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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实施细则
2025-09-24 00:05:14 责编:小OO
文档
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行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汉字”。说普通话、写规范字不仅是合格教师的必备条件,而且是师生树立国家意识、法制意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提高学生素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意见》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实施细则。 

   一、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组织与机构 

  1、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教导主任为副组长,为成员的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2、全校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在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办公室组织实施开展各种活动,定期召开成员会议,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 

  二、教师普通话培训与测试 

  1、普通话是教师的职业语言,用普通话进行教学是合格教师的必备条件之一。 

  2、凡在我校任职的教师,不管是否取得教师资格证,均应参加普通话培训与测试。 

  3、学校执行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把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业务考核内容和录用教师条件之一。 

  三、校内用字的规范化 

   1、学校是推广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基础,面向师生、面向社会的用字必须使用国家通用的规范汉字。 

   2、凡校园印制的文件、宣传材料,颁发的奖状、奖品、证书,制作的标牌、纪念册、试卷、课堂板书、各种教具、板报、宣传栏,用字必须规范。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请柬等面向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用字,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4、班主任家访交流,使用普通话,书面交流要求用字规范。 

   四、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 

   1、加大对《教育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语言文字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师生对于语言文字规范化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 

   2、精心组织好每年一度的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每年9月份第三周)活动。 

   3、在校内公共场所设置永久性宣传牌,充分利用宣传栏、板报等宣传媒介宣传文字规范意识。 

   4、积极组织开展普通话大赛、演讲比赛、诗朗诵、写作比赛、书法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使广大师生在“寓教于乐”的过程中不断提高语言文字运用能力,在校园内营造人人讲普通话,处处使用规范汉字的良好氛围。 

   五、表彰制度 

  1、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纳入教师业务考核、职务晋级、评优评先(评选优秀班主任、先进班级)的基本内容和条件。 

   2、对积极撰写语言文字专题论文的老师给予奖励。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细则》由校语言文字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果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1.为认真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纪念通过和发布《汉字简化方案》和《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颁布实施。 

  2.为认真贯彻南阳市语委要求,争创南阳市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学校。 

  3.继续坚持“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的推普方针。 

  二、工作目标。

  全校上下积极争创南阳市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学校。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2.继续积极推广普通话,师生在教学中使用普通话率达到100%,师生员工在教学、工作、会议、宣传和其他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率达到100%。 

  3.继续做好汉字规范化工作。校园内标牌、指示牌、标语(牌)、印章,橱窗宣传栏、张贴物、布告、课堂板书以及各种活动的会标等用字规范率达到100%。校内公文、通知、证书、以及各种宣传资料等用字规范率达到100%。 

  三、具体措施

  1.教学工作 

  按照教学计划面向全校学科中的和写字课程。 将普通话授课指标纳入教师教学评估、学生评教中,坚持把普通话授课作为教育教学评估的内容之一。 开展学生作业规范性检查和教师普通话授课、板书用字规范化、论文用语规范化检查等专项检查。 倡导部分班级利用语文课课前两分钟开展“古诗文吟诵活动”,引导学生感受祖国语言的优美、典雅。 

  2.推普工作 

  以语文教研组为龙头,结合语文教学工作开展普通话知识宣传系列活动,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宣传力度。 系列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要求学生们利用课余时间看一本推荐的名著,以认真规范的汉字,做好读书笔记。 搞一次啄木鸟行动:由学生当啄木鸟医生,在各自的生活、学习环境中,寻找、诊断“病例”。 开一次推普班会:各班组织一次推普班会,可通过朗读、演讲、讲故事等形式,推广普通话。 出一期宣传板报:各班在班级板报中,插入部分有关语言文字的内容。 组建一支队伍:发掘每位语文教师的特长,要求每位语文教师带一支队伍,开展“讲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活动,在全校营造良好的规范化用语氛围。 利用升旗仪式、专题讲座积极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通过橱窗举办推普知识专栏,弘扬中华语言美、文字美。 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语言文字规范化使用宣传标语。 

  3.管理工作 

  结合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管理机制,进一步对我校语言文字工作进行整改。

果园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制度

 

    语言文字是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凝聚民族精神的重要力量,促进语言文字的现代化,是发展先进文化的基础性环节;语言文字是社会生活的重要交际工具,语言文字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一些基本权利和利益。学校是学习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培养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主渠道和主阵地,对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有着重要影响。为推进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进程,形成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使之与精神文明建设、学生素质教育和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2.工作目标明确,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要有专人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各班设立推普员,在校语言文字工作组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学校和各班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整治与监督工作。

