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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储蓄银行高管人员任职资格考试案例分析
2025-09-24 06:28:37 责编:小OO
文档
案例分析

案例一: 某地监管局在非现场监管中发现当地的一家商业银行未按照规定提供不良贷款监测报表及报告,监管部门组织了对该行信贷业务的现场检查,该行在检查中没有积极配合,并提供了虚假的报表资料。

(1)依据银监法,对该银行不按照规定提供报表、报告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2)对于该银行不配合现场检查,提供虚假报表资料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答案要点:(1)银监法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按照规定提供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2)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 某单位在甲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其预留印鉴为该单位的财务主管李某。2003年12月7日,该单位为躲避强制扣划存款账户资金,将该单位的存款以转帐支票方式转到李某个人储蓄存款账户。请问甲银行办理此业务是否违法?违反何规定?依照法律如何进行处罚?

答案要点:(1)违法。(2)违反《商业银行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3)按照《商业银行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即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案例三:据查,A储汇分局辖属的B邮政储蓄所现金日记账显示,2006年4月5日上缴现金32万元,4月6日协款32万元,库存现金余额11.26万元,刚好控制在12万元的核定限额内。而A储汇分局现金日记账显示,收到B邮政储蓄所上缴款在4月6日,缴款与协款在同一天。请据此剖析,B邮政储蓄所存在哪些问题,作为高管人员应如何处置上述问题。

答案要点:(一)存在的主要问题:1、合规意识淡薄,对违规操作危害性认识不到位。2、空缴空协,逃避内部现金限额管理。3、账实不符,易造成风险隐患,给现金被临时挪用、不法占用提供机会,也易产生职责不清。4、现金超库存,影响企业经营效益。(二)应采取的处置措施。1.处理措施:针对B邮政储蓄所存在空缴空协的问题,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人的责任。并在辖内通报,引起重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2.整改措施:一是健全内控管理机制。制订违规处罚具体措施,增加违规操作成本。二是加大稽查力度,提高稽查有效性。三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业务知识、金融法规和内控知识培训,增强合规操作、防范风险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案例四:2003年3月13日,A市B区邮政局B区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局三方签订《委托代收个人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协议》。协议中未明确代收费划款时间,B区邮政局按委托单位的电话通知要求的时间和金额划款。从2004年1月至12月,B区邮政局累计代收个人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277013笔,金额5106.4万元,在“市(县)内储蓄往来——本地缴拨款”科目反映。该局全年分三次向社保局划款共计1967.8万元。结余部分仍在以上科目反映。10月份业务操作系统统版后,结余部分转入储蓄“应付款”科目反映,始终未划入中问业务账户。

结余部分中的2504万元被该局下属的四个邮储网点以虚增储蓄存款上划区局的形式,转为个人定期储蓄存款。这些存款由营业人员编造虚假储户姓名开立立定期存单存储,期限为半年或一年。该局于2004年12月30日取出600万元划社保局,2005年8月30日取出剩余1904万元归还至储蓄“应付款”账户。(1)B区邮政局存在哪些违规行为,按规定应受到什么处罚?(2)试分析该案例发生原因。

分析要点:(1)违规行为及其应受到的处罚。B区邮政局明知代收个人养老保险费是属于B区社会保险局的资金,不仅不及时从储蓄账户上划至中间业务账户,还自行挪用,并将中一部分转为个人储蓄存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储蓄管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B区邮政局编造虚假储户姓名开立定期存单,违反了《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不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或者不使用本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的,金融机构不得为其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根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金融机构办理存款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明知或者应知是单位资金,而允许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第九条的规定:“金融机构违反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给予警告,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责令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原因分析:依法经营意识淡薄,内部考核机制驱使,内控制度薄弱,缺乏完善的内部稽查制度。

案例五:某省某市邮政储汇局稽查室在利用电子稽查系统进行非现场核查分析本月开户信息中发现,某市某专柜邮政储蓄所在3月6日发生4笔姓名为“张某”,金额为100元,存期为半年的号码连续定期存款。怀疑这4笔存款有问题,并立即由邮政局稽查室主任同稽查员到现场进行检查。经反复检查审问,该营业员夏某(女,25岁,劳务工)以各种理由应对,通过录像发现该4笔存款业务在办理过程中营业窗口外无储蓄用户,存单打印后未发现有付给储户的过程。经市邮政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向机关报案。经报机关审问,该营业员于3月30日交待:此4笔存款为虚假存款,目的是套取定期存单,动用其亲属存款。经初步核实:该营业员以“小额开户,套取空白存单;虚填金额,揽收亲属存款不入帐”,即利用工作之变,以小额开户不真打码的办法,先套取空白储蓄定期存单;然后再以揽收存款的名义,亲自到亲属家中收取所存现金,回到自己家中再用自己预设好的微机格式软件,在事先套出的空白存单上打上金额等要素,然后利用午休时其他营业员章戳保管不严的机会,把章戳加盖到假制的存单上。”夏某用该方法动用其亲属存款合计61万元。你认为该案件的发生的原因是什么?如何进行防范?

分析要点:(1)原因:印章保管不严,该营业员在午休时盗取其他营业员章戳作案;

未在网点办理业务,其亲属存取款都直接找营业员在家办理交接,具有相当的隐蔽性。

防范措施:

1.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手段,采取网点突击检查、用户走访、历史录像资料调阅等多种形式,进行交易真实性分析核实。

2.进行定期轮岗。

3.要求严格执行印章保管制度。

案例六:2005年8月29日,宁夏青铜峡市邮政局某邮政储蓄所发生的金库现金被盗55.87万元。这反映出部分地区邮政储蓄现金管理和金库安全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请结合上述案件情况,分析论述如何有效开展现金管理、金库安全管理工作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

案例七:2007年初,某某县邮政局对其所属支局储蓄网点进行了突击接管式岗位轮换。轮换发现,该支局一邮政储蓄所所长王某某,在其担任所长期间和调离该网点后,利用揽储时掌握的储户账户信息及职务之便,指使营业员以代大客户取款为名,对活期无密户进行无折取款,于2005年9月2日和2006年5月29日两次盗取11笔储户存款共计91万元。而该所长王某某行为背后的指使者却为该县邮政局。案发后,该县邮政局将此案移交检察机关,储蓄所所长王某某和邮政局当即被检察机关收审。

