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宗羲是中国17世纪一位伟大的启蒙思想家和杰出的史学家,同时也是一位著名的教育家。他长期从事教育活动,培育了清代浙东学派,提出了具有近代色彩的民主教育思想,对中国近代资产阶级的教育思想发生了重要影响。
一、生平和教育活动
黄宗羲(1610一1695年),字太冲,号南雷,学者尊称梨洲先生。浙江绍兴府余姚县黄竹浦(今浙江余姚市明伟乡)人。
黄宗羲17岁便担负起了教育两个弟弟的责任。即使在抗清武装斗争十分艰难的情况下,仍坚持讲学,教授历算、乐律等知识。康熙二年(1663年)四月,他应石门吕留良之邀,设馆于吕氏祖居友芳园梅花阁,教授吕留良的子侄及其友好子弟,历时4年;康熙六年九月,他与姜希辙等重新恢复绍兴证人书院的讲学活动,同张应鳌等“共主教事”。在黄宗羲的教育实践中,最重要的是以下两次:
一是康熙七年(1668年)三月,在宁波创建并主讲证人书院,前后长达8年,培养学生有姓名可考者60余人,其中高足18位,奠定了清代浙东学派的基础,培育了主张经世致用和擅长史学的学术风格。
二是康熙十五年(1676年)二月,应邀到海宁主持讲席,历时5年,培养学生20余人,对清初浙西学术文化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康熙二十八年,黄宗羲已80高龄,仍还兴致勃勃,“会讲于(余姚)姚江书院”。黄宗羲讲学时间之长,成就学生之多,足以表明他是当时一位大教育家。
在坚持讲学活动的同时,黄宗羲还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并在诸多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其中影响最大的,当首推《明夷待访录》的撰写和《明儒学案》的编著。前者成书于康熙二年。在书中,他猛烈抨击封建君主,集中阐发了民主启蒙思想,提出了“天下为主、君为客”的著名论点,指出“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被称为是“一部划时代的民主主义思想专著”。后者编成于康熙十五年以后,共62卷,对明朝270多年的儒学,尤其是王学的发展演变状况,作了全面系统的总结,是我国学术史上第一部学术思想史专著。
黄宗羲的著作甚丰,共有112种,约有1300卷,2000万字。现流传下来的计有55种,1077卷。前人编有《梨洲遗著汇刊》,今人编有《黄梨洲文集》和《黄·宗羲全集》。主要教育著作有《明夷待访录》中《学校》、《取士上》、《取士下》三篇,以及《留别海昌同学序》、《广师说》、《续师说》等。
二、“公其非是于学校”
黄宗羲认为学校不仅应具有培养人才改进社会风俗的职能,而且还应该议论国家政事,“公其非是于学校”,这是他对于中国古代教育理论的独特贡献,闪烁着民主思想的光辉。
“公其非是于学校”思想的基本精神,在于反对封建君主,改变国家政事之是非标准由天子一人决断的局面。这是对中国古代关于学校职能理论的创新,反映了他要求国家决策民主化的强烈愿望。这种性质的学校,究其实已与近代资本主义制度下的议会相近。可以说,黄宗羲“公其非是于学校的思想”,也是近代议会思想的萌芽。这样,学校集讲学和议政于一身,既是培养人才,传递学术文化的机构,又是监督,议论政事利弊的场所。黄宗羲的上述思想,对中国近代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君主,反对封建教育起了启蒙作用。
三、“取士八法”
在中国封建社会,学校教育与取士制度紧密相联。取士制度对于人才考核的具体内容、方式和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左右了学校教育对于人才的培养。因而,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紧接着《学校篇》之后,专设《取士》上、下两篇,集中论述了取士问题。
