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单位:盖章 | |||||||
| 项目名称 | 序号 | 评价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自评分 | 评审分 | 备注 |
| 企业规模 | 1 | 注册资本 | 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金达到相应资质标准的得2分;未达主项资质标准的不得分。 | 2 | 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 | ||
| 2 | 结算收入 | 1、企业上年度工程结算收入达到主项资质要求得6分;每增加50%加0.3分,达到主项资质要求8倍时得满分10分; | 10 | 以企业年度财务统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等)为准。结算收入为企业完成总结算收入(含全国范围内),纳税包括营业税、所得税等各类税。 财务统计报表应经审计或已报送审计。 | |||
| 2、企业上年度结算收入未达到相应资质标准的不得分。 | |||||||
| 经营状况 | 3 | 净资产 | 上年度净资产达到主项资质标准规定的得2分,未达到主项资质标准的不得分。 | 2 | |||
| 4 | 企业纳税 | 1、企业上年度完成其主项资质标准结算收入的纳税额的得6分,每增加50&加0.3分,达到其主项资质标准工程结算收入的纳税额8倍时得满分10分; | 10 | ||||
| 2、企业上年度纳税额未达到主项资质标准的不得分。 | |||||||
| 企业管理 | 5 | 制度建设 |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得1分,通过社会中介机构认定的质量、安全、环境体系认证(ISO系列)的,各得1分。 | 4 | 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 6 | 人力资源 | 企业具有执业资格人数符合主项资质标准规定的得3分。 | 3 | 提供注册执业人员名单(有证书编号)并加盖公章,核实以信用网数据为准。 | |||
| 7 | 员工管理 | 1、获得**的得1分/个,获得优秀**得2分/个,获得十佳**得3分/个; | 8 | 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此项涉及奖励加分的,不重复加分。 | |||
| 2、参加市级、省级各项大赛得1分,获优秀组织奖企业再得1分。 | |||||||
| 3、按规定积极开展员工岗前培训得2分、开展实名制管理得1分,实名制数据上传及时真实得2分。 | |||||||
| 4、本项满分8分。 | |||||||
| 8 | 合同履行 | 获得各级工商管理部门“守合同、重信用”信用AAA等级的,得2分,次一级减0.5分。 | 2 | ||||
| 9 | 科技创新 | 1、企业获得设区市级**成果奖得1分,省级得2分,国家级得3分; | 5 | 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 2、企业鼓励科技创新并提取科技进步专项经费用于科技创新得2分,获得设区市级科技奖得2分,获得省级科技奖得3分,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得5分。 3、企业获省级工法的得2分,国家级得3分,参与减半。 | |||||||
| 4、本项满分5分,同一项目获奖按最高奖项得分,不重复加分。 | |||||||
| 安全管理 | 10 | 质量安全 | 上年度企业无负面质量、安全事故的得8分,否则不得分。 | 8 | |||
| 11 | 文明生产 | 一、上年度工厂评为**优质的: | 13 | 企业质量创优和文明施工,在省内、省外获奖均予认可;工程创优获奖得分,只认同本行业系统内所获的地级市以上专业奖项,行业系统外所获奖项均不予认同。根据杭州市建设信用管理办法规定,应予信用加分的,以杭州市建设信用网加分为准。 | |||
| 1、**主导获国家级每项得4分,省级得3分,设区市级得2分; | |||||||
| 2、**参与获国家级每项得3分,省级得2分,设区市级得1分; | |||||||
| 3、获相应级别的专业**优质奖的,得分乘系数0.6;单项奖的乘系数0.4; | |||||||
| 二、被评为设区市级双标化样板工地的,得2分,被评为省级标化工地的,得3分。 | |||||||
| 同一工程按最高奖项计,不重复计分.为鼓励创优,此项得分按实计分,但最高不超过26分。 | |||||||
| 企业荣誉 | 12 | 各类表彰 | 企业在从事公益活动、参与抢险救灾或社会其他公益活动中获得表彰、表扬的: | 8 | 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根据杭州市建设信用管理办法规定,应予信用加分的,以杭州市建设信用网加分为准。 | ||
| 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通报表彰与表扬的,得6分; | |||||||
| 获得住建部、省级和的表彰与表扬的,得5分; | |||||||
| 获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区市和的表彰与表扬的,得4分; | |||||||
| 获得设区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区级和的表彰与表扬的,得3分; | |||||||
| 获得设区市级工程管理机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的表彰与表扬的,得2分 | |||||||
| 此项得分按实计分,但最高不得超过15分。 | |||||||
| 信用网分 | 13 | 信用 扣分 | 在资质管理,招投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现场管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因转包、违法分包,违法劳务用工,拖欠工程款或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信用扣分,以杭州市信用网扣分为准. | 25 | 以企业信用网数据为准 | ||
| 本项得分=25-信用网扣分,最低得分为零,不出现负分。 | |||||||
| 合计 | 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