请从内部管理与控制方面分析该邮政储蓄机构发案的主要原因。我们从中可以得到哪些启示与建议。

分析要点:(1)原因:一是缺乏有效制约机制,导致支和所长权利过大。目前在邮政储汇基层网点,特别是农村偏远地区网点营业人员的调动、考核均由支一人负责,造成营业员在工作中对于所长和支的安排一味听从,即使发生支指使所长、所长指使营业员违规操作行为,营业员也不敢上报,未形成对支的有效制约机制;二是对制度执行力弱化,流于形式。经过多年的努力,邮政储蓄机构虽然制订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基本满足了业务的正常动运作的需要,但是的执行过程中,往往是被弱化了,制度仅仅是写在纸上,汇编成册或帖在墙上,不去实施、执行,违规操作习以为常。从此案件看,目前基层员工制度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的缺乏。一线从业人员就因为个别领导的意志,而视制度不顾,利用工作之便盗取储户资金,且发现问题后也不上报。(2)启示与建议:一是完善内控制度是防范风险的基本前提。不断完善现有的各项制度,使各项制度全面制约决策程序、各项业务过程、各级管理人员和每个员工。同时,加强对管理者的约束和监督,并结合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严格的追究问责。二是切实加强邮储队伍建设,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是防止违规案件发生的基础和保障。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是防范操作风险的基本保证也是防止违规案件发生的基础。为此,邮储银行应该切实加强对包括高管到一线员工金融法规、业务制度、业务技能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培养从业人员遵纪守法、合规经营意识、风险防范意识,拼弃“领导大于制度”的错误观念,真正树立“只认制度不认人”的工作理念。 三是突击接管”是邮储银行一种行之有效的自身监督方法。采取由县市局集中组织人员对储蓄网点实行突击接管的管理方式,是对岗位轮换方法的一种补充,对防止支权力作案起到了较好的威慑作用,在今后的管理中可以加以借鉴。

案例八:某年某月,我省某银监分局为贯彻落实全省银行业案件专项治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所属邮政局对辖内所有邮政储蓄网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组在对某邮政储蓄所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该所某临时聘请人员利用其所掌握的储户账号、身份证、密码等存款信息,采取提前支取手段盗取储户定期储蓄存款68.5万元情况。通过对作案手段、环节等情况分析表明,作案人主要利用了以下管理漏洞:一是该所是实行柜员制的网点,作案人作为储蓄员,既当会计又当出纳,业务实行“一手清”;二是作案人知道本所负责人的提前支取授权密码;三是作案几次均未被发现。

请结合上述案例,谈谈有效防范储蓄业务操作风险的有效措施。 

答案要点:(1)加强对临柜人员监控。对临柜人员办理业务存在的异常情况要及时引起警觉。如将密码健盘拿入柜台内,营业期间经常离开营业场所等,这些异常举动均应引起负责人警觉。(2)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完善操作流程。包括:双人临;会计与出纳分开;每天营业终了,按规定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核对等。(3)严格授权密码管理。按规定,储户10万元以上存款提前支取,必须经储蓄所负责人授权。储蓄所负责人在工作中一定要保密授权密码,切岂疏忽。(4)事后监督不能流于形式。

案例九:2006年10月,某邮政局发生一起内部员工非法登陆中间业务系统挪用资金携款潜逃案,案情如下:作案人黄某,曾任A邮政所主任,2006年3月22日调至B邮政支局。黄某平时有借款赌球的不良嗜好,由于遭到逼债,最终选择铤而走险。2006年10月2日,黄某通过电话预约取款100万元。10月3日上午营业前,黄某利用过去掌握的A邮政所中间业务系统密码,在B邮政支局远程登录A邮政所邮政储蓄中间业务平台,虚构代发工资业务3笔共110万元转入自己的存款账户,当日在B邮政支局取款110万元后携款潜逃。案件于10月8日被发现。10月13日上午,作案人在云南昆明投案自首。试分析上述案件反映出的管理漏洞以及案件的教训。

分析要点:

管理漏洞:(一)相关内控制度未能得到严格执行。1、网点操作密码未按规定更改,为黄某利用过去掌握的密码进行远程登录打开了方便之门。2、相关人员未严格执行大额取款预约、核实与审批授权制度。3、A邮政所有关人员未按规定进行每日正常轧账和打印中间业务报表,致使该笔违规代发业务不能及时被发现,延误了发现案情的时机。4、节假日缺乏对中间业务资金清算和前台业务的后台监控。邮政储汇分局储蓄会计10月1日至7日休息,中间业务会计、储蓄会计、储蓄出纳三方不能及时对中间业务进行账户核对和资金清算,无法及时发现中间业务资金异常情况,形成对前台业务监控的失效。5、稽查人员未及时核实预警信息。错过了及时发现案情的最佳时机。

(二)邮政储蓄中间业务处理系统存在安全漏洞。1、柜员号和密码防线薄弱。在操作人员共用密码并且人员交接不更换密码的条件下,密码防线形同虚设。2、中间业务系统对“代发工资”的业务处理缺乏复核功能。3、系统存在远程登录的操作隐患。网点分配的IP地址没有锁定,为作案人员通过网点登录密码进行远程登录创造了条件。

(三)对员工的教育管理失察。管理层对作案人平时有借款赌球的不良嗜好缺乏观察和了解,在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中也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排查,仍然将作案人安排在邮政储蓄的重要岗位,为其作案创造了条件。

案件教训与启示:

一是要切实转变经营指导思想,尽快改变经营管理中重任务考核轻思想教育、重业务发展轻内控管理和重制度形式轻贯彻执行的现象。

二是要提高制度执行力。严格按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要求,落实各项核对和监控制度,对各种证、账、表要定期核对,对现金、空白凭证要及时盘点,对柜台办理的各项业务要及时复核和事后监督,对重要业务坚持双签制度,对授权执行情况加强监督管理。要避免以“信任”代替管理和以“习惯”代替制度,充分发挥岗位间的相互制约和制衡作用。

三是要加强和改进对信息系统的管理。随着邮政金融业务处理对信息系统依赖性的不断增加,对其安全防范应该引起方方面面的高度重视。当前在重视发挥计算机系统对各项业务控制作用的同时要及时更新系统安全设置,通过认证、加密、内容过滤、入侵监测等技术手段,不断完善安全控制措施,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操作安全,防范信息系统风险。

四是继续落实案件专项治理的各项要求。继续贯彻落实银监会《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中的13项要求,真查真改,不留死角。要鼓励自查自纠、自首和举报行为,积极支持和鼓励职工举报案件和提供操作风险信息,查实后要及时奖励和表彰。

