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现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和特点,特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
成立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和技术领导小组,明确各小组成员的职责。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蒋仁贵
副组长:汪汝宏 吴仁军 邵爱良
成 员:赵鹏美 王兆秀 李中存 吴 然
蒋仁贵负责全面领导工作,汪汝宏负责医疗救治工作,吴仁军负责疾病控制工作,邵爱良负责急救药品、物品的储备和调备工作;小组成员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医疗技术小组:
组 长:汪汝宏
副组长:李中存
成 员:陈德清 程瑞明 杨玉云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疫情控制技术小组:
组 长:吴仁军
副组长:吴 然
成 员:卞亚红 江 岭 葛寿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后勤保障小组:
组 长:邵爱良
副组长:王兆秀
成 员:朱爱国 陆金国 刘爱娣
二、报告制度:
1、在获取本辖区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当在接到报告2小时内向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并同时向镇报告。
2、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核实情况无误后,经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和区疾病控制中心同意后,在接到报告2小时内由网络直报人员进行网络直报。
3、任何科室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三、应急处理:
1、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必要时,在镇的组织下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医疗技术小组成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疫情控制技术小组成员应立即赶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开展救援和事件控制和调查工作。
2、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可以对食物和水源实行控制。
3、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各类防护技术的要求,采取必要的卫生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4、有权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对地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5、应当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应当采取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对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采取医学观察措施,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应当予以配合。
四、人员培训和应急储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对全镇卫技人员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培训、演练和考核;备足备齐应急人员的卫生防护用品和抢救药械,同时备足备齐各类消杀药品。
五、责任
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二)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三)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突发事件监测职责的; (四)拒绝接诊病人的;(五)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