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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后勤管理制度
2025-09-24 06:32:32 责编:小OO
文档
医院后勤管理制度

一、宿舍管理制度

1. 凡外地员工或本地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医院提供住宿的,由本人写出申请,报总务科统一安排。住宿人员必须服从医院总务科的安排,不得私自搬房、调房、更换门锁。

2.本地员工配置床位一个。其他生活、床上用品自行准备。

3. 总务科必须按规定要求做好外地员工的接待安排,保证床铺用具等干净、整齐、不霉变。职工辞职调离时必须按物品保管单由总务科负责收回。辞职调离的职工必须凭总务科主任(主管)签字的请单才能办理离职手续。损坏、丢失按价赔偿。

4.保持宿舍环境卫生,爱护室内设施设备,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不准在墙上乱钉、乱写乱划,设施设备维修由员工个人承担,损坏按价赔偿。

5.节约用水、用电、用气,医院按以下标准实行水电气补贴,超出标准由个人承担。院领导、专家每人每月补贴100元;科主任每人每月补贴60元;其它员工每人每月补贴40元。

6.舍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放大音响,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中午提倡午睡,晚23:00前熄灯。

7.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聚众。

8.不准擅自领人(非本医院职工)到宿舍逗留;,不得私自留宿。

9.认真做好宿舍的安全工作,防火、防盗,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插座。离开宿舍必须锁门,做到人离熄灯,断电源,关气阀,关水。个人贵重物品和钱物请自行保管好,以免造成个人不必要的损失。

二、食堂管理制度

1.食堂管理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从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后才能上岗。

2.认真做好食堂安全工作(防火、防盗、防毒)和卫生工作(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等意外事件的发生。                             

3.厨房、餐厅等要每天清洗,一周大扫除一次;所有餐具要按一洗二清三消毒的流程,每餐做好清洗消毒工作,保持操作间、餐厅清洁卫生,地面、餐桌、凳子整洁,无油污。食堂工作人员不准留长发、留长指甲,便后和配餐前要洗手,保证个人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4.采购食品必须保证新鲜,价格合理,严禁购入变质过期食品;财务每天对采购员购入物品按单价、数量、(收据)等进行验收,核对无误方能入账。

5. 食堂不供应变质、超过保质期、不干净食品。储藏做到

生熟食品分开,放入冰柜的食品封(盖)好,无交叉感染。

6.员工在医院食堂就餐,应自觉保持食堂卫生,餐后放好餐具,将剩余饭菜倒入指定污物桶内,注意节约。员工如有亲友到医院就餐,必须向后勤部主任购买餐券,否则食堂不提供就餐。

7.新入职或来院办公人员就餐时,由相关科室通知食堂办理就餐手续。

8.爱护食堂公共设施,如桌、椅等;严禁医务人员穿工作服就餐。

9.就餐时间:中午:12:00-13:00  下午:18:00-19:00 。员工要遵守用餐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就餐,不允许搞个人特殊(值班人员提前半小时就餐)。

10.医务人员因处理病人,不能及时就餐时,由医务科或当天总值班人员通知食堂留饭菜。

11.就餐时间外,全院职工不得让厨师私开小灶。因生病等特殊情况须经办公室批准,并通知食堂。

12.非厨房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厨房;非登记就餐人员不得在食堂就餐。

13.元宵、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安排节日特色食品。

三、安全管理制度

1.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责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加强急危重病人的讨论会诊,积极防范医疗纠纷和事故的发生,减少医疗缺陷。

2.易燃易爆和有腐蚀性药品应定点存放、专人管理,以免发生意外。

3.电器用品和特殊设备,遵守操作规程,须注意防湿、绝缘;发现故障及时报修,切不可自行拆修,以免损坏电器设备或受伤害,使用后应作好清理工作,断开电源,以便下次使用。

4、注意防火防盗,提高警惕,发现可疑或事故苗头,必须立即果断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切实清除隐患,熟记火警119、匪警110、熟悉消防安全通道及灭火器具的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灾,要服从指挥,不得盲目行动。

5.不要轻信他人的诱惑,同患者保持正常关系,在岗位上受到人身侵犯时,应该设法呼救,报告或报警。

6.不要随意外出留宿,不要轻易跟随他人到您不熟悉的地方去,在您认为有必要到患者家里提供医疗服务时,请向您的上级或办公室提供您的去向及时间、联系方式,我们希望每个员工及其家庭安全、幸福。

7.遇紧急情况要发扬见义勇为的精神,全力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医院一切工作正常运行。

四、物资管理制度

1. 计财科负责全院所有物资的管理,按资产管理的要求建立总帐,指导和监督各科室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监管物质、设备的采购、维修、报损工作。定期进行财产物资、药品的盘点核实工作,做到帐物相符,防止医院资产的流失。