黄宗羲他深刻揭露了科举制度的危害,认为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科举盛而学术衰”。士人在富贵利禄的引诱下,以研读时文为获取名利的捷径,而摒弃经、史、古文以及兵、农、礼、乐等“切于民生日用”之学,造成了学术的衰落。
第二,“举一先生以废百”。科举驱使士人在学习内容上局限于时文,而且在思想上也邛艮以一先生之言,非是则为离经畔道”。士人为自己的“仕宦之途”计,当然不敢标新立异,而唯“一先生之言”是从。结果扼杀士人思考,禁锢他们自由思想。
第三,“陷溺人心”,败坏学风。科举制度使士人“富贵熏心”,读书求学,只不过是获得功名禄位的一种手段。一旦侥幸登第,便认为目的已达,“读书之事毕矣”。同时士人为了获取功名禄位,竟以“偷窃为工夫,浮词为堂奥”,摹仿、盲从之学风盛行。黄宗羲对于科举制度的批判,不仅切中时弊,而且站在经世致用,要求思考和自由思想的高度,这就使他的批判具有时代精神,超越了他的先辈。
揭露和批判科举制度,目的是为了改革取士制度。黄宗羲提出了8种选拔人才的方法,即所谓“取士八法”。其主要内容是:
.科举之法
科举制度经过改革,仍可作为选拔人才的主要方法。可以效仿朱熹的建议,考试分为经、子、史、时务策四场,突出经学、诸子学和史学的地位,重视应试者的见解,强调对录取者的使用要严加考核。总之,其基本精神是重在选拔经世济时之才。
.荐举之法
规定每年各郡荐举1人,列为待诏,先由宰相以国家疑难之事问之,根据其所答,再由廷臣反复诘难。若能自理其说,则“量才官之;或假之职事,观其所效而后官之”。若被荐者是“庸下之材”,则坚决淘汰,推荐者要坐罪。若被荐者道德高尚,才能出众,则不拘常规,破格重用,推荐者亦受重赏。希望通过地方推荐与考核相结合,选拔所需要的人才。
.太学之法
太学生“积岁月累试”,根据成绩分为三等:上等者同进士,由宰相直接分配至各部衙门任职;中等者不经乡试,直接参加礼部会试;下等者罢归乡里。此法旨在把人才培养和人才选拔相结合,学生学行优劣与他们的前途直接联系。
.任子之法
规定凡六品以上子弟年满15岁者,皆入州县学,三品以上子弟年满15岁者,皆入太学,若肄业15年而学无所成,俱退学。根据父辈品秩,决定其子弟进不同等级的学校,黄宗羲用这种方法的基本思想,一是为了防止利用在人才选拔中的请托舞弊行为,二是为了改变“公卿之子不论其贤否而仕之”的弊病。因此,其积极意义仍不应忽视。
.郡县佐之法
各郡县设置户、礼、兵、工、刑、吏六曹,经提学官考试,选拔郡县学生员中学行高等者,分别担任六曹职务。凡三次考核均合格者,升贡太学肄业,其才能尤著者,直接补选为六部衙门官吏。反之,若实绩平庸者,则罢免。
.辟召之法
凡宰相、六部、方镇及各省巡抚,皆可自辟属吏,“试以职事”,如其在实际工作中,确实表现出显著才能,则上报朝廷正式委任。此法也重在考察人的实际才能。
.绝学之法
所谓绝学,是指历算、乐律、测望、占候、火器、水利等为极少数人专门掌握的自然科学技术知识。要求各郡县将上述有关专门人才上报朝廷,“考其果有发明,使之待诏”。才能平庸者,则罢归。可见,它意在选拔各类科学技术人才。
.上书之法
上书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国家发生重大事件或出现大奸,朝廷群臣都不敢言,而在野者却敢于上书直言,“则当处于谏职”。另一种是所进览的著作确实学术水平很高,足以传业,“则与登第者一体出身”。此法旨在选拔关心国家大事,且能刚正不阿,仗义执言的政论人才,以及有较高造诣的学术人才。
黄宗羲针对当时科举制度的弊病,总结了历史上关于人才选拔的各种成功经验,提出了8种人才选拔的方法,集中反映了他注意把人才选拔与培养紧密结合;重视人才的实际才能;强调应采用多种方法和途径来选拔人才,对人才需严加考核等思想,这是中国古代教育史上一个较为深刻的人才思想成果,值得我们认真研究。
四、论教育内容
黄宗羲关于教育内容的思想,具有广泛、实用的特点。具体包括经学、史学、文学和自然科学四部分内容。
一)“学必原本于经术”
