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需执行的制度、标准、规定等
1、《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
2、《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财税法规。
3、《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4、《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工程项目(试行)》(财会(2003)30 号)。
5、工程施工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质监合同及其他有关合同、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
6、工程施工图纸。
7、国家主管部门及地方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定额和工程技术经济规范。
8、项目立项有关批复文件、批准的设计概算书和修编概算书。
9、与工程项目相关的市场价格信息、同类项目的造价及其他有关的市场信息。
10、其他法律法规。
二、工程管理审计工作的重点及实施措施
工程管理审计,其目的是通过协助业主控制项目建设成本和对整个项目各环节的程序监督控制,使工程项目合规合法,工程总造价有效控制在成本控制目标之内,并顺利完成竣工决算,工程管理审计主要包括建设前期、建设期间、竣工决算几个过程。
(一)建设项目前期基建程序执行情况审计
调查基建程序的执行情况,依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立项程序、审批各环节进行审计,对项目前期建设的合规性、科学性、有效性做出综合评价。与被审单位交换意见,形成审计结论。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关的工作建议,供建设单位参考,使工程造价和经济效益的计算更具有客观性和可靠性,有利于对建设项目进行科学管理和监督,从而提高工程投资的经济效益。主要关注内容:
1、工程项目是否具有经审批或核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的批复;
2、项目立项核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管理权限是否与投资规模相适应;
3、项目用地、规划是否已经获得部门批准;
4、资金来源在项目核准时是否已经落实,项目法人是否按规定及时成立;
5、项目法人是否及时建立适当的内控制度,并有效执行。
6、前期费审计。主要审查前期费用资金是否按投资计划筹集及使用。前期费用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主要包括:
(1)前期费用管理审计。主要审计是否成立前期项目筹建单位并具体负责使用前期费。是否建立资金支出审批制度,重大支出是否签订正式合同(或委托书),明确委托工作的内容和要求、费用及支付时间和方式,以保证资金安全。是否对工程进展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分析,是否编制工作分析报告。是否建立健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项目前期费是否专款专用。
(2)前期费用财务核算审计,主要审计是否建立账簿,并按规定时间报送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是否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
此阶段需要关注的问题:
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移民征地是建设投资项目前期阶段工作的重点,将审计监督“关口前移”,扩大审计与项目管理工作的“接触面”,不仅重要而且必要。
工程征地包括临时征地和永久征地,此阶段征地手续一般为陆续办理,并且涉及拆迁补偿事宜。通过审计咨询保证相关合同规范、有效,并对后续赔偿费等方面的支出形式提前进行沟通,避免结算形式不合理。
(二)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审计
施工阶段是工程建设投资资金支出最集中的阶段,也是工程形成实体的重要阶段,施工阶段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参与的重点,也是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实施的重点阶段。
该阶段对影响工程造价较大的材料价格、工程变更等是审计的重点内容,审计其签证手续是否合法、完整。对工程进度付款等支出重点审查其付款程序的合规性、真实性。加强审计工作的信息管理,及时了解涉及施工、设备、材料招投标及重大设计变更、经济签证等情况。了解项目的工程进展,做好事前、事中控制,做好审计记录,及时汇报审计情况。本阶段主要审计内容如下:施工阶段是工程建设投资资金支出最集中的阶段,也是工程形成实体的重要阶段,施工阶段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参与的重点,也是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实施的重点阶段。
1、工程开工准备审计
(1)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的批复等资料是否完整。
(2)项目用地及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3)项目建设用地是否按批准的数量征用,是否存在非法用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征地拆迁,以及违法违规报批等问题。
