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活动的通知
兰教基〔2012〕128号
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各学校,各事业单位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精神,切实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业务素质,我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主题为“让每一个生命绽放精彩”的班主任优秀工作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范围
全市各中小学校班主任
二、案例主题、内容
案例主题:让每一个生命绽放精彩
案例内容:班级建设(包括学风班风建设、学生党团组织建设、学生活动组织、学生干部培养等)和学生教育管理(包括诚信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贫困留守儿童关爱教育、人际交往教育、突发事件处理等)两个方面。
三、撰写要求
1.案例必须是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开展的典型个案,为保护学生的隐私权,案例可隐去学生的班级、姓名等有关个人信息。
2.案例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要反映当前教育形势下中小学生教育管理的相关问题,要体现教育管理的新方法、新理念,可以是成功的经验,也可以是热点焦点问题的探讨。
3.案例应主题鲜明、背景清晰、事件典型、分析透彻。
四、评选程序
1.初审:县区属学校的案例由县区教育局初审,市属学校的案例由学校初审,初审结束后,统一填写《兰州市中小学班主任优秀案例评选推荐表》,并盖章报市教育局。
2.终审:由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的案例进行评审,对评选出的优秀案例予以表彰。
五、案例格式
1.每一个案例字数原则上应控制在3000字内。
2.案例用word文本,标题使用宋体小二号字,正文仿宋四号字,行距统一为单倍行距;作者单位和姓名等用宋体小三号字。
六、工作要求
1.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指导,在组织评选的基础上,积极推荐优秀案例参与评选。
2.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请于5月20日前将纸质的《兰州市中小学班主任优秀案例评选推荐表》(一式两份)报送市教育局基教一处209房间,并将案例和《推荐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736183205@.qq.com邮箱。
附件:兰州市中小学班主任优秀案例评选推荐表
二○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4月19日印发
附件:
全市中小学班主任优秀工作案例评选推荐表
单位: 时间:
| 序号 | 姓名 | 案例名称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