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编制:安委会
| 序号 | 作业活动 | 危险因素 | 可能导致的 事故 | 判别依据(l-V) | 作业条件危险评价 | 危险 级别 | 现有控制措施 | 备注 | |||
| L | E | C | D | ||||||||
| 1 | 掘进作业 | 片帮冒顶、盲炮、炮烟、设备缺陷、风管脱落、操作错误。 | 砸伤、炸伤、中毒 机械伤害、物体打击 | 6 | A | 安全操作规程 | |||||
| 2 | 天井作业(上掘) | 片帮冒顶、盲炮、炮烟、高处坠落,设备缺陷,梯子、平台缺陷,火工器材缺陷。 | 砸伤、炸伤、中毒、摔伤、机械伤害、物体打击。 | 6 | A | 系安全带、安全操作规程 | |||||
| 3 | 天井作业(下掘) | 片帮、盲炮、炮烟、梯子缺陷,提升缺陷、设备缺陷、水危害、电危害。 | 砸伤、炸伤、中毒高处坠落、机械伤害、淹溺、触电。 | 6 | A | 系安全带、抽水、安全操作规程 | |||||
| 4 | 爆破作业 | 片帮冒顶、炮烟、易燃易爆物质 无警戒、操作错误。 | 砸伤、中毒、爆炸 伤害。 | 6 | A | 安全操作规程、 持证上岗 | |||||
| 5 | 铲运机作业 | 片帮冒顶、炮烟、电危害、溜井 口坠落、设备缺陷 | 砸伤、中毒、摔伤、 触电、机械伤害 | 6 | A | 安全操作规程 持证上岗 | |||||
| 6 | 支护作业 | 片帮冒顶、炮烟、高处坠落、木 (金属)棚坍塌,物体打击 | 砸伤、中毒、摔伤 | 6 | A | 系安全带、安全 操作规程 | |||||
| 7 | 维修钳工 | 环境、设备、工具缺陷,操作错误 | 物体打击、机械伤 害 | 6 | A | 安全操作规程 | |||||
| 8 | 井下、作业区行人 | 片帮冒顶、炮烟、运转中的车辆、 机械设备、溜井、电器设施 | 砸伤、中毒、车辆、 机械伤害、坠落、触电 | 6 | A | 安全规章制度 | |||||
| 判 别 依 据 | Ⅰ.不符合法律法规及要求; Ⅱ.曾发生过事故,仍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Ⅲ.相关方合理抱怨或要求; Ⅳ.直接观察到的危险; Ⅴ.定量评价(LEC法) | ||||||||||
编号: 编制:安委会
| 序号 | 作业活动 | 危险因素 | 可能导致的 事故 | 判别依据(l-V) | 作业条件危险评价 | 危险 级别 | 现有控制措施 | 备注 | |||
| L | E | C | D | ||||||||
| 9 | 队、段值(排)班室 | 火灾、煤气、电器线路、取暧设施缺陷,无消防设施 | 烧伤、中毒、触电、火灾 | 6 | A | 检查维修、正确使用、配备灭火器 | |||||
| 10 | 卷扬机使用 | 环境、设备缺陷,联系信号缺陷操作错误 | 机械伤害、物体打击 | 6 | A | 安全操作规程、 持证上岗 | |||||
| 11 | 电耙子使用 | 片帮冒顶、炮烟、设备缺陷、操作错误 | 砸伤、中毒、机械伤害 | 6 | A | 安全操作规程 | |||||
| 判 别 依 据 | Ⅰ.不符合法律法规及要求; Ⅱ.曾发生过事故,仍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Ⅲ.相关方合理抱怨或要求; Ⅳ.直接观察到的危险; Ⅴ.定量评价(LEC法) | ||||||||||
编号: 编制:安委会
| 序号 | 作业活动 | 危险因素 | 可能导致的 事故 | 判别依据(l-V) | 作业条件危险评价 | 危险 级别 | 现有控制措施 | 备注 | |||
| L | E | C | D | ||||||||
| 1 | 搅拌机作业 | 设备缺陷、漏电、平台坠落、钢绳缠绕、料斗下落、粉尘、操作错误。 | 机械伤害、触电、摔伤砸伤、矽肺 | 6 | A | 安全操作规程 | |||||
| 2 | 电机车运输 | 设备、道路缺陷、烟雾、照明不良,无调度、无信号、操作错误。 | 车辆伤害 | 6 | A | 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 |||||
| 3 | 料井口(溜 井)作业 | 片帮冒顶、炮烟、倒料设施缺陷,倒料井口坠落,照明不良,配合操作错误。 | 砸伤、中毒、摔伤、其它伤害。 | 6 | A | 勤检查、维护、排除、系安全带正确作业。 | |||||
| 4 | 工程车作业 | 设备、道路缺陷、烟雾、照明不良,交岔作业,溜井口、斜坡巷道,操作错误。 | 车辆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 | 6 | A | 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 |||||
| 5 | 喷射混凝土 作业 | 片帮冒顶、炮烟、粉尘危害、设备缺陷、风管脱落、平台缺陷。 | 砸伤、中毒、矽肺、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 | 6 | A | 安全操作规程 | |||||
