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养殖场财务管理制度
养 殖 场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为了规范养殖场财务管理,强化支出控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各项财务活动有序运行,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养殖场的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职责
为确保财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必须明确,养殖场领导人是养殖场财务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养殖场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财会人员应对本单位的具体财务收支负责,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收支管理
(一)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各项业务收入,均应按规定缴入养殖场指定的账户,不得坐收坐支,更不得另设账户建立“小金库”。养殖场支出按规定核拨。
年终结算时,所得利润由养殖场统一安排使用,主要用于兴建和维护养殖场基础设施。此外,用于养殖场职工的奖励和生活福利等。
(二)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养殖场的每一笔日常业务支出均由养殖场负责人按规定审批。
(三)严格原始凭证审查制度。养殖场发生支出业务时,一般情况下经办人都应该索取正式,须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名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三、账务管理
(一)养殖场必须按规定设立总分类账、银行存款账、现金日记账,对本养殖场发生的每一笔财务收支业务进行登记,做到日清月结,账目分明,便于检查监督。
(二)养殖场对当月发生的财务收支业务必须进行结账,并将收支情况于次月10号前填写好财务收支报表、整理装订好原始凭证,一并上报养殖场场主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四、票据管理。养殖场的业务收据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采取定期领销的办法管理。
五、附则。本制度所有养殖场员工必须共同遵照执行。如违反制度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者,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上制度,自2012年4月份起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第二篇:养殖场管理制度
养殖场管理制度
1、猪场饮水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NY5027-2001规定的饮用水质量标准,并一年一次对水源检测,确保用水的质量。
(2)经常清洗、清毒水池及饮水设备,避免细菌滋生。
(3)各栏舍安装安全可靠的送水、饮水装置,确保猪只的充分饮水,和避免水被外界污染。
(4)保持排水、排污渠道畅通,防止猪栏及周围积水,污水处理必须经发酵处理后方能排放或用于农业。
(5)有专人负责养殖用水管理工作。
2、兽药采购、使用管理制度
(1)应加强生猪饲养管理,提高猪只免疫力,减少疾病发生和药物使用。
(2)生猪疾病以预防为主,防止发病死亡,必要时进行预防、治疗和重大疫病所用的兽药应符合NY5030-2001的规定要求。
(3)所用兽药必须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或者具有《进口兽药许可证》的供应商,所用兽药的标签符合《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
(4)优先使用疫苗预防动物疫病,使用的疫苗应符合《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
(5)禁止使用人用药。
(6)禁止使用、镇痛药、镇静剂、中枢兴奋药、化学保定药及骨骼松驰药。如盐酸克伦特罗、沙丁安醇、乙烯雌酚、氯霉素、安眠酮等。
(7)禁止使用未经国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用基因工程生产的兽药。
