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长期委托加工合作协议要求
长期委托加工合作协议要求 甲方:深圳市永控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加工方
合作协议要求:
一、 乙方需严格保密甲方的一切信息及各项技术资料
包括图纸和加工件规格;
二、 乙方需协助甲方设立分公司至乙方处,并提供相
应的场地用于注册,包括5000平米以上厂房及办公室用房,分公司的注册费用及办理租赁合同所需费用全部由甲方负责支付,乙方协助甲方办理环评等行政部门项目,分公司全部手续办妥后厂房还是归乙方使用,甲乙双方再签订一个返租赁合同,甲方不支付厂房租金,但甲方如使用乙方办公司则需支付相应的费用与乙方(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
三、 乙方需提供一定数量的工程师及电焊工人员与甲
方备案(证件需要复印备案),包括制定相应的项目工作小组应对甲方以后的生产加工;
四、 乙方需提供相应的设备清单与甲方;
五、 委托加工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
甲乙双方需重新签订续期合同,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在其他加工企业加工甲方的钢结构部件;合同
期内如果双方有任何异议可以先协谈,如无法解决需提前一个月提出合同解约。
六、 乙方最优惠的加工价格给予甲方(至少需低于市
场平均价格并下降8%以上),并保证质量及效率;
篇二:产品委托加工合同
产品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方:
地址:
被委托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饮料产品有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总则:
1、合同期限:有效期自年月月日,到期如需要续签合同,需在合同到期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另行协商合作相关事项。以上合同期限内在乙方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法、组织机构代码证、厂房租赁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本合同方可生效,否则自动终止,并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承担责任。
2、乙方同意使用现工厂资源为甲方加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代加工部分或全部转包委托他人。(乙方不能私卖甲方产品)
3、甲方负责提供瓶型、瓶标、瓶盖样本,乙方按照甲方的样本进行生产及采购(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盖章封存的样品为准)。
4、乙方负责代工产品生产及定期仓储,并按甲方要求进行成品出货。每批订单生产完毕,甲方接到乙方提货通知后应及时提货,乙方为甲方提供30日的周转库位,逾期乙方将按天加收仓储费
用,具体费用双方协商确定。
加工产品名称、规格、价格
二、 加工产品的数量、费用、付款与结算方式:
1、 加工数量:乙方单次(班)计划生产量不低于箱,依
据当月双方生产计划进行。
2、 付款方式:乙方自收到甲方的订单之日起,两日内提出具
体生产计划,并按合同约定标准计算该产品的代工费,向甲方出具付款通知单。
3、 结算方式:订单生产完毕,乙方通知甲方提货,双方依订
单生产入库检验合格品量进行核算,核算后结清剩余货款,款到发货。
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柒份,双方各执二份,公证处一份,双方质检局各存档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权利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
篇三: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加工合同合同编号:DR-HX-XX1021
委托加工合同
(合同编号:DR-HX-XX1021)
甲 方:华芯电子科技(惠州)有限公司
乙 方:惠州市东日数码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惠州市水口镇水口大道纳伟仕工业园29-31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总则
本委托加工合同由如下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并生效。
甲方:华芯电子科技(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经营场所和办公地点位于:惠州市惠成区龙丰共联管理区都田工业区10号
乙方: 惠州市东日数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经营场所和办公地点位于: 广东省惠州市水口大道29-31号纳伟仕工业园
鉴于:甲方为从事GPRS开发/制造/销售的企业,欲委托乙方加工生产合同产品;
鉴于:乙方具备GPRS表面装贴以及测试的生产加工能力,并希望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生产加工
服务;