(4)项目安全评价、水土保持、环境保护、职工职业安全是否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5)项目质量监督、安全监是否及时申请并办理相关委托手续。
(6)开工报告是否经履行报批手续。
(7)项目施工图纸示范齐全,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8)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建设用地征用和移民安置情况审计
(1)项目建设用地是否取得主管部门的批复。
(2)审查土地征用补偿是否落实,是否及时签订征地拆迁合同。
(3)审查拆迁补偿费用计算依据标准是否正确,计算方法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4)审查征地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地面种植物的认定依据是否完整。
(5)审查项目移民是否委托监理单位进行监督。
3、工程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审计
对工程建设单位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提出审计建议。主要审计内容:
(1)建设单位是否建立内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工程财务管理、工程进度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安全管理、工程合同管理、工程物资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工程监理管理等相关制度。
(2)相应的内控制度的是否规定了相关职能部门的实际操作流程,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3)已制定的内控制度是否和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及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冲突;
(4)工程建设过程中管理制度的执行审计,通过招投标资料、合同签订资料、工程签证资料、工程进度款支付、 物资管理资料、财务资料等对管理制度的执行进行综合审计,提出审计建议。
4、采购招投标管理审计
(1)审查招投标的内部控制是否建立、健全,执行是否有效。项目法人是否制订招投标管理办法和细则及招投标活动监督办法,招投标管理过程中是否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2)审查招标项目是否具备相关法规和制度规定的必要条件。初步设计及概算是否已经批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是否已经核准,资金或资金来源是否落实,是否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勘察设计基础资料是否收集完成;
(3)审查是否存在人为肢解工程项目、规避招投标等违规操作。审查是否将不应拆分的整体工程项目人为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以达到规避招标的目的;
(4)审查招标方式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国家电网公司及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有关制度的规定。
(5)审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合规、合法。招标文件是否全面、准确地表述招标项目的实际状况,招标文件是否全面、准确的表述招标人的实质要求。
(6)审查开标的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开标内容是否完整记录,并经投标人签字确认。
(7)审查评标程序及结果是否符合规定,评标委员会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评标报告是否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监督人员是否履行规定程序、并在评标报告上签署意见。
(8)审查合同台帐是否完整,是否根据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台帐进行动态管理。
(9)审查定标的程序及结果是否符合规定: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是否听取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的评标情况汇报,并依据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定标。确定非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中标的,是否书面说明理由。定标会议是否形成书面会议纪要,参加会议的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的全体成员是否在中标方案上签字。
(10)非招标采购审计。对低于招标限额的采购是否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采购过程中是否进行竞价必选程序,竞价过程的资质材料、报价资料是否完整,是否履行项目单位招标领导小组的决策等。
5、合同管理审计
(1)通过招投标的项目主要审计合同条款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的规定,重点关注是否签订违背招标文件的补充条款;
(2)对经济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真实性以及合同变更的合理合规性进行审计,并提出合理性审计建议。
