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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成品保护制度
2025-09-24 06:32:57 责编:小OO
文档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CHINA STATE CONSTRUCTION ENGRG.CORP.

金茂云庭

成品保护制度

成品保护制度

为确保金茂云庭项目质量管理目标,确保获得“郑州市结构中州杯”,保证一次验收成优率100%,以“过程精品”为质量方针,落实过程成品保护,避免已完成工程遭到二次破坏,使工程质量在过程中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制定此成品保护制度。

成品保护原则

成品保护应遵循预知性、可行性、实用性及100%覆盖的原则,预知性即为在各分项工程开始前提前考虑需要成品保护的部位及措施;可行性即为相关部位的成品保护措施可以在现场加工实施;实用性即为成品保护措施符合对现场成品保护的要求;100%覆盖即为将成品保护落实到到位。

1  成品保护

成品保护一般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有些分项工程已经完成,而其他一些分项工程尚在施工;或者是其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某些检验批已完成,而其他部位正在施工;在这种情况下,项目必须负责对已完成部分采取妥善措施予以保护,以免因成品缺乏保护或保护不善而造成操作损坏或污染,影响工程质量。因此要求项目质量工程师对成品保护工作的质量与效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

成品保护内容:

1.1 分清上道工序和下道工序在成品保护的责任。在上、下两道工序交接时,应同时检查成品情况,已经损坏的成品由上道工序的班组负责,检查后损坏的成品由下道工序的班组负责。

1.2 交接检查由现场管理工程师组织,上、下工序的班组长参加。如不组织交接检,出现的成品损坏由现场管理工程师负责,如有一方的班组长不参加交接检,出现成品损坏由该班组长负责。

1.3 分清交叉作业中成品保护的责任。一般情况下,成品损坏由损坏者负责。在交叉作业时责任确实难辨时,由平时使用、保管的人或班组负责。

1.4 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污染的成品由责任者负责处理干净,恢复原样或按实际发生的工料费赔偿;损坏的成品由责任者按损坏程度予以赔偿;经查实属蓄意破坏成品者,视情节予以罚款、行政处分,直至提出刑事诉讼。

2  一般保护措施

根据需要保护的建筑产品的特点不同,可以分别对成品采取“防护”、“覆盖”、“封闭”等保护措施,以及合理安排施工顺序来达到保护成品的目的。

从结构工程到竣工验收的整个施工过程,都要有针对性的成品保护方案,对于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材料、构配件、设备等要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进行合理存放,并做好有利的成品保护工作。在交叉施工作业中,对已施工完毕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按成品保护方案的规定、职责、制度做好所有的成品保护工作。另外要对在施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监督检查;对因成品保护不当而造成返工的,要根据处罚条例实行必要的处罚,以提高在施人员及成品保护人员的成品保护意识,落实成品保护责任,确保工程质量。

2.1 成品保护管理组织机构

本工程将成立由总包项目经理部组织,各分包单位(含分包单位)参与,共同进行成品保护,由业主方予以最终评价的成品保护管理组织机构体系。总包项目经理负责成品保护的组织工作,项目生产经理、机电安装经理、项目部各部门及各专业分承包商现场负责人负责成品保护的具体实施工作。职能划分如下: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成品保护工作总负责。

--建立健全成品保护工作体系,严格执行本公司的工程施工安装产品保护程序。在安排施工生产的同时明确成品保护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并加强监督检查。

项目总工

--项目总工负责组织成品保护方案的编制。

--项目总工程师负责成品保护方案的审批。

项目生产经理、机电经理

--项目生产经理、机电经理负责成品保护方案、措施的落实与实施。

--行使总包的权力和义务,协调各分包专业之间的交叉作业,周密计划、合理安排各专业工序的进入和完成时间,落实时间段内的成品保护责任。定期召开会议,解决产品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和纠纷。

质量总监

--监督措施的落实与实施。

--对蓄意和严重破坏产品的责任方加重处罚,制止成品无保护现象并提出破坏责任人,否则造成一切损失由成品保护专业队承担。

技术部

--项目总工负责成品保护方案的编制。

--加强成品保护的宣传教育,使有关人员明白做好成品保护是满足施工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和维护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工程部

--落实好工程过程产品保护和保修服务;

--加大成品保护工作的监管力度,一是加强现场操作人员的文明施工意识;