五是要加强对员工的教育管理。严格规范重要岗位和敏感环节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的行为,定期约请重点人员谈话。建立定期排查制度,按季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排查,对可能存在“黄、赌、毒”行为和不良嗜好的员工要重点排查。

案例十:李某某是A县邮政局亲属,2002年至2006年年末任A县邮政储汇局储蓄出纳员。其身份为该局临时工,月收入400元,平时生活花销较大。06年末,该县邮政储汇局对出纳及网点人员进行了轮岗,发现一些业务有异常情况。对此,该县储汇局组织了突击检查,发现区局金库储蓄现金短款35万元。经查,李某某在任储蓄出纳期间,经常一人掌管两把金库钥匙(管库员私自交接造成),多次从出纳库中取现用于个人消费。凭借与的亲属关系,李某某在B和C支局的工作人员中取得信任,开立了张某某、赵某某两个虚假户名,通过空拨、空缴、空存、空取等形式虚增虚减库存,频繁进行资金划拨,其在B和C支局办理空账业务可以做到有求必应。李某某还采取延压支局上缴款凭证(实际上现金已入库)的手段,利用时间差转移亏库,逃避检查,从而使其长期作案得逞。请对以上案例进行分析,指出A县邮政储汇局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分析要点:(1)该县未严格执行四项制度中的近亲属回避制度和岗位轮换制度。储蓄出纳这样的重要岗位应该是正式工担任,不能为临时工。(2)A县储汇局平时对从业人员的法纪、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不够,对关键岗位相关人员平时工作生活情况疏于了解掌握。B和C邮政储汇支局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知情不举。(3)内控执行不严,内部管理薄弱,双人管库制度执行不力。(4)个人存款帐户实名制度执行不严,违规经营。(5)邮政储汇局内部稽核工作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案件线索。(6)管理存在缺陷,重要岗位工作量与工资收入不成比例。

案例十一:经济案件发生在2005年5月17日,托克逊县依拉湖邮政支局营业员古丽比热,利用工作之便挪用储户存款6900元,挪用四天。托克逊县邮政局支在5月17日,盘库时发现现金短款6900元的事实。案件发生后托克逊县支局没有进行立案处理,电话向吐鲁番地区邮政局进行了汇报,5月18日,吐鲁番地区邮政局派人进行了调查落实。古丽比热承认挪用4天,托克逊县邮政局研究决定此款由营业员古丽比热全额赔付,并辞退。款项已于2005年5月18日全额赔付。请对上述案件的违规事实进行分析?

分析要点:未严格落实现金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涉案单位没有坚持双人复核、双人管库、日清月结、当班主任没有按日查库,并且存在不按出纳长短款规定挂账处理。2、吐鲁番邮政储汇局没有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案件信息统计制度的通知》第一款和第四款要求,按季及时报告吐鲁番银监分局,存在瞒案不报的事实。

案例十二:2006年5月23日,检查组在对沙湾县邮政局乌兰乌苏邮政储蓄所检查时发现,该所已自行对2005年会计档案进行了销毁,销毁的会计档案有2005年储蓄现金库存登记薄、代理类业务登记薄、储蓄交登记薄。请对上述案件的违规事实进行分析?

分析要点:违规行为是销毁了未到保管期限的档案、未经批准擅自销毁和销毁档案未按规定造册。一是违反了《中国邮政储蓄会计制度》第二百五十五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25年、15年、5年、3年。保管5年的档案:各类登记薄、应收、应付利息计算表……”;二是违反了《中国邮政储蓄会计制度》第二百六十条“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应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主管部门共同签定,单位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严格审查后提出报告,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销毁;三是违反了《中国邮政储蓄会计制度》第二百六十一条“销毁的会计档案,必须造具清册一式二份,一份自留,一份报主管部门备案。由本机构负责销毁。销毁会计档案时,由本局负责人或指定专人(会计、稽查、保卫部门)共同负责监销。要认真清点核对,注意安全,严防散失。销毁后由销毁人员、监销人员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连同销毁报告分别报上级部门备案。)

案例十三:在对邮政储蓄机构操作风险检查中发现,喀什地区邮政储蓄机构存在空存空取现象,即为储户办理续存时必须先将款项支取后再办理续存,在尾箱现金不足以支取款项的情况下就发生空存空取现象,情节较为严重,存在较大的操作风险隐患。类似问题在邮政储蓄机构从2004年10月“统一版本”操作系统使用开始出现,而且全国邮政储蓄基层网点普遍存在,目前邮政储蓄操作系统没有办法解决,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1、请分析风险点;2、请分析本案风险风险的成因;3、如何纠正因操作系统造成的操作风险。

分析要点:(1)主要的风险点:一是储蓄机构网点柜员可以在没有现金存入的情况下,给自己办理实际存款业务,留下操作风险隐患;二是柜员可以化整为零绕过综合柜员、支授权(柜员大额存取款需要综合柜员、支授权),为自己办理没有实际存款的存款业务,留下严重操作风险。这样柜员办理存款业务就严重失控,如果某柜员当日不支取空存的存款,次日就可以在异地支取,如果某柜员空存多笔资金,异地支取,就形成经济案件。(2)原因分析。一是操作系统存在缺陷。邮政储蓄机构“统一版本”操作系统设计规定:储户在办理支取存款时,柜员尾箱不足,操作系统就不能办理业务。这样网点只能按规定必须提款,如果储户要续存,邮政储蓄机构就不愿意先提款、后交款。储户需等待时间长,对此储户的意见也较大。同时,网点柜员认为用空存空取的办法和提款的办法似乎结果一样;二是库存现金少。我区邮政储蓄机构网点存款少,网均存款3000万元。因库存现金限额受存款比例,存款少的网点库存现金就少。目前,喀什地区邮政储蓄各网点每个柜员库存现金限额为5万元,一般网点库存现金限额为10万元。部分网点无法正常办理取款业务;三是邮政储蓄机构在商业银行开户,交、取款不方便。虽然自己有金库,但不直接对人民银行,邮政储蓄机构一般在工商银行开户,交款或提款每天一次,同时工商银行不但要收费而且也有库存现金限额,这样邮政储蓄机构同一天不能多次提款或交款。储户大额现金支取的不确定性,和到工商银行提款必须确定额度和频率的矛盾非常突出,导致库存现金不能满足大额储户存取款的需要。四是邮政储蓄机构费用紧张。邮政储蓄机构普遍费用紧张,人员不足,机构向网点送款考虑成本,所以他们解决上述问题的办法不是送款,而是通过空存空取、空缴存款、一网点空存他网点实取。(3)纠正由操作系统造成的操作风险的措施:一是上级邮政储蓄机构要修改完善操作系统,满足各种存取款业务的合理、合法需求,避免因操作系统存在缺陷而出现操作风险;二是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邮政储蓄机构应适当增加网点库存现金,满足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三是邮政储蓄机构加大资源投入,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思想,确保客户到网点能随时办理存、取款业务。

