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梁、玻璃雨棚制作及安装合同
甲方(甲方): 广东集一信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就集一尚城项目二期钢结构梁、玻璃雨棚制作及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施工承包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集一尚城项目二期钢结构梁、玻璃雨棚制作及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
三、工程承包范围
3.1根据图纸范围内所有钢构部分工程(含钢结构夹胶玻璃雨棚、采光夹胶玻璃屋面的深化设计)加工、制作、运输、安装、检测、竣工验收、竣工备案资料等所有涉及本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辅材、油漆、10%专用、各项检测验收费、以及需塔吊垂直吊装、吊运费等,即达到竣工验收合格的交钥匙工程,甲方不再承担此外其它任何额外的费用;乙方保证其具备钢结构制作、安装资质,如因相关资质原因导致钢结构工程无法通过相关验收,乙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四、承包方式和结算方式
4.1承包方式:固定合同总价包干。
4.2本工程固定合同总价包干金额为_0.00_元(大写: ),其组成详见报价清单附件;报价清单为合同定价的依据;合同价款内容包括:承包范围内工程的原、辅材料,构件制作、运输、工程安装、检验、检测费以及税金等达到竣工验收合格的所有费用。
4.3本合同承包的工程量以施工图及第三条确定的承包范围为准;施工图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及设计变更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和现场签证单,按以下原则和办法计价:
4.3.1合同报价单中已有相同单价的,按该单价执行;
4.3.2合同报价单中无相同单价的,按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追加价款执行。
4.4结算方式:原则上结算金额为合同总价包干金额;若发生施工图以外的设计变更,则最终结算金额为:固定合同包干金额±变更追加或减少合同价款+现场签证。
五、施工准备
5.1乙方的施工准备工作
5.1.1乙方应派员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施工图设计会审和交底会议。甲方提出书面会审纪要。
5.1.2设计图纸经会审确定后,乙方即应组织设备、原辅材料采购和构件制作加工。
5.1.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制订施工进度计划和材料、构件、施工机械设备进场计划。以上方案和计划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施工准备期限届满前 5 天送交甲方。
5.1.4构件已制作,具备发运安装条件时乙方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准备进场安装。
5.2甲方的施工准备工作
5.2应在施工准备期限届满前做好本工程场地内外施工车辆进出道路的修通,以可承载汽吊通过作业为准;提供施工现场施工用水源及照明和动力电源的接驳点,接驳和水电费用由乙方自理(水费按 元/M3,电费按 元/度);施工场地平整压实,可承载吊装作业和堆放钢构件;拆除现场和进出道路的障碍物,保障作业车辆和机械的进出。
以上工作概括为“三通一平”,甲方保证符合进场施工的条件,并承担前述工作的费用。
六、工期要求
6.1本工程从进场后按照项目部实际计划安排工作。要求乙方进场人员的素质好,技术过硬,能满足进度的要求,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和调动,如甲方管理人员安排必要的加班,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连续三天未完成当日计划作业,每日以100-500元罚款或者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并不结算工程款。
6.2工期顺延
6.2.1在合同执行期间如甲方提出变更合同内容,由此引起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
6.2.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并经甲方认可的,按每8小时顺延一天计。
6.2.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及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停止作业的,工期顺延。
6.2.4 非乙方施工的前一工序未完成,导致乙方停工等待的,工期顺延。
6.3暂停施工
6.3.1工程师确有理由认为必须暂停施工时,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在停工通知发出后24小时内书面提出处理方案。乙方实施处理方案后,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在收到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作出是否复工的决定,逾期则视为同意复工。
6.3.2停工并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日期算作工期,工期不作顺延。
七、工程签证
7.1遇有以下情形之一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驻工地代表给予签证确认:
7.1.1工程设计图纸变更;
7.1.2工程量及工程款增删;
7.1.3工程延期原因;
7.1.4工程验收。
7.2其它双方必顺签证确认的事宜。
八、材料、设备供应
8.1乙方采购和提供材料、设备
8.1.1乙方应按合同和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采购材料、设备,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属乙方制作的构件,应提交乙方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的报告。
8.1.2乙方对由其采购、制作和提供的材料、构件、设备的质量负责。
8.1.3乙方运送材料、设备、构件到工地后,应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检验。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开始检验,并在检验申请上签字。超过48小时视为合格。
8.1.4甲方提出材料代用的,应在取得设计单位认可后代用。乙方提出材料代用的,需经甲方同意。
8.2材料检测检验
8.2.1双方均有权对材料、设备提出检测检验或复验。经检测检验或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费用由提出方承担;不符要求的,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8.2.2因检测检验或复验影响施工的,责任属甲方的则工期顺延,责任属乙方的则工期不予顺延。
九、安全施工
9.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2乙方应对其派驻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9.3在乙方进场施工至交付工程的整个期间,甲方人员除工程师和其他指定的工作人员外,未经乙方现场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9.4乙方应在其施工范围内设立安全警告牌或安全公告栏。
