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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方案
2025-09-24 00:16:21 责编:小OO
文档
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方案

为促进科技成果在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兰州自创区”)转移转化,提高技术源头供给能力,提升产业发展层次,依据《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结合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设立兰州自创区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树立“四棒接力”的科技成果转化思维,着力打通“基础理论研究——实验室研究——中试放大及功能验证——工业化生产”四个接力环节,重点解决第三棒缺位或接力不足的问题,全力推动一批短中期见效、带动力强的重大科技成果在兰州自创区落地转化。到2022年,培育市级以上科技成果转化基地10个,省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40家,培养技术转移转化专业人才至少100名,转化重大科技成果100项以上,建成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二、建设内容

(一)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综合转化平台

1.科技成果征集。开发“兰州自创区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服务系统”,链接科易网、兰州科技大市场等省内外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科技成果、企业需求、科技项目、科技专家等数据库,积极向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征集科技成果,鼓励各类用户在网络系统实名注册,登记科技成果,逐步将全国乃至全球的优质科技资源纳入系统。

2.科技成果筛选。建设兰州自创区科技创新专家智库,建立科技成果筛选机制,对已征集的科技成果进行分类、评价、筛选,遴选出成熟度高、适于转化、市场前景广阔的科技成果,定期发布优秀科技成果和技术推广目录,引导企业、金融机构、创业者等在区内进行投资转化。

3.科技成果交易。广泛开展创新论坛、科博会、科交会、项目路演等交流对接活动,为成果“提供方”和“需求方”实地对接提供沟通平台。建立科技成果专业化、市场化定价机制,指导科技成果所有方以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协议出让、股权投资等方式进行技术成果交易。

4.科技成果落地。将完成交易的科技成果列入跟踪培育对象,对完成实验室研究阶段的项目,引导投资转化方进入兰州自创区孵化器;对完成中试熟化阶段的项目,引导其进入企业加速器或直接落地产业园,培育和扶持科技成果在区内就地转化。

(二)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5.建设小试平台。对高校、院所、企业现有的工程技术中心、实验室等进行资源统筹,按功能定位分类,构建开放共享的小试服务平台,为科技成果转化方提供数据积累、工艺优化、二次研发等服务,提出适合中试生产和投放市场的产品路线。

6.建设中试基地。围绕生命健康、新材料、智能制造、节能环保等重点产业领域,支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中介机构等,通过升级、自建、协同合作等方式,建设一批专业中试基地,开展样品生产、技术鉴定、批量试制、工艺熟化等服务。制定兰州自创区中试基地管理办法,对区内的中试基地予以验收、认定、挂牌,对中试机构的建设运行予以扶持。

7.建设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平台。面向生命健康、智能制造、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直接引进或联合企业、高校、院所组建功能测试评价认证中心,专业提供功能认证、应用场景实测等服务。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以技术入股的形式加入认证平台运营合作,为平台建设和运行提供技术支撑,兰州自创区对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给予资金支持。

8.培育成果转化示范企业。围绕生命健康、智能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大数据应用等重点产业领域,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转化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择优培育一批兰州自创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企业,建立完善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的评价体系,每年评选认定一批,实行动态管理。

(三)构建多元投资转化体系

9.吸引天使基金、风险投资、私募基金、投资银行等投资机构加入兰州自创区科技成果转化投资行列。对甄别筛选出来的科技成果,进行A轮投资,吸引社会资本进行B、C轮投资,加快企业创办和项目落地速度,帮助企业快速成长。

(四)壮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

10.加强与兰州科技大市场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联合兰州科技大市场服务平台为区内企业提供成果推荐、技术引进、技术攻关等服务,促进优质成果优先在兰州自创区转化落地;引导技术转移机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科技评估机构等,为区内企业开展技术引进、法律保护、专利代理、科技评估等专业服务;引进国内外知名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提升跨区域技术转移能力。

三、措施

(一)支持技术成果交流推介

1.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科技服务机构主办、承办与兰州自创区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高层次科技交流活动,经兰州高新区管委会审定后,按照活动费用实际发生总额的50%,给予最高50万元的费用补贴;兰州自创区内的企业参加全国性、国际性科技成果展会的,按照参展费用的50%,给予最高2万元的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两次。

(二)支持科技成果中试熟化

2.在兰州自创区内建设专业中试基地和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平台的,建成运行后,经评审认定,按照建设总投资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后补助;在区内建设重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认证平台的,按照建设总投资的50%,经评审,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3.根据中试和检验检测服务成果,按照年度考核结果,对中试基地和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连续三年给予50-100万元的机构运行经费补贴。

4.兰州自创区认定挂牌为专业中试基地的,给予5万元奖励;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通过CNAS认可、国家级CMA资质认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认定为兰州自创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企业的,给予15万元奖励。

(三)支持企业引进转化技术成果

5.企业引进购买国内外先进适用技术在区内实施转化,完成中试,正式投产的,按照产品中试费用的15%,给予最高200万元的研发后补助。

6.对发展前景好、经济附加值高的重大成果转化项目,经评审认定,按照项目投资总额的30%,给予区内企业最高500万元的资金支持。

7.加强新产品应用示范,促进重大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市场化应用,按照采购金额的20%,给予应用企业最高500万元一次性补贴。

8.科技人员持有科技成果并在区内创办企业落地转化的,经专业评价,引导基金给予A轮投资,并引导社会资本跟投。

(四)支持成果转移服务机构发展壮大

9.国际、国内技术转移转化品牌服务机构在区内设立总部或核算分支机构的,经评估认定,连续三年分别给予15万、10万元的运行经费补贴。

10.兰州自创区内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万元,促成区内实际技术交易额不低于2000万元并落地转化,信誉良好的,以企业所得税高新区实得财力连续三年给予等额奖励。

11.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转移转化示范机构的,按照省级奖励标准给予二次奖励。

(五)上述支持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期2年,由兰州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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