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国家中居主导地位的金融中心机构,是国家干预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负责制定并执行国家货币信用,独具货币发行权,实行金融监管。
银行职能主要以制定、执行货币,对金融机构活动进行领导、管理和监督,是一个“管理金融活动的银行”。同时,还有以下职能:第一,银行垄断货币发行权,是一国或某一货币联盟唯一授权的货币发行机构。第二,银行充当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最后贷款人。银行通过这一职能对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活动施加影响,以达到宏观经济的目的。第三,银行为提供服务,是管理国家金融的专门机构。
国家间的国情不一样,央行的建设类型也有多种。首先是单一型,国家建立单纯的银行机构,使之全面行使银行职能,领导全部金融事业的银行制度。接着是复合型,国家不单独设立专司银行职能的银行机构,而是由一家集银行与商业银行职能于一身的国家大银行兼银行职能的银行制度。其次是准银行,国家不设通常意义上的完整的银行,而设立类似银行的金融管理机构,执行部分银行职能,或者由授权某个或几个商业银行承担部分银行的职能。最后是型,若干国家联合组建一家银行,在成员国范围内行使全部或部分银行职能。
银行的主要业务有:货币发行、集中存款准备金、贷款、再贴现、证券、黄金占款和外汇占款、为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办理资金的划拨清算和资金转移的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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