--应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和保证一定的人力物力投入。组织办理产品保护交接手续,签订产品保护经济责任书,对产品破坏的责任方追究经济责任,对蓄意和严重破坏产品的责任方加重处罚。制止成品无保护现象并提出破坏责任人,否则造成一切损失由成品保护专业队承担。 

质检部

--监督工程过程产品保护和保修服务;

--对产品破坏的责任方追究经济责任,对蓄意和严重破坏产品的责任方加重处罚。制止成品无保护现象并提出破坏责任人,否则造成一切损失由成品保护专业队承担。

各作业班组及专业分承包商

--负责各自施工范围内的成品保护工作。

2.2 成品保护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建立成品保护管理工作组织机构详见图23.2.1:

图23.2.1成品保护管理工作组织机构

(2)划分各岗位成品保护职责,将成品保护工作职能落实到人。

(3)制定成品保护工作的重点内容和成品保护实施计划。

(4)分阶段制定成品保护措施和实施细则。

2.3 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

(1)人员管理责任

在每一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工长都要根据成品保护方案的要求,对具体分项工程的施工进行分解,在具体的分项技术交底中予以明确。

(2)现场材料保护责任

由项目物资设备部统一供应的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后,项目物资设备部负责保管,项目经理部生产管理部门和项目安全保卫部门协助进行管理。项目物资设备部分发到各专业分承包商的材料、半成品、设备等均由各专业分承包商自行负责保管和使用。

(3)主体结构施工阶段成品保护责任

施工班组在完成一个分项工程后应及时进行工程交接,完成大工种交接检,其目的一方面是对已完成分项工程质量的确定,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界定成品保护的时间段。所有下道工序在施工时都有义务对上道未被隐蔽的工序执行保护管理。

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各作业班组是主要成品保护责任人,水电预埋安装专业队伍进行水电预埋的施工须采取措施做好对土建分部分项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在水电等专业工程施工完成并进行必要的成品保护后,由水电预埋专业班组向土建作业班组进行交接。对相互影响较大的关键工序(如钢筋、模板、砼浇筑),由土建作业班组、水电预埋安装专业队伍分别设专人看护及维护。

(4)竣工前期工程成品保护责任

在竣工前期工程的细部处理阶段,所有的分部工程已基本结束,装饰物品、设备、电气器具、水工阀门、弱电、消防装置等都已安装完毕,成品保护也进入了关键阶段,防止物品丢失、细部处理时对其它物品的保护是当务之急,项目应派专业成保人员看守保护,直至移交建设单位为止。

3  主要分项成品和设备保护计划

1.施工场区

(1)放线定位的控制桩应做出明显醒目的标志,并用混凝土做好保护,不得覆盖、碰压。

(2)基础施工阶段,加强对现场的供水线路排布和排水系统的检查和管理,避免接头跑水、渗漏现象出现,防止造成不良影响。

2.钢筋工程

(1)钢筋运输、存放方法要适当,钢筋下垫垫木并码放整齐,严禁野蛮装卸,防止造成损伤和变形。

(2)钢筋在安装、吊运过程中防止变形,墙、柱钢筋绑扎搭设架子。钢筋进行穿插时,保护已绑扎完的钢筋成品质量。安放预埋管件不得随意切断钢筋。

(3)钢筋绑扎后按规定固定好垫块和支架筋,以保证钢筋的间距和保护层。施工时铺设行人通道,严禁人员直接在钢筋骨架上行走,以防钢筋变形。

(4)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混凝土泵送管道搭设专用支架,不准直接放在钢筋上造成变形。

(5)设专人负责钢筋的守护和整修,保证混凝土浇筑过程中钢筋的定位及连接质量。

(6)钢筋成品、半成品要防止油漆、油脂污染钢筋表面。

3.模板工程

(1)模板的装卸、存放注意保护,分规格码放整齐,防止损坏和变形。

(2)模板安装轻拿轻放,不强拉硬顶,支撑安装后不可随意拆除造成松动。

(3)安装好的模板要防止钢筋、脚手架等碰坏模板表面。

(4)模板表面涂刷水溶性脱模剂,防止油污对混凝土表面造成污染和模板与混凝土之间发生粘连。模板拆除时禁止硬砸硬撬,防止损伤模板。

4.混凝土工程

(1)混凝土初凝后未达到1.2MPa的强度值之前,严禁上人行走及践踏。梁板表面压光时应铺设木板作操作面,混凝土终凝后方可进行覆盖和浇水养护。在强度达到1.2MPa后方可上人进行上一层的钢筋绑扎及支模施工。