鉴于:双方同意由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上述合同产品的委托加工生产和服务,并建立
互利互惠的长期合作关系。
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适用范围
本合同仅适用并包含双方间关于[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合同产品的业务往来]的所有理解。
此基本合同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合同,其与此合同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任何本合同没有包含或明确说明的双方业务往来的项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条合同定义
合同产品:指所有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之产品。
专用生产工具:生产合同产品所必须的,而且是仅能用于该合同产品生产的夹具及配套工
具。
其他专业名称:本合同中引用之其他专业名称(如订单/质量标准等),依国际惯用之专业
共用名称作定义。
第三条 合作方式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加工合同产品所需的全部材料,并向乙方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加工合同产品所需的专用生产工具(包括相关夹具或钢等)的资料,
若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由乙方制作,费用由甲方承担,量产 30 K后返还。乙方负责按甲
方要求完成加工任务。这些要求包含但不仅限于产品规格、图纸、样品、质量标准和工
艺流程文件等。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合同产品的如下加工工序:见生产任务单
第四条 加工价格及付款方式
合同产品的加工单价:具体见每款产品的《加工报价单》
.试产报价:所有新机的试产费用统一按元/次收取(试产费中不含钢费,钢费
用甲方承担,) 所有机型量产达到30K后退还该机型试产费用。
由于产品设计有缺陷或物料来料不良并经过甲方书面确认、需乙方做加工,造成乙方加工工时的损耗及如因甲方其他原因造成乙方停线,具体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由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加工费对账、结算事项:
按当月完成的订单结算相应的加工费,付款方式:月结15天内付款,但因乙方原因延误
时,付款时间可顺延。
《对帐单》必须经甲乙双方财务部门共同确认(以盖财务专用章、财务对帐人员签字为准)后才正式生效并以此作为确认甲方应付乙方加工费金额以及甲方安排付款的唯一有
效凭据。
《对帐单》的确认时间:乙方应于每月 2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对帐单》,
甲方应在接收到乙方提供的《对帐单》后的 2 日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回复乙方。确认
后的对帐单要双方签字盖章。双方确认后应在次月15号以前支付上月加工费用。
应在当月《对帐单》中扣减加工费的事项,有:超损耗数,报废板损耗数。
如出现异常,合作停止,双方应就最后货款的支付作出时间确认并严格执行,最后支付时
间定为停止合作后的15天内.如违反一方将按赔偿加工费的10%加收违约金.
第五条 订单与生产安排
订单下达:甲方需提前 2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书面的订单通知,提前 1天通知物料齐套及到达计划,乙方在接到书面订单后需在 1个小时内确认并回复。
订单的履行:乙方按甲方订单要求及时组织生产,按时交货。
第六条 物料供应、管理与损耗核算
所有材料的运输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提供载有领料人员名单和领料人签名样本的委托书,并加盖乙方公章,交给甲方,甲方仅发料给委托书上的人员,如果甲方擅自将物料发给委托书人员以外的人员,造成后果由甲方承担,如乙方的委托有变更而未及时通知甲方导致的全部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
甲方提供合格的加工物料,并在乙方物料员来收料前提前备料,避免收料时浪费太多时间,物料交接时双方清点数量,并双方签字认可。
加工前,乙方抽样检验甲方提供的物料质量,如有物料质量明显不能达到双方认可的质量标准(仅限于外观质量如PCB氧化或起泡、元件脚变形、屏蔽罩包装不规范明显不能上线等),乙方有权退换该物料给甲方,或根据双方商定作特采处理。
甲方在下生产订单时,同时提供一份对应的物料清单(即:BOM清单,该清单须注明每种物
料的标准用量及损耗率)经双方书面确认,以作为计算完工成品对应的物料消耗数量的依据。
对AB类物料,甲方按该订单对应物料清单的实际需求加损耗数发料。对CD类物料,按需求
数为基准,以最小包装数为参考,理论上不超出一个最小包装数进行发料。
对于乙方超损耗的AB类物料,经甲方PMC审核后可及时补料。乙方也可以对个别超损耗预
见比较大的AB类物料,根据自身情况,申请预领一定数量的超损耗AB类物料,由甲方PMC审核。乙方有多余的属于从甲方领用的AB类物料,包装完好的,退回甲方。
这些退回的物料,在下个订单时发回乙方。超期的没有退回我司的物料不再做补退料手续.直接以超损耗扣除..
