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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2025-09-25 14:08:04 责编:小OO
文档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为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加强学校饮用水设施卫生管理,确保水质安全,保护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成立饮用水管理小组。组长由主管校长负责,并配备兼职的饮用水卫生管理人员。

饮用水管理小组成员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后勤副校长、总务主任

组  员:学生主任、教导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卫生老师等

二、饮用水由本学校后勤处负责管理。后勤处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定,制定并落实饮用水设施卫生管理工作计划措施,确保饮用水设施及供应的饮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加强学校内部自身的卫生管理,定期对学校饮用水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做好饮用水操作从业人员的体检工作,并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三、有专人落实饮用水设施管理工作,每学期将饮用水水样送县疾控中心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饮用。

四、保持饮水设施周围的环境卫生,设施与饮水接触表面必须保证外观良好,光滑平整,不对饮水水质造成影响。

    五、定期做好直饮机滤芯的更换登记工作,滤芯更换后饮用水需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

六、对学校直饮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直饮水的正常使用,并定期做好直饮水清洗消毒及登记工作。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有加热功能的直饮水机中,储存在桶内的水不能超过24小时,要求放假(包括双休日) 学生回校日将储存的桶内水放完。水龙头用75%酒精棉擦拭。

七、定期对饮用水卫生展开全面检查。

八、应建立涉水产品以及消毒产品的索证台帐并做好登记。

九、从事饮用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从事饮用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十、从业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除乙肝)、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应立即调离接触二次供水卫生管理的岗位。

十一、当饮用水水水质受到污染时,应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同时立即停止供应污染的饮用水,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直饮水卫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依据《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我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1、学校应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

2、使用的饮水机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有定期对饮水机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对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一个学期一次),并做好清洗消毒记录。

3、明确专人为师生饮用水管理员。并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4、饮水机应远离黑板,防止二次污染

5、学校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

6、在校内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7、要求学生自备饮水用具,学校不得配置公用饮水用具。

    8、教育学生养成不喝生水的并节约饮用水的好习惯。

9、直饮水专人专管,责任到人;专人每天对直饮水龙头用酒精棉消毒,楼层阿姨负责直饮水机的卫生清洁。

饮用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停水)应急预案

 为了保证学校用水安全,切实保护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饮用水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我校对饮水安全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学校饮用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后勤副校长、总务主任

    组  员:学生处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卫生老师

    二、针对“饮水安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1、做好宣传工作

    利用学校电台、宣传栏等介绍有关“饮水卫生”的知识。班主任利用班会课的时间向全校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对“饮水卫生”知识的了解。

    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提高全校师生的卫生饮水习惯和个人卫生素养,以增强自身的免疫能力和抵抗能力。并基本掌握处理突发事件的方法和本领,降低受灾的程度和范围。

    3、落实班主任工作责任制度

    班主任要每天统计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如果班内有学生因饮水问题发生身体不适,应立即告知应急处理小组,若发生3例以上由饮水引起的身体不适,学校与疾控中心联系,根据有关要求做好相应措施。

    三、日常工作措施:

    1、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教师带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饮用水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对学校饮水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学校。

    2、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饮用水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后勤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教师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考核实行学校饮用水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

    3、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从业人员的饮水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4、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落实饮用水安全设施的配备。

    四、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

A、因停自来水而造成师生饮用水停水的,应立即报告后勤处,由后勤处统一到大型超市采购由名优企业生产的瓶装水分发到每个班级。

B、因饮用水安全事故发生的,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具体为:发现少量(3人以下)轻度症状(如腹泻)及时向学校校长报告,由学校校长报教育管理组织备案;发现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指出现严重中毒症状者或出现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5人以上的情况),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当卫生行政门,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发生卫生安全事故报卫生行政部门。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饮用水安全事故,在接到领导小组指令前,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如校内饮用水被污染,应立即停止使用可疑水源,或突发校内停水,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总务处负责组织人员就近调水。

    3、医疗求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卫生院)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所有的饮水和饮水设备等,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五、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和执行人,按情节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饮用水送检制度

 为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加强我单位饮用水设施卫生管理,确保水质安全,保护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的直饮水,应经县疾控中心水源水质监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二、为保证直饮水安全,在正常情况下,每年无条件接受一次县疾控中心对直饮水各种指标的监测。

三、加强对水质的日常监测工作。学校要尽可能开展水质微生物项目自查,根据学校用水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抽检。使用氯化消毒而无条件开展水质微生物项目自检的学校,必须配备余氯快速检测设备,开展消毒效果检测。

四、水质检查具体要求:每学期不得少于1次水质检测,检查项目必须有色度、浊度、嗅和味及肉眼可见物、PH值、大肠菌群、细菌总数、余氯项目。

五、水质检测合格方可饮用,如不合格立即停止使用,经相关人员检测处理后再送检,直到检测合格为止。

六、水源地发生自然灾害、化学污染事故及其他可能对水源造成危害的事件时,可根据风险评估,增加水质监测的频率和检测指标。

饮用水污染事件报告制度

为了切实保证我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充分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合法权益,坚决遏制、杜绝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为了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时控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对人体危害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秩定,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定本单位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1、条件:学校发生生活用水、饮用水污染事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本单位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紧急组织本单位有关工作小组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立即停止生活用水、饮用水的供应。迅速上报区卫生监督所,同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配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迅速开展现场调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种类、性状、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围及接触人群身体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扩散趋势,并据此提出科学、行之有效的紧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报告时间:必须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卫生行政部门、教育局。