| 6 | 维护钳工 | 环境、设备、工具缺陷、操作错误 | 物体伤害、机械伤 害 | 6 | A | 安全操作规程 | |||||
| 7 | 井下、作业区行人巷道 | 片帮冒顶、炮烟、运转中的车辆、机械设备、溜井、电器设施。 | 砸伤、中毒、车辆、机械伤害,坠落、触电 | 6 | A | 安全规章制度 | |||||
| 8 | 队、段值(排)班室 | 火灾、煤气、电器线路取暖设施缺陷,无消防设施。 | 烧伤、中毒、触电 | 6 | A | 检查、维修、正确使用灭火器 | |||||
| 判 别 依 据 | Ⅰ.不符合法律法规及要求; Ⅱ.曾发生过事故,仍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Ⅲ.相关方合理抱怨或要求; Ⅳ.直接观察到的危险; Ⅴ.定量评价(LEC法) | ||||||||||
编号: 编制:安委会
| 序号 | 作业活动 | 危险因素 | 可能导致的 事故 | 判别依据(l-V) | 作业条件危险评价 | 危险 级别 | 现有控制措施 | 备注 | |||
| L | E | C | D | ||||||||
| 1 | 深孔凿岩 | 片帮冒顶、炮烟、钎杆、套管折断、风管脱落、设备缺陷、单人作业、操作错误。 | 砸伤、中毒、物体打击、机械伤害。 | 6 | A | 安全操作规程 | |||||
| 2 | 上、卸钎杆 | 机头缺陷、夹钎器失灵、配合和操作错误。 | 机械伤害、物体打击。 | 6 | A | 安全操作规程 | |||||
| 3 | 搬运设备 | 环境、道路、工具缺陷,作业配合错误,照明不良、溜井口。 | 物体打击、高处坠落 | 6 | A | 勤检查处理、步调一致,设警示标志 | |||||
| 4 | 维修钳工 | 环境、设备、工具缺陷、操作错误 | 机械伤害、物体打击。 | 6 | A | 安全操作规程 | |||||
| 5 | 井下、作业区行人巷道 | 片帮冒顶、炮烟、运转中的车辆、机械设备、溜井、电器设施。 | 砸伤、中毒、车辆、机械伤害、坠落、触电、物体打击。 | 6 | A | 安全规章制度 | |||||
| 6 | 队、段值(排)班室 | 火灾、煤气、电器线路、取暖设施缺陷、无消防设施。 | 烧伤、中毒、触电 | 6 | A | 勤检查、维护正确使用、配备灭火器 | |||||
| 判 别 依 据 | Ⅰ.不符合法律法规及要求; Ⅱ.曾发生过事故,仍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Ⅲ.相关方合理抱怨或要求; Ⅳ.直接观察到的危险; Ⅴ.定量评价(LEC法) | ||||||||||
编号: 编制:安委会
| 序号 | 作业活动 | 危险因素 | 可能导致的 事故 | 判别依据(l-V) | 作业条件危险评价 | 危险 级别 | 现有控制措施 | 备注 | |||
| L | E | C | D | ||||||||
| 1 | 库房领用火工器材 | 未检查火工器材质量和数量、违章进库、易燃易爆物质。 | 质量缺陷、数量不清导致间接事故 | 6 | A | 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 |||||
| 2 | 搬运火工 器 材 | 混合搬运、重放重卸、吸烟、用火、无专人押运、超载、运输、违章运输、易燃易爆物质。 | 丢失、爆炸伤害 | 6 | A | 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 |||||
| 3 | 筛药、拌药 | 环境、设施、用具缺陷、易燃易爆物质、吸烟、用火、操作错误。 | 火灾、爆炸伤害、其它伤害。 | 6 | A | 严禁烟火、正确操作。 | |||||
| 4 | 装 药 | 片帮冒顶、烟雾、照明不良、装药器缺陷、易燃易爆物质、吸烟、用火、操作错误、无作业平台、工具缺陷。 | 砸伤、中毒、爆破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 | 6 | A | 安全操作规程、 持证上岗 | |||||
| 5 | 起 爆 | 连接系统缺陷、撤出线路和避炮地点缺陷,无警戒人员或需警戒的通道点疏漏。 | 爆破伤害 | 6 | A | 安全操作规程 持证上岗 | |||||
| 6 | 处理悬顶 | 片帮冒顶、炮烟、照明不良、易燃易爆物质,药包加工和安装缺陷、无警戒,操作错误、无安全作业方案、无人监护。 | 砸伤、中毒、高处、坠落、爆炸伤害 | 6 | A | 安全操作规程 持证上岗 | |||||
| 7 | 井下作业区行人巷道 | 片帮冒顶、炮烟、运转中的车辆、机械设备、溜井、电器设施。 | 伤害、坠落触电、物体打击。 | 6 | A | 安全规章制度 | |||||
| 判 别 依 据 | Ⅰ.不符合法律法规及要求; Ⅱ.曾发生过事故,仍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Ⅲ.相关方合理抱怨或要求; Ⅳ.直接观察到的危险; Ⅴ.定量评价(LEC法) | ||||||||||
编号: 编制:安委会
