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1—4题。
旧燕
张中行
①人总是觉得几乎一切鸟都是美的,可爱的。如果只许选一种,以期情能专注,我必选“燕”。
②我成年以前住在乡下,先是土坯屋,后改砖瓦屋,都是祖传形式,正房五间,东西厢房各三间,正房靠东西各间住人,中间一间两旁砌柴灶,这一间前部有门,有意思的是前部的门,两层:靠外的方形,只遮下半,向外开,名为风门;靠内的左右两扇,高及顶,向内开,白日大敞,入睡前才关闭。这样,起来之后,入睡之前,这间通路房的前门就总是半敞着。是不是欢迎燕来住半年,生儿育女呢?说不清楚,因为祖祖辈辈都是“不识不知,顺帝之则”。
③总是公历四五月之间,估计就是去岁那一对,回来了。门外罕有长者车辙的小家小户添了热闹,风门之上,燕飞入飞出,早期是衔泥筑巢或补巢,其后是产卵孵化,再其后是打食喂雏鸟。人也忙,因为正是春种的时候。现在回想,其实不是因为都忙,而很可能是都具有 “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的大德,才能够如此和平共处。关于和平共处,还可以具体说说。只说两件,都属于克己谅人的,先说燕一方,巢筑在屋顶稍靠后的一根檩上,灰白色,作簸箕形,口敞开,向外偏上,农家早中晚三顿饭都要烧柴,烟气火气上升,推想在巢里必不好过,可是没看见有不安然的表示。再说人一方,吃饭放矮长方桌,位置恰好在燕巢下,小蒴黄口待食的时候常有粪便落下,怎么对付呢,照例是饭桌移动位置,而不说抱怨的话。人燕和平相处,由人方面说是鸟兽可与共群,取其诗意,可以说是羲皇上的境界。
④羲皇上与现代化难得协调,于是由二十年代后期起,我出外上学,离开乡村的祖传式房,改为住学校宿舍,住北京的四合院,门不再是上部半敞的风门,室内不见檩,也就再也不见燕巢以及燕飞入飞出了。有时想到昔日,很怀念。幸而还有个余韵,是七十年代早期,我由干校放还,人未亡而家已破,当然还要活下去,到北京大学女儿家寄居。住房是五十年代建的四层砖楼,比较高大。我们夫妇住的一间南向,记不清是哪一年,四月末或五月初,竟飞来一对燕,选定上方近西南角,筑巢了。我很高兴,想到又可以与燕结邻,心里热乎乎的。巢筑得不慢,常常见“空梁落燕泥”。及至筑成,我吃了一惊,竟不是簸箕形,而是鱼壶形,长圆,近上部的一旁开个小口,仅能容燕身出入。我至今不明白,是另一种燕呢,还是在乡随乡,在城随城呢?两种巢相比,我还是更喜欢家乡那一种,因为可以看见雏鸟的黄口。但总是又来身旁了,应该庆幸。庆幸之余,有时想到次年,至时还会回来吧?①不负所望,次年的春末准时回来。可是像是心不安定,先是利用旧巢,不久又筑新巢。也许对环境有什么意见吧,第三年回来,飞旋几次,看看旧居,远去,就不再来。
⑤其后是时和地更现代化,我迁入北郊一座高层楼,居室有窗,有阳台,都封闭,蚊蝇尚不能入,更不要说燕了。由楼窗下望,有空地,却永远看不到“乍晴池馆燕争泥”的景象。
⑥常想到乡村的旧居,可惜先则人祸,家里人都散而之四方,继以天灾,房屋倒塌,现在是连遗迹都没有了。②其他人家,会不会仍保留祖传的遗风,年年有旧燕归来飞入飞出呢?但愿仍是这样。不过,纵使能够这样,总是离我太远了。那么,关于旧燕,我所能有,就只是一首昔年作也未能离开失落感的诗了,这是:漫与寒衾梦绣帏,天街细雨湿春衣。年年驿路生春草,旧燕归时人未归。
(选自张中行散文集《旧燕》,有删节)
1、从全文看,作者描绘了燕子的哪几种生活情形?(5分)
2、第④节作者详细描绘了燕巢的形状,试分析其用意。(6分)