(3)对开工项目检查施工进度情况是否与合同规定相符,对其执行情况提出审计建议。
(4)合同完整性审计。合同是否约定了工程履约时间、履约担保、合同金额的确定及支付等内容,合同预付款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合同签订日期是否完整。
(5)合同会签程序审计。项目单位管理的合同限额是否符合上级单位的规定,合同在签订前是否履行公司内部会签程序,会签但签批是否完整。
(6)合同签订主体资格是否合法。重点关注非招标确定的合同,非招标采购的对方单位资格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具有授权委托,收取委托是否有效。
(7)审查合同资料的归档和保管,包括在合同签订、履行分析、跟踪监督以及合同变更、索赔等一系列资料的收集和保管是否完整。
(8)审查合同台帐是否完整,是否根据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台帐进行动态管理。
(9)合同执行情况审计。审查合同变更、终止的原因,以及是否存在合同变更的相关内部控制,合同变更、终止程序执行的有效性及索赔处理的真实性、合理性,合同变更、终止对成本、工期及其他合同条款影响的处理是否合理,有无影响合同继续生效的漏洞。
6、工程物资管理审计
(1)审查设备和材料采购合同规定的设备和材料的规格、品种、质量、数量、单价、包装方式、结算方式、运输方式、交货地点、期限、总价和违约责任等条款是否齐全。
(2)审查采购合同与财务结算、计划、设计、施工、工程造价等各个环节衔接的管理情况,是否存在因管理脱节而造成的资产流失问题。
(3)审查有无合同违约、违约的原因及违约处理结果,如对方违约,是否及时追究违约责任。
(4)审查采购的设备和材料是否进行质量验收,是否有健全的验收、入库和保管制度,并审查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5)审查、货运单、验收单等原始资料上载明的价格是否与中标价、价格申报单、采购合同一致,价格的变动是否经过核准。
(6)审查货款的支付是否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7)审查代理采购中代理费用的计算和提取方法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审查运费的组成和数额是否合理,采购保管费的归集与分配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8)审查会计核算资料是否真实可靠,会计核算是否依据真实的采购业务事项进行,是否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核算是否符合规定及是否满足管理需要。
(9)审查设备和材料领用的内部控制是否健全,领用手续是否完备。
(10)审查工程项目退库材料物资、剩余或不适用的设备和材料以及废料的处理是否符合相关制度规定。
此阶段需要关注的问题:
1)对于设备材料关键在量的确定和合同执行中的调整。甲供材料实际供应数量甚至内容在结算时会发生变化,需要注意合同变更的依据是否规范,避免财务核算时以合同外支出形式体现。
2)对于甲供材料结算量的确定。甲供材料品种多、价值高低不同、数量巨大,为了提高甲供材料审计的效率,重点选取价值高、数量大的品种进行审计。
3)甲供材料出入库台账的登记和账实核对是控制重点,不仅影响结算准确,对财务竣工决算编制工作产生重大影响。
4)设备审计时需要关注结算和资产形式的确认。理解到货清单与符合会计核算要求的入库单的区别,实物清单满足安装工程的需要,入库单和出库单则是满足工程物资会计核算的要求。
7、工程概算执行情况审计
检查项目概算执行情况,确定有无超出批准概算范围投资。
(1)审查批准概算的范围是否与初步设计相对应;
(2)批准概算的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漏项、重复列项及高估工程量的情况。
(3)设备的数量与规格是否如实反映初步设计,设备费用是否反映当期市场价值。
(4)其他费用计取是否完整,是否存在漏列项目、重复列项,计取标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5)概算定额、指标审计:检查分项工程预算定额选套是否合规,选用是否恰当,是否有高套、错套或重复套用定额的现象。
(6)审计材料价格计取是否正确,是否考虑市场价格变化情况;
(7)审查是否按相关规定计取费用和税金。
8、工程设计变更、隐蔽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审计
工程实施阶段,业主的工作重点在于过程的有效控制,使设计变更、签证等得到有效的掌控。审计组工作重点在于协助业主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变更、签证、索赔进行有效的审计。主要审计内容:
(1)审查变更洽商记录的符合性、完整性:包括确认手续是否齐全,记录中是否明确了变更洽商的原因和理由,发生费用的承担人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2)参加现场审计期间的变更洽商专题会议,对洽商变更提出审计意见;
(3)审计变更洽商项目预算书和结算书,审计设计变更费用计算的准确性,重点关注变更项目单价组价明细表、工程量计算原则与招投标合同中项目是否一致,项目是否重复;
(4)审计造成工程造价变更的隐蔽工程,施工单位是否提前通知监理、法人单位进行签证,是否存在事后签证现象。
(5)审计隐蔽工程各个环节的记录和验收资料的完整性,隐蔽工程量是否与实际完成工程量相符。
(6)审查设计变更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对设计变更进行签批手续,涉及重大设计变更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9、工程造价管理审计
(1)审查项目单位是否制定造价控制实施办法,并有效执行。