案例十四:某邮政储蓄网点柜面业务经办人员对某储户办理一年期定期存款时,另外按照比例支付了万分之五的“贴水”,你认为他这种行为是个人行为吗?违反了哪些金融法律、法规?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

答案要点:(1)不是个人行为;(2)违反了《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应当给予警告,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3)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对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责令该金融机构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

案例十五:2006年4月24日,xx银监分局接到市邮政局报告,xx县邮政局xx邮电支局发生一起侵占储蓄资金案件,作案嫌疑人渠黎明去向不明。经查实,xx县xx邮电支局前任支杨本军、现任支渠黎明两人指使支局营业员王素英利用工作之便侵占储蓄资金140.8万元。具体情况为:

2006年3月21日,xx县邮政局出纳李玉贵接到xx支渠黎明电话,称有50万元现金支票正在农行办理,要求先签缴款单,后补办缴款手续;李玉贵办理后,多次向渠黎明催办未果。4月19日,李玉贵向县邮政局报告短款情况,但渠黎明称支局与供电站账务不清,21日款项即可到位。

2006年4月12日,渠黎明安排支局营业员以现金到账户的转账方式,分别向两个活期账户存款46万元、25.万元,合计71.万元。至案发期间,渠黎明以零币较多、支票在途等理由掩盖短款的事实。4月21日下午,xx支局营业员向嘉祥县局反映储蓄短款情况,支渠黎明不知去向。

在查账过程中,发现纸xx邮电支局前任支杨本军也有作案嫌疑,因此检查工作追溯到2002年,确定涉案金额为140.8万元。前任支杨本军指使支局营业员王素英利用小额开户方式套取空白存单,形成邮储业务资金体外循环;渠黎明接任支后,采取同样手段指使营业员王素英套取空白存单进行资金体外循环。目前,除直接涉案的杨本军、渠黎明、王素英待结案后一并处理外,其他相关人员责任已认定并已处理。

(二)作案手法

xx邮电支局前任支杨本军、现任支渠黎明指使支局营业员王素英利用工作之便,采取空缴款、空转账、套取空白存单,收储不入账等手段侵占储蓄资金。一是空缴款。渠黎明要求县局出纳在未见到现金支票情况下“先签缴款单,随后再缴款”的做法,造成县市局出纳出现短款。二是空转账。渠黎明让支局营业员在未见到现金情况下,以现金到账户转账方式分别向个人账户存款,造成网点资金短款。三是套取存单。指使营业员通过小额开户的方式套取空白储蓄存单,采取收储不入账方式造成储蓄资金体外循环。

(三)案件形成的原因

一是规章制度执行不严。营业人员在未收到现金情况下违规办理转账业务,违反先收款后入账的制度要求;对网点缴拨款要求出纳员当日必须核点相符、收妥入账,但本案中出纳对网点上缴款并未严格执行开袋检查制度,致使支局短款情况未能及时发现。二是内控管理和资金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对资金风险情况反应机制不灵敏,对支局空缴款情况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没有及时采取查账、控制嫌疑人等有力措施;支局营业员内控意识差,发现问题未能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三是管控岗位履职不到位,对资金风险检查不深不细,甚至出现以人情代替规章制度,给作案嫌疑人可乘之机,致使没能及时发现并控制案情。

(四)应吸取的教训和采取的措施

一是要继续坚持案件治理不动摇,由治乱、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过渡,建立健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切实防范和降低违规及操作风险案件的发生。二是按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要求,指导、督促邮储机构建立并完善与其业务性质、规模及负债程度相适应的、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部审计责任制,逐步推行审计质量的再监督制度,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三是指导督促邮储机构按照《商业银行合规风险指引》等规定,建立健全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实现对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和管理,塑造合规经营文化,确保依法合规经营。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对业务规章制度培训和安全警示教育,增强邮储一线操作人员安全防范意识,特别是增强对基层网点负责人的监督和约束,坚决杜绝有章不循、遵章不严及监督约束不到位等现象的发生。五是严格贯彻落实邮储从业人员岗位轮换、强制休假等制度要求,加强对离职人员、接任人员的相关审查,尤其对支及各重点监控岗位人员进行重点监控检查。

案例十六:某邮政储蓄所因为装修营业厅,将《金融许可证》收藏,后发现遗失《金融许可证》,及时向其上级邮政局口头上报。管辖该储蓄所的区(县)邮政局一个月后,将该情况口头上报了市储汇局,市储汇局过一个月后,书面向发证的银监局报告。请您分析此案例的具体情况;违反的法律、法规情况;应给予的处罚情况。

答题要点:此案例反映:某邮政储蓄所发现《金融许可证》遗失,未及时书面上报上级局,上级局未及时向发证的银监局;违反《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给予警告处罚。

案例十七:储户罗某在某储蓄所开立活期储蓄账户。某日,罗某在此账户取款55万元后,将55万元转入他人账户。交易类型为“现金到账户的转账”和“活期取款”。电脑显示,上述两笔交易的时间分别为转账交易14:58,取款交易15:00。请您根据案例的基本情况,分析违反操作规程情况及原因等情况。

答题要点:该两笔交易明显违反出纳先收款,后记账,先记账,后付款的操作原则和银行不垫款的结算原则。同时这两笔业务属大额交易支未按规定进行审核和纠正,事后监督员也未对此事项提出异议。