3、文中画线的两处,分别表现了作者什么样的情感?(6分)
4、作者说“羲皇上与现代化难得协调”,你同意这种看法吗?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6分)
二、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1~4题。
水乡的日子
史良高
只有把小船撑到蓬蓬勃勃的茭草深处,头顶只剩巴掌大的一方天空,而你一伸手就可以随意地采菱摘莲时,你才有资格说你到了真正的水乡。
水乡的水是一眼望不到边的,一座小小的村庄笼罩在一片水雾与绿荫之中,周围都被一汪绿水紧紧地包围着,泱泱漾漾的河水就从一家家的门前窗下流过。早起盥洗梳头,蹲在伸到水中的麻石上,河水就是一面清澈的镜子。长长的麻石又和女人结下了不解之缘,“吧嗒!吧嗒! ”的棒槌声每天就是从这一条条麻石上响起,把那一个又一个黎明濯洗得晶亮晶亮。
夏天的许多日子,我都是静静地坐在河边看太阳从水中升起,躺在水边的竹榻上数天上的点点繁星。我和伙伴们从水边摸来螺蛳,砸碎坚壳,放在竹篮里钓虾,那些贪吃的大虾便一个个成了我们盘中的美味。有了兴致的时候,祖父就划着小船,穿过一片清悠悠的河面,去不远处的一个河湾。那时,我便和大人一起兴高采烈地采摘青乎乎的莲蓬和水淋淋的菱角。有时也打荷叶,然后和大人一起运到岸上晒干打捆。偶尔一阵狂风吹来,荷叶们便快活地飞到天空中跳起了迪斯科,我们这些伢们便纷纷去追,跑着、跳着、抓着,把笑声抛撒得满满一河。荷叶们后来都到了镇上的供销社,成为包装红糖与咸盐的“包装纸”。河里有一种叫“高苗”的东西,其实就是茭白开花后结成的米,细细长长,形状如梭,颜色像红红的玫瑰。将“高苗”捋回晒干,磨成粉,粉是红的,做成粑,锅里便是一朵朵盛开的玫瑰。揭开锅盖,那水乡植物特有的清香由不得你不口水四溢。以至我后来走遍大江南北,再也没有寻到过这种东西。祖父把船停在河心的那一刻便开始钓鱼。祖父钓鱼很特别,他将竹篙在水中击打几下,就有鳊鱼、鲫鱼、草鱼黑压压地来了,祖父从茭草上捋下一把“高苗”撒向鱼群,接着将一粒“高苗”迅速地穿到钩上,刚一下钩,就被一尾大鳊鱼死死咬住。不上一袋烟工夫,准能钓上三条五条。
水乡的孩子没有不玩水的,也没有不会水的。白天摸鱼捉蟹,扎猛子,玩狗刨,把黝黑的肚皮漂在水面,一个个没命地疯,回到家里就难免有个头疼脑热的。于是在夜幕四合的时候,就有踮着小脚的奶奶手里拿着一件小孩的衣物什么的来到河边喊骇。喊骇一般叫的是乳名:“伢子耶,莫骇噢,快些回家去吧——”那拖得长长的尾音时常从沉寂的河面一直弥漫到村庄的角落。
也许因了水的滋润,岸边那一丛丛芦苇总是显得特别的茂密鲜活。我常常与小伙伴们钻进苇丛挖甜甜的芦根,打鲜嫩的芦叶,用自制的芦打“游击战”,有时也用芦笛吹起一支支跑调的歌曲。秋风中的苇花如絮似雪很有诗意,软软的,柔柔的,四处飘荡。水乡人说那是一位痴情女子的魂。那时节,村庄的屋顶、树梢、田野和河面上,到处游荡着那痴情女子洁白洁白的魂,不过,没有人感到害怕与讨厌。不经意间,一年的秋天就这样地过去了。
水乡还是水鸟的天堂,水乡人也离不开水鸟。河边的水草里、稻田里时常见到水鸟的窝,水鸟的蛋,有时还有刚出壳的雏鸟。没有人捡它、碰它,谁家不懂事的孩子要是招它惹它,准会遭到大人一顿训斥。他们像呵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呵护大自然中的生命。一窝窝小鸟长大后远远地飞走了,飞到河里,然后亮起悦耳的歌声。水乡人最能理解百鸟争鸣的含义,那是水鸟们回报大自然的一场场露天音乐会!干活累了,坐在田垄地边抽根烟,听着那水鸟的欢唱是一种享受;心情快要下雨时,听着那水鸟的欢唱是一种慰藉。从水鸟的鸣叫中,水乡人知道什么时候刮风下雨,什么时候插田收割,甚至,还能从鸟语中揣测到年成的丰歉。
