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BS/C-MA- -2009
| 甲方: | 乙方: |
| 地址: | 地址: |
| 邮编: | 邮编: |
| 传真: | 传真: |
| 电话: | 电话: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一、合同价款
人民币(大写)伍仟陆佰圆整(¥5600.00)
二、支付和结算方式
2.1 付款方式:除非本合同中另有明确规定,否则所有款项的支付应采用电汇方式。所有甲方的付款应经由甲方银行汇入以下银行账户:(汇款手续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收到汇款后开出全额)
账户名:
账 号:
银行名称:
2.2付款期限:遵循款到发货的原则,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货款后发货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收到货款后24小时内发货,同时带上)
收货地址:
邮寄地址:
三、发货及验收
3.1 发货:乙方根据库存情况,24小时内答复交货期,并实行款到发货;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免费发货服务。
3.2验收:甲方在收到货物时应及时对货物及装箱情况进行验收并签署收货确认书,若发现问题,应在到货后两个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以书面方式(需要有甲方单位公章)通报乙方,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四、 服务及支持
乙方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期为一年。在该服务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的电话、电子邮件、远程技术支持与维护。如发现乙方软件BUG,乙方将免费提供维护和升级。如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现场技术支持,需另行协商支持费用。
五、保修条款
5.1保修:除本合同第5.3条规定的条件外,乙方承诺以下保修服务:
●自甲方签署到货证明后三个月内,乙方对所有本合同故障产品予以免费更换,由此产生的运输费用等由乙方承担;(维修时间为收到货物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发送给甲方)
●自甲方签署到货证明后一年内,乙方将对故障产品予以免费维修,由此产生的运输费用等由乙方承担;(维修时间为收到货物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发送给甲方)
●对于不在保修期内的故障产品,乙方将收取相应的维修成本费用,由此产生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5.2 送修服务:除以书面形式做出的维修承诺外,乙方仅提供送修服务。
●所谓送修服务是指由甲方将发生故障的设备送往乙方或其授权维修机构进行维修;
●甲方在送修故障产品时应真实、详细填写维修单,随送修设备须附上保修卡原件;如保修卡的内容和设备配置不符,乙方或其授权维修机构将通知甲方核查,由此造成的维修延误,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5.3 有限责任担保:如遇以下任何情况,乙方将不予保修。
●由于地震、火灾、雷击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坏或故障;
●由于意外损坏或外界条件发生变化(如电压超出标准范围等)造成的损坏或故障;
●由于第三方软件导致和造成的产品损坏或故障;
●由于甲方或未经乙方认可和授权的第三方误用或不正确的安装调试、使用,不正确的外设连接和外部电源等问题造成的损坏或故障;
●故障产品或部件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拆卸、改装或维修过。故障产品机壳或部件上的产品标识和序列号不清、破损或被涂改过。
六、合同变更及终止
变更本合同条款中任何内容,需有双方签字的正式书面更改文件。
七、争议和纠纷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则应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八、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附件A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传真件有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附件A:《产品订货单》
商品编号
| NO. | 品名/规格 DESCRIPTION | 数量 Q’TY | 单位 UNIT | 单 价 U/PRICE | 金 额 AMOUNT | |
| 1 | 1 | 套 | ¥5600.00 | ¥5600.00 | ||
| 2 | ||||||
| 3 | ||||||
| 备 注:提供免费发货服务。 | 总 金 额(含税):¥5600.00 TOTAL AMOUNT | |||||
| 币 别:人民币 CURRENCY | ||||||
| 交 货 日 期:购销合同规定为准 DELIVERY DATE | 运输方式:甲方指定现场交付 SHIP VIA | |||||
| 付 款 方 式: 电汇或支票 | 交 易 条 件:款到发货 TRADE TERMS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