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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
2025-09-24 06:41:08 责编:小OO
文档
校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及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实施教师培养工程,搭建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建立教师快速、健康成长的长效机制,激励教师立足岗位,钻研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促进我校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及"管理办法"。

一、评选原则及任期

1、评选原则:公平考核、注重绩效、择优评选、宁缺毋滥。

2、任期:每1年评选一次,每届任期1年,凡已满任,自动取消所获称号。

二、“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构成

1、教龄满二年及以上,在第一线任教且满工作量的专任教师和学校行政人员。

2、校内评选名师2人、学科带头人3人、骨干教师6人。

三、评选基本条件

(一)名师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德育和班主任工作中绩效显著,深受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欢迎。

2、必须在一线担任学科教学任务,且工作量达标。

3、小学教师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同时还需具备相应层次的高级教师职称资格,教龄在5年以上,能深刻理解和驾驭任教学科课程、教材,担负培养骨干教师的责任。

4、教学思想端正,能运用现代教育思想、教学方式方法和现代化教学手段,带头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自己的教学风格,为骨干教师的中坚者。

5、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积极开展教科研,成绩显著。

(二)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立志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师德素养。

2、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所教学科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基本功,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并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果和较为成熟的经验,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

4、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显著,能起到带头、示范和指导作用。

5、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开展教科研,成绩突出,达到以下条件:

(1)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2年以上,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

(2)小学教师具有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

(三)骨干教师评选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遵规守制,无违反师德行为。

2.在一线担任学科教学任务,且工作量达标。

3.具有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具备教师职称资格,教龄2年以上,有良好的专业文化与扎实的教学基本功,能准确理解和处理任教学科教材。

4.注重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坚持教学改革,能运用现代教育思想、教学方式方法和现代化教学手段,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在教学业务考核中名列前茅。

四、评选相关程序

(一)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二)评选办法

1、成立学校评选校级骨干教师领导小组并制定评选方案和管理办法。

2、公布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和管理办法。

3、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我申报,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评选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4、组织评选并产生候选人名单,交教代会测评,确定正式人选。

5、公示评选结果。

五、“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1、校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度末实施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享受称号及待遇。

2、每学年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加骨干教师的名额,增补的人员依据本方案进行评选。

六、“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职责

1、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具有大局意识、集体意识,服从学校安排,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交付的各项工作和临时性任务。

3、教学成绩突出,获校级以上教学质量考核奖励;积极指导学生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组织的相关学科指令性竞赛,并取得较好成绩。

4、任期内达到:

⑴每学期一次公开课;

⑵名师每学年必须带教一名以上教师或和一名以上教师"合作结对",且效果明显;

七、“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管理考核

1、校级“名师”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每一年评选一届。不在教学一线、调离本校范围的名师,即取消其资格。

2、校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学校审核,撤销其校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取消其待遇:

(1)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

(2)当学年请假累计达十个工作日以上者(含病事假);(3)由于工作懈怠或因主观原因,给学校声誉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

(4)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工作上有重大失误者。

(5)教育教学质量由于主观原因有明显滑坡者。

(6)违背教育规律教学;

(7)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或受过处分、处理;

(8)违法犯罪。

七、本"方案"和"管理办法"解释权属学校评选小组。

附件1:

裕民县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申报推荐表

单位(盖章):

姓名:

申报类别:

填报时间:

裕民县教育局制

二○一六年六月(一)个人基本情况

(二)教育教学教研主要业绩

1、近三年教学工作情况(包括主要教学环节工作)

2、近五年教学竞赛获奖情况

(三)自我业绩评价

(四)各级推荐意见

附件2:

裕民县第二届“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材料目录姓名:单位:学科学段:

附件3:裕民县第二届“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评选标准及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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