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组:由几种不同的机器、设备及检测自动控制系统等组合而成,能共同完成特定任务的机械联合体。
2、预试车(即化工投料试车前现场准备工作):在安装工程完成以后,化工投料试车以前现场进行的各种工作。它包括:管道系统及设备的内部处理、电气及仪表调试、单机试车和联动试车。
3、单机试车:现场安装的驱动装置空负荷运转或单台机器、机组以水、空气等为介质进行的负荷试车,以检验其除受介质影响外的机械性能和制造、安装质量。
4、试车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工作必须贯彻试车的全过程。
5、安全阀的调试,不得少于三次,确保启动灵敏,动作压力必须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的工艺装置的压力;
6、当在试车过程中发生事故或故障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予以排除,否则严禁继续试车。
7、预试车所需用的电力、水、燃料、气、蒸汽、易损备件和施工预算中未包括的各种化学品、各种润滑油脂,以及化工投料试车和生产考核所需的物资等,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供应。
8、当单项工程或部分装置建成,管道系统和设备的内部处理、电气和仪表调试及单机试车合格后,应进行中间交接;全部装置联动试车合格后,应进行工程交接;化工投料试车完毕后,应签署合格证书;生产考核后应提出生产考核报告,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9、环保工程必须与生产装置同步进行试车。各阶段试车排出的废液、废气、废渣的处理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10、试车应符合下列程序:
(1)预试车; (2)化工投料试车;(3)生产考核。
11、蒸汽管道系统的吹扫:
(1)严格按批准的方案和吹扫流程图进行;
(2)蒸汽管道内不得有杂物;
(3)按先干线后支线的顺序依次进行。对支线应采用轮流间歇吹扫的办法;
(4)必须安装盲板使管道系统与无关系统、机器及设备隔离。管道上的孔板、测温元件、管 道仪表等和以法兰连接的调节阀应予拆除。对于焊接在管道上的调节阀,应采取流经旁路或卸掉阀头及阀口加保护套等防护措施;
(5)吹扫后的复位工作,应严格按吹扫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与机器、设备连接的管道应确保自由对中;
(6)蒸汽管道上的杂物必须清除,管道附近可燃物严禁泄漏,吹扫排出口周围必须划定禁区,并设置标有危险区的警示设施;
(7)蒸汽吹扫合格与否,应以检验靶片为准。
12、管道系统的化学清洗:
(1)必须选择经过鉴定,并曾在大型生产装置化学清洗中使用过的可靠的清洗液配方;
(2)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和批准的化学清洗方案进行清洗;废液处理应符合环保规定;
(3)经过化学清洗后的蒸汽管道仍必须进行蒸汽吹扫,并按本规范第5.1.2.3的规定执行;
(4)经过化学清洗后暂不使用的管道系统,应采取置换充氮等防锈措施。
关键阀门一般应包括下列阀门:
a.防喘振调节阀;
B.联锁系统的调节阀及两位式切断阀;
C.放空调节阀;
D.卜反应器进料调节阀;
E.锅炉及加热炉的燃料调节阀;
f.高压差调节阀。
联动试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全面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开始联动试车:
5.5.1.1试车范围内的工程已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标准全部完成;
5.5.1.2试车范围内的机器,除必须留待化工投号试车阶段进行试车的以外,单机试车已经全部合格;
5,5.1.3试车范围内的设备和管道系统的内部处理及耐压试验、严密性试验已经全部合格;
5.5.1.4试车范围内的电器系统和仪表装置的检测系统、自动控制系统、联锁及报警系统等应符合本规范5.2和53的规定;
5.5.1.5试车方案和操作法已经批准;
5.5.1.6工厂的正常管理机构已经建立,各级岗位责任制已经执行;
5.5_1.7 试车领导组织及各级试车组织已经建立参加试车的人员己经考试合格;
5.5.1.8试车所需燃料、水、电、汽、工艺空气和仪表空气等可以确保稳定供应,各种物资和测试仪表、工具皆已齐备;
5.5,1.9试车方案中规定的工艺指标,报警及联锁整定值已确认并下达;
5.5.1.10试车现场有碍安全的机器、设备、场地、走道处的杂物,业已清理干净。
5.5.2联动试车应符合下列规定:
5.5.2.1必须按照试车方案及操作法精心指挥和操作;
5.5-2.2试车人员必须按津制上岗,服从统一指挥;
5.5.2.3不受工艺条件影响的仪表、保护性联锁、报警皆应参与试车,并应逐步投用自动控制系统;
5.5.2.4 联动试车前应划定试车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5.5.2.5联动试车应按试车方案的规定认真做好记录。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