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2025-09-24 06:37:23 责编:小OO
文档
砖桥中学“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为确保学校整体的办学水平,培养和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现根据《砖桥中学发展规划》,坚持择优、公开、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此方案。

一、参评对象:在职在岗教师(学校校长室成员除外)

二、评选条件

1、师德表现优秀(年度工作考核合格)。

师德表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票否决。

(1)履行岗位职责不落实,造成工作严重失误的。

(2)学期旷课累计达2节或病事假累计达1个月及以上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影响的

(4)乱收费或私自收费征订材料的。

(5)违纪违法受到公开批评或处分的。

(6)各处室、各年级交办的任务未能按时完成的。

2、教学方法先进,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文化学科任课教师必须在期末统考中获年级第一,且无倒一名次。(抽考科目处于全县倒三的学科取消评优资格)

所任教班级均能完成学校下达的学校规定教学质量指标。

3、非统考科目任课教师除符合上述可参照条件外,能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教育教学成效优秀,认真组织兴趣小组活动,在参加县级及以上各种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4、必须参加年终目标考核计分。

三、评选时间及名额:每学期评选一次,时间安排在每学期开学前;评选名额原则上控制在20%名左右。

四、评选程序

1.学校教导室根据教学质量筛选出符合条件的教师名单向办公室申报,并上交个人优秀事迹材料和有关印证材料。

2. 学校评审委员会组织校务会对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确定符合条件的参评人选,并综合确定初步候选人。

3. 学校对入围教师通过目标考核分排队。

4. 学校校务会根据综合考评结果,最终确定“优秀教师”人选,并在校务公开栏公示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当选,学校予以表彰。公示期如有异议者,学校将按有关程序处理。

五、奖励和待遇

1、授予“砖桥中学优秀教师”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其先进事迹将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广泛宣传。

2、荣获“优秀教师”称号的教师,奖励100元。

3、荣获“优秀教师”称号的教师均由学校确认校级骨干教师;并作为推荐、及上级部门表彰以及优秀十佳教师等荣誉称号的优先条件,有效期限一学年。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