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量方针
以人为本,诚信守约,顾客满意,优质高效,追求卓越
二、总体质量目标
确保全部工程达到国家、铁道部规定的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设计要求,满足设计开通速度,确保结构安全,实现工程施工质量世界一流的目标。
工序质量自检达到100%,实现主体工程质量零缺陷。
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并满足全线创优规划要求。
三、桥梁架设工程质量目标
1、支座安装符合设计和《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要求。
2、桥梁架设符合设计和《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要求。
质量体系组织机构
一、组织机构
项目部设置工程、安质、物资、实验等职能部门,配备安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质量管理、工程技术、实验检验、质检工程师,确保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保证质量自控体系有效运行。《项目部质量自控体系》图
项目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任组长的,组员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定期对施工进行大检查的控制网络,使整个质量工作全方位得到控制。
组 长:宫晓华(经 理)
副组长:朱 凯(副经理)、周雍波(副经理/总工)
组 员:郭树通(质检工程师)、徐 鸣(安质)
殷大伟(财务)、孙东元(物资)、熊雪坤(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质量方针和技术标准,定期召开有关质量会议,审定质量制度、规定,决策施工质量方案,总结和布置质量工作,组织培训和教育,落实质量责任制,对质量行为、过程控制和工程实体等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质量自控体系的正常运行。
(一)、项目部负责人质量职责
1、执行企业和指挥部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在项目部领导下开展工作。
2、履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承诺,对管辖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质量负责。
3、落实项目质量目标,实施项目质量管理规划、执行项目自控体系。
4、对管辖范围内的项目实施全面质量管理。根据项目负责人授权的范围、时间和内容,负责与建设管理单位,联合体成员各方、咨询、监理单位,项目部等的协调。对进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
5、接受质量监督机构、建设管理单位、咨询、监理单位、指挥部和企业本部等有关质量工作的检查、指导与监督。
6、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及时处理质量事件。
7、根据项目管理人岗位质量责任制对项目分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检查、考核和奖罚。
(二)、项目部质量负责人(副经理)
1、主抓项目部质量工作,落实项目质量自控体系。
2、落实项目质量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
3、落实质量知识培训,兑现施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要求。
4、监督管理材料采购、搬运、储存、标识、检验和验收。
5、落实施工过程工程质量检验、实验管理办法、实施工序质量自检、互检和交接检验工作制度,开展质量预控活动,监督项目部管理人员、班组作好各项质量记录。
6、接受质量监督机构、建设管理单位、集团公司和指挥部有关人员的质量监督和检查,组织落实有关质量指令,对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单位、咨询、监理、设计单位提出的质量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并实施整改。
7、组织质量事故的初步调查、分析原因,分清质量责任,提出处理建议,落实处理方案,实施责任追究。
8、支持召开工程质量分析会,讲评质量状况,判断质量趋势,实施预防和纠偏措施。
9、参加工程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三)、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质量职责
1、主持项目部的技术工作,落实项目部技术管理规划,执行指挥部技术管理制度和公司质量手册有关质量控制的具体措施。制定项目技术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对管段内的工程项目负技术质量责任。
2、参加指挥部组织的施工图纸审查和现场核对。根据指挥部标段施工组织设计,主持编制管段内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
3、根据指挥部技术交底,负责对工程队和施工班组的技术交底,检查知道技术交底实施情况。