    3.每一位教师只要进校门无论是课上、课下都必须说普通话,并把是否说普通话与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等直接挂钩。

    4.学生在校内学习及其他课外社会实践活动中必须使用普通话。

    5.学校经常性地组织全校教师进行语言文字培训。

    6.每一位教师在日常理论学习摘记、论文、备课、板书中,必须写规范的语言文字。

    7.普通话未达标教师不得竞聘上岗、评优、评职称。

    8.在校内设置宣传标语牌及宣传橱窗,在教学楼、食堂、等公共场所设“请说普通话,请用规范字”的提示牌,使校园内形成人人都说普通话,都使用规范汉字的氛围。

    9.学校拨出一定的经费支持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对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有突出表现的教师、学生给予一定的奖励。

    10.学校所用教材需使用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教材,不得使用盗版教材。

                                                   果园小学

                                               

果园小学推广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实施措施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南阳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唐河县教体局有关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精神,提高学校推广普通话、规范语言文字工作水平,提升学校文化品位,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1.教学中必须坚持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教学用语。

  2.各种集会上的发言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会议用语。

  3.学校各类文体活动和校园广播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宣传广播用语。

  4.校园内的各种交流、交际活动必须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交际用语。

  5.教师要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加强语言基本功训练,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

  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交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7.语言文字工作室、教导处、德育处定期检查、评价师生校园用语。

(二)校园用字要规范,禁止使用不规范汉字。

  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奖状、奖旗等各种标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海报和通知等,用字必须规范。

  4.公文、黑板报、教案、试卷等用字要规范。

  5.教师板书、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等用字必须规范。

  6.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所学的规范汉字。

二、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监督检查制度

 (一)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监督检查,采取平时监督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二)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导处负责教师的语言文字监督检查,德育处负责学生规范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各学科组长和各班主任对其所负责处室、年级、教研组和班级用语用字情况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除平时加强对各部门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外,每学期组织一至两次对校园用语用字情况的集中检查,也可根据需要,组织专项检查或抽查。

  (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检查的结果与先进年级组、文明班级的评选挂钩,与教师评聘、升级、评优和业绩考核挂钩。

  (七)学校每年对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学校语言文字学习宣传制度

(一)以语文课为主、其他各学科为辅,在课堂上落实语言文字规范化教学,在各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

(二)对学生进行必要的语言文字规范化、语言文字法规等教育,并对学生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基本功训练。

  (三)校园内有规范语言文字的墙牌、标语或提示语。

  (四)学校、年级和班级均设置语言文字规范化监督员。

  (五)通过少先队活动、班会、升旗仪式、校园网等各种渠道大力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知识、意义及有关法规。

四、教师语言文字工作规范

   (一)除英语教学中的英语部分外,所有教师工作、教学用语必须使用普通话;全体教师在上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

   (二)教师在板书、作业批改和其它教育教学活动中,一律使用国家规定的规范汉字,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三)教师要主动对学生进行规范用语、用字的教育,对于学生不规范的用语用字的现象要及时指出并帮助改正。

  (四)班主任或语文教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以语言文字规范化为主题的实践活动或主题班会,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的语言文字宣传活动。

  (五)积极组织学生参加语言类、书法类竞赛。

  (六)积极参加语言文字的课题研究。

五、学生语言文字行为规范

  (一)热爱和宣传祖国语言文字。

  (二)坚持在校园内说标准普通话。                

  (三)提倡在家庭和社会上说普通话。

  (四)作业书写规范,不写不规范的汉字。                 

  (五)墙报、板报、橱窗及宣传刊物中使用规范字。

  (六)督促家长使用规范字。

  (七)积极参加社区推普宣传活动,尽自己所能纠正社会上的不规范用字。       

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南阳市语委《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的内容和精神,自觉维护祖国语言的纯洁和健康,贯彻“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的工作方针,使普通话成为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推进校园语言文化建设,加强师生的素质修养。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果园小学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 

      1、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安排专人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各班设立推普员,在校语言文字工作组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学校和各班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整治与监督工作。

      2、全校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积极推广普通话自觉使用“四用语”(课堂用语、会议用语、宣传广播用语、校园交际用语。) 