水乡的日子已经是几十年以前的事了,水乡的水早已远离了水乡的乡民。水乡人早已习惯了在稻田里种藕,在池塘里养鱼,飞絮的芦花成了诗人笔下的浪漫,欢快的鸟语悄悄走进往日的梦乡。提到过去的日子,水乡的人说:十年河东,十年河西,这世界变化快呢!我听了,心里总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广州日报》2011-09-29
1、请分析文中画线句子的表达特色。(4分)
2、文章第三段两次写祖父,请结合该段的结构思路说说这样安排的作用。(4分)
3、“水乡的人说:十年河东,十年河西,这世界变化快呢!”这句话表现了水乡人什么样的情感?(6分)
4、本文写了水乡生活的几个片断,请探究其中的深刻意蕴。(6分)
三、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1~4题。
雨 韵
从维熙
⑴进入生命的夕阳黄昏,才理解了“雨”这个简单的汉字,包容着人生四季。
⑵按照化学的分子式来解读雨,是H2O的气体,在天空合成为水,然后返还到地面上来的物质。它在不同季节,有着变形的本能;春雨悄然无声,充满了孩子的稚嫩和温柔,像刚刚出生不久的婴儿那般,形象上有点腼腆;夏雨滂沱,象征着旺盛的生命力量,就如同一个人从童年进入青年时期,显示出无与伦比的阳刚气势;秋天的雨声,欢乐的音符里掺杂进一些忧伤的咏叹,淅淅沥沥不绝于耳,除去让人看见果实的成熟,感到收获的喜悦之外,还容易让人联想起《红楼梦》里的黛玉悲秋,这是人与自然同时走向成熟的标志;到了冬天,雨的体形变为片片白雪,与老人的银发一色,这寓意人已经走到了生命暮年。
⑶步入老年,我更加喜欢雨了,尤其偏爱在雨天散步。我惬意地打着一把雨伞,在雨中踽踽而行时,倾听着人生四季中的各种音韵旋律;少年时无拘无束的童真,青年时的学海苦渡,中年时在“老君炉”中之,花甲之后的心若静水……在雨中回眸人生的苦乐酸甜,与在书斋中伏案回忆往事,是迥然不同的两种境界。后者,因为缺少了雨作衬托,如同人生戏剧少了背景;把记忆带到雨中来燃烧,不仅可以升华记忆的色彩,雨在此刻还能转化为助燃之剂,让记忆铭刻上雷鸣与电闪的音韵,成为浪漫的抒情和感伤的咏叹。
⑷记得在一个雨天,我看见一个老者领着一个娃儿----身后还有一条小狗,一起来到公园的湖边。那条小狗对于雨天出游,表现出了无限惊喜,它一会儿蹿到老人和娃儿前面,一会儿又溜到一老一小身后。但是那个男娃儿,与那条小狗的欢快相反----虽然老人为它打着雨伞,他仿佛仍然无法走入雨的梦幻之中。
⑸老人说“你看那荷叶上的水珠儿,多好看!”孩子仍然撅着他那张小嘴,向湖里也斜了一眼,但无动于衷。孩子似乎并不喜欢雨中的静物世界,他在百般无聊之际,把那条小狗招呼到脚下,喊了“一、二、三”之后,在雨中与那条小狗开始了赛跑。老人出说的话,对这位老人说:“孩子难得有在雨中撒欢的时机,这会写进他的生命记忆,到你我的年纪都忘却不了。多好!”果不其然,待那娃儿与狗环湖赛跑回来,虽然人和狗都像从水里捞出来的一般,但那个男娃和那条狗,一个开心地笑个不住,一个欢喜的对天狂吠起来……那老人阴沉的脸,终于渐渐还阳了,终于最后与孩子笑在了一起。多好!这真是一幅难觅的雨中写意画面。