案例十八:2003年10月5日中午13时10分,A县邮政储蓄所的工作人员突然惊异地发现:储蓄所微机显示屏上的数据上移,屏幕下方出现乱码,紧接着,主机黑屏、中断。然而时间不长,微机又恢复到了原屏幕,奇怪的是仍无法办理业务,并提示 “禁止交易”。就这样持续到17时20分左右才重新营业,但计算机的打印功能失灵。最后经技术人员修复,计算机于10月16日恢复正常,工作人员打印、核对前几天的报表后惊愕不已,账实严重不符。10月17日他们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了这一重大情况。上级主管部门先后接到报告后,组织精干的业务人员对有关账务进行详细核查。发现该储蓄所10月5日异地虚存资金11笔共计83.5万元,并有37.81万元的存款已被领取。10月27日,在内部查证无法破解这笔存款究竟是如何存入继而又被提走的情况下,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向当地报案。

后查明犯罪嫌疑人为B县邮政局职工,从事网络维护与监理工作。犯罪嫌疑人将B县邮政局总务供应室的汇兑中心专线私自违规复接在自己办公室的计算机上,通过这条专线,非法访问外地邮政储蓄网点的计算机,进入交易系统。10月5日犯罪嫌疑人运用储蓄所交易系统原始操作密码,远程登陆A县交易系统,向8个账户虚存资金83.5万元,并破坏了该系统的电脑打印程序,使其不能正常工作。10月6日、11日分别在兰州、西安的9个储蓄所以假身份取现7.31万元,转存30.5万元。经查B县邮政局从未建立对电脑维护人员的稽查制度。

1.请从内部控制的角度分析此案发生的原因?2.请谈谈这个案例对你的启示。

答题要点:(一)原因分析:一是内控制约机制不健全,作案人单位对计算机维护人员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汇兑中心专线与办公室微机长时间违规复接,却未能及时发现。二是内部思想建设相对薄弱,防犯案件意识淡薄。修改初始密码本为防止犯罪,保护自己的行为,职工对此却毫无意识。三是稽查人员对网点的检查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起到检查监督作用,导致初始密码长期未更改这样明显的问题得不到纠正。四是计算机系统本身的安全技术薄弱,在计算机处理和传输信息的环节中,存在着篡改、删除、窃取数据和破坏计算机存储记录的机会和可能。五是邮政部门的资金风险案件防范能力不强,从案发到报案长达23 天的时间,风险处置的反应能力迟钝。(二)启示。一是正确处理好发展与管理的关系。坚持把风险防范、案件防范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与业务同布置、同检查,加大执行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使稽核、事后监督和监察确实发挥作用。二是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章。要把岗位轮换、定期交流、强制休假等内部控制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对重要岗位人员要进行定期考核、调查,及时发现和捕捉他们的思想和行为苗头,有问题的应及时调整或撤换。三是严格操作权限管理,强化制度约束机制。1.实行岗位分离控制制度,严把分工界线。要切实做到专机专用,专人专管,各负其责,严禁身兼数职。系统管理员、维护人员和操作人员岗位必须分离,并应明确各自职责,不允许替代串岗。严格设置权限,禁止越权操作,系统管理员只负责对整套电脑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维护人员只能在操作人员的要求和监督下,对其所使用的电脑故障进行排除和维修。上述两类电脑技术人员均不得涉及各种数据。一切业务数据的处理,必须由操作人员完成。操作人员应不具有对任何数据进行修改的权限。2.加强密码管理,建立制约规程。根据不同的权限,各自设置相应的密码,并应定期或不定期更换。各级业务部门负责人不得知晓他人的密码,但有责任提醒、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更改、变换密码。主机数据库系统等关键部位的密码应由两人共同设置,各掌握一半。如要对数据进行必要的修改,必须向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并应当注明修改的原因、内容,经批准后,须由两人共同完成,并填写修改日志与系统产生的电子文档日志一同存档备查。3.完善监督机制,加强稽核工作。应实施经常的和动态的稽查核实监督制度。计算机业务处理部门必须坚持双线核对制度,严禁输入无凭证的数据,更不能轻率地补制凭证。稽核部门要利用计算机稽核程序加强对信息系统的建立、维护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充分发挥稽核部门的预先监督和事后再监督的作用。

案例十九: 2005年7月4日,广西河池市某邮政局对本局储汇资金旧币进行检查时,发现原储汇出纳罗某短款33万元。经查,罗某在2004年12月2日—2005年6月8日期间利用知悉单位定期查库,库内旧币长期无人复核清点的管理漏洞,分三次以清点旧币为名从库房拿出现金交朋友经商。此案发生前,案发机构的上级机构曾在检查中指出其现金管理中存在未严格执行双人复点、登记、会同出入库制度和对出纳员未进行轮岗等有章不循问题并要求整改,但整改没有落实。请根据以下案例情况分析案件特点,指出邮政储蓄机构管理中存在哪些问题并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

答:(一)案件特点:一是内部人员作案,二是作案手法简单、低劣,三是盗取的资金用于经商。(二)存在的主要问题。1.整改不力,屡查屡犯。案发前上级对该机构进行了检查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对库存现金要坚持双人复点、登记、会同出入库制度,对出纳员要进行轮岗。应当说,检查已发现了问题,暴露了风险,但在被查机构回复称已整改后,上级机构没有认真督促其落实整改。2.有章不循,违规操作。一是长期未对网点和金库进行过检查,也未对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过督查。二是没有制定完善的制度,如对出纳员在营业厅清点旧币未制定监督制度。三是弄虚作假,对上级机构的整改意见不是积极去落实。谎称已进行整改,没有严格执行对出纳员轮岗的要求。四是储汇会计长期不对账,不盘点现金。五是存在单人出入库、不履行缴协款规定、不复核、没有进行岗位轮换等问题。3.稽查不力,监督失效。一是规律性查库,不利于发现问题。二是稽查人员警惕性不强。对出纳员探听查库时间的异常行为不警惕,并告知查库时间。三是稽查工作不全面。如平时只核对现金和出纳员手工现金日记账,不勾对系统上的现金账。(三)防范措施和建议。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努力遏制盗窃库款案件高发势头。领导负责,层层落实,举一反三,全面整改。2.切实加强操作风险管理,提升管理效果。要加大对重要环节、重点领域、重要岗位人员的管理,加强员工日常管理、教育和异常行为排查,防微杜渐。3.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金库管理、检查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坚决纠正有章不循、违规操作行为,不断提高操作风险管控能力、提升合规风险管理水平,有效防控案件。