(2)侧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棱角不受损伤;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或规范规定。模板拆除应采用工具谨慎拆除。防止损伤混凝土构件,模板应刷好隔离剂避免造成粘连和污染表面。

(3)混凝土拆模后应加强保护,墙角、柱角使用木板进行包裹,楼梯踏步铺垫木板,柱子侧立面覆盖塑料薄膜防止污染。在楼层内运输材料要小心而行,防止碰撞损伤墙柱。

(4)楼梯踏步模板拆除后,要用竹夹板对踏步阳角进行保护。所有墙柱阳角采用50宽塑料条2m高保护。

5.防水工程

(1)已做好的防水层及时采取措施加以保护,防止损坏,带来后患。

(2)外墙防水层施工时,要及时进行防水保护层的施工,以免被钢筋碰破损坏。

(3)穿过地面、墙面等处的管根、地漏不得碰损、变位。穿过屋面、墙面等处的管根不得碰撞、损坏和变位。

(4)施工中采取措施保证地漏、排水口等处保持畅通。天沟、排水沟、变形缝等处因施工需要临时堵塞的纸袋、麻绳、塑料布等彻底清除干净,保证畅通。

(5)防水层施工后及时做好保护层。

(6)在涂刷底胶、增补处理剂及粘贴等工序中,不得污染墙面及门窗等部位。

6.幕墙工程

(1)幕墙零件材料保管

  1)材料在搬运时保持原包装状态,注意保护产品标识和检验试验标记。在搬运过程中需由多人操作,轻拿轻放,不得直接与硬质渣滓或器械划碰,严格保证材料表面质量。

  2)各种型材、铝板、玻璃、石材等分不同的位置存放,做好明显标签,采取不同的贮存保护措施,保护产品不受损伤。

  3)铝型材内表面用宽保护膜贴在型材表面进行保护,铝板外表面保留塑料薄膜,用胶纸粘牢,防止雨淋、砂石坠落造成的划伤。

(2)组件材料保管措施

在垛叠包装至现场前,要将一套详细表示幕墙单元各层的存放位置的图纸交总包方。垛叠包装的标签按图纸所示放在相应楼层位置。

(3)施工完毕后保护措施

  1)组装好的板块、铝型材外露面用保护胶布进行粘贴,防止表面损伤。幕墙在一个层面安装完毕后,用彩条布覆盖,防止上层垃圾落在安装好的幕墙上。上方幕墙施工时,应在对应下方成品上覆盖保护铝板,对成品进行保护。

  2)内装修进行有腐蚀性材料或热源的施工时,在靠近幕墙的地方应用板材进行隔离,作业时不应朝向幕墙。对已安装好的幕墙,不得靠放任何材料。

7.砌筑工程

(1)砌块在装运过程中,轻装轻放,计算好和各房间的用量,分别码放整齐。

(2)墙体拉接筋、各种预埋件、水管、电气管线均应注意保护,不得任意拆改或损坏。

(3)砌体上的设备槽孔以预留为主,因漏埋或未预留时,应采取措施,不应剔凿而损坏砌体的完整性。

(4)砌筑施工应及时清除落地砂浆,做到工完场清。

(5)塔吊吊运材料、室内倒运材料、拆除施工架时,注意保护墙体及门窗口角。

8.墙面工程

(1)抹灰

  1)抹灰前门窗框与墙连接处缝隙嵌塞密实,门口钉设铁皮或木板保护。

  2)清洗残留在门窗框上的砂浆,在门窗框粘贴保护膜。

  3)拆除脚手架或搬运东西时,要防止损坏已抹好的墙面,材料要轻拆轻放码放整齐,对边角处应钉木板保护。

(2)面砖墙面

搬运面砖要轻拿轻放。面砖贴完后,立即在面层刷一道石膏保护层,防止污染。

(3)内墙涂料

喷浆前应对已完成的地面面层、门窗框扇和玻璃等进行遮挡保护,并将门窗口圈用排笔刷好,再进行大面积浆活工作。施工中严禁工具在地面上拖拉,防止损坏地面面层。修理过程中应注意对已安装好的五金设备等保护。

