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临湖镇湖桥村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情况汇报
湖桥村、村委会
我们湖桥村位于东太湖畔,村域辖区面积10.38平方公里。全村共有28个自然村、1158户、4392人,加上外来人口超10000人。自2006年我村列入苏州市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行列以来,村、村委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牢牢把握“抓创建、促发展”的原则,切实加强民主法治、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扎实推进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的进程,构建了农村大宣传、大稳定、大调解、大发展的工作格局,在切实加强农村民主法治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全村已连续三年实现“六无”:即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安全事故、无超计划生育、无违章建筑、无群体性上访、无重大民事纠纷发生,先后被上级、和主管部门命名为“江苏省文明村”、“江苏省生态村”、“江苏省康居示范村”、“江苏省民主法治示范村”、“江苏省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示范村”和“苏州市先锋村”、“苏州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等,开创了“民主法治、文明和谐”的良好局面。我们开展这一创建活动的工作重点、主要做法和良好收效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信心源于理念。近几年来,我们村、村委会始终把农村创建置身于率先发展的大格局下加以科学谋划、予以扎实推进。为了抓好思想认识上的深化,我们主要抓好了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创新干部思想理念。为了进一步深化湖桥村、村委会“两委”领导班子人员关于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需要,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的思想认识,我们认真组织村级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论述,通过对党员干部首先开展法治教育,切实加强以村为核心的村级组织自身建设,努力提高领导班子成员对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二是深入进行广泛发动。村、村委会召开了由全体村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参加的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与此同时,村制订的《村规民约》和《文明公约》也印发到户,做到户均一册。村还利用悬挂标语、出刊宣传画廊、公路主干道两旁安装灯箱宣传广告和农民文化广场安装“电子显示屏”等形式,进行大张旗鼓的法制宣传,努力营造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浓厚氛围。三是健全创建组织领导。村、村委会成立了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的领导小组,由村任组长、村委会主任任副组长、其他分管条线成员为组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条线人员协同配合抓的创建工作领导机制,使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真正做到认识到位、宣传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
二、普法教育、措施扎实
在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十分明确必须坚持以人为本、重在提高人们的法制意识。针对目前农村阶层层次复杂、即使在农民中也出现务工、务农、经商、私营业主、个体工商户等复杂类型,以及思想文化多元存在、法制意识淡薄的人群依然不少的状况,切实加强对农民进行学法、知法、守法的普法教育。一是建立健全普法网络。由全体村干部担任普法教育辅导员,100多名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担任义务普法宣传员,形成了覆盖全村的普法教育工作网络。二是定期进行办班培训。以村社会教育中心为培训阵地,定期、分批进行多方面的办班培训普法教育,特别是开展了对《》、《土地管理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行政许可法》等十几部法律法规的面授教育,还多次邀请镇司法所的同志到村里解答有关法律问题,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常驻我村为集体和村民提供法律帮助和咨询,使全民普法教育渗透到农户、深入到人心。三是大力弘扬“三德”新风。村不断加强以法治村、以德治村的力度,大力弘扬为人处世要讲社会公德、工作岗位要讲职业道德、家庭生活要讲家庭美德,并把弘扬“三德”新风的具体细则规定也印发到农户,以不断规范村民的思想道德行为,引导村民做一个学法、知法、守法、弘扬新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新农民。
三、民主管理、制度健全
