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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协议书
2025-10-08 01:13:45 责编:小OO
文档
XXXX项目装修改造工程

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明确装修期间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要求,为保证XXX项目装修改造工程的整体安全、稳定,防止事故发生,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谁装修、谁负责”的原则,便于装修现场的安全统一管理,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协议,请甲、乙双方遵照执行,并承担起各自相应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2、审核乙方装修设计图纸,对乙方装修拆改存在危害主体结构的部分提出修改意见。

3、督促乙方办理装修消防审批、验收及开业前检查手续。

4、协助乙方办理装修人员、装修车辆出入证件。

5、对乙方装修使用的升降设备、配电设备、工具等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及时通知乙方更换。

6、对乙方装修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开具隐患通知单。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7、向乙方提供电源、水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入场前应对环境和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确认,乙方具有对装修区域内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和保护责任。

2、装修期间,乙方对装修区域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包括但不限于装修人员的人身安全、装修区域水、电安全。

3、乙方装修图纸须报消防主管部门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4、乙方不得私自拆改租赁区域内的房屋结构、设施设备、安全设施及电器线路,因装修需要确需拆改的,必须提前向甲方所属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改造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在取得相关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5、乙方装修施工使用的设备、设施、工具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现场使用的特种设备,须具备相关部门验收手续,手续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6、乙方进场前须到当地物业办理入场装修登记手续、人员、车辆需要登记,装修人员不得随意在非施工区域走动,非施工时间禁止自由出入,装修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区域。

7、乙方应接受甲方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乙方及时进行整改,整改验收合格方能进行作业。

8、由于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其员工严重违章,造成各种事故,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9、乙方不得在装修区域内存放易燃、易爆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等危险物品。

10、乙方装修人员不得在装修区域内酗酒、留宿。

11、乙方装修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绞软线。电缆线路必须按规定沿附着物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12、配电系统必须实行三级控制两级保护的分级配电。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并在电箱正面门内绘有接线图。

13、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砸措施。

14、装修现场使用的各种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

15、装修现场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的绝缘状态、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

16、装修现场严禁使用碘钨灯、电炉子、电取暖器(箱)、热得快、电水壶、电水杯、煤气罐、伪劣接线板电器等非安全电器。

17、装修现场使用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米,二次线的长度不应大于30米。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橡套多股软铜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电焊机装设应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电焊机要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

18、电焊工、气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动火证。动火前,要对易燃、可燃物清除,采取隔离等措施,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动火证手续。

19、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20、装修物料必须堆放平稳,不得放置在临边和洞口附近,也不得妨碍作业、通行。建筑施工对施工现场以外人或物可能造成危害的,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1、装修现场须做好临边防护,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洞口、临边防护的,必须做好警示措施,施工结束后必须将原防护设施复位。

22、进入装修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帽、安全带必须符合相关标准。施工单位的安全部门要对安全防护用品进行严格管理。

23、装修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证齐全、灵敏、可靠。机械设备操作应保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

24、装修施工现场机械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

25、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疏散通道。并保证临时消防通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通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通道。

26、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1具/25㎡)。要害部位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

27、乙方应在装修区域内明显位置张贴严禁吸烟标志。

28、乙方装修完成后应进行消防设施安全检测及电器设备安全检测,同时报消防主管部门进行装修验收,并将装修验收意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29、乙方在开业前,须报消防主管部门进行开业前安全检查,取得“开业前安全检查合格证”后才能开业,并将合格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30、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相应应急救援预案。

三、安全保证金

1、为有效约束和规范乙方装修单位的安全行为,乙方应缴纳XXXX元的安全保证金。

2、乙方装修期间不服从甲方安全管理,或对甲方提出的隐患整改意见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扣除XXXX元的安全保证金,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在乙方装修验收合格、开业,装修施工单位退场后,三个月内,甲方将安全保证金扣除后余额退还乙方。

四、按照上述约定,甲、乙双方应严格按本协议约定履行管理职责,如有违反,双方应按照各自职责范围承担责任。

五、本协议作为租赁合同的附属协议,与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期限自乙方进场装修开始至乙方装修验收合格、开业时终止,合同到期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即自动解除。

六、此协议书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七、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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