(8)禁止使用未经农业部批准或已淘汰的兽药。
(9)药物购回后,保管员应对其进行验收(包括厂家、批准文号、有效期、是否是禁用等),合格者登记入库,不合格者上报有关负责人进行处理。
(10)凭处方领取药物,处方由有资质的兽医员工。发放的药物按领取部门及药物名称分类进行严格登记。
(11)临近出栏及育肥后期的商品猪,应尽量不使用药物;必须用药治疗时,优先考虑无毒、无副使用的中草药、酵制剂等。要使用《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允许使用的抗寄生虫药和抗菌药及使用规定》中的药物时,下定要按照其制剂、用法与用量、休药期的规定执行,未规定停药期的品种,停药期不应少于28天。
(12)建立并保存全部用药记录,治疗用药记录包括生猪编号、发病时间及症状,治疗用药名称,给药途径、给药剂量、疗程、康复情况等。
3、饲料采购、使用管理制度
(1)采购的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饲料药物添加剂、辅助剂、预混料、全价饲料等应符合GB1308和NY5032规定。
(2)采购产品饲料必须检查包装袋的标签或说明书,是否具备名称、配方号、使用说明、成份含量、数量、商标、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电话等必备条款。
(3)饲料运进场时,应对实物抽样目测检查水分、杂质、色泽、气味、包装等是否符合要求,外观有无结块、霉变等情况,禁止不合格的饲料进场。
(4)批量购入饲料或有可疑情况,除目测外还应抽样送化验室检测。
(5)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必须来自具有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发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
(6)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使用严格按照农业部发布的《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执行。允许在无公害生猪饲料中使用的药物添加剂要按照其规定的用法、用量、休药期执行,没有规定休药期的品种,休药期不能少于28天。
(7)生猪饲料中绝对不能使用国家严禁使用的盐酸克伦特罗等违禁药物。
(8)生猪饲料中绝对不能直接添加兽物,也不应添加氨苯砷酸、洛克沙砷等砷制剂类药物添剂。
(9)禁止使用失效、霉变或超过有效期的饲料、添加剂。
(10)猪场购进饲料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库,并分品种、规格、数量、进库日期做好记录。库内饲料应按品种、规格分别有序堆放。发放时记录领用单位、经手人、品种、数量等。
(11)购进全价饲料贮存期不应超过15天。自配饲料即配即用,存放期不应超过7天。
(12)饲料仓库要注意防漏、防潮、防霉、防虫、防鼠。
(13)猪场自己生产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应符合GB13078要求,加工过程按NY5032要求进行操作。
(14)猪场按照国家标准,或按照品种、类别和不同生长阶段制定饲料标准,生产饲料。
(15)配合完成的饲料,分品种包装、标记、分别有序堆放。
4、兽药防疫制度
(1)非生产人员一般不允许进入生产区。特殊情况下,非生产人员经领导批准并经彻底清毒、更换防护服后方可入场。
(2)猪场内内严禁饲养禽,犬、猫及其他动物。定期灭蚊、灭鼠。
(3)猪场员工或食堂不得外购生鲜猪肉及副产品。
(4)猪场兽医人员不准对外诊疗动物疫病,猪场配种人员不准
对外开展猪的配种工作。
(5)兽药员要经常深入猪舍,发现猪病及早诊治。
(6)猪场每半年对口蹄疫、猪水疱病、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症、伪狂犬病、乙型脑炎、猪丹毒、布鲁氏菌病等。监测抽血监测一次,以了解防疫效果。
(7)当猪场发生疫病或怀疑发生疫病时,要及时采取措施; ①场时兽药及时进行诊断,并尽快向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疫情。
②确诊为口蹄疫、猪水疱病时,要积极配合当地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对猪群实施严格的隔离、扑杀、消毒等无害化处理措施。
③发生猪瘟、伪狂犬病、结核病、布鲁氏菌病等疫病时,应对猪群实施清群和净化措施。
④全场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病死和淘汰猪的尸体按GB16548进行无害化处理,消毒按GB16569进行。