9.楼地面工程

(1)施工前,合理计划施工顺序及施工区段,对施工部位采取必要的封闭、拦挡措施,直至达到规定强度,方可拆除围挡。

(2)避免砂浆、混凝土溅到已完成的墙面上,如溅上后要及时清理。

(3)运输材料时注意不得碰撞门口及墙,保护好水暖立管、预留孔洞、电线盒等,不得碰坏、堵塞。

10.顶棚工程

(1)轻钢骨架及罩面板安装应注意保护顶棚内各种管线。轻钢骨架的吊杆,龙骨不准固定在通风管道及其他设备上。

(2)轻钢骨架、罩面板及其他吊顶材料在入场存放、使用过程中严格管理,板上不宜放置其他材料,保证板材不受潮,不变形。

(3)重物严禁吊于轻钢骨架上。

(4)为了保护成品,罩面板安装必须在棚内管道,试水,保温等一切工序全部验收后进行。

(5)安装面板时,施工人员应戴线手套,以防污染板面。

11.门窗工程

(1)进场后要分种类、分规格入库堆放整齐,垫离地面20~40㎝防潮。

(2)门窗安装时不得振裂或振掉框边的抹灰层,安装好后要注意关闭,门框边要安钢、木护角保护。

(3)抹灰前,铝合金门窗保护膜要封闭好,不能破坏塑料薄膜。

(4)木门框安装后两侧钉木板或铁皮保护,及时刷一道油漆,木框靠墙一边刷木材防腐剂进行处理。

(5)安装门窗扇时,严禁碰撞抹灰口角,防止损坏墙面灰层。

12.机电安装成品保护

重点做好机电工程与装修工程交叉施工期间的成品保护,

(1)通风及空调系统成品保护措施

  1)材料、成品码放在平整、无积水、宽敞的场地,码放时按系统编号,便于取放;风管搬运轻拿轻放,防止损坏成品。

  2)风管安装完成后,用棉纱擦净风管表面,保证风管表面光洁,暂停施工时,用堵头将开口处封闭。

  3)交叉作业时,严禁以安装完的风管作为支、吊、托架,不允许将其它支、吊架焊在或挂在风管法兰和风管支、吊架上。

  4)装重物不得采用已安装的管道做为吊点,亦不得在管道施放脚手板踩蹬。

(2)给排水(包括消防水)系统成品保护措施

  1)预制好的管道要码放整齐、垫平、垫牢,不许用脚踩、物压,也不得双层平放。套管放好后,必须将里面塞好编织袋或废纸,以免混凝土进入其中而被堵塞。在混凝土凝固24小时后,及时将复用套管拔出,洞清理干净。

  2)安装好的管道不得用做支撑或放脚手板,不得踏压。

  3)洁具在搬运和安装时要防止磕碰,以免损坏。

  4)水箱吊上屋面后,具备安装条件前不拆包装,以防损坏。

  5)未连接完成的管口、大便器入口等,做临时封闭,防杂物入内堵塞。

  6)管道试压应在装修完成前进行,并派专人巡视检查,以防漏水造成其他工程污染。

(3)电气系统成品保护措施

  1)室内沿桥架或托盘敷设电缆,宜在管道及空调工程基本施工完毕后进行,防止其它专业施工时损伤电缆。

  2)在电缆头附近用火时,应注意将电缆头保护好,防止将电缆头烧坏或烤伤。电缆头系塑料制品,应注意不受机械损伤。

  3)封闭插接母线安装完毕,如有其它工种作业应对封闭插接母线加以保护,以免损伤。

  4)配电柜安装后,不得再次喷浆,如果必须修 补时,应将柜体盖好。配电柜安装后,应将门窗关好、锁好,以防止设备损坏及丢失。

  5)灯具安装完毕后不得再次喷浆,以防止器具污染。

  6)开关、插座安装完毕后,不得再次进行喷浆,以保持面板的清洁。

(4)电梯成品保护措施

具体保护措施由专业分包进厂后制定。并报业主、监理审批。

(5)弱电系统成品保护措施

  1)弱电机房设备安装前必须加门上锁,派专人值班看护。

  2)弱电系统末端器具安装后及时与成品保护进行交接。

  3)弱电系统施工时需其它专业及时协调沟通,严禁破坏其它专业的成品。

  4)具体保护措施由专业分包进厂后编写。并报业主、监理审批。

4  交工前成品和设备保护措施

1.进入装饰装修、机电设备安装施工阶段各专业交叉作业多,相互影响大,特别是进入工程收尾、竣工交付阶段成品保护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这一阶段主要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精装修专业分承包商,机电设备的成品保护责任单位主要是水电安装专业分承包商。土建专业、装饰装修专业、水电安装专业施工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成品保护管理方案。