      3、组织教职工进行普通话水平等级考核,直到达标为止。 

      4、 学校每学期有计划的安排各种形式的推普活动,在校内形成一个以讲普通话的良好风气。

      5、 推普工作列入各类“评优树模”活动的考评条件之一。 

      二、语言制度 

      1、普通话规范制度 

      (1)热爱祖国语言文字。 

      (2)说标准普通话,不夹带方言,不转变语音、语调。

      (3)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课堂发言,课下交流时使用普通话。 

      (4)提倡学生在家庭和社会上也要说普通话。 

       2、规范字使用制度 

      (1)作业书写规范,减少错别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2)学习笔记中使用规范字。

      (3)作业批改或评语中使用规范字。 

      (4)校报、宣传材料中使用规范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5)自主检查家长在回条或签字中的用字,督促家长使用规范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三、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制度 

      1、要求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未达标教师,不聘用。

      2、把对语言文字规范要求的执行情况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

      3、充分发挥语文课在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中的主渠道作用。语文教学要重视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切实改变重知识,轻能力,培养良好的听说习惯和语言习惯,对做得好的教师给予适当奖励。 

      4、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做好科学研究工作,要在教师中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活动,并面向社会做好宣传,特别要精心组织并开展好每年一度的推普宣传周活动,对于做得好的个人和班级作为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的依据之一。 

      5、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工作的检查,并将这项工作纳入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中。 

      6、对关心班级语言文字工作并及时上交材料的老师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语言文字学习宣传制度 

      1、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使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成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2、在各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 

      3、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知识教育和用字规范基本功训练。   

 4、校园内设规范语言文字的宣传栏。

      5、学校和班级均设有语言文字监督员。 

      6、每个班级的文化建设中设有普通话及规范字的阵地。 

      7、通过校宣传栏、板报、班会等渠道大力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意义及有关法律法规,语言文字规范化有关知识。 

      五、语言文字工作教育培训制度               

      1、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使我校全体任课教师普通话达标率100%。

      2、学校每学年开展推普周活动,对师生进行语言文字法规及常识的宣传、培训,活动要求全员参与,积极投入,出勤率和表现与评选语言文字先进个人挂钩。 

      3、学校每年组织一次全体教职工参与的语言文字常识的普及,结果全校公布,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 

      4、学校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语言文字教育培训工作,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以身作则,严格管理。 

      5、语文教师要立足课堂教学和班级活动,对学生进行语言文字知识的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使全体学生接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听说读写能力教育培训,90%以上的学生掌握应知应会的汉语拼音和规范汉字,90%以上的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60%以上的学生能说标准的普通话。学校将写字与口语成绩作为评价教学业绩的重要依据。 

      6、其他学科教师也要立足课堂教学和学科活动,对学生进行用语用字规范化的指导和管理。 

      六、校园用语用字管理制度 

     (一)校园用语要求 

      1、师生在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会在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使用文明礼用语,禁止说粗话、高声喧哗,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2、坚持普通话教学,课堂上教师讲课、学生回答问题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络必须使用普通话。 

      3、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在集会上必须使用普通话。 

      4、教研活动加强基本功训练,坚持使用普通话。 

      5、教师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   

      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二)校园用字要求 

      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颁发的奖状等各种标牌用字符合要求。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用字规范。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请柬等用字,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4、公文、校报、讲话稿、教案、试卷、用字规范。 

      5、板书用字符合要求。 

      6、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的符合要求。 

       7、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规范字。             

      七、语言文字推普员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全体学生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现代意识。 

      2、对教研组、班级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3、在课余、在校内督促普通话的推广。 

      4、在校园内外、班级内外要积极寻找不规范汉字、错别字,并督促有关班级和个人及时改正。 

      5、对推普工作和用字规范的班级、个人上报学校进行推荐表扬。 

      6、结对子,帮助普通话尚未达标的学生积极自培,争取早日达标。    

7、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周”活动。 

      8、积极协助完成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

       

                    

果园小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

学校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在创建文明和谐社会中有着特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当前,我校正处在可持续发展时期。学校培养的学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骨干力量,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和身体心理素质,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实现,特制定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为核心,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不断深化师生思想道德建设,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基本要求

    1、用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武装师生,是学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首要任务。通过区分层次,突出重点,大力加强学校领导干部、党员、教师理论学习。增强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的自觉性。学校级领导和教师要认真学习,加强读书和研讨,努力提高理论和水平,增强把握全局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教师的理论学习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教学科研工作和思想实际,认真组织,合理安排,确保有效学习时间和效果。通过制定规划,加强检查,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形成内容充实,制度健全,措施落实,效果明显的局面。

