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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作废,《民法典》有哪些关于婚姻法的新规定
2023-07-11 04:07:09 责编:小OO
文档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与此同时,明年1月1日,《婚姻法》将退出中国现行法律舞台,成为历史,以“婚姻家庭编”汇入民法典。

今天,小犀就化身法律科普小达人,带大家看看:民法典通过将对婚姻家庭带来哪些变化?


一、删除计划生育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小犀解读】

计划生育,大家都知道。

1982年9月,计划生育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


刚刚通过的民法典删除了实行计划生育,删除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删除了晚婚晚育应予鼓励。目前国家已经实施了全面放开生育二胎,民法典为了大家的生育率可谓是操碎了心。



二、缩小了禁止结婚的范围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小犀解读】

原婚姻法第七条规定,如果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根据原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婚姻无效。这不能完全适应现代人的观念。


民法典删除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这种禁止结婚的情形。也就是表示,就算本身患有重大疾病,法律也不会禁止结婚。但是患有重大疾病的,一定要看下一条。


三、重大疾病如实告知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小犀解读】

这一规定既保障了那些疾病患者的结婚权利,又体现了对当事人婚姻自主权的尊重。


随着2003年我国把“强制婚检”变为“自愿婚检”,法律未再强制规定男女双方在婚前进行婚检。然而近年来,因婚后发现配偶婚前有重大疾病提出离婚的案例屡见不鲜。


虽说婚检的内容属于隐私,但是小犀还是鼓励,无论检查出什么疾病一定要如实告知对方。



四、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扩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本法第1063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小犀解读】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增加了“其他劳务报酬”、“投资的收益”,使夫妻共同财产“不留死角”。

无论是工作中拿到的报酬还是炒股拿到手的收益,记得如实上交夫妻双方的小金库。


五、界定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小犀解读】

民法典将“共债共签”正式写入法典。


什么叫共债共签呢,简单来说,就是哪怕结婚了,自己借的钱还得自己还。另一方单方面借的债务,只要你没签字,就跟你没关系,除非是为了共同买房,或者其他共同生活的用途。


小犀也要提示大家,出台后如果借钱给已婚人士,最好让他们夫妻双方都签字哦。



六、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制度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小犀解读】

各位男同胞藏私房钱的同时,不要忘了这算是“隐藏”夫妻的共同财产,要是被发现了可是后果很严重的!

当然帮老婆清空购物车,不算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七、增加离婚30天冷静期制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小犀解读】

以前,两夫妻去民政局申请就可以办离婚证,当场办理,当场就离。


如今,离婚需要先申请,申请之后有30天的冷静期,小两口回去好好想想,如果忍一时越想越气,退一步越想越亏,两个人实在是过不下去,那么30天后,可以过来正式领取离婚证。


但是也有很多人表示反对,认为成年人可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结婚、离婚更是每个人享有的权利,更何况没有几个人是冲动离婚的,大多数都还是深思熟虑后做下的决定。


是好是坏,有利有弊,只有新的法典施行一段时间后见分晓。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存在家庭暴力等情形的,一般是当事人向起诉离婚,而起诉离婚是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的。



八、婚姻法与收养法合编

让收养回归“家庭”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小犀解读】

有关收养的条例并入了婚姻家庭编部分,收养法与婚姻法合编,让收养回归“家庭”。


同时,30周岁以上才可收养、无配偶者收养异性需差40岁以上、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之前鲍某明和养女事件引发了社会极大讨论,如今收养法律的完善能够避免很多类似的问题。



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条例还有很多,小犀只是节选了其中新增或是争议性较大的条例进行解读。


如果要用一句话来总结民法典婚姻部分的规定,小犀想是:立法者想要我们拥有一个稳定而幸福的婚姻家庭生活。


虽然《民法典》的成立对于我们的生活与婚姻会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但法规往往只能规范言行举止,不能约束人情人性。


婚姻相处是一门学问,可能终其一生我们都要学习修行。扮演好你自己的角色,主动承担起你的责任,这才是婚姻生活里最坚固的安全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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