4、组织编制关键工序施工作业指导书,编制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5、领导项目部有关人员的技术学习、经验交流。组织落实项目培训计划,按项目部要求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
6、组织做好测量及复核工作。
7、检查指导检验和试验的技术工作。组织做好测量放样、材料、施工试验、隐蔽检查及预检等施工记录。监督检查各项技术资料的签证、收集、整理和归档,检查现场质量自检情况,审查施工技术资料。
8、配合质量负责人对质量管理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初步调查、分析及时组织有关人员从技术上分析查找原因,提出处理建议,落实纠正措施。
9、参加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做好竣工质量验收准备。
(四)、项目部安质质量职责
1、在质量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指挥部安质部的指导,具体负责项目工程质量自控体系运行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
2、落实创优规划和质量保证措施,执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有关质量指标。
3、执行各关键部位“标准示范段引路”规划方案。按规定的施工现场质量责任区域落实项目质量控制标准,执行质量处罚制度。
4、负责与驻地监理的日常联络工作,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对质量方面的有关指令,做到及时、准确、彻底。对重点、难点和关键部位派员进行现场旁站监督。
5、按指挥部建立的工序质量控制点进行现场工序质量控制。检查质检(技术)人员、操作人员质量职责履行情况,提出工序质量控制改进意见。
6、负责收集质量信息,及时报送质量报告或报表。接受建设管理单位、咨询、监理单位和质量负责人和上级安质部门的有关指令并组织实施。
7、实施成品保护方案。
8、参加质量事故调查。
9、组织质量知识培训,实施培训计划。
10、对所属专职质检员、兼职质检员进行业务领导,行使指导、监督、检查的只能。
(五)、项目部质检工程师(员)质量职责
1、严格按有关标准进行检查和质量控制,对工程施工质量负检查验收的把关责任。
2、严把材料检验、工序交接、隐蔽工程验收质检关,审查操作者的资格,审查并签署检验批验收记录。
3、深入施工现场,履行监督监督检查职责,对违反操作规程、技术措施、技术交底、设计图纸等情况,立即制止,视情节决定停工或返工,并报质量负责人、行政负责人或超级上报。
4、参与区域内的工程质量动态分析和事故调查。
5、加强与现场驻地监理的沟通与联系,督促工点技术人员及时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填写隐蔽工程抱验单并同志监理人员进行检查和签证。配合现场监理完成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等工作,执行有关指令。
(六)、工程队长质量职责
1、接受项目部质量指令,认真执行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对工程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
2、严格按施工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书、施工图和《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要求进行组织施工。
3、拒绝使用进场基础资料不完整、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以及超期存放的材料。
4、坚持施工程序,组织班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接受技术、质检人员的检查指导,为检查人员提供相应的条件和数据,对技术和质检人员提出的工程质量问题,按要求组织整改。
5、带领职工学习工艺技术、施工指南、质量控制要点和《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
6、如实向项目部报告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提供真实情况和数据,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7、落实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保护措施。
(七)、工班(组)长质量职责
1、接受工程队质量指令,认真执行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对工序作业过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2、熟悉工艺流程,掌握工序质量关键控制点和工艺标准,按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及施工测量放样结果组织施工。对技术交底资料或测量结果有疑问时,及时向技术人员反映。
3、坚持施工程序,开展班组自检,参加互检和交接检查,上道工序不合格不承接,本道工序不合格不出手。
4、接受技术、质检人员的检查指导,为检查人员提供相应的条件和数据,对技术和质检人员提出的工程质量问题,按要求整改。
5、如实向上级报告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提供真实情况和数据,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6、落实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保护措施。
