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医院的科学管理,建立正常工作秩序,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护理质量,防止医疗差错事故,提升医院形象,促进医院发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细则。
一、上、下班时间安排
1、冬春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
2、夏秋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00
二、值班时间安排
1、冬春季:中午12:00至下午2:00
下午5:00至次日上午8:30
2、夏秋季:中午12:00至下午2:30
下午5:00至次日上午8:00
三、工作要求
1、实行上、下班签到、签退制度,实行打卡签到,打卡时间必须是上班前及下班后,一般为上、下班时间的30分钟之内,严禁迟到、早退。
2、因公出差者、经批准请假者、以及临时特殊情况,事后能及时说明有充足理由并经核准者,可免打卡,但必须经院领导核准并在考勤日志上注明具体情况。
3、未打卡签到(符合上条规定情形者除外),视为旷工。
4、如遇停电等客观原因造成不能正常打卡签到时,由院领导在考勤日志上注明具体情况。
5、工作人员应按要求规范着装如穿工作服、配带胸牌等,行为礼貌,维护医院形象,严禁脱岗、离岗、无故串岗。
6、上班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或业务无关的事。
7、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推诿、搪塞病人。
四、请假制度
1、非值班人员和值班院领导每月可请假休息4天(与工作相关的考试、公差、婚、丧假除外),但必须提前写出书面请假条,经批准后有效,否则视为旷工;每月假期不累积。
2、请假未达4天者,计发超勤加班补助(标准同值班补助),原则上于次月上旬与值班补助一起填报并予发放。
3、请假5至8天者,按相应天数扣发双休日值班补助(如遇变化,取消此项补助时,扣发40元/天,自个人绩效工资中扣发),原则上于次月上旬与双休日值班补助一起填报并予发放或扣发。
4、请假达9至10天者,此二天从绩效工资中扣发80元/天。
5、非特殊情况下请假超10天者,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五、违规处罚
1、迟到30分钟内者,一次扣20元。
2、迟到超过30分钟者,一次扣30元,超过60分钟算旷工半天。
3、脱岗、离岗、早退者一次扣50元,多次违规者,翻倍扣罚。
4、旷工一天扣200元,多次违规者,翻倍扣罚并呈报县卫生局。
5、上班时间不穿工作服、配带胸牌者,一次扣10元,多次违规者,翻倍扣罚。
6、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者,一次扣20元,多次违规者,翻倍扣罚。
7、不得与患者吵架,违者视情节一次扣50至100元;情况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后果自负。
8、遇推诿、搪塞病人被群众投诉的工作人员,经查实,一次扣50元。
9、工作人员在下班(离开办公室)后,应及时关锁门窗,如因未关锁门窗造成物品遗失,相关责任人按价赔偿。
10、工作人员应爱惜公共设施,例行勤俭节约,如未及时关闭非工作、生活需要的电器、自来水等,违者一次扣50元,造成损失由相关责任人照价赔偿。
11、所有工作人员,在遇事需参与处理时,应服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院领导调配,不服从调配者,一次扣50元,多次违规者,翻倍扣罚。
12、违规处罚由院领导考勤日志上注明具体情况。
13、因违反相关规定,情况严重,造成较大影响者,由院务会研究酌情处罚并呈报县卫生局。
六、补充说明
1、本规定中所涉处罚款项,除已做相关约定者,均从个人绩效工资中进行扣发。
2、未尽事宜,由院务会研究决定。
七、具体实施
1、本规定由院领导亲自抓落实,亦可由院长指定专人抓落实。
2、本制度呈报县卫生局同意后予公布并遵照执行。
*****中心卫生院
二0一四年七月十六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