⑹雨丝,从其造形上看去,像是连接了天和地之间的条条琴弦;每个雨滴,是在琴弦上跳跃着的音符;天空和大地,是它演出的无边无垠的舞台;它演出的,是人世间无与伦比的大自然的美丽的乐章。
1、根据文意,四季之雨分别象征了人生哪几个阶段?为什么说“秋天的雨声,欢乐的音符里掺杂进一些忧伤的咏叹”?(4分)
2、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4分)
(1)把记忆带到雨中来燃烧。
(2)他仿佛仍然无法走入雨的梦幻之中。
3、文中“老人和娃儿”在雨天各有什么不同的意趣?老人为什么“最后与孩子”笑在了一起?(6分)
4、怎样理解“雨韵”的内涵?文章依次用了哪些表达方式来呈现“雨韵”这一主旨的?(6分)
四、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1~4题。
故 乡
沈天鸿
①我又一次地回到了故乡,看到了时间流逝的痕迹,进入眼帘的人和事物,都因与我上一次保存在记忆里的印象有了一段距离而显得遥远,这使我有些恍惚,他们同我打招呼,说话的声音仿佛是从很远的地方通过一根电话线传来,细小而飘忽。我的神情可能因此有些怪怪的,因为他们总是很注意地看我一眼或几眼,然后才匆匆走开。
②他们知道他们已经变老了吗?我凝视着他们的脸或背影,看见时光之手不停地在他们身上抚摸——时光之手没有光,它投下的是阴影,正是这种抚摸使阴影进入生命,使生命逐渐失去光泽。但他们对此显然毫无知觉,因为时间的长度还不够,距我上次回来才几个月而已。而且,人总是很难看见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变化,我也同样如此。
③天气很好,风轻柔地吹着,带着傍山依水的故乡特有的那种我熟悉的气息。这唤起了蕴藏在我心中的亲切感,但仍然有些不对头,它吹在我身上产生的感觉总是夹杂着陌生与疏远。因为太熟悉了才陌生?似乎是这样,如果展现在我面前的不是故乡而是异地,我不会觉察到时间流逝的痕迹,也不会有现在这种感觉,因为本来就是陌生的地方或者事物,足以制止陌生感觉的产生——异地本就是陌生的,有何陌生可言?
④不变的是生活,不仅与我上一次回来时相比毫无变化,与我许多年前回来也毫无本质的不同。更换的总不是生活,而只是生活中的人,甚至连那些长在田中的水稻,地里的玉米黄豆,也如同不曾更换——它们与十年五十年或者数百年前有什么不同?而人虽然更换了,劳作的姿势以及身影,却不曾更换了。比如说我现在看见的那个剥玉米的老女人的姿势和神情,她投在下午的地上,鸡鸭在上面跑来跑去,甚至很从容地将屎尿遗在其中的那个影子,与在她之前生活过、剥过玉米的那些女人有什么不同?玉米在她手上缓慢地旋转着,一柱金光从逐渐被剥开的包皮中长出,最后完全赤裸,像是被什么用牙齿细细地很小心地咬过,留下了极规则的牙痕。那是谁咬的呢?反正不会是人。也许是时间?很可能是的,人所食用的,都是已经被时间咀嚼过之物,只是人很少意识到罢了。现在,秋天下午的阳光很温和地照耀在那根玉米上,玉米迸出的光更强烈了,照亮了那女人低着的脸,有些像波动的水光一样在那女人脸上闪烁,使那张憔悴而且苍老的脸竟然颇为光彩起来。我有些惊讶,仔细想想,这并不完全是因为那金光,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那女人安详从容的神情。
⑤一个剥玉米,睡下去就不知道明天还能不能醒来的乡村老妇也能如此从容。
⑥她此刻的眼里除了玉米,还能看见什么?