对于已经发到乙方的套料,如果有特殊原因暂不生产,时间超过一周的退回甲方。
外发加工物料损耗标准
第七条工程变更
在量产期间,甲方对产品设计或工艺上的任何变更,必须在工程变更实施前采用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 1 个小时内向甲方作出书面回复变更前该订单的生产入库数量,双方取得一致后,乙方应立即执行。双方约定在工程变更生效前已加工的产品不受本款约束。
第 品质检验和过程控制
产品物料来料及成品验收标准: 批量生产的成品验收AQL为:重缺陷/;轻缺陷/。PCBA成品外观检验标准参照IPC-A-610。
乙方在加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和工艺问题,乙方有责任先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在排除物料、生产工艺、工装夹具、测试仪器的问题后,如确认为设计问题,乙方应指定专人形成书面报告与甲方沟通,甲方在 4 小时内给予答复解决。
甲方向乙方提供所加工产品的测试标准。若产品的技术含量较高,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可以给予乙方相应的技术培训。
工艺要求:
SMT生产使用无铅生产工艺,特殊情况应另外注明 (各机型生产工艺见下的订单)
生产前若有必要,要对关键元件如PCB进行烘烤以确认质量.
第九条 不良物料处理
不良物料判定:对乙方判定为甲方来料不良的物料,由乙方在发现不良后的 2 个小时内及时提交来料不良反馈报告,甲方需安排授权人员在收到来料不良反馈报告后 1个小时后内与乙方授权人员进行共同确认。
最终确认结果以双方加盖公章的文件为准。
不良物料处理:根据双方授权人员对不良物料的确认结果分别采取如下处理措施:
确认为甲方责任的:由乙方退回甲方处理,相关的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确认为乙方责任的:由乙方处理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不良物料的处理周期:原则上应在本批开始生产前处理完上一批的不良物料。
所有的A类物料一律按照订单量的千分之一标准为上限进行兑换,超过的由加工厂自行购
买,
第十条 成品交货
所有加工好的产品运输及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原则上将完成的成品送到甲方公司仓库, 特殊情况待双方书面协商确认后再执行。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防静电、防水、防震动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回收包装用的卡通箱等物料。
甲方若派员去乙方处提货,需提供盖有甲方公章的委托书,否则乙方可以不予发货。
第十一条清尾
《委托加工单》下达并齐料后,整批生产完毕仍未交货的即为该订单的尾数。
《委托加工单》下达并齐料后,整批生产完毕3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该订单尾数的详
细状况,包括欠料状况、PCB状况、可修复程度等,并就补料提出补料单。
甲方应在《委托加工单》下达并齐料(含超损申请物料),乙方应在整批生产完毕日内及时清单,如超期未清尾部分应按当时的物料市场采购价从加工费中扣除。
若乙方在加工过程中,导致SMT半成品报废,或无法补救之外观不良的次品及有遗失半 成品状况下,乙方应按照物料超损报甲方,物料单价应按当时的加工费中扣除。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及处理
对经甲方书面确认认可的因甲方原因(如计划变更/物料不良等)而导致乙方额外增加的工时
费用及停产损失,由甲方承担。
对因乙方原因导致的质量事故,物料超额损耗/遗失等而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
担。
在协议执行过程中,任一方不对因不可抗力导致之协议义务不能履行、逾期履行承担责任,
但协议可以协商解除。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有义务及时告知另一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 天内提供当地机关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给另一方,以便大家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停电、火灾、爆炸、洪水、暴风雨、地震、罢工、、流行病、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三条 保密信息
“保密信息”是指一方根据本协议披露的、以文档或实体形式存在并被标记为“保密”的任何和所有信息。“保密信息”也包括一方根据本协议而披露的口头的或可视的信息,前提是这些信息在首次被披露时被应被标记为保密,同时披露人在首次披露后 1 日内应将该信息制成书面文件形式并将其标记为“保密”,且将该书面文件传递给接受人。双方进一步同意,双方应采取合理措施,从而在信息披露后 1 日内向对方提供通过口头方式披露的信息的摘要,但一方未能提供前述摘要并不导致信息保密性的丧失(只要具有合理思维的人经过合理的注意即可确认该等信息为应予以保密的信息,无论该信息是否被标记或确认为保密信息)。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许可软件、技术资料以及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的其他文档或信息。保密信息不包括下列中的任何一项:
(1) 在披露前已被公众知悉的信息;
(2) 接受人可以确认的证明文件显示,披露前接受人已经拥有的信息,且接受方无需为拥有该等
信息而承担任何义务;
(3) 从任何有权披露该保密信息且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人处获得的信息;
(4) 在根据本协议被定义为保密信息后,因接受人的过错之外的其他原因而被公众所知悉的信息;
或经接受人可确认之证明文件证明为接受人开发的信息。
篇四:委托生产加工合同(样本)
委托生产加工合同(样本)
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以下称“甲方”)
加工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以下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品达成协议,双方特订立本协议,以供信守。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
2、产品规格为:
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 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
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____%,若超过____%,双方另行协商。
3、甲方暂确定本协议履行第一年期限内每月提货量不低于 ,今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后通知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提货量提前作好原材料和包装品的采购并保证每月至少达到甲方订单的____%以上。
第三条 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_________”商标使用授权书。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_____%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甲方;
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 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
