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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制度
2025-09-24 06:36:54 责编:小OO
文档
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制度

一、新生儿听力筛查室工作制度

1. 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

2. 自觉遵守组织纪律,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有事先申请获批准后方可休假。

3. 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认真对待每一位新生儿,做到文明礼貌、耐心细致。

4. 上班时保持环境整洁,穿工作服配戴好胸牌。

5.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做好本职工作确保筛查质量。

6. 贵重仪器妥善保管,专人负责维护保养。

7. 保持筛查室的卫生清洁。

8. 加强安全管理,下班时关好水源电源、门窗方可离开。

二、新生儿听力筛查保密制度

1、认真做好新生儿听力筛查重要性的宣传工作,要使新生儿的监护人做到知情同意,没有强迫或操纵,受检者也不受侮辱及歧视。

2、认真妥善地做好新生儿听力筛查有关资料的保存和保密工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泄露新生儿及其监护人的有关信息,包括联系电话、地址以及筛查结果等。

3、只有在新生儿的监护人授权时,方可公开有关信息。

4、监护人必须持有效的证明文件,方可查询其新生儿的听力结果,如须复印相关文件,还须到医教科办理必要的手续。

三、新生儿听力筛查仪管理和校准制度

1、听力筛查仪使用前,需先进行自校准、维护和保养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2、操作者必须严格按仪器操作程序文件进行操作,保证仪器正常的使用寿命。

3、平常要做好仪器的维护和保养工作。每次仪器使用完毕后,均须按要求放入专用包内,防止振动、摔坏,并进行使用情况的登记或记录。

4、根据仪器的使用频率,每半年或一年必须对仪器或计量器具进行专业校验,并认真做好记录并妥善保管好仪器校准报告。

5、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随便拆卸仪器。遇到仪器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报告中心负责人和仪修工程师维修。

6、按仪器设备统一管理的要求,将唯一性标识张贴在仪器设备的醒目处。内容包括统一编码、名称、型号、负责人等。

7、保证仪器在清洁、干燥、无尘和无环境污染的情况下使用。严防水浸、火灾和被盗的情况发生。

8、建立仪器的档案文件,并妥善保管好仪器有关的各种资料。

四、新生儿听力筛查档案管理制度

1、新生儿听力筛查转诊单应认真做好详细登记,包括编号、姓名、性别、住院号、联系电话、地址、母亲姓名、转诊单位等基本信息。

2、妥善保存好听力筛查的有关信息资料,包括每次中心内质控和院内质评报告。

3、对听力初筛不通过新生儿进行建档管理,告知42天-3个月内复筛,对复筛再次不通过新生儿进行听力学诊断。对听力障碍患儿和耳聋高危新生儿进行跟踪和随访,建档资料至少保存10年。

4、存于电脑的有关新生儿听力筛查资料要求备份保存。备份文件至少要离新生儿听力筛查实验室100m以上,以备不测。

5、对于以纸质作为载体的文件资料,要认真做好防潮、防湿和防火及防虫蛀等工作,保证万无一失。

6、做到听力室档案的保密工作。未经主任许可或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查阅相关文件档案。如新生儿的监护人要求查阅或复印相关资料,必须到医教科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

五、新生儿听力筛查跟踪随访制度

1. 听力筛查不通过新生儿,立即告知其监护人42天-3个月到本院耳鼻喉科(儿童听力保健)门诊进行复筛,并提供健康教育。

2. 敦促并确保筛查不通过新生儿在规定时间内(3个月内)至到本院耳鼻喉科(儿童听力保健)门诊进行听力复筛。因地址不详或拒绝随访等原因失访者,须注明原因。

3. 依托区妇幼保健网络进行新生儿听力跟踪随访。

4. 每次通知或访视均须记录,相关资料保存10年。

5. 根据听力检测患儿不同的听力损伤,定期访视患儿,并给予听力障碍儿童进行药物、助听器验配、电子耳蜗植入、语言干预与康复治疗与健康咨询指导。

六、新生儿听力筛查信息反馈制度

1、对于初筛听力没有通过新生儿,必须立即告知其监护人42天-3个月内带新生儿到听力筛查中心复筛。如联系不到监护人,则要通知相关的转诊单位,并做好详细记录。

2、对2次听力筛查没有通过新生儿,告知3-6个月需进行听力学确诊。

3、6个月左右为确诊听力障碍患儿提供治疗、干预服务,并定期进行疗效评估。

4、及时将新生儿听力筛查数、确诊数、治疗数及治疗评估反馈给相关的医疗卫生行政管理单位。

七、新生儿听力筛查寻访制度

1、接到筛查检测机构出具的可疑阳性报告,立即电话或书面等方式通知新生儿监护人,到筛查检测机构进行复查,并提供健康教育;

2、敦促并确保可疑阳性患儿在规定时间内(遗传代谢病在7个工作日内、听力障碍按听力筛查技术规范追踪要求)至确诊治疗机构就诊,尽早给予治疗及干预;

3、因地址不详或拒绝随访等原因而失访者,须注明原因及备案;

4、每次通知或访视均须记录,相关资料保存10年;

5、按筛查疾病的不同诊治要求,定期访视确诊患儿,给予长期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八、新生儿听力筛查质量控制制度

1、严格做好听力筛查质控,以保证筛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并认真做好原始资料的保存和登记工作。

2、通知转诊初、复筛查新生儿42天-3个月内进行听力筛查,并出听力筛查报告。

3、定期参加全国新生儿听力筛查班学习培训,保持听力筛查技术领先。

4、每月须对听力筛查质控结果进行认真的分析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质量改进。

5、听力筛查检测信息资料记录完整,录入数据库,至少存档保留10年。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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