⑤根据当地疫情和本场的实际情况,结合免疫监测结果,有针对性地制订科学的免疫程序和选择疫苗、免疫方法。
⑥使用的疫苗必须符合《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到有资格经营生物制品的供应点选购,禁止从非法渠道购置疫苗。
⑦疫苗必须按有关规定的厂家说明保存、运输和使用。
⑧免疫用具在免疫前后应彻底消毒。
⑨剩余或废弃的疫苗及使用过的疫苗瓶要无害化处理,不得乱扔。
5、卫生消毒制度
(1)生产区门口设有消毒池、更衣、换鞋、消毒室和洗手盆,消毒池每天要添加消毒水,保证消毒水的有效浓度,每周更换消毒水一次,每3个月更换另一种消毒药。
(2)进入猪场的人员必须换鞋更衣,紫外线照射15分钟后,在消毒盆内用百毒杀或新洁尔灭消毒液洗手或淋浴换衣换鞋后,从消毒池中趟过进入生产区,出入生产区的车辆要彻底消毒。
(3)每天坚持打扫猪舍卫生,保持料槽、水槽、用具干净,地面清洁;每周进行一次带猪消毒。半个月对场地、猪舍周围及污水池、排粪坑、下水道口等进行清扫(洗)消毒。
(4)每星期对猪舍、保温箱、补料槽、饲料车、料箱等消毒一次。
(5)猪只转群或销售后的栏舍要进行彻底清洗干净,然后再进行消毒,空置3天以上方可进猪。
6、猪场引种制度
(1)坚持自繁自养原则。
(2)必须引进种猪时,引种前首先应调查产地是否非疫区,确定为非疫区后需在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场选购。
(3)按照GB16567规定进行检疫,并取得检疫合格证明,场方需提供免疫情况资料。
(4)作种用的应取得系谱、繁殖生产性能相关资料。
(5)猪只在装运及运输过程严禁接触其他偶蹄动物,运输车辆在装猪前卸车后要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6)引进的种猪隔离观察30天以上,经兽医检验确定为健康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7、生猪销售管理制度
(1)对运猪车辆一定要彻底清洗消毒后才可装猪。
(2)即将销售的生猪,管理人员一定要清楚出栏前一个半月是否已进行浓缩五号苗的注射;一个月前是否已用药物,是否已达到规定的休药期。以确保出栏猪只质量符合无公害产品要求,体内无药物残留。
(3)对出售的生猪装车前,一定要有免疫耳标。
(4)猪场要专人保管好免疫耳标,不得借给外单位使用,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配合检疫部门做好检疫工作。
(6)做好生猪销售时的车辆消毒,无药物残留安全、已打免疫耳标、销售头数、销售日期、售往何处等相关记录,有关人员签字备案。
8、病死猪、废弃物的处理制度
(1)淘汰、处死的可疑病猪,应采取不会把血液和浸出物散播的方法进行扑杀,传染病尸体按GB16548进行处理。
(2)不得出售病猪、死猪。
(3)有治疗价格的病猪应隔离饲养,由兽医进行诊治。
(4)猪场废弃物处理实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
(5)粪便经堆积发酵后作农业用肥。
(6)猪场污水要经发酵、沉淀后才能作液体肥使用。水排放要符合GB18596规定标准。
第三篇:养殖场管理制度
养殖场管理制度
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防止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
二、积极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配合元宝山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
三、自觉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以及抽样和监测。
四、引进和出售畜禽时,积极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取得检疫合格证明方引进和出售,并对引进畜禽进行隔离观察,经检疫确无疫病才并入大群饲养。
五、建立健全兽药及生物制品的购买和使用制度。不购买和使用来历不明兽药产品及生物制品、假劣兽药及生物制品、禁用药、人用药和无进口兽药许可证的进口兽药,认真做好购买和使用记录。兽药和生物制品保存堆放时,按照兽药和生物制品说明及物理特性,分类堆放。如需要冷冻的药物和生物制品则按照要求放入冷冻柜,要求避光的则放入暗室。
六、从事畜禽养殖,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遵守下列行为:
(一)不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和使用或添加国家明令禁止饲喂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