| 序号 | 作业活动 | 危险因素 | 可能导致的 事故 | 判别依据(l-V) | 作业条件危险评价 | 危险 级别 | 现有控制措施 | 备注 | |||
| L | E | C | D | ||||||||
| 8 | 队值(排)班室 | 火灾、煤气、电器线路、取暖设施缺陷无消防缺陷。 | 烧伤、中毒、触电 | 6 | A | 检查、维修、正确使用配备消防器材 | |||||
| 判 别 依 据 | Ⅰ.不符合法律法规及要求; Ⅱ.曾发生过事故,仍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Ⅲ.相关方合理抱怨或要求; Ⅳ.直接观察到的危险; Ⅴ.定量评价(LEC法) | ||||||||||
编号: 编制:安委会
| 序号 | 作业活动 | 危险因素 | 可能导致的 事故 | 判别依据(l-V) | 作业条件危险评价 | 危险 级别 | 现有控制措施 | 备注 | |||
| L | E | C | D | ||||||||
| 1 | 溜矿井使用 | 井口、井筒片帮冒顶、格筛护栏缺陷、照明不良、无警示标志,人员机械坠落。 | 砸伤、摔伤 | 6 | A | 勤检查、维护、检查警示牌、灯设防护栏。 | |||||
| 2 | 铲运机作业 | 片帮冒顶、炮烟、道路、环境缺陷、设备缺陷、电危害,溜井坠落、操作错误。 | 物体打击、触电、摔伤、车辆伤害。 | 6 | A | 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 |||||
| 3 | 二次爆破 | 片帮冒顶、炮烟、易燃易爆物质,设备、设施损坏,无人警戒,操作错误。 | 砸伤、机械伤害、触电、摔伤。 | 6 | A | 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 |||||
| 4 | 维修钳工 | 环境、设备、工具缺陷,设备停放有缺陷,运转中或带电维修、单人维修、配合失误。 | 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 | 6 | A | 安全操作规程、 | |||||
| 5 | 平板车运输 | 车辆、道路缺陷,装载超限、捆扎不牢,未与调度联系,盲目推车。 | 车辆伤害、物体打 击 | 6 | A | 勤检查、维修、限量限速、调度指挥、正确操作 | |||||
| 6 | 台吊物件 | 环境、设备、工具缺陷,捆绑不牢、配合失误、操作错误。 | 物体打击 | 6 | A | 勤检查、维修、步调一致。 | |||||
| 7 | 井下、作业区行人巷道 | 片帮冒顶、炮烟、运转中的车辆、机械设备、溜井口、电器设施。 | 砸伤、中毒、车辆机械伤害、坠落。 | 6 | A | 安全规章制度 | |||||
| 8 | 队段值(排)班 室 | 火灾、煤气、电器线路、取暖设施缺陷、无消防设施。 | 烧伤、中毒、触电 | 6 | A | 检查、正确使用配备消防器材 | |||||
| 判 别 依 据 | Ⅰ.不符合法律法规及要求; Ⅱ.曾发生过事故,仍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Ⅲ.相关方合理抱怨或要求; Ⅳ.直接观察到的危险; Ⅴ.定量评价(LEC法) | ||||||||||
编号: 编制:安委会
| 序号 | 作业活动 | 危险因素 | 可能导致的 事故 | 判别依据(l-V) | 作业条件危险评价 | 危险 级别 | 现有控制措施 | 备注 | |||
| L | E | C | D | ||||||||
| 1 | 维修钳工 | 环境、设备、工具缺陷,设备在运转中维修,登高作业、配合失误、操作错误。 | 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高处坠落 | 6 | A | 安全操作规程、系安全带 | |||||
| 2 | 维修电工 | 环境、设备、工具缺陷,登高作业、电危害、单人作业、操作错误。 | 摔伤、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电危害、摔伤、高处坠落 | 6 | A | 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 |||||
| 3 | 电焊作业 | 环境、设备、工具缺陷、无接地漏电短路,弧光、药皮飞溅、高处坠落、无防护劳保。 | 摔伤、物体打击、火灾、其它伤害 | 6 | A | 安全操作规程、穿戴劳保用品、持证上岗。 | |||||
| 4 | 气焊(割)作 业 | 环境、设备、工具缺陷、易燃易爆物质、辐射危害、无防护劳保、操作错误。 | 爆炸、物体打击、火灾、其它 | 6 | A | 定期检验安全阀、仪表、持证上岗、安全操作规程。 | |||||
| 5 | 砂轮机使用 | 环境、设备缺陷、砂轮机振动大、物体重压砂轮机、正面作业无防罩、未戴防护镜、砂轮片超过磨损。 | 物体打击、机械伤害 | 6 | A | 安全操作规程 | |||||
