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体现优秀者升、平庸者下、违纪者罚的用人理念,形成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良性循环机制,公司决定实行末位淘汰制。
一、末位淘汰形式
免职、降职、低聘、调离管理(技术)岗位、降薪、内部下岗培训学习、解除劳动合同。
二、考评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1、 对公司级领导(含)以下、班长以上干部(不含班长)的考核,在执行《荣信公司关于实行班长以上干部问责制的的暂行规定》的同时,执行本考核办法。
2、 对管理(技术)人员。
3、班长以下(含班长)操作工人。
三、末位淘汰比例: 1%——3%。
四、考评单位:
1、各单位、各职能处室
2、公司考评小组
五、考核时间:以月为考核时间单位,月末考核,考核结果兑现为次月份开始。
六、淘汰形式:分为二级淘汰。
1、一级淘汰:解除劳动合同。即属严重违章违纪的。
2、二级淘汰:免职、降职、低聘或调离管理(技术)岗位、降薪、内部下岗培训学习。
(1)免职:担任领导职务的,在考核中得分末位的,免去在职职务。
(2)降职:担任领导职务的,在考核中得分末位、但仍有一定领导能力的,免去在职职务,降职使用。
(3)低聘或调离管理(技术)岗位:从事管理(技术)岗位,在考核中得分末位、但仍有一定管理(技术)水平的,应对其作出低聘或调离管理(技术)岗位。
(4)降薪:在本考核月份被评为末位者,在下一考核月份所在单位对其作出降薪处理。即:降低岗位工资30%——50%和取消月奖 50%——100%。
(5)内部下岗培训学习。由于各种违规行为,受到书面淘汰警告的,内部下岗培训学习1 至3 个月,期间发基础工资,不享受奖金。
七、考评程序:
1、公司级领导(含)以下、班长以上干部(不含班长):
(1)个人撰写述职报告。报告分工作业绩、管理和技术创新、存在不足和今后打算等几个方面进行总结;
(2)群众评议。按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由群众进行评议打分;
(3)直接领导测评。根据其现实表现及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测评打分;
(4)公司考评组考评。根据被考核人的述职报告、群众评议、直接领导测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打分;
相关考核比例分别为:本单位群众评议(30%)、直接领导测评(40%)、公司考评组(30%)。根据各层次考核最后得分确定末位淘汰人员;
(5)被列入末位淘汰的管理(技术)人员,取消享受年末先进评比的资格,并按低聘或调离管理(技术)岗位后的岗位(职位),重新确定工资待遇。
2、对操作工人的考核
(1)操作岗位按思想品德、遵章守纪、工作业绩、创新意识(工作技能)四个方面进行考评。
各单位按月根据员工违章违纪、产质量完成情况等,经班组、工段(班系统)及各单位考核小组进行分级综合考核,将考核情况进行公示,并及时按群众的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考核工作。当月汇总并公示考核结果。
(2)考核结果经公示,职工无异议后,由单位考核小组,根据公司考核办法和本单位考核细则规定,列出末位淘汰比例人数和名单,再进行公示,并报公司考评组。
八、特殊规定:
1、经考核属末位淘汰的,取消年末享受评先资格。
2、凡被考核为二级淘汰对象的,一个年度中,累计发生三次违章行为的,直接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内部下岗人员上岗后,本人改正较好,且没有违纪现象,经所在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同意,报公司审核后,可提前撤销淘汰记录,恢复工资和奖金待遇;属于管理技术人员,表现较好的,报公司批准,可撤销淘汰处理记录,并视公司管理技术岗位情况,可予重新聘任。
4、公司工会负责受理员工受到一级或二级淘汰处理认为不公的申诉。工会受理申诉后,组织职工代表通过民主投票表决形式,凡有三分之二成员否决原决定的,可提交原处理单位或部门重新处理。
九、附则:
1、本规定由企管处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0年9月16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