(二)不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潲水饲喂畜禽;
(三)不在垃圾场或者使用垃圾场的物质饲养畜禽;
(四)不用垃圾或塑料等作为燃料煮潲水、取暖和煮饭;
(五)人畜(禽)居住分开、畜禽养殖分开;
(六)不从事法律、行规和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危害人和畜禽健康的其他行为。
七、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养殖档案,配备专门的档案盒,并载明以下内容:
(一)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二)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
(三)检疫、免疫、消毒情况;
(四)畜禽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五)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畜禽档案保存2年以上;种畜禽场依法经营,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畜禽合格证和系谱证“三证”齐全,归档并长期保存。
八、猪、牛、羊等实行标识管理。按农业部规定使用耳标、电子标签、脚环及其他承载畜禽信息的标识物,并按规定加施畜禽标识。
九、发现有突发重大疫病时,及时报告镇动物卫生监督站或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受动物卫
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处理,不自行处理染疫畜禽。
十、每天对畜禽养殖场围栏及周围环境进行清洁和消毒,每周灭鼠、灭蝇一次。
十一、不随意丢弃病死畜禽。对非传染病死亡的动物尸体及动物内脏器官,用密封袋或密封箱运到郊外偏僻地方洒上消毒粉深埋处理或送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及其收集点进行处理。对因人畜共患病死亡的动物尸体或动物内脏器官及时送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及其收集点进行处理。
第四篇:养殖场管理制度
贵南县龙本才让畜牧业专业合作社
养殖场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羊群的健康发展和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羊场的声誉,特制订如下人员管理措施:
1、凡进入羊场的人员,无论是进入生产区或生活区,一律先经过羊场大门口进行脚踏消毒池(垫)、消毒液洗手、紫外线照射5分钟后方可入内。
2、所有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必须坚持“三踩一更”的消毒制度。即:场区门前踏3%的火碱池、更衣室更衣、消毒液洗手、生产区门前消毒池及各羊舍门前消毒(盆)消毒后方可入内。条件具备时要先沐浴再更衣再消毒才能入内。
3、外来人员禁止入内,并谢绝参观。若生产或业务必需,经消毒后在接待室等待,可以借助录像了解情况。若系生产需要(如专家指导)也必须参照生产人员入场时的消毒程序消毒后入场。
4、饲养人员除工作需要外,一律不准串区串舍,工具不得相互借用。
5、任何人不准带饭入场,更不能将生肉及含肉制品的食物带入场内。场内职工和食堂均不得从市场购肉,吃肉问题由场内宰杀健康羊只供给。
6、本场送羊的人员和车辆,必须经过全面消毒后方可回场。
7、严禁场内养猫养狗,职工不得将宠物带入场内。
8、饲养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传染病患者不得从事养羊工作。
9、场内兽医人员不准对外诊疗猪及其他动物的疾病,羊场配种人员不准对外开展羊的配种工作。
10、每天打扫羊舍卫生,保持料槽、水槽用具干净,地面清洁。经常检查饮水设备,观察羊群健康状态。
11、羊场工作人员应按时完成每日的资料记录。
1)认真做好日常生产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引种、配种、产仔、哺乳、断奶、转群、饲料消耗等。
2)羊群要有来源、特征、主要生产性能记录。
3)做好饲料来源、配方及各种添加剂使用情况的记录。
4)兽医人员应做好免疫、用药、发病和治疗情况记录。
5)每批出场的羊应有出场羊号、销售地记录,以备查询。
6)资料应尽可能长期保存,最少保留2年。