| 6 | 井下配(变)电 室 | 环境、设备、工具缺陷、电危害、、无警示牌、单人作业、未穿戴防护用品、操作错误 | 触电、火灾、高处坠落 | 6 | A | 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 |||||
| 判 别 依 据 | Ⅰ.不符合法律法规及要求; Ⅱ.曾发生过事故,仍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Ⅲ.相关方合理抱怨或要求; Ⅳ.直接观察到的危险; Ⅴ.定量评价(LEC法) | ||||||||||
编号: 编制:安委会
| 序号 | 作业活动 | 危险因素 | 可能导致的 事故 | 判别依据(l-V) | 作业条件危险评价 | 危险 级别 | 现有控制措施 | 备注 | |||
| L | E | C | D | ||||||||
| 7 | 维修电铲 作 业 | 环境、工器具缺陷、未切断电源、刹车不牢、装配、拆卸、起吊时支点不牢靠、单人作业、无人指挥、无监护人、操作错误. | 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 | 6 | A | 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安全措施 | |||||
| 8 | 维修卷扬机作 业 | 环境、工器具缺陷、设备在运转中维修、登高作业。 | 机械伤害、高处坠落 | 6 | A | 安全操作规程、系安全带 | |||||
| 9 | 安装风、水管路作业 | 环境、工器具缺陷、溜井口、作业混乱操作错误 | 物体打击、高处坠落 | 6 | A | 安全操作规程、系安全带 | |||||
| 10 | 井下、作业区行人巷道 | 片帮冒顶、炮烟、运转中的车辆、机械设备、溜井口、电器设施 | 砸伤、中毒、车辆、机械伤害、坠落、触电、物体打击。 | 6 | A | 安全管理制度。 | |||||
| 11 | 乙炔、氧气瓶存放与使 用 | 库房、环境缺陷、混乱存放、电危害、明火、易燃易爆物质、操作错误 | 火灾、其它爆炸 | 6 | A | 安全管理制度。 | |||||
| 12 | 队段值(排)班 室 | 火灾、煤气、电器线路、取暖设施缺陷、无消防设施。 | 烧伤、中毒、触电 | 6 | A | 检查、正确使用配备消防器材 | |||||
| 判 别 依 据 | Ⅰ.不符合法律法规及要求; Ⅱ.曾发生过事故,仍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Ⅲ.相关方合理抱怨或要求; Ⅳ.直接观察到的危险; Ⅴ.定量评价(LEC法) | ||||||||||
编号: 编制:安委会
| 序号 | 作业活动 | 危险因素 | 可能导致的 事故 | 判别依据(l-V) | 作业条件危险评价 | 危险 级别 | 现有控制措施 | 备注 | |||
| L | E | C | D | ||||||||
| 1 | 采样工 | 片帮冒顶、炮烟、溜井、车辆、机械运转作业、照明不良、工具缺陷。 | 砸伤、中毒、坠落、车辆机械伤害、物体打击。 | 6 | A | 安全操作规程、 | |||||
| 2 | 制样工 | 设备缺陷、粉尘、机械伤害、操作错误 | 机械伤害、矽肺 | 6 | A | 勤检查、维修、穿戴劳保用品。 | |||||
| 3 | 化验工 | 设备、用具缺陷、化学物质、电危害、未穿戴防护用品、操作错误。 | 物体打击、中毒、触电 | 6 | A | 安全操作规程、 | |||||
| 4 | 化学物品 储 存 | 库房、设施、管理缺陷、剧毒品、腐蚀品混放、泄漏 | 中毒、腐蚀、灼伤、环境污染 | 6 | A | 安全管理制度。 | |||||
| 判 别 依 据 | Ⅰ.不符合法律法规及要求; Ⅱ.曾发生过事故,仍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Ⅲ.相关方合理抱怨或要求; Ⅳ.直接观察到的危险; Ⅴ.定量评价(LEC法) | ||||||||||
编号: 编制:安委会
| 序号 | 作业活动 | 危险因素 | 可能导致的 事故 | 判别依据(l-V) | 作业条件危险评价 | 危险 级别 | 现有控制措施 | 备注 | |||
| L | E | C | D | ||||||||
| 1 | 安全检查工 | 片帮冒顶、炊烟、溜井口、车辆、机械危害、设备、设施缺、电危害、物体打击。 | 砸伤、中毒、坠落、车辆机械伤害、触电。 | 6 | A | 管理制度、持证上 岗 | |||||
| 2 | 通风工 | 环境、设备、设施缺陷、炮烟、溜井口、电危害、操作错误。 | 机械伤害、中毒、 触电、坠落 | 6 | A | 安全操作规程、 | |||||
| 3 | 排水工 | 片帮冒顶、设备缺陷、溜井口、运转中的车辆、机械、炮烟。 | 砸伤、中毒、坠落、车辆机械伤害、触电 | 6 | A | 勤检查、处理、正确作业、行走。 | |||||
| 4 | 材料供应库(库工) | 库房、设施缺陷、易燃易爆物体、混放、明火、电危害。 | 爆炸、火灾 | 6 | A | 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灭火器 | |||||
