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4-1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
交底单位名称:楚姚高速公路第二合同段三工区
接受交底单位名称:
| 交底内容: | 交底日期 | ||
| 交底人 | 被交底人数 | ||
交底部位: 安全交底具体内容: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体职(民)工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强制规定: 1、遵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思想集中、服从管理,做到保证自己安全,保护他人安全。 2、严禁“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和强令冒险作业。做到自己不违反并监督他人不发生,发现“三违”现象及时向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或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高(临)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绳),严禁在高处向下抛掷物料、工具。 4、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和施工作业,禁止穿高跟鞋、拖鞋、易滑硬底鞋、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5、禁止随意拆除、挪动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消防器材及电器设备等。 6、禁止使用童工(未满16周岁),禁止安排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孕妇和残障人员从事特种作业(高空、爆破、特种设备操作、有毒有害环境等)。 (二)人工挖孔桩作业主要危险源和可能导致的事故危害 1、窒息中毒:孔桩内操作人员被井底下有害气体中毒昏迷甚至死亡。 2、高处坠落:孔桩口防护不到位上下孔桩未按强制条款设置软扶梯及其他可靠上下孔桩措施。 3、触电、电器火灾:施工用电线路、机电设备。 (三)人工挖孔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所有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配件以及个人防护用品必须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和正确使用。 2、人工挖孔作业施工用电应符合有关规定,桩孔内作业如需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灯具应符合防爆要求,孔内电缆必须固定并有防破损、防潮的措施。每天班前班后必须有专人对施工用电线路、控制开关和配电箱进行漏电检查和功能性检查,发现有问题的要在处理并满足用电安全要求后方可使用。 3、夜间禁止人工挖孔作业。 4、多孔施工应间隔开挖,相邻的桩孔不能同时进行挖孔作业。涉及爆破时,同一作业面上一孔进行爆破时,其它孔内停止作业并撤离作业人员。 5、孔口操作平台应自成体系,防止有护壁下沉时被拉垮塌。锁口要求不小于高30厘米宽20厘米,锁口和护壁必须使用与桩基同标号混凝土浇筑。在锁口四周2米内不得堆放渣土或材料,渣土要及时清运,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米。 6、孔内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作业时不得吸烟,不得穿化纤衣裤,不得在孔内使用明火,同一人在孔内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7、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要随时检查起重设备各部件是否牢固、灵活:支腿是否牢固稳定,起重钢丝绳及其与挂钩的联接、挂钩的安全卡环、防坠保护装置等是否牢固、可靠;提桶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8、必须遵守逐节施工的原则,即必须做到挖一节土,做一节混凝土护壁。孔内开挖作业必须待护壁稳定后再挖下一节。禁止出现裸洞滑孔。 9、桩孔扩底(适宜于黏土层,硬实砂土层)应采用间隔削土法,留一部分土做支撑,待浇灌混凝土前再挖支撑土。淤泥层、松散沙层(含沙层)不宜人工扩底。 10、正在施工的桩孔,每天班前应将积水抽干,并用鼓风机向孔内送风,经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下人作业。当孔深超过10m时,地面应配备向孔内送风的专用设备,风量不宜少于25L/s,孔底凿岩时应加大送风量。 11、孔内有人作业,孔口应有专人监护。发现护壁变形、涌水、流沙以及有异味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将孔内作业人员撤至地面,并报告施工负责人处理,在排除隐患后方可继续施工。 12、开挖复杂的土层结构时,每挖0.5-1.5m应用手钻或不小于16钢筋对孔底做品字形探查,检查孔底面以下是否有洞穴、涌沙等,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13、作业人员上下孔井,应使用安全性能可靠的爬梯,使用吊笼时其起重机械各种保险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不得用人工拉绳运送作业人员和脚踩护壁凸缘上下桩孔。桩孔内壁应设置保险绳,并随挖孔深度增加放至作业面,作为救急之备用。 14、桩孔内作业需要的工具应放在提桶内递送,长柄工具应将重的一头放在提桶底部,上端用绳捆绑在起重绳上。禁止向孔内抛掷,禁止工具与土方混装上提。 15、当桩孔挖至5m以下时,应在孔底面3m左右处的护壁凸缘上设置半圆形的防护罩,防护罩可用钢(木)板做成,当装运挖出土方的提桶上下时,孔内作业人员必须停止作业,并站在防护罩下。由桩孔内往上提大石块时,孔内不得有人,孔内作业人员在装载好物件后,必须先上到地面上后才可提。 16、孔底凿岩时应采用湿式作业法,并必须加大送风量,作业人员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凿岩工具用电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17、排除孔内积水应用潜水泵,不得用内燃机直接放在孔内进行排水作业,排水过程中孔内不得有人,排水作业结束,必须在切断潜水泵源后作业人员方可进入孔内。 18、挖出的土方应及时运走,桩孔周边2m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杂物或挖出的土方。 19、机动车辆需在作业现场内通行,必须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对其行驶路线进行专项规划。机动车辆在作业现场内行驶时,其行驶路线近旁的桩孔内不得有人作业。 20、孔口地面应设置好排水系统,以防积水向孔内回灌,如孔口附近出现泥泞现象必须及时清理。 21、孔内停止作业时,必须盖好孔口、设置不低于1.2m的防护栏杆将孔口封闭围住,并应设立醒目的警示牌,夜间应设红灯示警。挖孔成型后,必须及时进行验收及灌筑混凝土,以防塌孔。 (四)、事故报告和自救 若发生安全事故,现场人员不可惊慌失措,要组织,听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撤离危险地段,先抢救受伤人员和排除险情,保护好事故现场,同时向施工队负责人汇报,上报工区安全科及时掌握事故情况、调查和处理。 医疗急救电话:120、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12或110、治安案件报警电话110、火警电话:119。 拨打以上电话时,注意接线员提示的要求回答问题,讲明事故(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目前状况、报警事由和联系方式,语言简练、吐字清楚,保持通讯畅通。 以上规定要求全体员工自己做到不违反,督促检查周围的人不违反,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 |||
| 接受交底单位负责人 | |||||
| 所有接受交底人员:(可另附签到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