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实行甲方自行提货,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5、如甲方认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标准,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____天内)后第_____天开始供货,日供货量为:月订货量_____箱(件)以内的,每天不低于_____箱(件),月订货量_____箱(件)的,每天不低于_____箱(件),_____箱(件)以上的,每天_____箱(件)。
第六条 加工价格及费用结算
1、甲方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加工费用:
(以上价格在原材料价格波动____%范围内不作调整,如原材料价格波动超过_____%则作相应调整)。
2、乙方承担购置食品原材料、包装品、产品的加工及包装和交付甲方产品所涉及的运费、装卸费等一切费用及其他相关税费;
3、乙方收取甲方加工费,应开具,并承担其收入产生的税收。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按照约定交付的每批产品,即应当于 日内支付乙方该批加工费的_____%,该批剩余_____%加工费待乙方全部交付产品后一次性付清。
2、甲方有权指派人员监督检查乙方原材料和包装品的购置及产品生产,如乙方存在挪用滥用资金或者购置原材料和包装品不符合甲方要求或无法生产出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主张损失赔偿,并要求乙方出资重新购置或解除协议。
3、产品的生产技术标准及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甲方提供(见附件一),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标准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甲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乙方按照上述要求首次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后,乙方对以后所有产品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第、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甲方的加工任务指标。
2、 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一间办公室并接受甲方指派人员的监督。
乙方购置的食品原材料、包装品以及本协议下产品(成品或半成品)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处分。
无论协议履行期内或协议终止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或任何第三人不能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使用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
乙方不得直接向任何第三人销售甲方委托加工生产的产品并不得为任何第三人生产同样的产品。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质量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要求赔偿损失、主张乙方出资继续履行协议或解除协议。甲方因乙方加工不合格产品造成第三人损失承担责任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有挪用滥用甲方出资、转卖甲方产品、延期交货、交货不足数量或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或继续履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违约事项所涉金额的_____% ,所涉金额无法确定的,按照甲方总出资的_____%计算。
3、无论协议履行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或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继续使用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均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4、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损失高于违约金的,甲方可同时主张损失赔偿。
5、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付款,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或继续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违约事项所涉金额的________%,所涉金额无法确定的,按照甲方总出资的________%计算。
6、甲方违约行为造成的乙方损失高于违约金的,乙方可同时主张损失赔偿。
其它
1、甲方首次委托乙方加工生产批量为______________,按___________元支付乙方加工费用;以后甲方按本协议第六条第1款的方式与乙方结算。
2、本协议期限暂定为三年,自甲方首次委托乙方加工成功后开始计算;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自动延期。
3、协议签订后双方如有争议应本着有利于本协议履行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提起诉讼一方所在地人民起诉。
4、甲方订单下达及产品提货委托专人负责并向乙方出具书面的委托书(见附件二)。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作出补充规定(如各方出资和交付时间、数量等可以通过订单等形式予以变更或确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正本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篇五:委托加工合同 简约版
委托加工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揽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产品达成如下协议:
上列价格为含包装费之成品含税价,从乙方至甲方仓库运费由乙方承担。 二、 质量标准和资质要求
1、 产品质量标准见经双方盖章的附件(一)。
2、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
证”复印件、“认证证书”复印件、“质量检验报告”及其它国家获准乙方产品进入市场的相关证件和条件。
三、 订货和交货
1、甲方按实际需求向乙方书面下达生产订单。
2、乙方按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每一订单品种、规格、等级和数量为甲方定牌生产产品,并于甲方下达生产订单之日起天内生产完毕。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仓库。
四、 委托加工产品的验收
1、甲方派员在乙方工厂对委托加工产品进行初步验收。
2、客户对产品所提异议,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处理;若产品经判定为不符本合同双方约定质量标准,其责任由乙方负责。
3、乙方所交付委托加工产品的质量责任期限,应以该产品自甲方出卖给第三方之日起算 年。出卖之日以甲方开具之日为准。 五、 付款方式和期限
1、付款方式:□电汇 □承兑汇票 2、付款条件
□收货验收合格后全额支付, 付款期限:□短期( )天□月结30天 □月结60天 □月结90天
3、若为人民币结算,为了保证甲方验收记帐和按时付款,乙方在送货同时或后7个工作日天内,须向甲方提供,否则甲方可将付款日期顺延一个月,并不因此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六、 产品的包装
1、产品采用甲方指定的包装予以包装。
2、甲方提供包装设计图稿和要求,乙方负责制作。
七、 知识产权的保护