| 5 | 装卸工 | 环境、道路缺陷、工具缺陷、作业混乱、配合不良、高处坠落、作业错误 | 物体打击、摔伤 | 6 | A | 勤检查、处理、正确作业、按序作 业 | |||||
| 6 | 汽车运输 | 车辆、道路缺陷、易燃易爆、物质、超载人、物混载、违章行车、操作错误。 | 车辆伤害、坠落、意外爆炸 | 6 | A | 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 |||||
| 判 别 依 据 | Ⅰ.不符合法律法规及要求; Ⅱ.曾发生过事故,仍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Ⅲ.相关方合理抱怨或要求; Ⅳ.直接观察到的危险; Ⅴ.定量评价(LEC法) | ||||||||||
编号: 编制:安委会
| 序号 | 作业活动 | 危险因素 | 可能导致的 事故 | 判别依据(l-V) | 作业条件危险评价 | 危险 级别 | 现有控制措施 | 备注 | |||
| L | E | C | D | ||||||||
| 1 | 运行调度 | 通讯设备缺陷、调度错误 | 车辆伤害 | 6 | A | 调度职责 | |||||
| 2 | 信号工 | 联系、指挥错误、搬道岔错误 | 车辆伤害、撞车 | 6 | A | 安全操作规程、 | |||||
| 3 | 电机车司机 | 设备缺陷、操作错误、道路缺陷、烟雾 | 人员、车辆伤害 | 6 | A | 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 |||||
| 4 | 放矿工 | 溜井配电系统缺陷、放矿、翻矿连车、摘车与司机配合不良、溜井口滚石 | 车辆伤害、物体打击 | 6 | A | 安全操作规程 | |||||
| 5 | 修道工 | 环境缺陷、设备、工具缺陷作业配合失误、操作错误 | 车辆伤害、其他伤害 | 6 | A | 安全操作规程 | |||||
| 6 | 维修钳工 | 环境设备、工具缺陷、操作错误 | 车辆伤害、物体打击 | 6 | A | 安全操作规程 | |||||
| 7 | 维修电工 | 环境设备、工具缺陷电危害、登高作业、操作错误、单人作业。 | 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 | 6 | A | 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 |||||
| 8 | 电(气)焊 工 | 设备、环境缺陷、易燃易爆物质、电危害、辐射危害、操作错误 | 物体打击、触电、爆炸 | 6 | A | 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 |||||
| 9 | 机加工 | 设备缺陷、操作错误、工件飞出 | 机械伤害物体打击 | 6 | A | 安全操作规程 | |||||
| 10 | 爆破工 | 环境缺陷、易燃易爆物质、操作错误、无警戒。 | 物体打击、爆炸危害、高处坠落 | 6 | A | 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 |||||
| 11 | 运输、行人 巷道行走 | 片帮冒顶、巷道狭窄、设施缺陷、滑线。运行车辆。 | 砸伤、挤伤、机械伤害、触电 | 6 | A | 安全规章制度、正确行走 | |||||
| 判 别 依 据 | Ⅰ.不符合法律法规及要求; Ⅱ.曾发生过事故,仍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Ⅲ.相关方合理抱怨或要求; Ⅳ.直接观察到的危险; Ⅴ.定量评价(LEC法) | ||||||||||
编号: 编制:安委会
| 序号 | 作业活动 | 危险因素 | 可能导致的 事故 | 判别依据(l-V) | 作业条件危险评价 | 危险 级别 | 现有控制措施 | 备注 | |||
| L | E | C | D | ||||||||
| 12 | 溜井口作业 | 倒矿、滚石、设备、工具缺陷、操作错误、坠落. | 物体打击、机械伤 害、高处坠落 | 6 | A | 检查、封栏、监护、正确操作、系安全带 | |||||
| 13 | 废旧巷道 | 片帮冒顶、坠落 | 物体打击、高处坠落 | 6 | A | 护(围)栏、警示牌 | |||||
| 14 | 矿仓作业 | 设施缺陷、坠落、操作错误、单人作业 |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 | 6 | A | 安全管理规定 | |||||
| 15 | 碴场作业 | 设备、道路、设施缺陷、坠落、操作错误 | 车辆伤害、滚石伤人、高处坠落、触电 | 6 | A | 安全管理规定 | |||||
| 16 | 1号遂道 值 班 | 脱岗、串岗、不规范的人员、物体进入遂道 | 车辆伤害 | 6 | A | 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检查 | |||||
| 17 | 火工器材临时储存 | 库房、设施缺陷、易燃易爆物质、电危害明火、混放、帐物不符 | 设施缺陷、爆炸危害、电危害、火灾 | 6 | A | 安全管理制度、持证上岗 | |||||
