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校的食堂安全工作管理,确保我校教职工和在校学生的身心安全,特签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持证上岗
食堂工作人员保证身体健康,无各类慢性病、传染性疾病等。每年体检一次,做到人人持证上岗,一旦出现工作人员身体有异常,应立即停止岗位工作。
二、食堂采购
食品采购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必须索取相关食品检疫、检验单据,并进行登记。严禁采购下列食品:
1.有害、有毒、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危害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未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或标注不清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5.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三、食品贮存
1.食品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
2.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10厘米、离地20厘米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和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食品应当有专人保管,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接触食品及食品原料。
四、食品操作
1.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工作时不得吸烟;
2.搞好操作间卫生,厨房内严禁存放杂物、农药、鼠药等有害物品;
3.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4.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其他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6.肉类、蔬菜类必须先清洗干净再进行切制,餐具洗消池和肉类、蔬菜洗涤池必须分开使用;
7.食品应煮熟烧透,并用防蝇防尘设施加盖;
8.禁止售卖发芽土豆、凉拌食品、野生蘑菇、皮蛋、爆炒四季豆等食品;
9.禁止使用添加剂。
10.及时处理垃圾和废弃物、垃圾桶、泔水桶应加盖和标记。
五、餐具消毒
1.餐具、食用工具、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做到一刷、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2.消毒可采用煮沸消毒和药物消毒的方法:
①高温消毒: 餐具沥干水汁后,将洗涤好的餐具放入消毒柜内进行消毒,温度保持100℃,消毒时间30分钟以上。
②药物消毒:除残渣→用餐具洗涤剂清洗→药物侵泡消毒→清水冲洗;
3.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必须有药品相关的质量合格报告;
4.消毒液的浓度,消毒时间必须严格按消毒液使用说明进行;
5.经消毒的餐具及时放入存放柜保洁,防止污染。
六、食品留样
1.每餐供应的食品必须留样并有专人负责;
2.每种食品留样不少于100g;
3.每样食品使用使用保鲜袋或保鲜盒分开装好,标明餐次、时间、食用名称。放入冰箱,在10℃以上,冷藏保存;
4.每餐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食堂负责人:(签字) 食堂工作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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