⑦她看见我了,或者说是感觉到有个人走到她面前了,她本能地抬起头来,看见这个走过来的人是我,她笑了一下,算是招呼,顺手将脚边那些剥下的枯萎的玉米包皮拢了拢,又低下头一如既往地剥她的玉米。
⑧我有点惭愧,在故乡,我只是个闲人。
⑨我抬头看了看天空,天空万里无云,阳光将天空的深蓝淡成了浅浅的瓦蓝,风在天空中吹着,但看不到天空有被风吹动的迹象,也看不到流逝的时间在它身上留下任何痕迹。
⑩我的心情忽然轻松起来,我认出了故乡——天空,是比地上的故乡更高也更真实的故乡。
(选自2012年1月《散文》)
1、文章第④节的两个问句,在文章内容表达上有何效果?(4分)
2、文章为什么用大量的笔墨详细描写“剥玉米的老女人”?结合全文作简要分析。(6分)
3、文章第⑨节的景物描写有什么作用?请作简要分析。(4分)
4、探究文章结尾“我认出了故乡——天空,是比地上的故乡更高也更真实的故乡”一句中两个加点“故乡”的意蕴。(6分)
五、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1—4题。
旧 天 气
许东林
秋天是旧的。实实在在的旧。
躺在床上,听黄昏的雨,雨是旧的。不用推了窗去看,单凭这霏霏的雨声,便知道那雨是瘦细瘦细的。朦胧中,觉得那雨似乎是生了毛的液体。是黄梅天生了菌毛的液体,一直耗在阴暗的瓦罐里,终于待到深秋了,被高高端起,满空里撒下来。
七八岁时,父母在雨天里吵架,平日里攒下的怨和怒,终于在雨里像列车到达站点。二十八年前的那个小女孩,无处安放她的惶恐无助,躲在屋檐下,兀自看雨。那雨也是瘦的,飘摇着,一如此刻。十八年前,怀着早恋的忧伤,扛着一把花布伞走在铺满金色梧桐叶的沙路上,伞顶之上的天空,也飘飞着这样的细雨,无着无落地飘着。
岁月叠增,一层层,如同岩石的纹理,而秋雨,还是旧的,旧的瘦薄,旧的寒凉。
旧时天气旧时衣,是的,衣也是旧的。
这样微雨的天气,天光穿过窗外并不疏朗的南方的香樟叶,落在室内一架长长的挂衣架上。挂衣架上的衣服多半是去年置下的,中式的民族的为主,兼以挤几件今年新添的。年岁渐长,置衣的激情也是一年不如一年。半新不旧的那几十件小袄或旗袍,被心思沉重的天光晕染,竟也越发呈现出年代久远的古旧之色来。若要起身去闻,想必那纹理之间散发的,不是我的气息,而是明朝的残砖瓦砾的味道了。脂粉转身又凝作了富含碳酸钙的石头,胭脂盒子上生了厚厚青苔,一切都老旧老旧的了。
我也是旧的。一日一日地,凶猛旧下去。
习惯是旧的。在不上班的日子里,还是像从前,喜欢在秋天百无聊赖地睡觉,睡一下午,睡睡不着的觉。晴天里,喜欢躺在床上,看窗外的夕阳在西边一寸一寸沉下去,终于像一块橘子糖,慢慢溶化在灰蓝色的水里。雨天,就干脆和一床素衾、一架衣服纠结在灰蓝色的空气里。直到天已晚透,终于点了灯,这才开始活动。仿佛一头昼伏夜出的兽。晚上,散步,顺带购物,然后提灯,看书,或者网上看热闹。
日子也是。旧的多,新的少。记得从前,手中是有一大把的明天——少年时喜欢躺在春风浩荡的江堤上,一边嗅着马兰花的隐约清香,一边空自描画着二十岁三十岁的遥远自己,该是怎样的不凡模样。如今,那么多的明天都早被我过成了昨天。如今,一双蹄子终于沾了泥着了地,已经现实了,不再喜欢对镜空自许。知道明天永远是未知的,无数个明天还是未知的,只有昨天,一日日在行囊里沉淀下来,成为我们的尾巴。我们拖着长长的尾巴向中年和暮年缓缓走去,仿佛旧时乡下生殖力极其顽强的女人,身后是高高低低的一长排衣衫粗陋的孩子,扯着母亲的衣襟随行。
生活越来越慢,不喜欢赶了。能坐下来,一个人看阳台外的树与日影子,一看一个时辰过去。无谓的期盼也渐渐少了,更在意过好每一个今天,哪怕素色,哪怕无惊无险。人群之中,更习惯去做一个配角,做一片安静的树叶。生活的内容里,新意渐少,慢慢将柴米油盐奉为正道,成了十足良民……这舒缓与淡定,像从前父母终于安稳下来的中年。
旧时天气旧时衣,只有情怀,不似旧家时。这情怀,是中年情怀,无限情意拣拣叠叠缝缝起,旧上做文章。
(节选自《散文》2012.2)
1、文章以“旧”为中心,为什么要从听雨写起?(4分)
2、“岁月叠增,一层层,如同岩石的纹理,而秋雨,还是旧的,旧的瘦薄,旧的寒凉。”这句话是对秋雨的独特感受,请分析它的表达特色。(4分)
3、文章中两次提到“旧时天气旧时衣”,你认为“天气”和“衣”在本文中有怎样的内在联系?(6分)
4、联系全文,请探究文本中的“旧”蕴含了哪几层深意。(6分)