| 18 | 材料库(库工) | 库房、设施缺陷、易燃易爆物品混放、明火、电危害 | 爆炸、火灾 | 6 | A | 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灭火器 | |||||
| 19 | 电动葫芦使用 | 设备缺陷、操作错误 | 起重伤害、触电 | 6 | A | 定期检验、监护 | |||||
| 20 | 汽车运输 | 车辆、道路缺陷、易燃易爆物质、超载、人物混载、违章行车、操作错误。 | 车辆伤害、坠落、意外爆炸 | 6 | A | 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 |||||
| 判 别 依 据 | Ⅰ.不符合法律法规及要求; Ⅱ.曾发生过事故,仍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Ⅲ.相关方合理抱怨或要求; Ⅳ.直接观察到的危险; Ⅴ.定量评价(LEC法) | ||||||||||
编号: 编制:安委会
| 序号 | 作业活动 | 危险因素 | 可能导致的 事故 | 判别依据(l-V) | 作业条件危险评价 | 危险 级别 | 现有控制措施 | 备注 | |||
| L | E | C | D | ||||||||
| 21 | 乙炔、氧气瓶存放与 使 用 | 库房、环境缺陷、混放存放、电危害、明火、易燃易爆物质、操作错误 | 火灾、其它爆炸 | 6 | A | 安全管理制度、 | |||||
1 方法介绍
对于一个具有潜在危险性的作业条件,K·J·格雷厄姆和G·F·金尼认为,影响危险性的主要因素有3个:
①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
②暴露于这种危险环境的情况;
③事故一旦发生可能产生的后果。用公式来表示,则为:
D=L×E×C
式中,D为作业条件的危险性;L为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E为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C为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结果。
1)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
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其实际发生的概率相关。若用概率来表示时,绝对不可能发生的概率为0;而必然发生的事件,其概率为1。但在考察一个系统的危险性时,绝对不可能发生事故是不确切的,即概率为0的情况不确切。所以,将实际上不可能发生的情况作为“打分”的参考点,定其分数值为0.1。
此外,在实际生产条件中,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范围非常广泛,因而人为地将完全出乎意料之外、极少可能发生的情况规定为1;能预料将来某个时候会发生事故的分值规定为10;在这两者之间再根据可能性的大小相应地确定几个中间值,如将“不常见,但仍然可能”的分值定为3,“相当可能发生”的分值规定为6。同样,在0.1与1之间也插入了与某种可能性对应的分值。于是,将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可能性的分值从实际上不可能的事件为0.1,经过完全意外有极少可能的分值1,确定到完全会被预料到的分值10为止(表1)。
表1 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可能性分值
2)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
众所周知,作业人员暴露于危险作业条件的次数越多、时间越长,则受到伤害的可能性也就越大。为此,K·J·格雷厄姆和G·F·金尼规定了连续出现在潜在危险环境的暴露频率分值为10,一年仅出现几次非常稀少的暴露频率分值为1。以10和1为参考点,再在其区间根据在潜在危险作业条件中暴露情况进行划分,并对应地确定其分值。例如,每月暴露一次的分定为2,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的分值为3。当然,根本不暴露的分值应为0,但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不存在的,是没有意义的,因此毋须列出。关于暴露于潜在危险环境的分值见表2。
表2 暴露于潜在危险环境的分值
3)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结果
造成事故或危险事故的人身伤害或物质损失可在很大范围内变化,以工伤事故而言,可以从轻微伤害到许多人死亡,其范围非常宽广。因此,K·J·格雷厄姆和G·F·金尼需要救护的轻微伤害的可能结果,它值规定为1,以此为一个基准点;而将造成许多人死亡的可能结果规定为分值100,作为另一个参考点。在两个参考点1~100之间,插入相应的中间值,列出表3所示的可能结果的分值。