村、村委会把贯彻落实“四民主、一公开”作为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充分保障村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一种有效方式。一是坚持民主选举。近几年来我们严格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行“两推一选”、民主选举,配备好村级农村工作能力强、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的“双强型”干部;二是坚持民主决策。先后完善了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和《村民代表议事制度》。凡是村里重大决策、重点项目、重要事项都首先由“两委”班子成员预先提出方案,再提交党员和村民代表民主讨论、在获得一致通过形成决议以后再予以实施。三是坚持民主管理。村重大事务的管理和重点项目的实施,都吸收党员和村民代表参与,使他们能说得上话、看得上账、帮得上忙。四是坚持民主监督。村建立和健全了民主理财小组和民主监督小组,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由民主理财小组和民主监督小组审检通过,变由村民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尤其是重点项目建设的招投标都坚持“阳光”操作,真正体现了村民当家作主和参与管理。同时还设立了举报箱,充分收集和虚心听取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批评、建议和意见。五是坚持村务、财务公开。做到按季公开一次、全年更换四期,同时还建立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档案以备查询,受到村民的一致好评。一个在村、村委会的领导下,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工作格局已经在湖桥村形成。
四、综合治理、维护稳定
村、村委会在深入开展创建实践活动中,把维护好农村社会稳定作为工作主线,在深入进行全民普法教育的同时,着重抓好了以下“三个强化”:一是强化社会治安。我们湖桥村随着村级经济的快速发展、关注民生的有力实施、文明创建的深入开展、纠纷调解的有效进行,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但随着外来工的成批涌入,也带来了农村社会治安方面不可忽视的问题。为此,我们不断强化综治办、联防队、村管队的工作职责,坚持防重于治,有效处置好社会治安方面的突出问题。二是强化纠纷调解。村党员干部切实转变作风,除了由11名村党员干部挂钩联系110户生产、生活困难户之外,还坚持走村入户了解人,真心实意帮助人、社区服务关心人,特别是重视解决好农村纠纷的调解,做到纠纷调解不出村、并力求把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近几年全村民事纠纷调解率和成功率都基本达到100%。三是强化自我规范。要求全体党员作模范、全体村民代表作示范、全体村民群众自觉搞好自我规范。在积极开展“知法守法户”争创活动的同时,2007-2008年连续两年在全村广大农户中广泛开展了争创“六星级文明户”的创建活动。“六星级”就是“六个好”:即思想上进好、艰苦创业好、遵纪守法好、团结和睦好、环境卫生好、移风易俗好。在这“六个方面”共细化了1具体规定,通过每家每户逐条对照和发动农户进行民主推荐,再经村、村委会正式审定批准,全村共评选出 “六星级文明户”457户,占总农户的40%左右,树立了一大批学习型、守法型、优秀型示范家庭。
五、关注民生、厚待百姓
通过近几年市级新农村建设的扎实推进,与城乡一体化发展接轨的明显加快,村、村委会十分注重把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村民,切实解决好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各种实际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既为争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夯实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又为争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建立了资金投入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六”:即一是村级收入增幅实现了四年“翻六番”:通过这几年整合资源优势、营造发展优势、打造后发优势,村级集体资产从1000多万元发展到突破3亿元,村级收入从2005年仅超百万元猛增到2009年可望突破3000万元,达到四年增幅“翻六番”。村组建的农村“三大股份合作社”年股红分配总额达363.4万元,户均股红分配3415元,加上其他性、福利性补贴户均达到5000元。200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3500元,2009年可望突破15000元。二是优化农村环境搞好了“六个化”:近三年来加大投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道路硬化、路灯亮化、村庄绿化、河塘洁化、环境净化、人居美化,村庄整治改造率达到100%。三是便民服务建成了“六大服务中心”:坚持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建成了行政办事中心、医疗保障中心、治安警务中心、商贸服务中心、外商接待中心、文体活动中心等,为村民开辟了“一站式”服务和10多种便民服务项目。四是厚待百姓做到了“六个项档不收费”:即在实现农村社会保障全覆盖的基础上,农民农保的自负部分由村里全额补贴;村民在社区卫生服务站看病全部免费;农民种田的水、电成本费全部由村里承担;村域内开通“乡情网”,村民在村域内通电话费用由村里支付;村民在文体中心休闲娱乐不收任何活动费用;劳动力转移安排上岗培训不收费。
通过“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实践,我村依法治村工作已朝着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方面稳步发展,明显加快了依法治村的工作进程。但目前创建的既得成果与广大群众的期望比、与上级领导的要求比,还有一定的距离。特别是在一部分村民中,对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还搞不清楚,往往只强调权利而不能严格履行义务。对于参政议政只从个人利益考虑,而不能从长远利益和大局利益着想。因此在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以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为巨大动力,并使加强民主法治真正成为力促农村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互动互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推进器和拉动力。在具体工作中继续做到在思想认识、全民普法、制度建设、民主监督上求深化,不断提高依法治村水平,为把湖桥村真正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而努力!
2009年8月2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