(八)、操作人员岗位质量职责
1、对工程质量负直接操作责任。
2、坚持按技术操作规程、技术交底书及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3、接受上级领导、技术和质检人员的监督检查,出现质量问题主动报告真实情况。
4、按规定认真做好自检和必备的标记。
5、不使用不合格材料,上道工序不合格不承接,本道工序不合格不出手。
6、接受质量意识教育,参加技术知识学习,熟悉本种工艺操作规程,遵守职业道德。
(九)、技术人员质量职责
1、掌握设计文件、验标、规范、指南、工法、内控标准。熟悉施工程序、施工工艺流程。
2、了解施工队伍能力状况,适时进行技术指导。
3、认真执行技术复核制度和技术交底制度。
4、旅行施工过程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
5、对工程施工技术指导的准确性和正确性负责。
(十)、检验实验人员质量职责
1、对检验吧实验结果负直接责任。
2、认真执行检验实验操作规程。
3、负责现场、原材料、购配件检验实验工作。
4、负责对取样、试件的保护、留置工作。
5、负责拌合站混凝土施工配合比换算及混凝土的出场检验。
6、迅速反馈检验实验结果。
7、对不合格的检验结果和错误的检验报告要及时分析原因,重大问题要及时向质量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报告。
(十一)、测量人员质量职责
1、对测量成果质量负直接责任。
2、认真执行〈新建设铁路工程测量规范〉、测量操作规程、换手复核、检算制度以及测量成果审核和应用程序。
3、按项目测量控制方案完成交接桩复测、控制测量、施工放样和竣工复测。
4、接受工点技术人员技术指导和测量资料审查,测量记录、计算成果和图表记录清楚,签署完善,配合工点技术负责人做好对施工队和工班的测量成果交底,完善交底资料签认手续。不得将未经审核的测量成果用于指导施工。
5、妥善保护并按照规定复核测量控制桩,认真保管测量资料,做好测量资料的收集,分类和归档工作。
6、不得使用未经检定的测量仪器和工具,按规定做好测量仪器、工具的校核工作。
(十二)、材料员质量职责
1、材料员负责收集质保证明材料,并负责归档保存。
2、负责进场材料的数量和外观验收。
3、负责建立台帐,及时将进场通知单送交实验部门进行检验(附生产厂家合格证和质检报告)
4、实验合格的材料填写〈进场、检验记录表〉,注明实验报告单编号,日期、实验状态,并记录物资明细帐。现场按“未检”、“待检”、“合格”、“不合格”标识“。实验不合格产品,按不合格品处理。未检的材料不允许使用。
5、通过点验单、发料单、物资明细帐、标识牌等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要求。
6、应作好以下的记录,标示牌、顾客提供产品、丢失、损坏或不适用情况记录,进场材料通知单,月/季需用材料采购计划表,年度需用物资申请计划表,进货,检验记录表,点验单,物资明细帐。
质量管理制度
一、 材料、设备及构配件管理制度
1、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实施分类、分级管理。
2、物资部门应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材料。材料需用量计划包括需要量总计划、年计划、季计划、月计划、旬计划,履行复核和审批手续。
3、材料仓库的选址有利于材料的进出和存放,符合防水、防火、防盗、防风、防变质的要求。进场材料应有生产厂家的材质证明(包括厂名、品种、出厂日期、出厂编号、试验数据)和出厂合格证。按有关质量标准,对材料外观、尺寸、性能、数量等进行检查验收。
4、根据验标规定试验项目,取样数量和方法进行取样,取样部位和操作要求应符合要求,样品的质量应能代表该批材料的质量。有见证取样要求的,应由监理工程师到场见证。实验结果合格的材料,做好相应的验收纪录和标示,不合格的材料应及时更换或退货,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5、各种设备及构配件应开箱检验,按供方提供的技术说明和质量保证文件进行检查验收,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更换或进行处理,直至合格。
6、进口的材料、设备的检查验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规定办理,进出口产品应附有国家商检局的质量检查证书。
7、新材料、新产品和新型设备,应具备可靠的技术鉴定,应有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操作工艺要求,以及有关试验和实验应用报告,使用新材料,应经设计、监理、建设单位的认可,办理书面认可手续。经检验合格的新材料方可在工程上应用,没有质量标准或不能证明质量达到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
8、计量设备必须经具有资格的机构定期检定,确保计量所需要的精度,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得使用。
9、进场的材料应按型号、品种分区堆放,并分别编号、标识。有防潮湿要求的材料,应采取防潮湿措施,并做好标识。有保质期要求的库存材料应定期检查、防止过期,并做好标识。易损坏的材料应保护好外包装,防止损坏。
10、材料使用实行限额领料管理,建立材料使用台帐,记录使用和节超情况。超限额的用料,用料前应办理手续,填写领料单,注明超耗原因,经项目部(分部)材料管理人员审批。