9.5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9.6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在施工过程中,若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伤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工程质量
10.1乙方对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的构件质量负责。
10.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设计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
10.3乙方在施工中应自觉接受工程师的质量监督,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的应及时整改,包括修理或返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
10.4乙方应按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定。钢结构工程主构件安装完工时,应通知工程师进行中间结构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下一道工序。
10.5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起,乙方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金为合同总价的 5 %,保修期为 壹 年。
10.6本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合格标准。
十一、工程验收
11.1中间验收:钢结构主构件安装完毕,乙方自评符合设计质量要求后通知甲方组织中间验收。甲方在接通知后次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双方签字确认,属乙方责任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整改。验收不符要求的,乙方整改。甲方2日内不组织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乙方有权进入下一道工序。
11.2最终验收:全部钢结构工程完工后,甲方应自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备案资料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分别按以下处理:
11.3验收合格的,甲方、乙方签字确认。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日。
11.4经验收认为基本符合合同要求,有个别一般性问题需要整改,可在竣工验收证书上签字确认合格,但需在验收记录中注明存在的问题和限定整改的期限。承包人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并经甲方确认,则验收合格日期为在验收证书上签字确认日。
11.5验收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甲方、乙方和监理工程师形成验收纪要,明确存在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及期限。乙方在修改期限完成修改后通知甲方再次验收。
11.6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竣工验收报告或再次验收报告后14个工作日内不组织验收或组织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无书面修改意见的,则视为工程已经验收合格。
11.7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善自动用也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十二、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2.1工程款支付
12.1.1合同签定且主材进场后 14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包干金额的30%,即人民币¥0.00 万元。
12.1.2钢构件(不含雨棚钢结构)全部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14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包干金额的30%,即人民币¥0.00 万元。
12.1.3钢构件(不含雨棚钢结构)检测取得相关部门的检测合格报告书并提交相关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后14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包干金额的15%,即人民币¥0.00 万元。
12.1.4完成雨棚含夹胶玻璃的安装等所有合同项目,并验收合格后14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包干金额的10%,即人民币¥0.00 万元。
12.1.5工程竣工备案完成后,双方办理工程竣工结算,乙方应在28个工作日内做好结算报甲方,甲方收到结算书后应在60个日历天内审核并定案,定案后并按结算书支付至本工程总造价的95%。
12.1.6余款 5 %作为保修金壹年后无息一次性付清。(竣工验收合格即日起满一年14天内支付)
十三、违约责任
13.1乙方的违约责任
13.1.1由于乙方责任,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和设计要求的,应予返工或修理,并承担其费用。
13.1.2工期违约参见第六条相关款项。
13.2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13.2.1由甲方引起的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发包人要求变更设计而造成停工、窝工、返工的,工期相应顺延,并赔偿乙方停工、窝工、返工、机械设备调运、施工人员遗散、材料构件积压等损失。
十四、其他约定
14.1纠纷处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14.2合同履行和纠纷处理的依据:在本合同的履行中或争议处理时,按以下原则适用合同或法律。合同文件组成顺序为:
1).合同及合同补充协议;
2).合同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
3).合同履行中的会议纪要、双方往来电报、传真、信函、联系单、通知书、确认书、验收报告等与本合同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终止有关的各种书面函件。
十五、其他
15.1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文本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15.2在合同履行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也可以其他合法的方式对合同内容加以变更、修改。
15.3本合同自工程验收合格,保修期(壹年)满,工程款支付完毕后终止。
十六、合同附件
16.1钢结构施工图
16.2清单报价书
甲方:广东集一信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宪梓中路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定地点: 梅州市梅县区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