黄宗羲重视经学的学习,认为学问必须以经学为根底,求学者首先应当通经。他说:“学必原本于经术,而后不为蹈虚。”又指出“受业者必先穷经”,“以经术为渊源”。在实际教学中,他把经学列为最基本的教学内容。如此重视经学的传授,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原因。首先,他认为经学能够经国济世。这是他经世致用思想在教育内容上的反映。其次,是为了改变当时空疏浅薄的学风。自明中叶以后,“讲学之风,已为极敝”。士人或者高谈性命,直入禅障,束书不观或者“袭语录之糟粕”,而“不以六经为根柢”。他认为强调学习经学,可以改变这种学风。
二)“不为迂儒,必兼读史”
黄宗羲在强调学经学的同时,还重视向学生传授史学。他说:“学者必先穷经,经术所以经世。不为迂儒,必兼读史。”因此,在他的学生中出现了像万斯同这样的史学大师,以甬上证人书院学生为基础而形成的清代浙东学派,也具有擅长史学的特点,这些都与他将史学列为重要教育内容密切有关。黄宗羲重视史学的传授,认为史学具有经世致用的意义,学习历史,可以从“古今治乱”中吸取经验教训,“以显来世”。他还主张学习和研究历史,必须重视史实,强调广泛搜集史料;要重视志和表的作用;提出“以诗补史之阙”等。这些都是他长期从事史学教学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注意。
三)教授诗文
除经学、史学之外,诗文也是黄宗羲教授的重要内容。同时,根据他长期教学经验,对于如何教授诗文,提出如下主张。首先,必须有浓厚的兴趣。其次,反对模仿,提倡独创。再次,为文要情理交融。最后,必须兼通经史百家之学。否则,任凭怎样跟从名人“章参句炼”,也写不出好诗。黄宗羲的上述主张,对于我们今天的语文教学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四)传授天文、数学、地理等自然科学知识
黄宗羲精研天文、数学、地理、乐律等,曾撰有《授时历故》、《西历假如》等天文类著作10种,《圆解》、《割圆八线解》等数学类著作6种,《今水经》、《四明山志》等地理类著作5种,以及《律吕新义》乐律著作一种。向学生传授天文、数学、地理等自然科学知识,是黄宗羲关于教育内容的一个显著特点。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黄宗羲将天文、数学、地理等自然科学知识列为重要的教育内容,既是对中国古代科技教育传统的继承和发展,同时也是受到当时传入中国的西方科学知识的影响,反映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对教育所提出的新要求。他不仅开清代“浙人研冶西洋天算之风气”,而且还开清代浙人传授西洋历算之先河。
五、关于教学思想
黄宗羲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认真吸取前人的优秀成果,不断总结自己的成功经验,形成了颇具特色的教学思想。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力学致知
在人的知识来源问题上,黄宗羲虽然存在着“天地万物之理,即在吾心之中”,“穷理”即“穷心”的王学思想残余,但其基本的方面则是主张躬行实践以求知,力学致知。他自己更是以身作则,一生勤奋好学,并且老而弥坚,“年逾六十,尚嗜学不止,每寒夜身拥组被,以双足置土炉上,余膏荧荧,执一卷危坐。暑月,则以麻帷蔽体,置小灯帷外,翻书隔光,每至丙夜。”甚至行年八十,仍手不释卷。黄宗羲自己好学如此,正是他主张力学致知最有力的证据,这种精神也是值得我们认真学习的。
二)学贵适用
黄宗羲提出了“学贵适用”的思想。明确认为求学贵在适于实用,只有学问与事功相结合,学用一致,方是真儒。从这一思想出发,他强调只有适于实用的知识才是真正的学问。并且,他还将是否有真才实学作为选拔人才的重要原则。
他的上述观点,正是他经世致用思想在教学上的反映,折射出当时那些比较注意实际,迫切要求发展社会生产的城市工商业者对教学的要求,对于改变当时的空疏学风也起了积极作用,诚如全祖望所评论的:“前此讲堂锢疾为之一变”。