1、乙方应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对其委托加工产品和包装上使用“ ”注册商标标识,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品牌和商标。
2、未经甲方特别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委托加工产品以任何形式流向第三方或市场。
3、双方应对委托加工过程中的相关文件、资料、以及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等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八、 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
1、乙方承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健康、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的全部责任。 2、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的关于安全、健康和环保的标准、规范及合同中有关要求。
九、 违约责任
1、因委托加工产品遭甲方客户的质量投诉,应由甲乙双方到现场共同进行处理或由甲方代理乙方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2、客户质量投诉经甲乙双方确认为乙方生产造成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价款、施工费等各项依法可获得的赔偿。
3、乙方逾期交货应按逾期交货款额的日千分之八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赔偿。逾期交货达15天,视为乙方履行订单不能。 4、乙方履行订单不能,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5、乙方产品若存在质量问题,应负责更换。由于更换而造成甲方逾期交货给第三人的,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一方违反知识产权保护约定,应承担另一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
十、 其它
1、
2、
十一、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若期满双方有意继
续合作,可续签合同。
十二、 本协议及附件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
日
篇六:产品委托加工协议
产品委托加工协议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总则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2、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心惠安系列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1、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的心惠安系列产品。
2、所有委托加工的心惠安系列产品,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第三条:项目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生活用纸心惠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要求进行生产.
2、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3、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4、包装印刷样式由甲方负责提供,由乙方制作。
第四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订购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订货甲方先付乙方总订货款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将产品完成并送货给甲方验收合格后 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仲裁原则
协议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九条: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条:其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篇七: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加工合同
甲方(委托方):江苏雷沃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受委托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详见订单)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时间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8.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9.甲方不得将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____________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乙方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乙方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____________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______%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______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______%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
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篇八: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方:江阴市恒业锻造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揽甲方加工业务所涉的有关内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拟承揽甲方的产品加工业务,承揽期间,乙方将以自己的人员、设备、技术完成加工业务。
二、合同期限:暂定一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期限届满,双方可以顺延期限。
三、本合同系双方之间建立加工承揽业务的框架合同,具体的操作程序如下:
1、甲方有外协加工业务,通知(一般以电话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 天内到甲方,乙方确认其能够按甲方要求(包括交货时间、质量等)完成加工业务的,应派人到甲方接收待加工工件(或原材料),办理交接手续,在《外加工通知单》及工艺质量文件上签字确认(如有特殊工艺质量要求,双方可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外加工通知单》、工艺质量文件等系双方的结算依据,同时《外加工通知单》作为乙方的签收凭证。
2、完成加工业务后,乙方应制作(或填写)送货单,将送货单及与送货单数量相符的加工件(及铁屑等)送至甲方,堆放在甲方指定地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对产品进行标识。