11、加强施工现场材料管理。材料管理人员应对材料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做到工完、料净、场清。建立监管记录台帐,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分析和处理。班组应办理剩余材料退料手续。设施用料、包装物及容器应收回,并建立回收台帐。
二、隐蔽工程检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1、隐蔽工程由施工队自检,技术人员复检,合格后填写验收单,由项目部(分部)安质部的质检人员进行复查(关键隐蔽工程还要项目安质部门检查),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合格后方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不得自行覆盖。
2、检验批在施工队自检合格基础上,技术人员填写质量记录表、质检人员复检后,报驻地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3、分项、分部工程由项目部(分部)安质部白检,项目技术负责人检查,报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4、单位工程由项目部组织各项目分部进行自检,报请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三、工程质量检查、申报、签认制度
1、工序开工时现场技术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同时要求作业人员理解,必要时口头讲解。
2、施工过程中质检员随时检查施工情况,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要求立即停工整改。
3、一道工序结束后,质检员进行质量自检,如符合设计及验评标准后,申报监理工程师检验,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并签认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若自检质量不满足设计及验评标准,应分析原因,并对责任人予以处罚,同时返工处理。
四、成品保护制度
1、加强成品构件在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等活动中的有效控制,确保成品构件的质量,做好成品构筑物维护直至竣工交付。
2、必须做好已完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由工程技术部负责施工成品和半成品的标识及可追溯性控制;由物资材料部负责物资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由施工班组负责对施工半成品的标识和保护。
3、施工过程中的半成品容易混淆时,施工作业人员要做好标识工作,标识方法可采用标记、编号、标签、标牌等方式。
4、严格做好对已完工程成品的保护措施,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验交,具体做法有:
(1)收集整理已完成品的试验、验收、签认等内业资料。
(2)对桥梁的墩台必须设置限高标示牌和防撞墩,并在容易挂碰的墩台身周围围捆木板或设置栅栏。
五、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1、参加培训人员:在中铁十局温福项目部第三分部关键岗位人员。
2、培训工作由安质部门具体负责。
3、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4、切实抓好岗前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掌握实际上岗技能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有关知识。
5、所有上岗员工必须熟练掌握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八不准”和“一卡死”,人手一卡,做到能熟记卡上所规定的内容。
6、关键岗位上岗前应与安质环保部签订安全协议、奖惩协议。
7、培训合格上岗后,定期要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会。
六、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对易挥发物品的存放位置要安全可靠,确保储运不挥发、不泄露,并尽量缩短开启时间。
2、水泥混凝土拌和站应有防尘措施。操作人员要配备必要的劳保防护用品。料场的建设严禁破坏生态环境,尽可能保护好原地貌,完工后全面恢复。
3、桥梁下部构造完成后,对因施工造成的墩、台、柱周围植被破坏的地段要恢复原貌。
4、报废材料要立即运出现场,并进行掩埋等处理。对于施工中废弃的零碎配件、边角料、水泥袋、包装箱等,要及时清理并搞好现场卫生。
七、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卫生管理
1、施工现场经常保持整洁卫生。道路平整、坚实、畅通,并有排水设施。运输车辆不带泥沙进场,并做到沿途不遗不撒。
2、生活区室内外保持整洁有序,无污染、无污水,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理。搞好食品安全卫生。
(二)、污染管理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执行。
(三)、场容场貌管理
1、材料加工区砌围墙围护,闲杂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2、施工现场的场容管理,实施划区域分块包干,责任区域挂牌示意,生活区管理规定挂牌昭示全体。
3、制定施工现场生活卫生管理、检查、评比考核制度。