(2)审查是否制定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并按照办法实施对设计变更的管理。
(3)审查工程进度款结算是否及时,结算审批资料的签批手续是否完整。
(4)审查工程预付款支付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是否超前、超额支付预付款。
(5)审查进度款结算中是否及时、足额扣除已支付预付款、质量保证金、安全考核金等。
(6)审查监理单位、项目主管各部门是否对工程进度结算中的工程量、价进行审核,工程进度款结算与相应的形象进度是否一致。
(7)审查工程竣工后是否及时办理竣工结算。
10、工程进度控制审计
(1)审查工程里程碑进度、一级网络计划是否履行相应的上报、审批程序。
(2)审查项目实际形象进度是否与已批准的进度计划相吻合。
(3)对进度发生变化的事件发生后,是否履行调整进度计划报批程序。
(4)审查项目单位对工程参加单位的进度管理责任,是否执行相应内控制度规定、合同管理的规定进行惩罚、处理措施是否得当。
(5)审查是否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
11、工程质量控制审计
(1)审查项目单位是否制定工程质量目标。
(2)审查项目单位对参加各单位的合同中是否设立质量保证金,在合同进度付款中是否扣除质量保证金。
(3)审查项目单位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事故是否按照相应内控制度、合同条款的规定进行惩罚,处理措施是否得当。
12、实施过程中适时提出审计建议
(1)针对合同审计、工程招标及材料设备选价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委托方沟通。
(2)根据施工现场情况、我们的专业经验对建设项目有关造价控制提出建议。
(3)对重大设计方案变更或重大设备选型进行多方案经济性比较,供委托方参考。
(4)对于专业性强,需要专门技术、经验或特殊施工设备的工程,以及涉及使用专利技术的工程,提供专项工程招标审计建议。
(5)由于工程的复杂性,对可能发生的工期延误及费用索赔。审计小组应依据专业技能和经验,提醒建设方事先防范,减少或避免索赔事项的发生。
此阶段关注事项
(1)重视工程地质变化情况的收集。工程地质条件的变化往往是影响工程造价变化的主要因素之一。目前由于项目单位、设计等参建单位都受“大干、快上”的主导思想影响。
(2)重视索赔资料的收集。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具有工期长、施工工作面大、受地质条件影响大等特点,这些特点确定了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索赔项目的多发性。现场跟踪审计,重视收集索赔事件的直接、间接资料,并积极展开工程反索赔工作。
(三)建设项目竣工结算阶段的审计
工程竣工后,围绕工程竣工结算的审计开展工作。在建设单位的安排和协调下,与施工单位交换审计意见,确定最终的工程造价,签署“基本建设项目审计定案表”,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主要审计内容如下:
1、检查各专业的结算内容及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分界点是否明确;
2、审计结算依据是否齐全,包括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及相关的合同变更文件,结算图纸、变更洽商记录、索赔记录、变更价格确认单等资料;
3、审计工程量计量是否正确;
4、审计工程量清单项目执行是否完整;
5、审计变更洽商的记录与工程造价计量是否相符;
6、审计索赔的依据是否充分、合理;
7、审计减项洽商、反索赔事件是否在结算中扣除;
8、审计材料价格的批复程序是否合理;
9、审计合同外单价的项目组价是否合理;
10、审计业主方提供材料、设备领出、退库资料是否齐全,领用数量是否与工程结算中消耗量统一;
11、承包方未实施的项目是否扣除;
12、其它影响工程造价的确认。
此阶段需要关注的问题:
(1)发包方供应材料结算的审计往往是制约工程竣工结算审计进度的主要因素之一。有的项目主要标段由于承发包双方供应材料,在过程中不重视资料收集,致使材料结算资料不及时拖后工程竣工结算一年多时间。单位工程竣工后,承发包双方对工程从发包方所领用的材料数量、价格进行确认,形成书面的资料和工程竣工结算一起报审计方,为竣工结算的顺利完成奠定基础。
(2)重视工期的审计。《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政部、建设部 财建([2004]369号)第七条约定对工程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需在合同中约定。竣工结算时结合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对工程工期奖惩进行审计,对于由承包商引起的工期提前和延后奖惩在竣工结算中反映。
三、需建立的档案种类、需定期向业主提交的资料种类及表式、范文
在跟踪审计过程中按照**********公司的《基建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管理手册》的要求开展实施工作。
1、项目实施前,根据对项目了解的具体情况编制项目审计实施方案,经国电投四川公司审计管理部门审批后,提供给项目单位。
2、根据审计部的要求及时反馈审计信息,做好审计信息汇报。
3、在现场审计过程,通过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作为证实审计事项,作出审计结论和提出审计建议的依据。应当将审计事项逐项做书面形成《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底稿应由被审计单位签字、盖章进行确认。
4、根据审计底稿整理工程管理、工程专项审计报告。
