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华新老年公寓入住老人的人身安全及公寓财产安全,有
效预防老年公寓的老人走失、外来伤害、财产丢失等各种突发事件,
使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现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请假、销假制度
敬老院的工作人员、供养老人外出,必须请假,未经批准不得外
出。
1、协议可外出老人,老人外出一小时以内不用假条,由当日责任
护理人员电话通知门卫放行。
2、协议可外出老人,老人外出一小时以上,半日内由当日责任护
理人员写假条,并由当事人签字,门卫见假条放行。
3、协议可外出老人,外出一日以上的由当日责任护理人员假条,
当事人签字,副院长签字批准,门卫方可放行。
4、工作时间内工作人员请假无论多久,都必须由副院长签字批准
方可。
5、销假:入住老人经批准外出前,由工作人员交代注意事项,发
给有关证件。归院后,必须向当日值班工作人员或院长销假,并交
回发给的有关证件。工作人员销假,回工作岗位时,于副院长处报
告销假。(正常调休除外)
6、外出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延假的,经批准后方可续假。未经批
准,超假或者逾假不归的,应予以追究。
A、入住老人无故私自外出者或拖延外出时间者,第一次批评教育,
第二次家属面谈教育,不改正者,劝退。
B 、工作人员无故私自外出者或拖延外出时间者, 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开除工作人员身份。并扣除制度内工资。
7、入住老院未院时间回院的,超半小时,无电话通知,应通知院
方启动应急寻找措施。
三、探视制度
1、到院探视老人,请先到我院门卫值班室登记;
2、禁止患有精神类疾病或流感等传染性疾病的探视人员来院探视;
3、禁止醉酒状态的探视人员前来探视;
4、禁止携带宠物进行探视;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