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和强化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落实安全包保责任制。
三、编制依据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21〕12号)
四、定析
1.安全包保,是指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本办法要求,专门为重大危险源指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并由其包联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的一种安全生产责任制。
2.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如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全面负责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负责人)。
3.重大危险源的技术负责人,应当由企业负责技术、生产、设备等分管负责人或者分厂有关负责人担任。
4.重大危险源的操作负责人,应当由重大危险源生产单元、储存单元所在单位现场直接管理人员担任,例如车间主任。
五、管理职责
1.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对所包保的重大危险源负有下列安全职责:
1.1组织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并指定对重大危险源负有安全包保责任的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
1.2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
1.3组织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
1.4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1.5督促、检查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工作;
1.6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危险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7组织通过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填报重大危险源有关信息,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有关数据接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2.重大危险源技术负责人的职责:
重大危险源的技术负责人,对所包保的重大危险源负有下列安全职责:
2.1组织实施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完善控制措施,保证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2.2组织定期对安全设施和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有效、可靠运行;
2.3对于超过个人和社会可容许风险值限值标准的重大危险源,组织采取相应的降低风险措施,直至风险满足可容许风险标准要求;
2.4组织审查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相关资质、安全管理等情况,审查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变更管理;
2.5每季度至少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针对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和节假日前必须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制定管控措施和治理方案并监督落实;
2.6组织演练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3.重大危险源的操作负责人的职责
重大危险源的操作负责人,对所包保的重大危险源负有下列安全职责:
3.1负责督促检查各岗位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2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的特殊作业、检维修作业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作业安全管控措施;
3.3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3.4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
六、管理措施
1.明确包保责任人
依照国家应急管理部印发《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企业应明确下列包保负责人,并履行相应包保责任:
1.1主要负责人:某某。
1.2技术负责人:某某
1.3操作负责人:某某
2.设立公示牌
2.1企业应当在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标志位置设立公示牌,写明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姓名、对应的安全包保职责及联系方式,接受员工监督。
2.2将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人、联系方式录入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并向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备,相关信息变更的,应当于变更后2日内在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中更新。
3.按照《安全生产风险研判和安全承诺公告管理制度》有关要求,每天由操作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及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风险研判后由主要负责人承诺公告,并如实向社会承诺公告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情况。
4.重大危险源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应对照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要求,建立履职记录,做到可查询、可追溯,对未按本责任制履行相应职责的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5.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责任人履行相关职责,并做好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备案、核销等工作,及时通过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填报重大危险源有关信息。
七、附则
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企业《重大危险源源长责任制制度》同时作废。
2.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管理负责解释。
3.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公示牌(模板)
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公示牌(示例)
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公示牌
| 编号:(重大危险源备案编号) | ||
| (危险化学品名称) | 主要负责人 | |
| 技术负责人 | ||
| (重大危险源级别) (最大数量/吨) | ||
| 操作负责人 | ||
| 监督举报电话 | 12350 | |
| 主要 负责人 职责 | 1.组织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并指定对重大危险源负有安全包保责任的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 2.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 3.组织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 4.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5.督促、检查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工作; 6.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危险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组织通过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填报重大危险源有关信息,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有关数据接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 |
| 技术 负责人 职责 | 1.组织实施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完善控制措施,保证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2.组织定期对安全设施和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有效、可靠运行; 3.对于超过个人和社会可容许风险值限值标准的重大危险源,组织采取相应的降低风险措施,直至风险满足可容许风险标准要求; 4.组织审查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相关资质、安全管理等情况,审查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变更管理; 5.每季度至少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针对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和节假日前必须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制定管控措施和治理方案并监督落实; 6.组织演练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 |
| 操作 负责人 职责 | 1.负责督促检查各岗位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的特殊作业、检维修作业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作业安全管控措施; 3.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4.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