六、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1—4题。
有一种柳树长在黄河入海口
陆天明
那是个暮春时节,黄河入海口的风却依然料峭,四下里弥漫着一份几近于永恒的静谧。我向那一片片一个个圆土包似的树丛奔去,当地人告诉我,那也是柳树。我愕然。我这一生见过各种各样的“柳树”。而我眼前这些被人们所指的“柳树”既没有“软于丝”的枝条,也没有被春风剪出的“细叶”,更没有那般淡红和鹅黄去悦人眼球。面对奔腾了几千百里后明显露出疲态的黄河,它们虽然也倚得了半匹寒风,却不见半点狂势。它们既不像垂柳那般的柔媚婀娜轻盈,更无旱柳常有的高大伟岸刚毅。它们只是一丛自沙地上向上萌生的灰色枝条,那由一根根手指头粗细的枝条组成的灰褐色树丛却又不动声色地渗透着一种沉稳和倔强。而让我最为惊愕的是,当地人说,这样的“柳树”全都是眼前这条黄河从大西北的黄土高原上带下来的。
怎么可能?它们怎么可能穿越千里而到此地扎根?我诧异。
“黄河带下来的自然不是整棵的树,而是它们的种子。”他们如此解释。
“那也不可能啊。从黄土高原到这入海口,少说也得两三千里。这滚滚黄河水,穿峡谷,趟平原,扫荡九曲十八弯,不知在几多滩头喘息过,不知在几多崖壁上碰碎过,又不知漫灌过几多千古河床,几多板桥土墙,经几多日头暴晒、风雪肆虐。据查,这柳树种子的千粒重只有零点四克。这么微弱的个体,如何能毅然决然地在这滩头的沙地上存留住,生根发芽? ”我驳问。
“这,你就要问它们自己了。”他们莞尔一笑。
放眼望去,宽阔的滩头上,这样的“柳树”无法计数,像一支“大军”……并保持着必要的沉默……它们不会是人工栽培的,更不像是当地常有的。因为除了在这入海口的滩头沙地上,我再没有在其他的地方看到它们的身影。这似乎确证了它们是由这条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从上游某个地域带到这儿,并在进入大海前得以在这儿落土扎根。
我当然不能因此就说,它们这是一种有意识的行为,是故意要在这儿扎根才做出这惊绝人世的举动的。有种自然哲学告诉我们,宇宙本不承载任何意义,换一句话说,它们本不是为了什么才存在的。即便如此,我仍然要为这种“柳树”叫好,特别要为它们那些千粒重只有零点四克的种子们叫好。我坚信伟大的黄河途经黄土高原时,带下的绝不止这一种植物的种子。在咆哮泛滥时,它更是摧枯拉朽般冲毁堤防,席卷城镇,我们常可以在它翻滚的浪涛中看到断垣残壁、残枝败叶和种种动物的尸身,甚至还能看到一些金属构件、车辆残部……但,它们都不能坚持到达这入海口,唯独这个种子,偏偏留住了自己的生命,并且在这片滩头上居然还生成了一支兴旺的“大军”。
我不知道再说些什么,只知道自己被深深打动了。我想不到生命的顽强竟然也能在这样一种“无意识”的行为中得到如此的张扬。难道这便是大自然的“本能”,生命的固有之义和应有之举嘛?这就是站在大自然面前,我们,作为宇宙间一种高级生灵,一种以追求诗意地活着和有意义存在的高级生灵,却总是会、也永远会感到自己渺小的原因嘛?而在那个暮春季节的时日里,入海口任何风景都不再能引起我的兴趣,我只沉浸在对这种“柳树”的惊诧中。这确实是一种十分平静,却又十分温暖的惊诧。我追问当地的一些朋友,他们居然也说不清这种“柳树”的真名,我只能把它叫做“滩柳”……
(节选自《日报》2012年2月25日)
1、本文是怎样围绕作者的情感变化来行文的?请具体说明。(4分)
2、第一节描写了奇特的“滩柳”,请分析它的表达特色。(4分)
3、作为宇宙间高级生灵的人类,为什么在“滩柳”面前感到自己渺小呢?(6分)
4、请探究“滩柳”的种子为什么能在黄河入海口的滩头沙地上存留并生根发芽。(6分)
七、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1—4题。
走进同一片阳光
文/葛克友
到达家乡已近晚饭时分,一派迷人的田园景致扑入眼帘:农舍毗邻,炊烟袅袅,杨树摇曳,玉米金黄。路边黄豆棵上结满饱满的豆角,鼓囊着就要胀开来。翠绿丛中红得鲜嫩的辣椒格外惹眼。乡风轻拂,白果飘香。一群群闹猛的鸟儿在枝头嬉戏,不知疲倦,轮番起劲地唱歌,仿佛欢迎我这一身风尘的游子归。儿时熟悉的地气端地从脚下浮起,心驿神荡起来,一种叫温暖的东西从心底弥漫开来。
