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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2025-09-25 14:15:51 责编:小OO
文档
门头沟区2011年中修工程-**路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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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部

2011年4月5日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一、总则

1、目的:为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加强文明施工规范化管理的精神,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意识,杜绝安全事故,消灭安全隐患,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从而达到促生产、促效益的目的。

2、概念:文明施工是一项包括安全保卫、机电安全、消防、环保卫生、现场管理和企业形象建设的一项综合性管理科目。

二、管理目标

一)安全管理目标

1、无死亡、重伤、中毒和重大设备事故;

2、因工负伤率月控制在3‰以内;

3、无职能部门万元以上罚款;

4、常见安全生产文明工地;

二)环境保护工作目标:

1、施工现场场界噪声、固体废弃物、粉尘、污水排放符合标准要求,无严重污染扰民(无投诉、无媒体曝光及受罚);

2、有效控制有毒有害气体的排放,不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

3、现场堆放的易飞扬材料100%苫盖或固化处理;

4、固体废弃物分类管理,及时回收利用和清运;

5、最大限度节约水电能源。

三、安全组织机构

1、安全组织机构:见附表

四、人员管理

一)项目施工人员安全管理

1、成立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建立管理考核评比制度,明确分工管理、责任到人。

2、对项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作人员进场应进行安全入场教育及每分项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教育。

3、施工人员应遵纪守法,严禁聚众,夜间晚归。

4、工作时间,严禁人员酗酒。

5、项目人员在工程管理过程中,每工序开工前对施工人员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7、各专业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明确划分并在作业去佩戴明显标志。

8、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职工防火意识。

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1、贯彻实施《北京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加强对本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2、特种作业包括以下工种: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金属焊接(含气割)作业;建筑登高作业以及场内驾驶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主管部门统一培训考核,取得《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作业。

4、禁止使用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从事作业时必须随身携带证件,以便上级监督检查。

五、用电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建立相关的管理文件和档案资料,履行审批签字手续,并严格遵照执行。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由专职电工负责。现场各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确定检修和维护负责人(箱门上锁)。

3、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

4、临时用电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电缆线路必须按规定沿附着物敷设或采用埋地方式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5、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用电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外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10kV、35kV最小垂直距离分别是6米、7米、7米。输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15kV、20~4kV、6~110kV、220kV,与导线垂直距离分别为  1.5米、3米、4米、5米、6米。水平距离分别为1米、1.5米、2米、4米、6米。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和监护措施。

5、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良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并在电箱正面门内绘有接线图。

6、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规范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用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

7、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依据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采用Ⅱ类、Ⅲ类绝缘型的手持电动工具。工具的绝缘状态、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维修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8、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根据用途按规定安装照明灯具和用电器具。食堂的照明和炊事机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现场凡有人员经过和施工活动的场所,必须提供足够照明。

9、使用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好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及结构钢筋做回路电线。电焊把线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电焊机装设应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

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器产品必须经过国家级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1、在施工现场搭设脚手架等,外侧与外电架空线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外电线电压1kV以下为4米,1kV至10kV为6米,35kV至110kV为8米。如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且施工现场要有安全员、电工等人员进行监护。

12、在施工现场施工时,不得在高、低压线下方施工,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和其他杂物等。

13、电工进入工地操作时必须配带必要的劳保用品(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高处作业时要系安全带。

六、施工机械的安全防护

1、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包括自有、租赁设备)使用前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机械设备操作应保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

3、施工现场的起重吊装必须由专业队伍进行,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起重吊装作业前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划定施工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专职的监护人员。起重回转半径与高压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4、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证齐全、灵敏、可靠。

5、施工现场的木工、钢筋、混凝土、卷扬机械、空气压缩机必须搭设防砸、防雨的操作棚。

6、在钢筋、木工加工机具和搅拌机等机械设备旁边,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负责人的标牌。

7、认真执行机械设备的交制度,并作好交记录。

8、施工现场机械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

现场管理

七、施工现场管理

一)、现场围挡管理

1、严格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场容卫生标准》,现场实行开放式管理。主要出入口设专人负责指挥交通及人流。