4、现场布置安全生产标语和警示牌,做到无违章。
5、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挂标志牌,危险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在主要施工道路口设置交通指示牌。
6、确保周围环境清洁卫生,做到无污水外溢、无垃圾堆放。
(四)、临时道路管理
1、现场施工道路畅通。
2、进出车辆设专人负责指挥。
3、做好排水设施,场地及道路不积水。
4、开工前做好施工便道,便道路面高于自然地面,道路外侧设置排水沟。(五)、材料堆放管理
1、各种设备、材料尽量远离操作区域,并不许堆放过高,防止倒塌下落伤人。
2、进场材料严格按场地布置图指定位置进行规范堆放。
3、现场材料员认真做好材料进场验收工作,并做好记录。各种材料要挂牌标示。
(六)、防止扰民措施
1、合理进行现场的布置,并增加必要的环保措施及环境防护,以减少对周边环境产生危害。
2、协助建设单位对周边环境惊醒协调,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3、对工程可能发生的扰民及民扰问题承担总承包管理职责,全面负责协调各方面工作。
4、对受施工的噪声、强光、灰尘影响的单位及居民采取相应的必要的补偿措施。同时采取行之有效的预防措施减少这些危害,尽可能地保护周边单位及居民的利益。
八、开工报告申请制度
1、标段整体性和各单位工程正式开工、或停工复工前,必须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办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
2、工程正式开工前,要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工程开工要具备下列条件:
(1)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能满足施工需要。
(2)施工测量和技术交底已经完成(测量必须执行复核制度,技术交底必须办理签收手续),施工桩橛齐全。
(3)征(租)地、拆迁、临时工程能满足施工需要。
(4)劳力、材料、机具能满足施工需要。
(5)单位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
(6)工地布置、施工用水、用电及临时房屋、运输便道等能满足开工需要。
(7)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3、开工报告报送与审批
(1)施工各项准备工作经监理检查确认已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开工报告,呈送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批准后,正式工程方可开工。
(2)整标段的开工报告,由公司指挥部负责填写,于开工前十五天或建设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建设单位审批。
(3)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由项目部负责填写,于开工前十天报监理单位审批。
4、严格执行开工报告申请程序,未经批准的工程不得开工。开工报告是竣工资料组成部分,填写所用表格必须符合(内业资料及竣工文件管理办法)规定要求。
九、施工工艺流程设计、试验制度
1、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前,必须做好本工程试验段,用来总结该工程项目的施工工艺流程和施工中的一些参考数据。
2、工程试验的设备和试验结果,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全部完成,并严格履行和遵守工程试验的相关程序和制度。
3、试验完成达到质量要求后,结合施工工艺流程总结出各工序的施工顺序、检测标准后,方可正式开工。
十、施工技术基础资料管理制度
所有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各种施工记录和原始资料的编制、整理和保管。必须具备的记录和资料如下:
(1)、各种原始记录及技术资料
①设计文件复核记录;②概算复核对照表;③基线桩、水准基点交接表;④开工报告及建筑许可证;⑤营业线施工许可证;⑥定位放线测量及复测记录;⑦设计技术交底记录;⑧变更设计通知单;⑨工程施工日志;⑩工序交接检查记录;⑾砼施工记录;⑿技术检查记录;⒀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交底记录;⒁安全、质量专项措施;⒂单位工程施工小结;⒃竣工报告及予验记录;⒄有关索赔的原始凭证资料。
(2)、工程质量有关资料
①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及合格证;②材质试验、测试报告或材质合格证明材料;③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④纠正与预防措施;⑤工程质量事故报告;⑥竣工文件。
十一、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1、建设单位组织的技术交底是由建设单位相关部门和设计院、监理单位、公司项目部总工程师与项目部相关部门参加,针对本项目在审查设计文件中存在的有关问题一并在交底会上研究解决。对技术交底形成的会议纪要应及时下发并纳入工程档案,作为施工依据。
2、对重大、复杂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工程,或新开发的技术项目,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由公司项目部根据需要邀请相关专业负责人到施工现场进行专题技术交底,以便掌握该项工程的施工方法、特殊要求和应采取的技术措施。