5、对单项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经项目单位、施工单位沟通核对后签署审核定案表,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审计底稿按照北京中建华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制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管理规定》整理归档。审计底稿除上述需提交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审计底稿、审计月报和各种审计报告外还包括支撑审计意见的基础性资料不限于工程量计算底稿、报审结算书、合同、变更签字、竣工验收、付款凭证等相关资料。
一、各项目岗位职责及工作程序
(一)各项目岗位职责
为确保高质高效地完成委托任务,我们将派遣具有丰富专业经验、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积极主动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具备与项目类型相似工程的工作经验、全过程造价咨询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审计服务团队,配合委托方开展工作。
1、项目负责人职责分工
(1)负责审计服务质量及成果文件的审计工作,负责审计与签发本项目审计成果。
(2)负责组织协调项目小组整体的工程管理、财务管理及相关审计管理工作。
(3)解决项目重点及难点问题。
2、专业负责人职责分工
(1)负责与本项目审计过程中的有关方面进行有效的沟通,保持信息的畅通。
(2)根据本公司审计服务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实施细则,使审计工作科学、严谨、有序地进行,以便高质、高效完成服务任务。
(3)负责审计本项目审计业务成果。
(4)负责组织编制审计过程管理等专题报告。
(5)负责审计业务中各专业间的技术协调工作。
(6)应委托单位要求,参与各方组织的关于审计工作的会议。
3、助理人员职责分工
(1)负责执行项目负责人对本次审计任务分配的具体实施。
(2)负责审计本工程的设计概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进度报量、工程变更、索赔及结算、财务核算、财务管理、竣工决算等。
(3)根据专业需要,参加各种与审计有关的会议。
4、专家团队支撑职责分工
发挥我们原建设部背景所拥有的人力资源优势,由国内知名专家组成顾问组为服务提供技术支持。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争议问题,我公司专家组成员将组织会审,会审后与委托方交流协商后解决。专家顾问组提供技术支持,组成全方位的工作团队,按各阶段的委托需求,提供客观、及时的审计服务。
专家顾问咨询职责
(1)在重大事项决策咨询上,为项目部出谋划策,提供专家咨询意见。
(2)提供本项目结构设计与施工有关信息咨询服务。
(3)为项目部提供有关工程造价各方面咨询,如招标、项目运作、反索赔、方案比较等。
(4)提供与审计相关的管理经验、协助项目部完成对外履约工作。
5、团队稳定性
为了保持项目团队的完整稳定性,我们派出的所有人员均为在职固定员工,主要人员将全过程参与服务,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更换,并应根据委托人及工作要求进行相关人员的补充。
(二)审计程序
根据审计内容区分鉴证性和咨询工作程序。为保证基建工程跟踪审计的顺利实施,我们专门制订了《全过程跟踪审计内部管理制度》,用以保证审计质量。相应审计程序在此基础上执行。主要程序如下:
1、工程管理咨询程序
(1)对工程建设中的招标文件、合同、结算和财务支出进行复核、分析,结合国家、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和项目单位法律法规和内控制度,对上述行为的适当性、合规性进行分析,审核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
(2)审计人员参加或列席重要的工程会议,与项目单位定期沟通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的解决方案,提出审计咨询建议。
(3)对项目单位的资产盘点工作和竣工财产移交工作提供咨询建议,对盘点结果进行抽盘。
(4)对监理、设计及工程咨询等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审核。
(5)审计管理工作定期向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审计管理部门汇报,出具工作报告。
2、鉴证性审核程序
(1)收集结算资料,并与项目单位沟通审计计划和安排。
(2)项目单位根据工程竣工进展提出的结算结果等各项审计内容相关资料,分批报送审计。
(3)现场审计人员根据审计内容,经项目负责人报总部备案。公司根据项目类型分专业安排审计人员进场审计。
(4)审核结果与项目单位沟通,工程结算审核结果与报审不一致的,与施工单位进行核对。
(5)审计结果由项目单位确认。其中的工程结算由审计、项目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确认审核结果,签订定案表。
(6)出具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
二、服务管理工作标准及服务保障承诺
1、如果我们中标,我们保证按审计工作程序的承诺进行工作,在签订委托合同书后,成立审计小组,选派经验丰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审计人员并针对不同需求,聘请各方面的专家共同参与和实施审计工作。作到根据国电投四川公司需要随时向国电投四川公司监察与审计部上报审计结果。
2、签订合同后,我们将依据国家及集团公司、四川公司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客观、公正、按时、优质地完成审计任务,出具审计报告。绝不将承揽的任务,再委托给其他中介机构或个人。