3、报告内容:

(1)报告饮水污染造成不适的师生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2)学校责任人和联系电话;

(3)目前状况和紧急处理措施;

(4)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5)协助医疗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记并通知家长。

(6)保留水样、装置容器、设备和现场。

(7)必要时报告门

4、校长为第一报告责任人,相关人员发现情况后,需立即向学校卫生老师、学生处、教导处或总务处报告,也可直接向校长报告,如出现相关人员不报,按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5、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质监测方案,科学采集水样和检测,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进行动态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污染程度、污染趋势、水质动态变化规律,为进一步确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复供水提供科学依据。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的蔓延和扩大,严防水污染事故再次发生。

6、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完成调查、控制、处理,并形成书面材料(内容包括事故经过、现场调查检测结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处理经过、效果、存在问题及建议等),按时逐级上报。

饮用水污染事件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强化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我校实行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

度。以此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一、我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小组负责学校饮食水卫生安全工作。对于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二、校长对学校一切安全工作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

三、学校保安要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入门登记制度,不经过学校领导同意,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如出现饮用水被外来人员污染,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四、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坐班,维护好学校秩序,保证校内人员和财产安全,保证饮用水设施安全,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必要时,要负责赔偿相应的损失。

五、校后勤处负责检查饮用水设施,保证学校有正常饮用水供应,防止饮用水被污染。遇到灾害性天气,负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尽量减少损失,对于工作不利造成的重大损失,要追究其赔付责任。对于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六、教导处工作人员,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强学生的饮用水安全意识,对于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连带责任。

七、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负有对学生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教育的内容要记录在案,发现学生有因饮水出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及时掌握情况、并向学校报告,班主任对于本班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责任。任课教师对在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九、举行大型活动或到校外活动时,主办人员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要做到人员、措施、预案、责任全落实。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对于以上各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赔偿、暂缓进职、不进职、职称缓聘、不聘、报上级批准撤职或者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饮水卫生安全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稳定,确保全校师生饮食饮水卫生和身体健康,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依照《饮用水、生活用水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特制定饮水卫生安全制度。

1、加强学校卫生饮用水监督检查,成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小组,配备兼职饮水管理员,配备兼职饮水卫生检查员,制定《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2、总务处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教师用水和来客招待用水,不采购无质量安全保障的饮用水。做到:所使用的直饮水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直饮水必须做好定期清洗消毒,建立操作规程,清洗消毒由有清洗消毒资质的专业机构承担,清洗消毒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证,并进行清洗消毒记录。

3、饮用水必须经过检验合格以后才能使用,确保每年有一次及以上的水质检测合格证。

4、学校各部门、全体教师做到:

(1)教育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做到自带杯具保持干净。

(2)校内一旦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要立即停止饮用,并向卫生室或总务科报告。

5、饮水卫生管理员对供水全过程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有相应的记录。

6、发现饮水污染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现象,立即启动《饮用水污染突发公共事件(包括水产停水)应急预案》,停止可能污染的饮用水供应,并保护好水源,等待有关部门前来检测。同时2小时内上报教育局和卫生行政部门,最大限度地减小损失。

7、因供水源污染,出现重大饮水事故,要彻底查清原因,任何环节出现问题,将追查到底,找出责任人并处罚。同时对饮水卫生安全管理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根据情况追究连带责任。

 

饮水卫生安全责任制

 为了维护学校稳定,确保全校师生饮食饮水卫生和身体健康,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依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加强学校卫生饮用水监督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成立学校饮水安全工作小组和应急处理小组;配备兼职饮水管理员及兼职饮水卫生管理员;制定《饮用水卫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成立饮水安全学校饮水安全工作小组和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后勤副校长 

组员:总务主任、教导处、学生处主任、年级组长、各班班主任

兼职饮水管理员:

兼职饮水卫生管理员:

2、总务处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教师用水和来客招待用水,不采购无质量安全保障的瓶装水。同时直饮水机必须做好定期清洗消毒、换滤芯、建立操作规程和清洗消毒书面记录,清洗消毒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清洗消毒由有清洗消毒资质的专业机构承担。(拟定每学期开学前由专业人员进行清洗、消毒,并索取详细记录。平时由总务科负责对饮水机进行清洗、表面保洁工作。

3、教导处、学生处、各班主任做到:

1)教育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做到自带杯具保持干净。不得将个人杯具转借他人。

2)教育学生不浪费水资源,提倡喝开水,少喝或不喝饮料。

3)一旦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要立即停止饮用,并向卫生室、总务处、学校相关领导报告。

4、饮水卫生管理员对供水全过程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有相应的记录。

5、发现饮水污染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现象,立即启动《饮用水卫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停止师生的饮用水供应,并保护好水源,等待有关部门前来检测。同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和卫生系统防疫部门,最大限度地减小损失。由总务处负责就近取安全水源。

6、各级各部门责任人因工作玩忽职守、渎职将追究责任。

7、因供水源污染,出现重大饮水事故,要彻底查清原因,任何环节出现问题,将追查到底,找出责任人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8、同时根据饮水安全学校饮水安全工作小组和应急处理小组及相关规定,校长为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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