贵南县龙本才让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养殖场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1、羊场实行封闭式饲养与管理,所有人员、车辆、物品仅能经由场大门生产区大门出入,不得有其他任何途径进入场区。
2、场大门设置专职门卫,负责监督人员,物流的出入及按规定的方式实施消毒。
3、进场人员均应更换衣服和鞋帽,使用消毒药消毒双手、双足,最好喷雾消毒20秒后经大门人行入口进入场区,本场车辆返场时应消毒后经由大门消毒池进入。
4、外来人员车辆一般不得进入场区内,严禁进入生产区内,因特殊需要者,必须经理事长批准,按羊场规定程序消毒,由专人陪同在指定区域内活动。
5、饲养技术人员应在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互相串岗,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生产车间时,应在车间入口处消毒更换衣服。
6、生产区内羊群调动应按生产流程规定有序进行,售出羊只有上装羊台装车,严禁运羊车进场装卸羊只,凡已出场羊只严禁运返场内。
7、新购进种羊应按规定在隔离舍进行隔离观察(一般一个月)经检疫确认健康并消毒后方可进场混群。
8、场区内禁止饲养其他动物,严禁将其他动物,动物肉品及其副产品带进场内。
9、各栋间不得公用或相互借用生产工具,更不允许将其外借,不得将场外饲养管理用具带入场区使用。
10、场内应定期进行卫生大扫除,使场区内环境常保持清洁卫生。
贵南县龙本才让畜牧业专业合作社
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制度
1、检疫员要每日认真填写检疫记录表,发现疫情要立即报告场长,由场长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机构报告,病死羊由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监督作无害化处理。
2、非病疫死亡的个体,由检疫员报告场长,查明原因,在无害化处理区进行监督处理(掩埋或焚烧)。
3、养殖过程中使用一次性用品如注射器、药品等要依照相关部门规定做无害化处理。
4、严禁使用或出售相关待处理品,造成事故者,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5、无害化处理区作业处理时,必须有指定人员看管,并做好周边地区消毒工作,严防污染环境或疫情传播。
6、无害化处理后,相关人员要做好处理记录,以便有关部门或人员查阅。
贵南县龙本才让畜牧业专业合作社
养殖场消毒卫生制度
1、生活区、办公区、食堂及其周围环境,每月进行2次清扫与消毒。
2、生产区环境、生产区道路及其两侧6米方位内以及羊舍空地每周消毒一次。
3、羊只周转区:周转羊舍、转羊台、去羊通道、磅秤及其周围环境,每次转羊或出羊后要大消毒一次。
4、羊舍大门、生产区及猪舍入口消毒池:定期更换池内药水一次,并确保池内消毒药的有效浓度。
5、羊舍与羊群:每周带羊消毒1-2次,如周边发现疫情,每日1次,对场进行全封闭管理。
6、车辆:进入生产区的车辆必须在大门外彻底消毒,车辆轮胎使用3%火碱溶液清洗消毒。
7、羊只转群后:要立即对空圈舍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
8、母羊从妊娠车间转入产房前:要对母羊进行清洗,消毒后方可进入产房。
9、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消毒,消毒药液浓度需要提高,并交替用药,猪舍内隔日一次,羊舍门外,舍内通道撒上消毒剂,进出,放置消毒盒,生产用具使用前后放在消毒池中充分消毒5分钟以上。
贵南县龙本才让畜牧业专业合作社
养殖场疫情报告制度
1、义务报告人:驻场(小区)兽医当怀疑发生传染病时应立即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畜牧兽医站报告。
2、临时性措施:
(1)将可疑传染病畜隔离,派人专管和看护。
(2)对病畜停留过的地方和污染的环境、用具进行消毒。(3)病畜死亡时,应将其尸体完整地保存下来。
(4)在法定疫病认定人到来之前,不得随意急宰,病畜的皮、肉、内脏未经兽医检查不许食用。
(5)发生可以需要封锁的传染病时,禁止畜禽进出养殖场(小区)。(6)人员流动。
3、报告内容:
(1)发病的时间和地点。
(2)发病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4)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4、报告方式:书面报告或电话报告、紧急情况时应及时电话报告。
贵南县龙本才让畜牧业专业合作社
养殖场检疫申报制度
1、羊场从外地引种实行申报审批制,逐级申报,由省动物卫生所审批后引种。