三)学贵独创
求学贵在创新,提出见解,反对“墨守一先生之言”,这是黄宗羲教学思想的又一显著特点。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黄宗羲积累了许多经验,主要有以下四点。
、由博致精
所谓“博”,就是要多读书,有渊博的学识,这是提出见解的前提。但广泛读书,必须抓住各家学派的宗旨。他说各家学派“自有宗旨”,这既是学派创立者的“得力处”,“亦是学者之入门处”。因此,抓住了宗旨,即把握了学派思想的精华。
、重视“异同论”
在学术发展过程中,由于各人“心之万殊”,“功力所至”不同,因而必然会出现各种不同见解,即所谓“一偏之见”,或“相反之论”,而这些恰恰是学者自己研究的心得。因此,他要求“学者于其不同处,正宜著眼理会”。并且还根据历史经验,强调指出:“古之善学者,其得力多在异同之论。”事实一再表明,学术上的创新,往往是从各种不同学术见解中引发的,因此,黄宗羲重视“异同之论”的见解,是颇有道理的。
、深思与能疑
无论是由博致精,还是重视“异同之论”,关键都离不开“深湛之思”。只有对所学知识,“加之湛思”,在自己的头脑中经过一番加工和整理,才能深刻理解,融会贯通,产生自己的见解。反之,如果对所学内容只是“生吞活剥”,没有经过深刻的思考,那就不可能有所创见,“无深湛之思,学之不成”。学习的成功与否,取决于思考的深刻程度,只有思考得越深刻,获得的见解才越真实,“求之愈艰,则得之愈真”。
当然,要能进行深刻的思考,又离不开在求学过程中善于提出各种怀疑。所以,黄宗羲又强调“能疑”。他把怀疑视为是“觉悟之机”,认为“小疑则小悟,大疑则大悟,不疑而不悟”,有的人不怀疑而轻以相信,并非是真信,只是因为不善于提出怀疑。黄宗羲强调怀疑在治学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认为只有善于提出怀疑者,才能引起深思,才会有所创见,这是符合学习规律的。
、讨论辩难
黄宗羲认为,要在求学过程中有所创见,调动学生个体主观能动性固然重要,同时还必须注意发挥师生群体的积极作用。因此,讨论辩难是他在讲学中采用的一种基本方法。在讨论辩难过程中,他提倡“各持一说,以争鸣于天下”的精神,不“以一先生之言为标准”,而要敢于创新,发“先儒之所未廓”。这是黄宗羲民主思想在教学上的集中表现。学生们在这样一种较为自由、活泼的学习氛围中,在教师的指导下,相互质疑问难,切磋讨论,就容易在学业上取得较大长进。
六、论教师
黄宗羲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对教师职业有特殊感情,对教师问题发表了许多独特见解。
他主张尊师,认为学生必须“重师弟子之礼”。要求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按照黄宗羲的设想,太学祭酒的地位,应该与辅助君主掌管国事的最高行政宰相相当,地方郡县学官的地位,也应该与同级的行政相当,这确实是极大地提高了教师的社会地位,在中国古代教育史上是空前的。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黄宗羲还认为,教师除了向学生进行传道、授业、解惑之外,还必须从事清议。他指出,太学祭酒在讲学时,应该议论朝政,若“政有缺失”,则“直言无讳”。同样,郡县学官也应当议论地方政事。黄宗羲关于教师议政的思想,发前人所未发,是对传统教师职责理论的拓展和深化。与此相联,他主张教师不仅要有真才实学,而且还必须品行端正,“无玷清议”。甚至认为即使确是名儒,但若有碍清议,亦不能充任教师此外,他还提出地方官学的学官,不应该由委任,而应该由“郡县公议”产生;也不应该局限于官吏,而应该“不拘已仕未仕”,皆可担任。这是他民主思想的反映。
黄宗羲有关教师的思想,突破了传统的教师理论,鲜明地反映了他的民主思想,具有强烈的时代特征,是值得我们重视的。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