3、施工阶段由主管技术人员对分项、分部工程进行交底,内容包括:工程名称、结构尺寸、工艺流程、质量标准、安全操作注意事项、放样控制桩点数据等,对操作工艺复杂的项目,应进行现场示范指导。
4、现场技术交底由现场施工技术人员向施工员、工班长交底,必须履行双方交接签字手续。
5、施工技术交底,应以书面交底为主,包括结构图表和文字说明。交底资料必须详细、准确、直观,符合施工规范和工艺细则要求,并经第二人复核确定无误后方可交付使用。
6、对施工技术交底的关键注意部位必须标明,并对被交底人或作业队进行口述交代,确保被交底人明白交底意图和关键注意内容。
十二、施工日志填写制度
1、工程日志的填写以单位工程为单位,由单位主管工程师负责填写,也可委派其它施工技术人员填写。
2、工程日志的填写必须详细、准确、真实地反映施工的过程,逐日及时填写,且字体端正,文字简明。
3、工程日志填写的具体内容有:
(1)首页工程简介;介绍各单位项目工程概况情况,含主要工程量,主要施工方案和负责人名单。[工程简介]
(2)简述开工报告审批及材料、人员进场,施工测量等准备情况是否完善,监理是否同意开工。[开工报告]
(3)施工放样平面布置简图(置镜点、后视点及放样点平面布置),简述施工过程测量情况(结构物标高、中心满足要求)。[施工放样]
(4)简述主要材料进场验收时的规格、数量、材质成品的试验情况(含砂石料、钢筋、片石等主材的规格、试验情况)。[主要材料]
(5)简述施工机具配备使用情况。[机具配备]
(6)砌体砌筑及砼浇注施工配合比、入模温度、浇注起始时间,养生的情况,简述砌体砌筑及砼浇注施工技术要求。[施工配合比]
(7)简述每日完成工程进度,完成主要工程数量。[工程进度]
(8)简述每道工序检查情况,要求技术、安质部门自检合格后报监理抽检,检查人员名单。简述隐蔽工程检查、监理及上级指示情况。[工序检查]
(9)简述每道工序技术交底下发情况及每道工序施工技术要求,按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上的词语组织语言(含接茬缝位置处理情况)。[技术要求]
(10)简述施工过程控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施工中发生的问题,施工与设计图纸不符的情况。[发生问题]
(11)简述施工安全状况及环保、水保要求。[安全及环保、水保]
(12)施工及技术负责人。[负责人]
(13)各工序施工纪录时间必须与检验批及检查证资料上的时间同步一致。确保资料时间的统一性。[时间]
十三、施工图现场核对制度
1、施工图必须经建设单位对设计单位的出图审定并加盖“有效”专用章后方许使用。
2、各工点技术负责人在开工前必须组织人员对施工图进行现场核对,确保施工图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避免工程实物与自然环境不相符的现象。
3、施工图与现场不相符时,先将施工图现场放样后报监理工程师现场复核,并将不相符的部位和内容,书面报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现场核对。
4、施工图现场核对时,首先由监理单位提出对施工图核对完善的建议,施工单位予以确认及提出补充意见,设计单位介绍工点设计意图和设置原则,并对施工、监理单位提出的施工图完善方案提出意见,经充分认证后形成现场纪要,涉及变更事宜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5、施工图必须经过现场核对无误,或经设计单位根据现场实际地形对施工图进行修改并形成纪要后,方准使用。
十四、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1、严格执行铁道部、上海铁路局的有关规定。对发生的质量事故必须按程序逐级及时上报,不得隐瞒发生的事故。
2、对发生的质量事故,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认真分析、查明原因、制定措施及时修复。并对事故责任人或责任单位追究其相关责任,并严肃处理。
3、建立防止事故上报制度。项目部下属各作业队,若有质量事故发生,要立即报安质部。对一般性事故由安质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分析、处理,并将事故分析、处理情况书面报局指安质部。对较大的质量事故发生,首先极积组织人力物力抢护,防止事故扩大,同时按规定及时上报局指安质部和建设单位。
4、建立防止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制度。对较大的质量事故,应由局指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项目部及相关事故责任人极积配合,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并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加强管理和改进措施,防患于未然。
5、严格做好事故统计上报制度,定期前将事故统计和分析情况书面报局指安质部和铁路局主管部门。
十五、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1、每月定期在工地发布一些宣传,客观的反映工程建设中的质量情况,同时起到督促作用。
2、积极收集其他单位质量相关信息,借鉴其先进管理办法和经验,更进一步做好自己质量管理工作。
3、积极与业主、监理和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沟通,主动了解和掌握本单位质量管理工作的不足,并积极改进。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