2、现场普通围挡采用蓝色,高度1.8米。

3、现场围挡的安装统一规范,符合外立面要直、上口要平、牢固、严密、美观的要求,根据现场特点,普通围挡间均匀增设公司统一标志围挡(每10块普通围挡设1块公司标志板),采用低围挡时,不得使用公司标志围挡代替。

二)、现场材料存放安全管理

1、砌块、小钢模码放应稳固、规范,高度不得超过1.5米。

2、存放水泥等袋装材料或沙石料等散装材料严禁靠墙或围挡码垛、存放。

3、片石护坡一次性砌筑不得超过2米,并且要分步进行回填。

4、现场内各种材料应按照施工平面图统一布置,分类码放整齐,材料标识要清晰准确。材料的存放场地应平整夯实,有排水措施。

5、易燃易爆物品分类隔离存放,抓好施工现场的文明生产,做到工完料尽、场净。

6、施工现场杜绝长流水和长明灯。

7、施工垃圾应集中分拣、回收利用并及时清运。

八、保卫消防

(一)、现场保卫

1、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市令第22号《北京市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北京市重点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等规章规定,开展治安保卫工作。

2、施工现场建立巡逻护场制度,对重要物资(钢筋、水泥等)、机械设备停放场所设专人看护,确保财产安全。

3、加强对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管理。各作业队使用的务工人员必须手续齐全,非本单位人员不得留宿,特殊情况要经项目部安保部批准。

4、 加强对财务、库房、宿舍、食堂等易发案件区域的管理,明确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防止发生各类治安案件。严禁、酗酒、传递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二)、现场消防

1、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市令第84号《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消防管理规定》等规章规定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2、施工现场设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各作业队成立一支施工现场义务消防队,并定期组织教育培训。

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应小于3.5米,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4、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消防筒、铁锹、灭火器等),做到布局合理。重点部位应配备不少于4具的灭火器,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

5、电焊工、气焊工从事焊接和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用火前,要对易燃、可燃物清除,采取隔离等措施,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开。用火证当日有效。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6、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不小于10米。

7、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施工现场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工加工场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

8、易燃、易爆物品,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9、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库房应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

10、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防尘网、保温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1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12、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严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设,宿舍内不得卧床吸烟。

13、生活区的用电要符合防火规定。用火要经项目安保部审批,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使用规定,用火点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间内,使用时要有专人管理,停火时要将总开关关闭,经常检查有无泄漏。

14、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项目安保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严禁宿舍内明火取暖。

九、事故处理

1、各作业队、班组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立即向项目部安全保卫部或项目经理报告,不得隐瞒、虚报或者故意拖延不报。

2、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者,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3、项目部根据事故大小,按要求逐级报至公司、总监办、业主、当地派出所、区建委、区安监局等上级主管部门。

4、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

1、各部门责任人员经常进行对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坚决及时的停工整改,经复查合格方可复工。

2、文明施工领导小组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综合考察两次,各部门每周自检一次,发现问题下通知整改,并将检查结果报项目部安保部。

3、施工现场所有设施严格执行部颁布标准,现场按北京市市级文明安全工地考评标准考评打分,标准分为(100﹪、90﹪、70﹪、50﹪、0分)五个标准。各专业每次检查评分表必须存档备查,现场管理负责人负责对八个专业检查表的汇总并上报有关部门。

4、上级检查团检查出的问题,应详细记录,并按要求及时落实整改。通过整改达到标准后,及时反馈给检查团。

十一、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奖、罚办法

1、安全检查小组将进行不定期的现场检查,执行扣分制度,一分罚分部500元。

2、现场管理一贯良好,经每次检查均没扣分的,各安全人员每月度奖励20元。

3、违反现场管理规定,受到上级部门批评、暴光、罚款的,项目部安全小组视情节处罚分部500-1500元。

如发生突发事件时,启动安全预案

  门头沟区2011年中修工程-*** 

安 全 管 理 组 织 机 构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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