2、引种必须从取得省级种畜禽生产许可证,无特定动物疫病区的羊场方可。
3、引种过程必须通过动物卫生检疫,并出具证明,到场后报当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检验检疫。
4、5、引种后羊实行隔离饲养30日方可混群。
定时对场内所有养殖动物进行检疫检测,一旦发现疫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疫情报告。
6、出售羔羊及其商品羊实行保健制,即向当地卫生监督部门报告,检疫合作并出具证明方可销售。
7、严格遵守检疫部门相关规定,实行责任到人制,延误检验检疫的工作人员,追究相应责任。
贵南县龙本才让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养殖场用药制度
1、使用药物必须仔细阅读说明书,根据病情对症下药。
2、正确配伍,注意配伍禁忌。
3、领取药品必须如实登记。
4、正确计算药物使用剂量,不欠量或超大剂量用药。
5、严禁对妊娠母羊使用“孕畜禁用”标示的药品。
6、激素和剧药有技术人员指导使用。
7、配置药品必须在药房内完成,不得在其他地方存放或恣意浪费。
8、医疗器械用好后立即放回原处,严禁在药房外闲置。
9、煮沸医疗器械时要有人守候,以防烧毁。
10、装卸和使用金属注射器时要真确操作,小心用力,避免损坏零部件。
11、小心使用天平和玻璃器皿。
12、用凉开水稀释新生仔猪口服药物。
13、药品均按性状、种类、用途归类整齐排放,用完一盒在开启另一盒并放回远处,不得乱拿乱放。
14、工作是要集中精力,避免用错药品造成不良后果。
15、保护好医疗器械的消毒效果,取用后随即盖好,以防细菌污染,禁止将整合注射器针头带入圈舍。
16、疫苗专用注射器和常用注射器要分开摆放,不可混用。
17、爱护室内卫生,药盒、空瓶、废针、包装不得随便丢弃,要放入垃圾箱统一处理。
贵南县龙本才让畜牧业专业合作社
养殖场免疫及标识制度
1、树立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指导思想。
2、严格执行消毒制度,严格执行本场的羊群免疫程序,建立有效地预防体系。
3、禁止在厂区饲养其它动物,定期对羊场环境、猪舍做好消毒、杀虫、灭鼠工作。
4、加强饲养管理、饲料的质量和饮水的情节卫生,增强羊的抵抗力。
5、严格遵守疫苗的使用程序:(1)防疫员预通知接种时间,(2)饲养员提前一天统计受免疫羊的数量,并投喂2天电解,(3)饲养员领取疫苗,(4)防疫员如实接种,(5)饲养员监督实施。
6、健全后备种羊、基础种羊的免疫档案。
7、疫苗按说明要求专人负责,冷链保管。
8、羊场以自繁自养为主,引种时了解对方当地疫情及有关情况,经确定为健康羊方能转入生产区。
9、商品羊按栋号填写免疫卡。
10、定期给羊投喂预防性药物,但免疫期间不能投药(患病羊除外).11、疫苗出库要详细登记,使用过的废弃物要作无害化处理。
12、种羊耳标损坏或丢失要及时补挂,转群时种羊的档案要随之转动。
13、任何人不可将生肉及其制品带入场内。
14、员工不得相互串岗,各舍设备和工具不得串用,严禁借给外场人员使用。
15、种羊疫后按耳标登记,填写免疫卡,一年两次送至动物防控机构进行抗体监测,确保免疫合格率100%。
第五篇:养殖场管理制度
XX县新塬乡亚虎养殖场管理制度
一、场长职责规范:
1.负责牧场全面工作,在公司规定的用人指数内,合理安排各岗位员工,在权限范围内科学有效地组织与管理生产。
2.负责监督执行牧场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管理规范。3.制订并实施牧场内各岗位的考核管理目标和奖惩办法。
4.定期对所有技术人员和各岗位员工进行考评,根据考核成绩对员工予以适当的经济奖惩、教育或辞退。
5.及时地执行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定期向公司有关领导汇报工作情况。6.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定期对职工组织业务技术培训,提高牧场整体生产技术水平。
7.历行增产节约,努力提高牧场经济效益。
8.安全生产、杜绝隐患。
二、技术员职责规范:
1.参与猪场全面生产技术管理,熟知猪场管理各环节的技术规范。2.负责各群猪的饲养管理,根据后备猪的生长发育状况及成母猪 的产奶情况,依照营养标准,参考季节、胎次、泌乳月的变化,合理、及时地调整饲养方案。
3.负责各群猪的饲料配给,发放饲料供应单,随时掌握每群猪的采食情况并记录在案。
4.负责猪群周转工作。记录猪场所有生产及技术资料。5.负责各种饲料的质量检测与控制。
6.掌握猪只的体况评定方法,负责组织选种选配工作。
7.熟悉猪场所有设备操作规程,并指导和监督操作人员正确使用。8.熟悉各类疾病的预防知识,根据情况进行疾病的预防。
三、兽医职责规范:
1.负责猪群卫生保健、疾病监控与治疗、贯彻执行防疫制度、制订药械购置计划、填写病例和有关报表。