进入精装修施工阶段,项目经理部将分层、分区设置专职成品保护管理员,其它专业分承包商应填写“入户作业申请单”经项目经理部批准后方准入室作业,成品保护管理员有权劝阻未经审批的专业分承包商进入已进行装修施工的房间内作业。专业分承包商作业完成后须经成品保护管理员检查确认未损坏成品并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作业区域,因成品保护管理员工作失误,无法确定成品损坏或破坏责任人或责任分承包商的,将由成品保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负责赔偿。

2.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主要指土建与机电,不同专业分承包商间的工序)交接须办理工序交接手续。工序交接工作在各专业分承包商之间进行,项目经理部责任工程师、技术工程师负责协调、监督,项目经理部各责任工程师、技术工程师须将交接记录在施工日记上进行记录。

3.任何人员进入施工区域进行施工作业须严格遵守项目经理部制定的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严禁在施工区域内吸烟。须动火作业的必须取得动火许可证、设置看火人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所有入户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成品保护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4.各专业分承包商在进行后续工序施工时,如需移动或更改其它专业工程的成品时,专业分承包商须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经理部责任工程师、技术工程师,在项目经理部责任工程师、技术工程师与成品完成单位协调后,由成品完成单位协助施工,施工完成后,由成品完成单位负责恢复其成品。

5.项目经理部制定季度、月度作业计划时,将根据总进度控制计划进行科学合理的工序编排,防止工序倒置、不合理赶工、不合理交叉施工作业及采取不当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互相损坏、污染、二次污染、反复污染等现象的发生。业主指定专业分包将一道纳入总进度控制计划内。

6.项目经理部技术工程师对项目专业工长、专业分承包商负责人进行成品保护管理方案的交底,各专业工长对各专业分承包商和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及操作交底的同时,须对成品保护管理工作进行交底。

7.项目经理部组织对所有进入施工区域的专业分承包商和作业班组进行成品保护意识教育工作,并依据合同、项目规章制度、各项成品保护管理措施使专业分承包商和作业班组充分认识到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是保证自己的产品质量和他人的产品质量,从而保证各专业分承包商和作业班组自身荣誉和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

5  对专业分包人的成品保护管理措施

1.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图纸编制成品保护方案,以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各分包成品的交接和保护责任,确定主要分包单位为主要的成品保护责任单位,项目部在各分包单位保护成品工作方面起协调监督作用。

2.项目经理部对所有入场分包单位进行定期的成品保护意识教育工作,依据合同、规章制度、各项保护措施,使分包单位认识到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是保证自己的产品质量从而保证分包自身的荣誉和切身的利益。

3.项目经理部工程技术部门对责任施工员进行方案交底,各责任施工员对各分包的技术交底及各分包单位对班组及成员进行操作交底的同时,必须对成品保护工作进行交底。

4.分包单位在进行本道工序施工时,如需要碰动其它专业的成品时,分包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部,项目经理经与其它专业分包协调后,其它专业派人协助分包单位施工,待施工完成后,其它人员恢复其成品。

5.项目经理部制订季、月度计划时,要根据总控计划进行科学合理的编制,防止工序倒置和不合理赶工期的交叉施工以及采取不当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互相损坏、反复污染等现象的发生。

6.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主要指装修与水电,不同分包单位间的工序交接)要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工作在各分包之间进行,项目经理部起协调监督作用,项目经理部各责任工程师要把交接情况记录在施工日记中。

7.项目经理部在工程收尾阶段,分层、分区设置专职成品保护员,其它专业分包队伍要根据项目经理部制订的"入室作业申请单"并在填报手续齐全,经项目经理部批准后,方准进入作业,否则成品保护员有权拒绝进入作业。施工完成后要经成品保护员检查确认没有损坏成品,签字后方准离开作业区域,若由于成品保护员的工作失误,没有找出成品损坏的人员或单位,这部分损失将由成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负责赔偿。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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