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重大伤亡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和机械设备事故;
千人重伤率控制在0.2‰以内;
千人轻伤率控制在1‰以内。
3.2项目管理部成立的同时建立完善的安全保证体系,项目经理为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设专职安全检查员。项目安全管理网络如下图:
3.3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3.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管理,保障职工在生产施工中的人身安全,预防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及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本制度与《项目法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配套实施。
3.3.2安全管理:成立项目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副经理任副组长,工程技术负责人、工长、安全员任成员。
3.3.3按照管施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项目部经理、副经理按各自的分工,管理好安全工作。工程技术负责人、工长、班组长按相应职责负责安全工作。
3.3.4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员一名,按照职责管好项目部安全工作。
3.3.5各班组设兼职安全员一名,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3.4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部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岗位责任在办公室要上墙,并付之实施。
3.4.1项目经理管理责任制
3.4.1.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法令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3.4.1.2项目经理应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认真督促、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不违章指挥。
3.4.1.3定期研究分析现场的安全状况,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落实人员整改。
3.4.1.4组织员工学习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知识,进行遵守纪律安全技术教育,坚持对进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
3.4.1.5发生事故后负责迅速向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组织对事故的调查,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
3.4.2项目副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技术员、工长安全责任制
3.4.2.1项目副经理及工程技术负责人、技术员、工长对所负责工程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应针对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4.2.2工长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及其它安全防护装置都要组织验收,确认合格签认后方能使用。按建筑安全规程指导施工作业,不违章指挥。
3.4.2.3项目副经理组织制定并落实各工种、各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坚持每天对工地进行安全巡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排除,杜绝违章现象发生。
3.4.2.4项目副经理对工地发生事故要立即上报,并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提出防范措施,并负责措施的落实工作。
3.4.3班组长安全责任制
3.4.3.1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
3.4.3.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向班组作业人员做详细交待,对上级有违反“建安规程”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
3.4.3.3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保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并组织人员监护现场。
3.4.3.4发现班组内违章行为要立即制止纠正,对不听劝阻者报告上级严肃处理。
3.4.3.5发生工伤、设备事故要立即报告有关领导或安全人员,如实反映情况,对反映事故的真实性负责,并认真实施防范措施。
3.4.4 安全员工作职责范围
3.4.4.1认真贯彻党和生产方针、、法令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宣传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做好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3.4.4.2各项安全基础资料记录完整,深入工地检查随时纠正违章、违纪和下达处罚通知单。每周组织一次项目工程安全检查和安全活动,并做记录。
3.4.4.3每月参加公司主管部门召开的安全管理业务会议和上报月报表。
3.4.3.4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并取证材料。按时限要求负责组织调查处理轻伤事故。
3.4.4.5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牌、标志牌设置及保管工作。按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考核各部门及作业队,认真检查并填写记录。报表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3.4.4.6对特殊工种每季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教育,有考核、有记录,对新入厂、调来的、换工种、复工的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各种计划外用工、聘用工、民工、临时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填表备案。
3.4.4.7监督劳动保护用品质量、发放标准、使用状况,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执行。
3.4.4.8对发生的各类事故,按时限要求快报,及时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参加事故调查。
3.4.5.9 做好安全工作总结。
3.5安全例会制度
3.5.1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检查当月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重大问题,制定措施并组织落实。
3.5.2每周召开一次作业队安全会议。
3.5.3作业班组每天作业前召开安全会议。
3.6安全教育
3.6.1新入场的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6.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3.6.3加强对现场临时工的安全教育。
3.6.4教育要有材料,考试、考核要有记录。
3.7安全检查
3.7.1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组织所有成员参加。
3.6.2每周一次岗位安全检查,由项目部副经理、工长、安全员参加。
3.7.3每班一次作业标准检查,由班组长、兼职安全员参加,并做好记录。
3.7.4违章违纪有记录、有处罚登记。
3.7.5事故隐患整改及时,并有隐患通知单。整改措施做到“四不放过”。
3.8事故处理
3.8.1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向公司报告,公司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向有关单位、部门报告。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险,服从统一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
发生伤亡事故,要立即上报,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做好标记,进行拍照。
3.8.2发生事故后,要立即协助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 并按照“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