2. 总务科、临床和行政各科室应分别建立办公物资(设备、)、医疗物资(设备、器械)、其它物资台帐,落实专人管理。每月科室在用物资进行账务及实物的自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3. 科室申领或申购物资必须填写申领单或申购单,经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分管院长审批后,申领物资交物资会计开具出库单到库房领取,并及时上入科室台帐。申购物资交总务科采购。

4.科室物资设备出现故障或报损,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处理。

5.科室之间不得擅自调换、借用物资设备,确因工作需要报告相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处理。并及时调帐。物资设备

6. 不准将公用物资占为己有,不准私自借用院外物资设备或将医院物资设备借出医院,违者按规定重处。

7.科室要严格物资管理,爱护财产,防止被盗和丢失。如损坏和丢失设备、物资,按价赔偿。不能明确个人责任的由科室承担,在科室或个人绩效奖金中扣除。

五、医院车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使医院公务车辆调配合理,使用安全、高效、节省,统一规范车辆管理流程,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部门

1、医院车辆管理机构为院办,负责车辆调度、日常监督、维修保养等;

2、部门(科室)公务用车需由本部门(科室)负责人向车辆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三、要求

1、医院所有车辆一律实行派车制度,市内出车实行登记制度,因特殊原因执行特殊任务时,驾驶员应随叫随到,不得耽误;

2、禁止任何人员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用车不使用专职驾驶员而擅自驾车的行为;

3、公务车辆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因公用车,必须由部门(科室)负责人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4、驾驶员凭《公务用车申请单》的有关项目内容履行职责。超路线、超项目、超时间时,用车人必须及时报告并事后在审批手续上补充说明;

5、车辆在节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车时,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地点;

6、车辆钥匙及行驶证件统一由车管部门授权专职驾驶员保管。非经车管部门主管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车辆钥匙或行驶证件。

四、用车程序

1、各部门工作时间及其它时间因公务用车,应提前一天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报车管部门后,统一由车管部门负责人调配出车。紧急情况下用车,可实行先派用后补办的程序。

2、驾驶员按照批准的《公务用车申请单》有关项目严格执行出车任务。

3、驾驶员差旅费一律凭派车单交财务科审核后计算差旅费。无派车人和用车人签字一律不予计算。

五、车辆管理

院办要加强车辆的管理,避免光开不保养不维护的不良现象。驾驶员要对自己所保管的车辆加强管理、认真维护、及时擦洗,车辆行驶必须做到安全可靠,三证齐全,保证车容车貌清洁干净,有事必须及时到岗,一旦用车必须在10分钟内及时出车保证完成任务。驾驶员应在出车前收车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保证车辆行驶安全可靠。

救护车实行24小时值班制,除医院公用需拉运东西外,其他一律不准使用,保证接送病人的任务,如有特殊情况经请示院办同意。完成任务后应立即返回,不得私自乱跑车,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1、车管部门负责建立详实的车辆管理档案,按规定办理交纳有关费用,按规定审计车辆费用凭证。

2、坚持对每日用车情况的管理,掌握车辆的里程、油耗、维修、整洁保养等事项。

3、坚持对定点停放车辆,定点加油、维修的检查、监督、管理,发现异常予以纠正或处理;

4、坚持日常教育、督促驾驶员安全驾驶车辆。

5、车辆检修或维修费用在 1000元/次以下,由分管副院长核准。车辆检修或维修费用在 1000元/次以上的,由院长核准。

6、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马上报告车管部门负责人及上级主管,车管部门应积极办理有关事故事宜。

六、罚责

1、不用驾驶员而擅自驾驶车辆,无论因公因私,无论任何职级,每发现(发生)一次,对当事人扣款 100 元;若发生交通事故,按事故所有费用扣罚当事人;若驾驶员同车同行而让他人驾驶的,驾驶员亦按本条规定处罚。

2、未办理出车手续而出车的,扣罚驾驶员 100 元/次;驾驶员擅自把车钥匙交他人驾驶的,按责任条款 6.1 处理。

3、非公务和非工作时间的私事用车,非经有权批准人同意而出车的,扣罚当事人 100 元/次。给与车辆钥匙者与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

4、酒后驾车或违章违规驾车,一经发现,扣罚当事人(驾驶员)1000 元/次。

5、若发生交通事故,除去保险公司赔偿外的费用,由医院负责30%,当事人(驾驶员)承担70%的赔偿金额。

6、未按规定停放车辆的,扣罚驾驶员 20 元/次;车辆保养不善的,按造成损害程度由驾驶员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驾驶员出车过程中因违反交通法规而被交警部门处以违章罚款时,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全部罚款费用。对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责任条款中的任意一项,将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在医院范围内给予处罚通报。发生交通事故时,同时解聘驾驶员。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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