佝偻着身子、满脸沧桑的双亲,早已等候在村口那座老窑旁,刹那间,激动写在父母亲、妻子女儿和我的脸上,旅途的劳累瞬间消失殆尽。父亲百般疼爱地摸着女儿的头,母亲赶紧抓着女儿的小手,嘘寒问暖,关切唠叨,仿佛有千言万语,一下子要急于表达。踏进家门,一股菜饭香味早已飘飞过来,直袭味觉。父亲备好了我们喜欢吃的“农家乐”:爆炒草鸡、黄豆干烤鱼、辣椒草鸡蛋、尖椒黄豆芽儿、豆角凉拌韭菜花、大葱小鱼干儿、鲜萝卜豆儿、粉浆、煎饼、凉拌茄子等等,这些都是父亲亲手“土制”的家庭菜,再高级的饭店也是绝对看不到的,堪称盛宴。
不夸张地说,这是我吃到的最美味的菜。父亲脸上露出很有成就的笑容来。
父亲知道我们喜欢田园风光,就带我们到田畴里,这次也不例外。翌日清晨,我们迎着朝阳,走在阡陌纵横的乡村小路上,大大小小的土狗虽不熟悉,会凑到你的近前,跟你亲近。蟋蟀低吟,小鸡悠闲地踱步。满目绿色,满目金黄。远离都会,远离物欲权力,踩着挂满露珠的幽幽小草,沐浴乡风,倾听乡音,亲近乡情,亲近自然,嗅着泥土的芬芳,谛听自然的声音,心情格外畅快。人在自然中,自然在心中,人与自然融为一体,洗涤心灵,给灵魂吸氧,畅快通透,好一曲丰富精彩的田园秋歌。农家门前,堆满黄豆、玉米等,到了夜晚也不见哪家收进屋子,这里的民风淳朴可见一斑。一位老大娘席坐地上,总是固定着一两个动作,满足地搓着玉米,享受着丰收带来的喜悦,平淡平凡,真实神圣。这是故乡的给予,更是父亲的精心安排。如此“奢侈”的待遇,如此丰盛的“精神”盛宴,让久居都市的我等,来不及细细品味、细细消化。我思忖着,一定好好咀嚼品味,好好珍惜,好好受用。
在故乡的时间紧而又紧,短短的几天,父亲不忘带着我们走亲串户,联络感情,把维系亲情的那根无形的“亲情链”拉得很长很长,把中华民族那份古老的美好传统延续延展延伸。这就是我的父亲,老实憨厚,朴质纯粹,他给了我原生态的爱,教我原生态地做人。
17岁那年,我“克隆”父亲穿上戎装,与父亲走进同一片月光。今天,尽管离开故乡,以一个也算是老兵的身份在大都市“战斗”,但任怎么走也还是走不出父亲的视线,怎么走也走不出父亲的情海,怎么走也走不出父亲的牵挂,怎么走也走不出父亲的叮咛,怎么走也走不出父亲的手心,怎么走也走不出父亲的影子,怎么走也走不出父亲的光辉。怎么走也走不出父亲的阳光。
1、文中第一段画线部分描写了家乡的田园景致,请分析它的表达特色。(4分)
2、父亲“土制”的家庭菜都是农家普通的菜肴,作者为什么说它是“我吃到的最美味的菜”呢?(5分)
3、结合全文,谈谈标题“走进同一片阳光”中的“阳光”包含了哪些内涵?(5分)
4、在故乡虽只有短短的几天,父亲却教给了“我”“原生态地做人”的道理,请探究其中的深刻意蕴和作者的情感取向。(6分)
八、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1~4题。
耳根的清静
王开岭
从前,人的耳朵里住过一位伟大的房客:寂静。
“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雨中山果落,灯下草虫鸣。”“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
在我眼里,古诗中最好的句子,所言之物皆为“静”。读它时,你会觉得全世界一片清寂,心境安谧至极,连发丝坠地都听得见。
古人真有耳福啊。
耳朵就像个旅馆,熙熙攘攘,谁都可以来住,且是不邀而至、猝不及防的那种。
其实,它最想念的房客有两位:一是寂静,一是音乐。
我一直认为,在上苍给人类原配的生存元素和美学资源中,“寂静”,乃最贵重的成分之一。音乐未诞生前,它是耳朵最大的福祉,也是唯一的爱情。
并非无声才叫寂静,深巷夜更、月落乌啼、雨滴石阶、风疾掠竹……寂静之声,更显清幽,更让人神思旷远。美景除了悦目,必营养耳朵。对人间美好之音,明人陈继儒曾历数:“论声之韵者,曰溪声、涧声、竹声、松声、山禽声、幽壑声、芭蕉雨声、落花声,皆天地之清籁,诗坛之鼓吹也。然销魂之听,当以卖花声为第一。”(《小窗幽记》)
当以卖花声为第一。
儿时,逢夜醒,耳朵里就会蹑手蹑脚溜进一个声音,心神即被它拐走了:厅堂有一盏木壳挂钟,叮当叮当,永不疲倦的样子……那钟摆声静极了,全世界似乎只剩下它,我边默默帮它计数,一、二、三……边想象有个孩子骑在上面荡秋千,冷不丁,会想起老师说的“一寸光阴一寸金”,我想,这叮当声就是光阴,就是黄金了罢。
回头看,那会儿的夜真静啊,童年耳朵是有福的。
今天,吾辈耳朵里住着哪些房客呢?
