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后的工资发放时间【点击查看详情】
若企业申请破产,其债务人或管理人须在裁定重整后六个月内向及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如遇特殊原因,可申请延期三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