表3 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可能结果的分值
4)危险性
确定了上述3个具有潜在危险性的作业条件的分值,并按公式进行计算,即可得危险性分值。据此,要确定其危险性程度时,则按下述标准进行评定。
表4 危 险 性 分 值
由经验可知,危险性分值在20以下的环境属低危险性,一般可以被人们接受,这样的危险性比骑自行车通过拥挤的马路去上班之类的日常生活活动的危险性还要低。当危险性分值在20~70时,则需要加以注意;危险性分值70~160的情况时,则有明显的危险,需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同样,根据经验,当危险性分值在160~320的作业条件属高度危险的作业条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危险性分值在320分以上时,则表示该作业条件极其危险,应该立即停止作业直到作业条件得到改善为止,详见表4。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清单中的LECD各指:
危险性可用下式表示:
D=L×E×C
式中: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C—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失后果
D—危险性
三个主要因数的评价方法如表1、2、3、4所示
表1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L
分数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以预料
6 相当可能
3 可能,但不经常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0.5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0.2 极不可能
0.1 实际不可能
表2 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
分数值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10 连续暴露(包括四班三运转)
6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3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2 每月一次暴露
1 每年几次暴露
0. 5 非常罕见地暴露
表3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
分数值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100 大灾难,许多人死亡
40 灾 难,数人死亡
15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7 严重,重伤
3 重大,致残
1 引人注目,需要救护
针对被评价的具体的作业条件,由有关人员(车间主任、安全人员、技术人员、工人代表等)组成小组,依据过去的经历、有关的知识,经充分讨论,固定L、E、C的分数植;然后计算三个指标的乘积,得出危险性分值D;最后依D值大小确定风险等级。
表4 危险性分值D
D值 危险程度 风险等级
>320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1
160~320 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 2
70~160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3
20~70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4
<20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5
2 优缺点及适用范围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评价人们在某种具有潜在危险的作业环境中进行作业的危险程度,该法简单易行,危险程度的级别划分比较清楚、醒目。但是,由于它主要是根据经验来确定3个因素的分数值及划定危险程度等级,因此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而且它是一种作业的局部评价,故不能普遍适用。此外,在具体应用时,还可根据自己的经验、具体情况对该评价方法作适当修正。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