3、甲方工作人员根据乙方送货单数量进行数量点清,并对乙方交货的数量进行签收,但数量签收不作为双方结算加工费的依据。
4、甲方检验人员在乙方交付工件后三个工作日内对产品的外观质量(如尺寸、表面情况)等进行检验,并在交货单上签字,甲方仓库人员凭甲方检验人员的检验凭证,对合格的加工工件予以入库,并向乙方开具入库凭证或在送货单上签字。
四、工件交付在甲方进行,在途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保证金及加工费标准。
1、若乙方系首次承揽甲方加工业务,应在接收第一批代加工工件时,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保证金在个月后视乙方履行合同的情况归还。
2、若乙方在甲方留存足额加工费,则乙方所留存的加工费即作为保证金。
3、保证金金额不低于 元,不足部分乙方应及时补足。若乙方违约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相关违约金或损失甲方可直接在保证金中扣除。
4、加工费按甲方《外协加工费结算规定》进行结算,甲方《外协加工费结算规定》见附件。如有特殊加工要求,价格另行结算的,双方另行就加工费达成补充协议。
六、甲方权利、义务:
1、按照约定支付加工费。
2、对于乙方的加工的进度及质量进行跟踪及监督,若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加工义务,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间,甲方有权与乙方以外的其他单位发生加工业务。
七、乙方权利、义务:
1、按照《外加工通知单》、加工图纸的要求完成加工业务,并且遵守甲方的《外加工管理制度》。
2、按时、保质完成加工业务,禁止将承揽的业务转发给第三方完成。
3、对在加工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包括图纸等)必须予以保密,且在完成每件加工业务后,将图纸等资料随工件交还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复印、复制。
4、乙方人员到甲方公司,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否则由此所致的一切损害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工件加工前,应当检查待加工工件的外观、尺寸、所标明的材质、工作令号、件号是否与《外加工通知单》及加工图纸相符,若不相符,则应立即通知甲方。若由于乙方怠于检验就加工,后续所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对于所加工工件的内在质量保证期为自交货之日起两年,在保质期内,甲方因乙方所加工的工件存在质量问题(无论甲方或其客户是否使用)所致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件本身的材料费、加工费、运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检验人员对工件的检验不能免除乙方因加工工件存在质量问题所应承担的责任。
八、加工费的支付:
乙方每月月底凭《外加工通知单》及有甲方检验人员和库管签字的《委托
加工送货单》到甲方财务进行结算,根据结算确定金额开具相应的,甲方在收到后90个工作日内付款。
九、违约金及损失计算:
1、若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逾期超过十天的,自第十一天起,每天支付违约金XX元。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工艺要求、质量要求进行加工,若乙方未按照甲方的工艺要求、质量要求进行加工的,按所加工工件成本价格的 5%--30%支付违约金。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另行赔偿损失(损失计算按本条第3、4款计算)。
3、对于加工存在质量问题的工件,可以返工的,所有返工费用(包括运输费)均由乙方承担,且因返工造成延期交货的,乙方另行按本条第一款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4、对于存在质量问题报废的工件(锻件补焊即视为报废),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损失计算方法如下:原材料损失(按工艺下料重量计算)+工件交付乙方前所产生的加工费(加工费标准按合同附件进行结算)+甲方向客户支付的违约金及赔款+预期利润(按工件价格20%计算)-报废工件残值(按该材质市场废料价格折算)。
十、其他:
1、合同附件:《外协加工费结算规定》。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江阴市恒业锻造有限公司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篇九: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加工合同
【合同编号】HBLJ-W-XX03012
委 托 方
受委托方 河北利箭精密仪器有限公司 江苏中陆航星航空工业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 : (简称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在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共同、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 产品说明
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制造军事装备零部件,包括结构性复合材料零组件和金属材料零组件的加工制造,以及相关设备的加装和改装等。具体产品明细见附表《委托加工产品信息一览表》。
2 质量要求
乙方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军用标准(GJB9001B-XX)的要求建立、实施和保持质量控制系统,且乙方现有的质量保证体系应确保能生产出符合甲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要求的产品,并持续改进其符合性及有效性。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的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验证,确保在符合设计要求后再包装交付。
乙方对承接的加工生产的物品至少对其做出3年的保质期承诺。保质期限内发生质量异常,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补货,修复的方法需经甲方批准。
交付时,乙方需随货物提供一份能证明交付产品符合其设计要求的质量证明文件。
适用时,甲方在乙方生产基地监督检验乙方生产的产品,也不能免除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设计要求的产品的责任。
3 材料控制
依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要求,乙方自行决定获得所需的原材料、零件、组件及相应的辅助材料等的方法和途径。
乙方对获得这些物品的供方的控制程度,取决于乙方现有质量保证系统的要求。
乙方有责任对获得的这些物品的质量负责。
4 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甲方按协商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传送制造及检验产品所必须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
乙方完全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进行加工制造、检验和/或试验。
乙方有责任按照甲方的保密要求,对甲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做相应等级的保密工作,未经甲方授权人书面许可不得对任何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留存、复制或转让。