案例二十:2006年,××市××区邮政局××支局刘×带客户张×(犯罪嫌疑人)、孟×办理邮政储蓄业务,客户孟×本人填写了1866504.40元存款凭条,在刘×代储户只交存现金6504.40元后,刘×要求当班营业员为客户孟×办理1866504.40元存款手续,刘×谎称尚缺款项186万元随后同储户一起去中行提款,并直接缴款到分局,当班营业员在没有收到足额现金的情况下,违规办理了1866504.40元存款手续,将存折交给孟×,并为刘×开出了186万元的系统内缴款凭证。试分析此案件中的违规之处,并提出防控建议。

答案要点:

(一)违规之处:1、虚开存折。2、将支局存款直接由个人上缴分局。3、在没有任何缴款的前提下,违规开具系统内缴款凭证。(二)防控建议:1、从制度完善上防控。2、从加强对人员教育上防控。3、从计算机技术完善上防控。

案例二十一:2007年某银监局对某市邮政储汇局进行了检查时,发现普通柜员王x、张x向该所综合柜员借用电话费备用金各1000元,以白条抵库,借条上无借用时间,经询问该两名普通柜员柜员和该所综合柜员,了解到借款时间已较长,因未见其它交接登记及审批手续无法确认具体的借款日期。在对市区另一家邮政储蓄所进行现场检查时,盘点综合柜员陆某现金时,发现白条抵用现金情况。2005年10月普通柜员陈x出具“话费欠储蓄3000元,用于换零”纸条,向综合柜员借用电话费备用金,未见有其它登记或审批手续。问:1、本案主要存在哪些方面的问题?2、对该方面的问题可采用什么检查方法?3、请提出预防此类案件发生的措施。

答案要点:(一)主要存在问题:(1)白条抵库。(2)借用电话费备用金未经审批

(3)对借用电话费备用金未进行登记备案。(4)对借用电话费备用金未进行阶段性清理,导致违规行为持续时间较长。(二)检查方法:(1)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采取突击抽查手段。(2)进入检查现场后,在第一时间内要求各柜员打印临时轧帐单,按临时轧帐单上的现金金额进行现金盘点。(3)盘点现金时要求各柜员打开其工作台所有的抽屉和保险箱、零头箱,进行全面盘点。(三)预防措施。(1)建章立制,从根本上规范借用备用金行为。借用备用金应有审批制度,应进行登记并定期进行清理,落实保管责任和违规处罚措施。(2)加强对员工的教育,树立员工遵章守制的意识,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杜绝违章操作现象。(3)明确落实营业网点各工作人员的职责。加大事后监督力度,提高邮政储汇后台管理机构对操作风险的识别和控制能力。

案例二十二:甲在外资企业工作,甲的父亲为了了解儿子的收入状况,拿着甲的存折到某邮政储蓄网点要求查询甲的账户,由于不知存折的查询密码,甲的父亲向储蓄人员出示了自己的身份证、事处和派出所出具的查询介绍信。请问储蓄人员是否应帮助甲的父亲查询?为什么?

答案要点:不应帮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为存款人保密。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案例二十三:案情基本情况:作案嫌疑人王某,男,现年28岁,汉族,中专文化,1995年参加工作,案发前任某邮政支局支(兼邮政储蓄综合柜员),该所实行柜员制。王某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该所工作,而且从未休假,与储户许某是好朋友,利用工作之便很容易掌握了许某的存折账号、身份证号、加上储户许某本人存取款不填凭条,形成泄漏密码给王某的事实。由于该所人员紧张,王某经常顶替储蓄柜员办理业务,支取储户的存款采取代填凭条和不打印存折的办法,轻而易举的随意支取许某储户存款,自2002年7月2日至2003年12月29日期间,王某利用工作之便,采取转存的方式将储户许某的两笔共计230万元存款(第一笔为180万元,第二笔为50万元),先后转入五个账户中,进行频繁存取,据统计取款笔数达44笔。期间邮政储蓄管理部门多次进行稽核检查。根据此案例分析发案原因,谈谈如何防范此类案件的发生。

分析要点:(一)分析发案的主要原因。该分局在员工管理和业务管理中存在很多漏洞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1、未严格执行《邮政储蓄柜员制管理办法》,支王某兼综合柜员,没有按照三级权限管理职责的要求,失去了岗位间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作用。2、未严格执行重要岗位、员工岗位轮换和强行休假制度。3、在现金管理方面对大额转存审批、备案制度执行不严格。4、内部稽查制度执行不严格。稽查监督及事后监督的作用未能真正发挥。监督检查缺乏深度,走马观花,流于形式。5、储户没有防范意识,将密码泄露给王某。(二)谈谈如何防范此类案件的发生。1、加强对员工职业道德教育,提高风险防范意识。2、加强执行力建设,严格执行《邮政储蓄柜员制管理办法》、《储汇从业人员行为考核办法》、《大额现金支付管理办法》和《储汇从业人员岗位轮换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对要害岗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岗位轮换。3、认真总结和查摆工作中的疏漏和存在问题,堵塞漏洞,完善规章,从源头杜绝各类案件的发生。特别是基层领导重视对风险防范工作,对已暴露的风险和违规操作行为,从制度建设和内控管理等方面控制和预防操作风险,使同质同类的违规操作风险问题不再发生。4、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5、加强稽核检查,完善稽核检查制度。

