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什力克乡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七届三次会议通过)
一、指导思想
为使我校学生从小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诚实守纪,感恩他人,文明大方,助人为乐,学习进步,特制定文明少年评选奖励办法。
二、文明少年条件
1、在校讲文明、讲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我校《一日常规》
2、热爱集体,积极为班级服务,做好人好事,不做有损集体荣誉的事。
3、在家中,孝敬父母,尊重长辈;尊重家长的劳动;替家长做力所能及的家务事;自己的事自己做;不挑吃穿;不乱花钱。
4、在学期内未发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垃圾、打架骂人现象。
5、坚持参加学校兴趣小组活动,在文体活动中有两项以上特长。
三、评选奖励办法
1、凡符合文明少年条件者,经全班学生讨论、班主任提名,班上公示,同学无异议,即报德育处审批,待学校表彰。
2、“文明少年”的推荐、评选、奖励每年进行一次。
3、每年评选、上报县级十佳(优秀)少先队员时要优先推荐。
本办法由德育处、少先队制定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