乙方在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资料生产制造期间,若发现这些技术资料存在不合理或理解困难时,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收到后应及时回应,且提出处理办法。 5 交付
乙方按附表《委托加工产品信息一览表》规定的时间向甲方交付产品。交付地点为甲方工厂所在地,即本合同最后签署盖章处的地址。
产品包装防护的形式取决于乙方选择的运输方式及运输过程对产品可能造成的损伤程度。适当且安全、可靠的包装形式应确保,产品从乙方包装发运到甲方接收拆装整个运输及搬运过程中保持其原有的质量特性。
交付方式及交付日期的计算:乙方配备运输设备交付的,以甲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第三方货运机构运输的,以发运时承运机构签发戳记日期为准;甲方自行提货的,以乙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乙方在发出提货的通知中,必须留给甲方足够的准备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具体约定的方法交付并计算交付日期。
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付、更改交付地点或交付方式,应当提前与对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拒收。
乙方在交付物品时,需连同甲方提供的所有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一起归还甲方。对于分批交付的情况,在交付最后一个批次时归还。
6 验收
甲方根据其提供给乙方加工生产、检验和/试验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作为验收乙方交付物品的标准。
乙方交付时所附的质量证明文件(见第二条第3款),以及甲方所提供的全部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见第四条第1款)同样作为甲方检验接收的依据之一。
甲方验收乙方交付物品的时间期限是在第五条第3款所确定的交付日期基础上顺延15个工作日。
甲乙双方对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争议,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复验解决。 7 付款
附表《委托加工产品信息一览表》编号XX0368-1内给出的单价包含包装及运输等全部费用,该报价为含税价。因改变运输方式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在对乙方加工制造的物品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按照《委托加工产品明细表》编号XX0368-1给出的单价向乙方通过银行间转帐的方式进行付款。
8 不可抗力
本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指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不可预见的、遭受影响的一方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并对本合同的履行产生影响的客观情况。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以便双方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以减少不可抗力事件产生的影响,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出具权威第三方证明文件,双方就是否继续履行或变更终止合同达成协议。
9 其他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可向乙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并支付后,甲方中途终止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中途终止合同的,需以双倍定金数额向甲方退还定金。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可向乙方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并支付后,乙方中途终止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必须将全额预付款退
还给甲方。甲方中途终止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仍有余款的可以要求乙方退还。
10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交付的物品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时,甲方经评审后若同意使用或需要经过相应处理方可使用的,可按质论价处置;甲方不同意使用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补货,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复或补货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时,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交付数量少于合同规定数量时,除甲方同意外,乙方需按量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因此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因包装防护问题,所造成的返修或重新包装等工作由乙方负责,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包装防护问题而造成物品的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有责任。包装防护的职责另有说明时,按相应规定,双方承担各自责任。
逾期交付时,乙方需要向甲方偿付逾期交付部分总金额每天元(人民币)的罚款。若乙方已预知不能准时交付,且提前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可视为准时交付。
因乙方前期评估不充分导致根本不能准时交付或不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某项或某些工作时,乙方需承担这部分总合同金额 25% (百分之贰拾伍) 的赔偿金。
乙方交付物品经甲方验收不符合要求时,暂由甲方代为保管的物品应当向甲方偿付保管、维护等合理费用。
通过委托货运代理运输机构发货交付产品时,若送错地点且延误了交期,除按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外(第五条第1款),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11 甲方的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需要变更、中止、废除委托加工产品的数量、规格、质量标准或设计要求等,所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篇十: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加工
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
加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
甲乙双方通过共同协商,在乙方生产设备能力允许的情况下,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 为甲方加工棉纱、
棉布
(混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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