案例二十四:2005年,你储汇分局发生储蓄营业员套取储蓄存单窃取储户存款的案件,你认为在防止上述案件再次发生的过程中,你储汇分局应强化哪几个方面的管理工作。

分析要点:(1)强化储蓄特殊业务的管理。各储蓄网点应建立专门的登记簿,对经办的所有特殊交易,包括挂失、加办储户密码、更改储户密码、撤销储户密码、取消、冲正、支付、账户信息修改、急付款等业务进行登记,储蓄网点负责人必须对所有特殊交易进行现场监督或事后通过查看录像方式进行监督确认后,在专门登记簿上签字。(2)按照风险控制流程管理挂失交易。一是办理挂失业务时,营业员应认真审核有效身份证件,正是挂失时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若委托他人代办挂失手续,除了提供存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二是用户开户适应要求用户尽量预留联系方式并从系统中录入客户资料信息;三是事后监督人员对各储蓄网点经办的所有特殊业务要逐笔进行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对于所有可疑交易和所有挂失业务必须建立登记簿,逐笔打电话落实用户,进行确认,并将落实情况逐笔详细登记;四是秘密挂失、挂失补发存折(单)、挂失清户、解挂失必须由存款人本人办理,不可代办;五是加办、更改、撤销密码必须由存款人本人办理;六是储蓄网点应设置挂失登记簿,逐笔登记挂失交易详细内容,并要求用户在挂失登记簿上签字确认,挂失登记簿永久保留,妥善保管。(3)加强取消、冲正、调整交易的管理。一是营业员办理业务时,因打印机故障造成凭单、凭证、收据、申请书等出现打印错误,可以重新打印最近一笔交易的单据。重新打印时,在单据上打印重打标志;二是存单、存折打印不清的,存折、存单不可重打,须由营业员人工补写清楚,加盖名章。存单打印后不能使用的,应取消开户,在原存单、存折上加盖“注销”戳记,并写明存单(折)打印不清情况,重新办理同一笔开户手续;三是储蓄网点发现出现账务性差错,应立即对该账户进行止付或全额止付,并书面向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在接到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后,才可办理取消、冲正、调整交易;四是取消交易必须是出现账务性业务差错或存单(折)打印不清时,储户尚未离开储蓄所,且必须为储户本人账户时才能办理;五是冲正交易必须在用户余额足够的情况下,由有关人员授权后办理。(4)严禁营业员为自己办理业务,严禁营业员以储户身份存取款或代他人办理业务,严禁代储户填写凭条,严禁单人临柜,严禁携带私人现金、手袋等个人物品临柜营业。(5)避免使用微机的网点手工涂改、签发存单(折)。

(6)落实复核制网点复核员专人保管业务日戳。邮政储蓄日戳在每日营业开始前换妥字钉并在日戳打印簿上盖以清洗戳样,由换戳人加盖名章。邮政储蓄日戳交接必须当面交接,单独交接登记,妥善保管。

(7)电子监控设备的使用、管理要责任到人。应于储蓄网点当日营业前开监控,营业结束后关闭监控。监控录像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0天。

(8)复核制网点要严格执行双人复核制度,柜员制网点要严格执行柜员制相关规定。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各岗位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案例二十五:2005年2月16日上午9时,XX市邮政局储蓄出纳王某和经警侯某从本局金库提取库包到相邻的出纳室,出纳员王某、郭某接包时发现,库包扎口绳已脱落,上层填充物异常,库包有被打开的痕迹。仔细检查后发现,库包上层异常填充物为两卷硬纸片(芦柑包装纸箱)。经核实帐务,清点库存,该库包内仅存176.2万元,袋内115万元现金初步确定被盗。经核查,该库包于2005年2月8日(农历腊月三十)入库,系出纳员王某、郭某二人会同封口扎袋,共放现金291.2万元。该案件已于当日向机关报案,截至检查日,案件仍在侦破中。二、原因分析。该案件目前虽然尚未告破,但通过此次现场检查,我们发现,内控制度建设不严、执行不力是引发该案件的导火索。

1、内控制度不健全,为案件的萌生提供了土壤。XX市邮政局邮政储蓄的内控机构由储汇局、稽查室、督察保卫部和经警队四个部门组成,县局由储汇经营部和代理业务部两个部门组成。机构组成看似齐全,但检查发现,各个部门在内控制度制定、监督和评价方面的职责模糊不清,没有以文件的形式对各部门的职责予以明确。在现金业务管理有关制度上,只执行上级局制定的《邮政储蓄业务制度》、《邮政储蓄会计制度》等,没有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有关实施细则、详细的业务操作流程及风险防范措施,对金库管理这一高风险岗位,也未制定有关细则及风险管控方案。此外,内控制度中未涉及工作人员风险排查制度。检查发现,XX市邮政局储汇中心2005年没有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过排查,2006年1月6日对各营业人员进行了排查,但排查记录不够详细,没有单位公章,无排查实施人员姓名、签字等,排查工作执行明显不到位。

2、库存现金超限严重,为案件发生提供了条件。经查,2005年2月8日,库存现金1584.1万元,超过核定库存(150万元)1434.1万元。又查,XX市储汇中心现金业务库2006年5月11日库存现金1559.1万元,超过核定库存1409.1万元。

3、管库制度落实不到位,案件防范屏障缺失。检查发现,XX市邮政局至今尚未建立《查库记录登记簿》及《管库人员进出登记簿》,查库制度流于形式。经查,2005年2月8日到2005年2月16日8天时间无任何查库记录;储汇中心“协款员、网点款项交接登记簿”、“管库员钥匙交接登记簿”未统一印制,分别以笔记本和一张白纸代替;金库钥匙存在管理不严的现象。

4、金库不符合安全要求,是案件发生及无法及时破案的外部条件。检查发现,XX市邮政局金库系由办公室改造而成的活动金库,库房内无卫生间,未安装监控设施,虽然有报警设备,但没有与110联网。

三、监管意见

1、加强内部控制环境建设,科学制定有关内部控制的制度和办法,增强内部控制观念。通过不断强化内控意识,使邮政储蓄全体员工特别是各级管理人员充分认识到,加强内部控制是防范风险、改善经营状况、实现稳健经营的基础和保障。

2、深入进行风险排查,找出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进一步加强对要害岗位、要害人员的监督管理。

3、严格执行现金业务库库存限额管理有关规定,减少风险隐患。

4、加强网点基础设施建设,对不符合要求的金库在设施上予以改善。切实加强对营业网点、金库、运钞车等要害部位、重点场所和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措施,逐步提高网点安全保卫的“硬件”水平,防止类似案件发生。

案例二十六:作案人王延斌,男,33岁,大专文化,政治面貌为群众,案发时任耿镇邮政所营业员,1992年参加工作,直接从事邮政储汇工作。发案前未发生过挪用储汇资金的违纪违规事件,未发现有黄赌毒等 不良行为。

经高陵县审理,认定王延斌案件涉案金额176.71万元(其中挪用172.51万元、贪污4.2万元),在判决阶段王延斌退赔44.2万元。

2005年12月份,为了进一步加强业务管理,规范业务处理流程,按照市局安排,高陵县局储汇部对该局部分网点储蓄原始凭证进行了抽查。抽查时发现,耿镇所有几笔大额提前支取背书笔迹可疑,背书笔迹与营业员王延斌笔迹相似。市局非常重视这一情况,要求迅速查明原因。当时,考虑到事情没有查实也无证据,所以没有惊动当事人。就在进一步查证的过程中,储户陈文华持10万元存单(两张5万元存单)来高陵局耿镇所支取存款,营业员在系统内未调出该储户存款信息,后经该局储汇部调阅原始档案核查后发现该笔存款已提前支取,存单印刷号与开户信息不符,且提前支取存单背书笔迹可疑。经分析,怀疑营业员王延斌有套打存单的可能。