2.合理安排不同季节、时期的工作重点,及时做好总结工作。
3.每次上槽仔细巡视猪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认真细致地进行疾病诊治,充分利用化验室提供的科学数据。遇到疑难病例,组织会诊,特殊病例要单独建病历。认真做好发病,处方记录。
5.及时向领导反馈场内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配合畜牧技术人员,共同搞好饲养管理。贯彻“以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
6.努力学习、钻研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普及奶猪卫生
保健知识,提高职工素质。掌握科技信息,开展科研工作,推广应用成熟的先进技术。
四、配种员职责规范:
1.年底负责制订下年奶猪配种繁殖计划,参与制订选配计划。
2.认真观察猪群,做好发情鉴定,适时配种,按规定时间做妊娠诊断。拟好停奶通知单,及时通知班组。
3.做好奶猪产后监护工作,负责奶猪繁殖疾病的预防及诊疗。
4.及时记录奶猪发情、配种、妊检、流产、产犊、治疗等技术数据,填写繁殖卡片。
5.做好精液、药品的出入库记录和汇总,月底上报财务室。
6.按时整理、分析各种繁殖技术资料,及时上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场内的各项工作有何想法,要及时与领导沟通。
7.向职工普及奶猪繁殖知识,努力学习,掌握科技信息,推广先进技术和经验。
五、资料员(兼统计员)职责规范:
1.正确填写奶猪谱系,依照谱系的有关内容和规定,定期测量后备猪的体重、体尺,测定和记录成母猪泌乳月产奶量、乳脂率,并及时填写。
2.负责奶猪各项育种指标分析、日粮营养分析和泌乳月分析。
3.负责参加DHI报告猪只的采样工作,及时把数据输入电脑并做数据分析。
4.负责猪群异动、产奶及销售、人员任用等各项数据的整理,于每月初4日前填写生产报表,上报公司。
5.每月月底完成计件工资所需的数据统计。
6.妥善保存各类原始资料。
7.努力钻研业务,热爱本职工作,实事求是,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六、核算员(兼保管员)职责规范:
1.严格执行公司主管部门的操作规范,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2.进出物资要严格检查质量、数量,各项记录及时完整,各种报表要及时准确,3.妥善保管和调用物资,先进先出,避免霉坏、变质及非正常损耗。注意防火、防盗。每月盘存,做到帐实相符,实事求是。
4.如实记录各类饲料的进出库及奶猪饲喂情况,及时核算奶猪饲料成本。
5.每月底根据物资周转周期及适当库存,按实际需要做好下月的采购计划,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6.做好食堂伙食调整、管理饭票。把握伙食价格,做好非赢利性服务工作。
七、饲养员职责规范
总
则:
1.保证奶猪充足的饮水供应;经常刷试饮水槽,保持饮水清洁。
2.熟悉本岗位奶猪饲养规范。饲喂保证喂足技术员安排的饲料给量,应先粗后精、以精带粗。勤填少给、不堆槽、不空槽,不浪费饲料。正常班次之外补饲粗饲料。饲喂时注意拣出饲料中的异物。不喂发霉变质、冰冻饲料。
3.猪粪、杂物要及时清理干净。猪舍、运动场保持干燥、清洁卫生,夏不存水、冬不结冰。上下槽不急赶。坚持每天刷试猪体。
4.熟悉每头猪的基本情况,注意观察猪群采食、粪便、乳房等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向技术人员报告。
5.配合技术人员做好检疫、医疗、配种、测定、消毒等工作。A:犊猪岗位职责规范:
1.注意观察犊猪的发病情况,发现病猪及时找兽医治疗,并且做好记录。
2.喂奶犊猪在犊猪岛内应挂牌饲养,牌上记明犊猪出生日期、母亲编号等信息,避免造成混乱。
3.新生犊猪在1小时内必须吃上初乳。
4.犊猪喂奶要做到定时、定量、定温。
5.及时清理犊猪岛和猪棚内粪便,犊猪岛内犊猪出栏后及时清扫干净并撒生石灰消毒。舍内保持卫生,定期消毒。
6.喂奶桶每班刷洗,饮水桶每天清洗,保证各种容器干净、卫生。
7.协助资料员完成每月的犊猪照相、称重工作。B:育成猪、青年猪岗位职责规范: 1.注意观察发情猪并及时与配种员联系。2.严格按照饲养规范进行饲养。3.保证夜班饲草数量充足。C:成母猪岗位职责规范:
1.根据猪只的不同阶段特点,按照饲养规范进行饲养。同时要灵活掌握,防止个别猪只过肥或瘦弱。
2.爱护猪只,熟悉所管理猪群的具体情况。
3.按照固定的饲料次序饲喂。饲料品种有改变时,应逐渐增加给量,一般在一周内达到正常给量。不可突然大量改变饲料品种。
4.产房要遵守专门的管理制度,协助技术人员进行奶猪产后监控。D:产房岗位职责规范:
1.产房24小时有专人值班。根据预产期,做好产房、产间及所有器具清洗消毒等产前准备工作。保证产圈干净、干燥、舒适。
2.围产前期奶猪临产前1~6小时进入产间,后躯消毒。保持安静的分娩环境,尽量让母猪自然分娩。破水后必须检查胎位情况,需要接产等特殊处理时,应掌握适当时机且在兽医指导下进行。
3.母猪产后喂温麸皮盐水,清理产间,更换褥草,请兽医检查,老弱病猪单独护理。
4.母猪产后0.5~1小时内进行第一次挤奶,挤出全部奶量的三分之一左右,速度不宜太快。第二次可适量增加挤出量,24小时后正常挤奶。
5.观察母猪产后胎衣脱落情况,如不完整或24小时胎衣不下,请配种员处理。
6.母猪出产房应测量体重,并经人工授精员和兽医检查签字。
7.犊猪出生后立即清除口、鼻、耳等部位内的粘液,距腹部5cm处断脐、挤出脐带内污物并用5%碘酒浸泡消毒,擦干猪体,称重、填写出生记录,放入犊猪栏。如犊猪呼吸微弱,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
八、饲料工岗位职责规范:
1.严格按照饲料配方配合精饲料。饲料原料、成品料要按照不同品种分别摆放整齐,便于搬运和清点。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各类饲料机械,确保安全生产。
3.每天按照技术员的发料单,给各个班组运送饲料。要有完整的领料、发料记录,并有当事人签字。
4.运送或加工饲料时,注意检出异物和发霉变质的饲料。
5.每月汇总各类饲料进出库情况,配合财务人员清点库存。
九、挤奶工岗位职责规范:
1.服从班组长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2.按照挤奶操作规程进行挤奶。严格执行猪奶卫生制度。
3.注意观察上挤奶机的奶猪,发现患乳房炎猪只,不得上机挤奶,应及时通知班组进行特别护理和治疗。开始挤出的第一、二把乳汁、应用抗生素及停药后5天内的乳汁、血乳、病猪乳、初乳、末乳及变质乳要按规定单独挤,单独存放,严禁混进大罐。
3.保持个人和挤奶环境的清洁卫生。
4.爱护挤奶设备,注意观察使用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十、乳室工岗位职责规范:
1.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对挤奶设备、制冷奶罐进行操作。爱护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注意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确保正常运转。
3.保持设备和环境的清洁卫生。按规定拆洗挤奶机、清洗制冷奶罐。输送猪乳的管道、奶泵、奶桶、奶车用前要消毒,用后要清洗。清洗水排入地下,严禁混入奶中。
4.按规定计量每班次的产奶量和鲜奶出库情况,及时上报生产技术办公室。
十一、电工、维修工职责规范:
1.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2.严格按操作规程安全操作,不违章作业。
3.及时处理各种紧急故障,如停水、停电。
4.除工作时间外,因场内紧急工作需要应随叫随到。
5.定时检修维护各种机械设备,保持设备完好性,不能耽误正常生产,不能跑、冒、滴、漏。
6.完成场方交给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十二、司机岗位职责规范:
1.爱护车辆,按时保养。保持车内清洁卫生。
2.安全行驶,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驶,严禁飞车。
3.经常检查车辆,确保运转良好,不耽误生产需要。
4.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工作时间不干私活。
5.合理安排出车计划,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驶成本。
十三、保安员职责规范:
1.看好大门,监督、检查人员、车辆进、出场消毒操作。
2.对持物进出场人员要询问清楚,检验相关手续,做好记录。
3.负责全场的治安、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4.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不准私自脱岗、不准串岗聊天、睡觉、做游戏等有碍工作的事情。
5.认真执行上下班的交制度。
6.认真完成其它各自分管的工作。
十四、炊事员岗位职责规范:
1.保证食堂环境和饭菜的卫生。按时开饭。
2.非赢利性操作:公布菜价,每月底公布食堂帐目。
3.接受职工监督,不断改善炊事水平。
4.烧好茶炉。
5.适当满足职工合理要求。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