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识 | 中文名:正丁醇、丁醇 | 危险化学品目录序号:2761 | |||||||
| 英文名:butyl alcohol;1-butanol | UN编号:1120 | ||||||||
| 分子式:C4H10O | 分子量:74.12 | CAS号:71-36-3 | |||||||
| 理化性质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透明液体,具有特殊气味。 | |||||||
| 熔点(℃) | -88.9 | 密度(g/cm3) | 0.81 | ||||||
| 沸点(℃) | 117.5 | 饱和蒸气压(kPa) | 0.82/25℃ | ||||||
| 溶解性 | 微溶于水,溶于醇、醚等多数有机溶剂。 | ||||||||
| 毒性及健康危害 | 侵入途径 | 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 |||||||
| 毒性 | LD50:4360mg/kg(大鼠经口),3400mg/kg(免经皮); LC50:24240 mg/m3,4小时(大鼠吸入)。 | ||||||||
| 健康危害 | 有刺激和麻醉作用。主要症状为眼、鼻、喉部刺激,在角膜浅层形成半透明的空泡,头痛,头晕和嗜睡,手部可以生接触性皮炎。 | ||||||||
| 燃烧爆炸危险性 | 燃烧性 | 易燃 | 燃烧分解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
| 闪点(℃) | 35 | 爆炸上限(g/m3): | 11.2 | ||||||
| 自燃温度(℃) | 340 | 爆炸下限(g/m3): | 1.4 | ||||||
| 危险特性 |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会猛烈反应。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 | ||||||||
| 建规火险分级 | 乙类 | 稳定性 | 稳定 | 聚合危害 | 不聚合 | ||||
| 禁忌物 | 强氧化剂、强酸、酰基氯、酸酐等。 | ||||||||
| 灭火方法 | 用水喷射逸出液体,使其稀释成不燃性混合物,并用雾状水保护消防人员。灭火剂: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雾状水、砂土。 | ||||||||
| 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立即用流动清水彻底冲洗。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吸入: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就医。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 ||||||||
| 泄漏处置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性空间。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 ||||||||
| 储运注意事项 | 储存: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分装和搬运作业要注意个人防护。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和容器损坏。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运输:运输车辆应有危险货物运输标志、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未经机关批准,运输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的区域。槽车和运输卡车要有导静电拖线;槽车上要备有2只以上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和防爆工具;要有遮阳措施,防止阳光直射。车辆运输钢瓶时,瓶口一律朝向车辆行驶方向的右方,堆放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不准同车混装有抵触性质的物品和让无关人员搭车。运输途中远离火种,不准在有明火地点或人多地段停车,停车时要有人看管。发生泄漏或火灾要开到安全地方进行灭火或堵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