    2、思想道德教育是学校德育的基本内容。在少年儿童培养教育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并不断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主义远大理想为目标,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帮助学生牢固树立献身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业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以社会实践和自我教育为依托,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激励学生为振兴中华而努力学习;以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为要求,广泛开展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教育,帮助学生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平等友爱、团结互助的协作精神以及厉行节俭、艰苦奋斗的精神;加强学生道德和法制教育,强化学生的社会公德意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讲理想、讲奉献、讲责任、讲道德、讲文明、勤俭节约、艰苦奋斗、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健康成才的良好风气;综合运用教育、管理等手段,把思想道德教育和加强管理结合起来,把耐心细致的工作同纪律约束结合起来,严格校纪校规,依法治校,使不文明、不道德行为和现象在学校校园无立足之地。      

3、教师是教育教学工作的主体,也是学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为提高教师切实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按照教学计划面向全校学科中的作文和写字课程, 我校将普通话授课指标纳入教师教学评估、学生评教中,坚持把普通话授课作为教育教学评估的内容之一。 开展学生作业规范性检查和教师普通话授课、板书用字规范化、论文用语规范化检查等专项检查。 倡导部分班级利用语文课课前两分钟开展“古诗文吟诵活动”,引导学生感受祖国语言的优美、典雅。 继续以师德建设为重点,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强化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师思想政治觉悟,树立献身教育、敬业爱岗的师德风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当好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强教师的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使广大教师自觉守法,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进步的人际关系;应用和完善教师培养培训和考核制度,对教师的评优晋职等坚持高标准要求,制定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4、校园文化是新形势下学校德育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德育工作的重要途径,也是学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促进校园文化向健康方向发展;支持以育人为宗旨,以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为核心,以正面宣传引导为主,帮助学生健康成才;加强学生的文化素质教育,着力提高学生的文化修养和阅读欣赏水平。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班集体建设的基础上,重视加强少队文化、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学校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和管理,校内广播、板报、校园网络等必须坚持为育人服务。努力提高广大师生的文化素养,更好地适应对学生实施教育的需要,并把丰富教师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一件重要事情切实抓好,形成师生广泛参与、生动活泼的校园文化生活的局面。

    5、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学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得以深入、持久、广泛开展的重要基础。通过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和主动精神,进一步推动以“优化育人环境、建设文明校园”为中心内容的“文明校园”建设活动,在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文明班级、文明学生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在校园里形成处处讲文明、人人争文明的良好风尚;建立健全表彰奖励制度,规范评选办法和评选行为,引导师生自觉投身于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在大力提倡向英雄模范学习的同时,表彰和宣传先进典型,要关心和爱护先进典型,帮助他们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并切实解决他们在学习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师生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中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6、大力加强学校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优化育人环境。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制,加强学校内部安全工作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措施落实,工作到位,责任到人。进一步调动学校各部门的积极性,加强综合治理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强与交警、村支部、、文化等有关部门的联系,主动争取他们的支持,保证校园周边治安秩序良好,为学校创造优良的育人环境。

    7、宣传思想文化建设要有必要的物质条件。进一步改善学校宣传思想文化的条件设施,保证宣传、教育活动必需的时间、场地。加强学校图书室、活动室和各种功能室的设施建设,购置必需的图书资料和相应的设备设施;重视宣传栏、板报等阵地建设。

       8、大力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制度化进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和检查评估制度,并纳入学校建设和发展目标总体评估体系中。对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9、学校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和健全主要领导负责亲自抓,与各分管领导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做到教育教学与思想道德文化建设统筹规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我们将带领朝阳小学全体师生一如既往,保持荣誉,为创建国家级文明单位而努力奋斗。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目标

   一、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广大教职员工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意识。 

二、将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作为素质教育、学校管理的内容,要求明确,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

三、普通话成为教学语言、校园语言,即全体教职员工在教学、会议、宣传、内外交往和其他集体活动中必须使用普通话。

四、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担任了教学任务的教师普通话应不低于二级乙等,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对达不到相应标准的教师组织进行测试。

五、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教师和对教师进行业务考核的一项条件。

六、校园、课堂和教学用字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1、学校建立的校园网络,印刷的文件、宣传材料、编辑的书、报,颁发的奖状、奖品、证书,制作的各种标牌、教具、板报、宣传栏等,必须达到文字规范要求;

2、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指示牌、会标、标语、请柬、电子屏幕等用字规范,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3、教师教案、课堂板书、复习资料、批改作业、书写评语,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

七、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认识并正确书写所学的规范汉字。 

卷 内 目 录

                                 案卷号:

顺序号目录号责任者

题                          名

日期页号备注
1果园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实施细则 
2果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3果园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制度
4果园小学推广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实施措施
5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6果园小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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