鉴于以上事实,该局决定让王延斌立即停职,并于当天进行了移交手续,而且对其承认和交代的事实做了进一步的查证和核实。同时,高陵县局对耿镇所1999年至2005年储蓄原始档案逐笔进行了核查,重点对该网点定期提前支取及挂失业务进行了认真地排查,并做了相关记录。另外,还通过储蓄业务管理系统对该网点小额定期开户进行了重点核查。通过检查,该局发现部分提前支取存款手续可疑,营业员王延斌经办的同一户名小额定期开户笔数较多。遂于2006年1月15日上午我局将王延斌套打的10万元存单以诈骗行为向高陵县经侦大队报案,机关正式立案。

根据调查,王延斌从1999年11月至2005年12月22日(即案发日),主要采用私开假存单及部分套打存单的方式,上门揽收储蓄存款;以小额定期开户的方式套取存单,给用户开具假存单,使收取的款项多在帐外循环,隐蔽性很强;冒充用户填写背书证件,提前支取用户大额定期存款,拆东墙补西墙蒙骗用户;利用同所营业员警惕性不高,私自加盖他人名章、印鉴及业务章戳等方式共计挪用、贪污21户44笔人民币共计176.万元。

2006年1月16日,高陵县局将耿镇所储蓄章戳收回高陵局,由储汇部封存,之后移交高陵县。

高陵县司法机关经过长期、细致的案件侦办工作,于2006年9月15日下发刑事判决书([2006]高刑初字第34号),认定王延斌挪用172.51万元、贪污4.2万元,其中判决阶段退赔的44.2万元及侦察阶段扣押的相关物品返还给高陵县邮政局其余未追回款项于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归还,判处王延斌有期徒刑8年。

三、案件分析。

首先,岗位轮换制度未能全面落实是本案发生的主要原因。由于案犯王延斌平时工作认真,业务熟练,服务热情周到,在全局职工及耿镇当地群众中口碑好,且业务营销成绩突出,历任所长都对其评价较高。为了不影响耿镇所的业务发展,对耿镇所人员没有全面实行岗位轮换。 

 其次,基本规章制度的不执行、不落实也是本案发案的原因之一。从涉案储户所持存单上的章戳来看,业务看似双人办理,而实际却是用预留印章的手段掩人耳目,这是营业人员未按要求对章戳进行妥善保管、提前预留印章以及警惕性不够高等因素带来的恶果。

最后,相关管理、稽查人员对制度落实不到位,也是本案产生的诱因之一。从王延斌的工作履历看,自1999年至案发时,王延斌一直在该网点从事营业员工作,相关管理、稽查人员一味追求业务发展,对岗位轮换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对全体营业人员进行岗位轮换导致了此次案件的发生。

案例二十七:2005年11月28日7:55分,邮政局运钞车驾驶员谭与押款员李XX,苏XX前往建行取寄库款,分别送往6个网点后,款车保险柜中剩余4个预存银行的款袋,9:00左右运钞车返回邮政局,两名押送款人员去邮政局金库取预存银行款项,返回后发现驾驶员谭XX不知去向,押款人员将此情况及时报告上级。邮政局报案后经人员侦查,款车保险柜无明显被撬痕迹,初步判断为驾驶员私配款车保险柜钥匙,打开款车保险柜携款110万元潜逃。请分析本案的成因。

分析要点:(1)执行制度不严格,交接手续脱节。押款人员没有履行交接手续,制度上规定“双人押运,人款不得分离”。案发时,押款员交接未做到相互见面,在的押款人员未到岗之前,先期的押款人员提前离岗。押款员、携款员在车上有现金的情况下先后离开,且押款人员只有一人,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2)送款车不能做到专车专用,送款车保险柜钥匙管理不善。在县局车辆比较紧张的情况下,送款车除主要担任送款任务外,同时还担任运送单式、材料、邮票、邮件等任务。在送款车保险柜钥匙管理上存在漏洞,担任不同的任务,每次执行任务持有送款车保险柜钥匙的人员不同,未履行交接手续。(3)思想麻痹,安全防范意识不强。携款员、押款员存在侥幸心理,在他们携款下楼发现送款车不在的情况下,轻信谭建社的谎言,在长达近100分钟时间内,直至电话联系不上时才向县局领导报告,对突发情况处置不当,贻误了破案时机;县局领导在得知情况后,也没有及时报案。(4)安全教育不到位,对个别人员的思想状况掌握不准。安全教育形式单一,会上讲的多,经常性的谈心活动少,尤其是对要害重点岗位人员缺乏经常性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和经常性的谈心活动,注重和强调对外部的防范工作,忽视了对内部人员的安全防范。(5)监督检查力度不够。检查形式比较简单,安排布置检查多,听取汇报多,对检查结果落实少,整改力度不够。

案例二十八:XX银监局现场检查小组,在对XX邮政局代收付业务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邮政局在代发工资中存在违规操作问题。如2006年12月5日,XX邮政局在当地农行的账户收到转来代发工资260,586.28元、教委工资970,836.49元、工资66,850.60元。当日会计报表中反映,此3笔工资款从应付款项支出后,转入了个人活期储蓄存款账户。经查这3笔工资款存入了XX邮政局邮政储蓄专柜账号为XXXXX的个人储蓄存款户(虚拟户名), 12月7日,从该账户中支取3笔,合计833,613.93元,转入代发工资个人户299笔,833,613.93元。请问此题共违反了几项规定?并说明理由?

分析要点:(一)未及时足额将代发工资款转入协议账户。2006年12月5日至6日,共收到代工资款1,299,277,91元,截止12月7日,转入代发工资协议账户833,613.93元,仍有465,663.98元没有转入代发工资个人活期存款账户。(二)违反了存款实名制的规定。个人储蓄存款户户名为虚拟姓名。(三)违反了代发工资业务操作程序。根据《邮政储蓄会计操作实务》第三章、第七节代付业务操作程序,代付工资款从应付款项——代收付业务转出后,应转入每一个代发工资户个人储蓄存款账户,会计科目为:借:应付款项  贷:活期存款,摘要为:转入中间业务存款**笔;而该局在会计操作中,从应付款项——代付业务转出后,转入了个人储蓄存款户(虚拟户名),会计科目为:借:应付款项  贷:活期储蓄存款,摘要为活期支票续存3笔。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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