3、我们将严格执行审计纪律,保持廉洁,并不私下与施工单位接触。如有不良行为,除将责任人撤出审计组外,并保证对该人给予相应的处罚,严重的给予事务所除名。对由此造成的不良影响,本次审计组负责人及本所负责人一并向发生事件的单位及有关人员致谦,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4、我们将对执业过程中制定的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内容、审计结果及知悉的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严加保密。未经集团公司允许,不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同时对参与人员进行职业操守及保密教育,指定专人负责保存相关审计工作底稿,并严格控制审计工作底稿(含草稿)的查阅,非参与人员不得翻阅相关的工作底稿(含草稿)及资料,作废底稿(含草稿)一律粉碎销毁。
5、在审计期间,我们未经集团公司同意,对投标书中所确定的审计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及注册会计师不予更换。
6、我们保证所提供的投标资料真实、有效。
7、我们保证恪守、客观、公正的原则,并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审计业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8、我们努力协助业主控制工程造价、完善内控制度、控制投资进度和进行财务报告,配合业主做好国家审计对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审计。
三、安全管理和保证安全的措施
审计过程的安全管理除了审计人员自身的安全教育外,更注重于对项目信息的安全。我们制定了以下保密措施:
1、我公司保证参与项目的审计人员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审计,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和审计准则,遵守国家及委托人的有关保密规定。
2、我们愿与委托人签署保密协议,约定保密范畴与处罚措施。同时,我公司将与项目审计组人员签署保密协议,并承担由于我们的失误给委托人带来的损失。
3、我公司保证在接受具体项目委托后,对审计组成员进行保密教育。保证参与人员廉洁自律,不与项目相关单位发生任何有经济关联的行为,不与被审项目相关单位单独接触,一旦发现将按我所执业手册规定制裁。
4、我们恪守注册造价工程师及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准则,严守保密纪律、商业信息,未经委托方同意或中国造价师协会检查,决不外泄审计过程中获知的建设项目的任何资料、信息。审计人员与被审计项目实施单位有直接关系或有可能影响审计公证性的,须实行回避制度。
四、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措施
从技术保障、团队组成、工作程序和审计监督四方面进行质量控制。
1、技术保障方面:为了保证审计报告的质量,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信誉,使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 、全面、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我们将依据《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集团公司审计部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均遵守《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报告审核制度》、《中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操作规程》的要求实行三级复核,即项目经理、部门经理、主管总经理逐级把关,逐级负责,明确各级审核的范围和内容,承担相应责任。
除执行专业准则、法规外,执行本单位专门制订的《工程跟踪审计内部管理制度》。制度上保证安排满足审计需要的现场人员持续跟踪,人员的更换履行必要的手续,并满足项目单位的管理要求。
2、团队组成方面:我们根据国电投四川公司审计要求,结合审计项目具体情况,安排电力行业资深顾问和具有电力行业审计经验的造价工程师、工程咨询师。为了加强项目管理,设置项目负责人,加强工程专业间的协调,以使审计咨询服务符合项目单位的实际需要和跨专业沟通。
3、工作程序方面:进场前和接受任务前,组织团队学习和讨论,除进行专业准备外,还要强调审计纪律和为客户保密的工作原则。进场后对工作记录和成果由项目经理负债检查落实,并交总部备案,底稿定期整理归档,所内安排检查,定期不定期向项目单位了解审计现场服务情况,根据反馈意见及时调整审计人员或方法。现场发现或遇到的问题强调沟通及时性,及时形成审计意见或建议。审计成果需经内部审核确认后再与项目单位沟通,当遇时间紧急,在与项目单位沟通后应及时反馈总部,避免沟通意见的不准确行为。
4、审计监督方面:建立举报机制,总部设置专门的举报电话,对审计人员收受贿赂等不符合审计要求行为及时进行查处。为了保持项目成员应有的职业道德,我们将严格要求相关人员保持应有的性,不允许和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和审计有关联系单位单独接触和联络,任何人不得接受被审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与审核有关联单位的现金和礼品等。
5、对项目管理中人员避免调整,对出现离职等人员变化时,删除其电脑中所有与项目有关记录。进行项目人员备案记录,记录人员进场时间、工作计划及执行、人员调整及原因等。动态监督审计工作。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