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某是某科技公司后勤部职工,在公司担任保洁员。2010年7月,公司开始推行绩效考核制度,在经历了部门考核后,罗某的成绩不符合她的职位要求。公司决定为罗某安排培训,指定部门主管负责提高罗某的绩效成绩,但在口头通知后,罗某认为自己的表现不像公司所说的“绩效考核不合格”,因此拒绝接受培训。公司遂又决定将其调换岗位,但考虑罗某的职位已经是全公司最底层的级别,况且依据罗某的技能也不能从事其他工作,公司又担心罗某不愿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培训便成了眼下唯一能走的一条路。为了避免产生劳动争议风险,人力资源主管李先生开始为此寻找可以操作的流程,考核制度、考核流程都履行了民主与公示的程序,内容也合法,但就是罗某对培训的拒绝和排斥让李先生为难。如果公司坚持培训,罗某拒不参加,公司该怎么处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这条法律规定下,当用人单位能证明员工不胜任工作时,为其培训或者调岗是用人单位单方即可行使的权利,同时也是在此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所必须履行的义务,因此从法理的角度来看,安排培训还是调整岗位并不依赖于员工同意与否。需要注意的就是考核的依据、标准和过程是否严格依法,且公开公正,如是否具备完备的考核制度、岗位职责、岗位要求,是否具有合理的考核方法,考核结果是否是依据考核制度、考核标准而客观产生等。
员工是具有主观意识的个体,当其拒绝接受培训时,用人单位毕竟不能强迫其“听课”、“学习”,但是又不能放任这种僵持,如果规章制度中将这类情形列入“不服从工作安排”并归类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严重违纪行为时,用人单位可以依此执行解除手续。但如果这种前提不存在的,笔者建议用人单位尽量和员工商谈,告知其用人单位保留其劳动关系并继续留用的诚意及培训的效应等,对员工予以人性化劝导。或者向该员工送达书面通知,告知其培训时间、地点、内容,以及不参加培训的后果:“如员工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培训的,视为旷工”,如果员工出现此情形的,公司可以依据有关旷工的规定对其作出相应处分。以柔性引导和刚性处分相结合,为安全完成培训做好基础,同时,无论是对员工违纪的即时解除还是不胜任工作的提前通知解除,都能在流程和依据上
降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营销(Marketing)
什么是营销
营销(称为:行销)是关于企业如何发现、创造和交付价值以满足一定目标市场的需求,同时获取利润的学科。营销学用来辨识未被满足的需要,定义、量度目标市场的规模和利润潜力,找到最适合企业进入的市场细分和适合该细分的市场供给品。
营销经常由企业组织中的一个部门专门负责,这样其实有利有弊。利在:便于集中受过营销训练的群体专门从事营销工作;弊在:营销不应该仅限于企业的一个部门来进行,而应该在企业所有活动中体现出来。
根据杰罗姆·麦卡锡在《基础营销学》下的定义:营销是指某一组织为满足顾客而从事的一系列活动。
营销学中的主要概念
包括市场细分(segmentation)、目标市场选择(targeting)、定位(positioning)、需要(needs)、欲求 (wants)、需求(demand)、市场供给品(offerings)、品牌(brands)、价值和满足(value and satisfaction)、交换(exchange)、交易(transaction)、关系和网络(relationships and networks)、营销渠道(marketing channel)、供应链(supply chain)、竞争(competition)、营销环境(marketing environment)和营销策划/方案(marketing programs)。这些术语构成了营销职业的词汇库。
营销的主要过程
营销的主要过程有:
(1)机会的辨识(opportunity identification);
(2)新产品开发(new product development);
(3)对客户的吸引(customer attraction);
(4)保留客户,培养忠诚(customer retention and loyalty building);
(5)订单执行(order fulfillment)。
这些流程都能够处理得好的话,营销通常都是成功的。如果哪个环节出了问题的话,企业就会面临生存危机 。
营销的终极使命:追求利润最大化
营销已经是一个如此耳熟能详的词汇,或者说任何一个稍具规模的企业都会有这样一个部门或者专门的队伍。然而营销到底是什么?营销对于一个企业的意义何在?我们如何看待营销在整个企业发展战略中的位置?
在网上流传的一个关于“中国十大最烂专业”的帖子中,市场营销赫然在列。毕业生很难找工作显然是其最大的理由。市场营销,一方面极受企业重视,几乎被所有老板列为企业最核心的部门;另一方面,该领域里的所谓专业人才们却茫然找不到自己的位置,被社会和各种各样的正式与非正式组织边缘化。套用营销里面最为热门的术语,就是营销人员们,包括营销本身,都存在“定位”不清晰的问题。
这个问题在房地产行业里肯定是同样显著的。我们每天都在忙忙碌碌地看地、做经
济测算,考察市场、研究建筑和户型,包装推广以及销售,也许这些都归属营销部门,也许被切分成环节,营销只是其中一部分,但我们大多数的营销人员,以及率领营销人员的主管以及指挥他们的老板和总经理们真的未必有一个清晰的概念:
营销的范畴是什么?
我们用什么指标来考核营销决策的正确性?
如何考核营销团队工作的绩效?
对于营销来说,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抓住其中一个要害就抓住了工作的全部?
由此进一步引申出,
营销队伍应该如何组建?配备哪些方面的特长人才?
营销人员应该具备哪些方面的专业知识?
营销人员以什么样的心态和方式与其他部门合作?
这些问题将有无数种答案。在没有解决核心问题之前。
因此我们必须先解决核心问题——营销为什么存在?
营销绝不只是销售。
最早的市场营销教科书教育我们说,当前的营销观已经从“以生产为导向”历经“以销售为导向”、“以市场为导向”达到“以顾客为导向”的阶段。在很多行业里是这样,然而在这个行业,在不少人仍然认为价格控制是核心环节的房地产行业里,在策划和销售经理以假排号和炒房为唯一手段的大环境下,仍然有必要重新正一正营销与销售之间的名。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