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司政〔20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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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市义城监狱、市所,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市律师协会、市司法鉴定人协会、市公证协会:
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要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群众观点教育实践,引导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一步树立“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观点和“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服务群众”的群众意识,采取“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等形式,组织开展走访群众工作,征求广大群众和特殊群体对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现就“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活动的开展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各县区司法局要落实领导干部群众工作联系点制度,定期深入联系点进行走访,建立领导接访日制度,接待服务对象来访,并组织开展一次服务对象走访活动。
2、义城监狱、市所要继续落实监狱长接待日、所长接待日制度,并开展一次回访刑释解教人员、服刑在教人员亲属活动。
3、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开展一次回访法律服务当事人、法律援助受援人活动。
4、局机关职能处室要结合自身职能,开展一次走访、回访服务对象的活动。
5、各协会要组织开展一次对会员单位、法律服务工作者走访活动。
5、各级纪委监察部门要对信访、投诉当事人进行一次回访。
二、活动要求
1、在“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活动中,要强化群众工作理念,扎实推进“三访”工作;要切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掌握第一手材料;要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尤其是民生困难问题;要在“三访”活动中注重对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引导教育,进一步树立“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观点和“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服务群众”的群众意识。
2、各单位、各部门应于2011年9月底前完成“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活动的各项任务,并对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找准问题的根源,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本单位、本部门整改方案于2011年9月30日前上报局活动办。
3、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年初市局下发的《关于印发开展“发扬传统 坚定信念 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司发〔2011〕20号)文件要求进行一次集中自查,及时总结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的情况,完善各类活动资料,上报各类活动信息。市局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9月底对各单位、各部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二Ο一一年八月三十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