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原国有企业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工龄审查认定程序
2025-10-07 23:39:08 责编:小OO
文档
原国有企业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工龄审查认定程序

需办理视同缴费年限工龄认定的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人事档案。

2、由单位填写一式三份《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表》(加盖公章)。

3、《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测算表》。

4、个人办理的,需提供本人与单位签署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合同制工人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除提供上述资料外应同时提供:

(一)职工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

1、由企业携带参保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前缴费凭据,到市社会保险基金局综合业务科办理非帐户过帐手续。

2、企业未为职工按时缴费的,企业应先为职工补缴养老保险费后。再到市社会保险基金局综合业务科办理非帐户过帐手续。

3、单位持市社会保险局综合业务科出具的《合同制职工实际缴费年限确定表》,到养老保险处办理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手续。

(二)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由职工本人先到原企业查找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前缴费凭据,后到市社会保险基金局综合业务科办理非帐户过帐手续。

2、欠缴养老保险费的

企业未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欠费,由企业为职工补缴;

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的欠费,由职工个人补缴。按规定补缴养老保险费后,再到市社会保险基金局综合业务科办理非帐户过帐手续。

3、本人持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综合业务科出具的《合同制职工实际缴费年限确定表》,到养老保险处办理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手续。

对曾经在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所属企业劳动服务公司、知青社待业的职工,除按上述规定办理外:

1、先到市就业服务管理局确认其原在劳动服务公司、知青社待业的工作年限。

2、如欠缴养老保险费的

(1)企业未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欠费,由企业为职工补缴;

(2)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的欠费,由职工个人补缴。

(3)持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出具的《乌鲁木齐市劳动就业服务企业集体人员登记表》,到养老保险处办理视同缴费年限的手续。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