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外墙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二零一一年七月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质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公寓外墙保温、仿真漆工程
1.2工程地点:大连市某区
1.3工程内容(包含完成公寓外墙保温、仿真漆施工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1.3.1 保温、仿真漆施工;
1.3.2完工后的场地清扫、清理,交工时清洁度达到甲方要求等全部工作内容;
1.3.3 成品保护工作;
1.3.4技术资料的编制、交付、备案等工作。
1.4合同附件:
附件1—硬泡聚氨酯复合板保温工程技术要求。
附件2—保温、仿真漆施工工艺及施工组织计划(合同签订后五日内提交)
附件3—经乙方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第二条 承包方式、合同价款
2.1承包方式:合同单价一次性包死。
2.2 合同价款:本合同总价款暂估为(小写) (暂估) ;
(大写 圆整) 。
合同综合单价: 元/m2;其中外墙仿真漆综合单价: 元/m2,,外墙保温综合单价: 元/m2。 暂估工程量:37500 m2。本合同价款综合单价为完成承包范围所有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但不限于公寓外墙保温、仿真漆等施工费用、总包配合费、脚手架及脚手架调整费、垂直运输费、材料检测费、规费、利润、税金以及风险费用等,且不依任何情况发生而调整,其中的总包配合费、脚手架费、垂直运输费、规费亦无须向发包人及总承包单位另行支付。
工程结算时由甲方工程部、成本合约部、质检员和乙方共同进行现场实测,以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第三条 付款方式:
3.1本工程无预付款;
3.2乙方每月25日前将该月完成进度工程量呈报甲方,甲方应在次月5日前审核确认完毕,并将工程进度款的50%在7日内支付给乙方。
3.3合同工程全部完工后支付全部已完工程量总价款的80%;
3.4工程竣工验收达到要求的质量等级,并将完整的工程资料移交相关单位且竣工结算完毕后支付至竣工结算价款的95%;
3.5余款5%,即作为本合同工程的质量保证金,于两年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3.6付款时乙方须同时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要求、同等金额的正规工程。
第四条 合同工期
4.1开工日期:
4.2施工工期:
第五条 材料品牌要求
5.1保温材料为A级聚氨酯板,保证消防验收合格;仿真漆按样施工,按甲方要求完成工程。
5.2保温材料导热系数≤0.024W/(M.K),防火性能须达到国家消防部门规定的A级防火标准。
第六条 安全生产
6.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制定安全生产施工措施,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6.2 乙方必须设置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6.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工伤等事故或其他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单方面承担因此造成的事故负责与经济损失。
第七条 甲乙双方责任
7.1甲方职责:
7.1.1水、电由施工单位(即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
7.1.2负责现场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工作,隐蔽工程验收,经济资料的签证。
7.1.3负责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的协调工作。
7.2乙方职责
7.2.1严格按甲方要求和现行规程、规范进行施工。
7.1.2本合同工程开工前,乙方要与大连某区建筑节能办联系(联系人:某某,联系电话: );外墙保温材料要有备案证、合格证、检测报告和复试报告;外墙保温施工要做好施工日记(节能篇);否则受到大连某区建筑节能办处罚,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7.2.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购进的材料不得任意堆放,影响周边厂区交通和绿化景观。
7.2.4加强对成品的保护。
7.2.5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及消防工作。
7.2.6组织施工人员办好暂住证及其它相关证件。
7.2.7乙方应保证所使用的材料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7.2.8合同签订5日后乙方提交施工工艺、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方可施工。
7.3工程代表
7.3.1甲方指定 为本工程负责人,负责与乙方就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事项进行沟通和联络。
7.3.2乙方指定 为本工程负责人,负责与甲方就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事项进行沟通和联络,参加甲方、监理单位为本工程召集的会议,并负责签收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书面材料。
第 竣工验收
8.1竣工后由乙方组织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甲方组织监理单位、乙方进行竣工验收。
8.2验收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乙方必须按要求限期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保修
9.1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失,甲方要求的材料代用原因、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拒力的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自身损坏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善造成工程各部位、部件、整体或局部的损坏、丢失等,均属乙方无条件保修责任范围。
9.2保修期限:自本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9.3保修费:从工程结算款中预留。即按合同总价的5%预留,若发生的累计保修费超出预留的维修保证金金额,超出部分由乙方支付。
9.4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一天内派人维修,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维修,维修费用从维修保证金中直接支出,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本合同双方应该严格遵守,如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0.2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图纸和规范的要求,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由此造成的工料损失由乙方承担,或因乙方原因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0.3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应继续履行合同。
10.4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每延期一天,应按工程总额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5 乙方由于质量原因未能通过检查或者逾期完工造成的处罚损失均由乙方单方承担,相应费用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0.6 本合同签署后,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守约方支付10,000.00元的违约金。
10.7 乙方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若不符合相关标准乙方应免费予以更换,如不能更换的应按该材料的市场价双倍赔偿。
第十一条反商业贿赂
11.1 在投标、签约及履约过程中,甲方任何人员如存在吃、拿、卡、要等索贿行为的,乙方可直接向甲方投诉,一经查证属实的,甲方承诺对相关责任员工予以辞退。
11.2乙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给付现金、财物、请客送礼、提供优惠等)贿赂甲方人员。若乙方违反本约定贿赂甲方任何员工,以图谋中标、获取任何不正当商业利益或更特殊的商业待遇或不配合甲方查处其员工的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中标资格单方解除合同,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诸如冻结所有应付账款的措施,乙方应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乙方的违约金或相当于贿赂金额 两 倍的违约金(以二者中较高的为准),并向诉请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赔偿甲方的一切名誉及商业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办法
12.1 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工程所在地人民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 其它
13.1 本合同预算报价、图纸等均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但涉及报价、工期与最终合同签订价有差异的地方,以本合同为准。
13.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
13.3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14.1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14.2 本合同至双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完各自的全部义务后即告终止。
14.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_二零一一_年 七 月十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