计病、事假3天以上者,不得提前转正。 

2、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可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各单位负责人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工作态度、学识和能力,可向公司办公室进行推荐。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签字后由公司办公室填写《岗位调动单》并下达至员工本人。调岗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按要求需在2个工作日内快办理交接手续就任新职。

   三、 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司通过以下途径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2、提前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辞职。 

  ( 1 )、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在下列情况下,本公司有权立即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而无任何经济补偿,并有权视情况要求赔偿或给 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A、 疏忽职守或违章操作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或他人生命财产蒙受损害者; 

  B、 违反操作规程,损坏公司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达1000元以上的或未履行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要求,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达1000元以上的; 

  C、涂改重要文件或损坏重要公物者; 

  D、贻误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E、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或殴打同事、打架斗殴者;

  F、连续旷工或全年累计旷工触犯规定者;

  G、偷窃、侵犯他人或公司财物,经查属实者;

  H、滥用职权、违反法规、财经纪律,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者;

  I、故意煽动员工罢工或罢工者;

  J、伪造或滥用公司印鉴,在外行骗者;或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或经济蒙受损失者;

  K、参加非法组织者;

  L、因盗窃、、打架、流氓等行为而违治安、受到机关的拘留者;受到刑事控诉而被判定有罪者;违反的有关法令者;

  M、违反公司纪律被记过三次以上者; 

  ( 2 )、员工符合下述情况之一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可以依照《劳动法》和《聘用合同》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 

  A.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给公司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或商誉损失的; 

  B.蓄意或轻率导致公司设备或物品材料较大损失者; 

  C.不服从领导合理安排,屡劝不听者; 

  D.对公司/部门组织的培训,无部门负责人的同意或正当理由,累计三次不参加培训的; 

  E.未履行公司规定请假手续不到岗或超过请假期7天不到岗也未有任何书面说明的; 

  F.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符合解聘条件的员工,按照公司及各部门具体规章制度规定执行。 

  ( 3 )、员工辞职 

  A.正式员工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向本部门经理提交辞职报告并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报公司办公室备案,在本公司有辞职记录的原则上不在聘用,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B 试用期员工辞职须提前一周向本部门经理提交辞职报告,并公司办公室备案。 

  C员工在离职通知期内与各有关部门办理清楚所有离职手续,如员工有欠公司财物款的,须在离开公司前还清所欠所有财物,如员工在辞职前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坏或经济损失,须在离开公司之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公司相应赔偿,公司并保留向其继续追讨的权利;由员工本人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本公司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D未按以上相关要求办理辞职,公司有权追罚其因强硬辞职造成生产秩序混乱所产生的损失。 

  四、 解聘程序。 

  1. 解聘试用人员 

  A) 根据《聘用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对试用期员工可以随时解聘; 

  B) 部门负责人直接向试用人员发出解聘通知,部门安排工作交接后,填写《交接工作清单》,报办公室备案; 

  C) 离职当月工资于下月发放工资之日统一发放。 

  2. 解聘正式员工 

  A) 根据《聘用合同》或公司规定对不符合继续在岗工作条件的员工,由直接负责人填写《解聘员工申请表》,部门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报公司办公室,必要时应提供该员工以往的《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意见表》。公司办公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规定以及双方的《聘用合同》对部门的解聘申请确认后,由行政人事部在2个工作日内向该员工发出正式的《解聘通知书》,通知书中将写明解聘理由和处理方法及依据; 

  B) 被解聘员工持《解聘通知书》,依照公司离职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始工作交接以及离职。 

 3、员工辞职

A) 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至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交公司办公室备案并安排其工作移交,并发辞职工作移交表至所在部门,由部门负责人指定工作移交监交人进行遗留工作交接,工具设备交接等,工作移交完毕后由办公室牵头至公司财务部,进行清算,在本公司有辞职史人员原则上不在聘用。

B)  员工在递交辞职申请之日起至正式离职前不准许有任何请假。

C)  员工才办理辞职手续期间,移交工作的同时,一切工作照常,并严格遵守各项规制制度,如出现违规现象处罚及处分照常。

注:吉林天能电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保留此制度最终解释权

吉林天能电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20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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