刹车、喇叭、拆迁、施工、装修、铁轨震荡、机翼呼叫、高架桥轰鸣……它们有个集体注册名:喧嚣。这是时代对耳朵的围剿,你无处躲藏,双手捂耳也没用。
耳朵,从未遭遇这般黑压压、强悍而傲慢的敌人,我们从未以这么恶劣和屈辱的条件要求耳朵服贴。机械统治的年代,它粗大的喉结,只会发出尖利的啸音,像磨砂,像钝器从玻璃上狠狠刮过。
一朋友驾车时,总把“重金属”放到最大量,他并不关注谁在唱,按其说法,这是用一个声音覆盖一群声音,以毒攻毒,以暴治暴。
我们拿什么抵御嘈声的进攻呢?
耳塞?地下室?使窗户封得像砖厚?将门缝塞得密不透隙?当然还有,即麻木和迟钝,以此减弱耳朵的受伤,有个词叫“失聪”,就是这状态。偶尔在山里或僻乡留宿,却翻来覆去睡不着,那份静太陌生、太异常了,习惯受虐的耳朵不适应这犒赏,就像一个饿者乍食荤腥会滑肠。
人体感官里,耳朵最被动、最无辜、最脆弱。它门户大开,不上锁、不设防、不拦截、不过滤,不像眼睛嘴巴可随意闭合。它永远露天,只有义务,没有权利。
我对朋友说,现代人的特征是:溺爱嘴巴,宠幸眼睛,虐待耳朵。
不是么?论吃喝,我们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华夏之餮、举世无双。视觉上,美色、服饰、花草、橱窗、广场、霓虹,所有的时尚宣言和环境主张无不在“色相”上下功夫。
口福和眼福俱饱矣,耳福呢?
有个说法叫“花开的声音”,一直,我当作一个比喻和诗意幻觉,直到遇一画家,她说从前在老家,中国最东北的荒野,夏天暴雨后,她去坡上挖野菜,总能听见苕树梅绽放的声音,四下里噼啪响……
苕树梅,我家旁的园子里就有,红、粉、白,水汪汪、亮盈盈,一盏盏像玻璃纸剪出的小太阳。我深信她没听错,那不是幻听和诗心的矫造,我深信那片野地的静,那个年代的静,还有少女耳膜的清澈——她有聆听物语的天赋,她有幅画,叫《你能让满山花开我就来》,那绝对是一种通灵境界……我深信,一个野菜喂大的孩子,大自然向她敞开的就多。
我们听不见,或难以置信,是因为失聪日久,被磨出了茧子。
是的,你必须承认,世界已把寂静——这大自然的“原配”,给弄丢了。
是的,你必须承认,耳朵——失去了最伟大的爱情。
(选自《今晚报》,有删节)
1、文章开头“从前,人的耳朵里住过一位伟大的房客:寂静。”颇有特色,试分析这样写的作用。(4分)
2、作者认为“现代人的特征是:溺爱嘴巴,宠幸眼睛,虐待耳朵”,试结合全文加以具体分析。(4分)
3、结合全文,理解作者在文中提到的“寂静”(6分)
4、探究作者反复说“古人真有耳福啊”“ 童年耳朵是有福的”,表现了作家什么样的情感?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