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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现状和改革思路
2025-09-26 21:58:34 责编:小OO
文档
浅谈我国消费税现状和改革思路

【内容提要】自正式开征消费税以来,我国的消费税制度发挥积极了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产业结构、消费结构的变化、调整,我国现行消费税制的问题日益凸显,出现了现行消费税制度与社会发展水平相脱节,在征税范围、税目税率和征收环节等方面的缺陷日益凸显的问题。 本文通过对现行消费税的缺点与不足的分析,提出了几点消费税改革思路,希望可以对消费税改革有一定帮助。

【关键词】消费税 ;税制改革; 计税方法; 课征范围

Abstract:Since the 1994 years since the consumption tax official levy, the consumption tax system in our country play an active role of the rapid economic development but many years, industry structure adjustment of consumption structure of change, the our country present consumption tax system has inevitable shows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does not adapt place, appeared active consumption tax system and social development level of the separation, in the form of tax levy limits and the collection of the defects in the link highlighted increasingly question this article through to the shortcomings of the current consumption tax and the limitations of the analysis, it puts forward several consumption tax reform thinking, hope can have certain help for consumption tax reform.

Key words: consumption tax  tax reform  assessment method  levied range

一、引言

我国的消费税是我国继后第二大税源,是为体现国家对某些产品进行特殊调解而设置的。在调解消费结构、抑制超前消费、正确引导消费方向和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人民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税在征税范围、税目设置、税率结构等存在与现实不合拍的地方。从2006年4月1日起, 我国的消费税进行了重大调整。这次调整一是突出了促进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的重点;二是突出了合理引导消费和间接调节收入分配的重点。消费税在缓解社会分配不公和供求矛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采用。

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收入的增加,导致人民的消费水平逐步增加,消费税的税收问题也逐步凸显出来,有关消费税的改革势在必行。

二、我国消费税发展现状

我国现行消费税制在1994年建立,2008年9月进行了调整,包括:卷烟、白酒、鞭炮和焰火等;有“奢侈品”特征的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游艇等;三是出于“绿色环保”考虑的如实木地板、木制一次性筷子、小汽车、摩托车和汽车轮胎等;四是不可再生或不可替代的如汽柴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等。 

2008年消费税制调整后,国内消费税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从国内消费税的构成看,成品油、汽车、烟酒等占据很大比重。其中,卷烟作为消费税的主要税源,其次为成品油。新设实木地板、高尔夫球及球具、游艇、高档手表、木制一次性筷子等国内消费税收入,所占比重较低且部分商品税收有逐年下降的趋势。 

从消费税的收入构成看,除汽车、汽柴油等消费税收入增长较快外,我国国内消费税的基本格局没有改变。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结构变化,奢侈品消费市场快速增长,资源浪费和环境保护形势仍然严峻,这对今后消费税制改革提出了更高要求。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的一种税。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上来看,消费税征收范围的选择主要考虑的因素:一是流转税制格局调整后税收负担下降较多的产品。二是非生活必需品中一些高档、奢侈的消费品。三是从保护身体健康、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需要出发,不提倡也不宜过度消费的某些消费品。四是一些特殊的资源性消费品。

我国现行消费税共有五大类,包括烟、酒、化妆品、成品油等十四小类。消费税作为我国的税,对于财政收入和实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近年来,我国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可持续发展社会的原则,不断调整消费税结构以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满足人民的需要。

三、消费税存在的问题

现行消费税,在调节消费结构,正确引导消费方向和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分配不公和供求之间的矛盾,增强了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能力,促进了资源合理配置和产业结构合理化。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税的问题逐步凸显出来,亟待解决。

一、消费税的课征范围划分不合理

    我国现行消费税课征范围局限于传统货物品目,属于是有限型消费税。消费税的课税范围偏窄,只有五大类,不利于发挥消费税的调节作用。

消费税是我国仅次于的第二大税源,像国外增收的高档消费娱乐税,我国还未课征,这不利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与产业结构的调整。

二、消费税的部分税目的税率设计不合理

我国现行消费税的部分税目的税率设计不合理,其设计出来只是起到了增加财政收入的作用而没有很好的发挥出引导消费行为的作用。

现行消费税税目税率的设计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平衡财政收人,但一些普遍生活用品也纳入消费税的高税率征收范围,如摩托车、化妆品、护肤护发品等,企业难以承受,征收阻力大。同时,我国目前对成品油、乘用车、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对环境有害的物品、奢侈品和高档消费品等课征消费税的实际税率非常低,难以起到引导消费方向、节约消费、节约资源的作用。如卷烟工业从量定额税率计税部分为0.003元/支,与大多数国家相比,我国的卷烟税负是处于较低水平,近儿年来,部分卷烟生产企业采取降低出厂价格,向商业环节转移利润方式逃避在工业环节征收的消费税,使卷烟税负进一步降低。又如,目前我国的汽油、柴油的消费税税额分别为0.2元/升和0.1元/升,与大多数实行消费税的国家相比也是偏低的。

三、消费税采用价内税的计税方式不合理

国际上消费税一般采取价外税的方式,而我国出于方便消费税与交叉征收,减少社会震动和开征的各种阻力,采取了价内税的征收形式。价内税不仅课征隐蔽,而且会导致价税在调节经济过程中相互干扰,不利于形成合理的价格。

在日常消费中,消费税金包含在商品的价格中,最后由生产者代缴而不是由消费者直接缴纳。消费者在购买应税消费品时往往不知道自己负担了多少税金,甚至误以为消费税金是由生产者负担的。这就降低了消费税的透明度,麻痹了消费者,减小了消费税调节消费者消费行为的作用,与消费税的立法意图不相适应。  

(1)由于实行价外税,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在流转税体系中,属于普遍调节,消费税属于特殊调节,两者重复增收。

(2)消费税实行价内税有一定的隐蔽性,容易掩盖消费间接税的性质。使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不知道负担了多少税,这样就很难充分发挥引导消费的作用。

四、征税环节单一化

消费税的征收,多选择在零售环节,除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加征一道外,其他13项应税消费品在生产环节征收。一方面体现了这一税种重在调节消费的意图;另一方面有助于减轻生产经营者的负担。

消费税主要采取在生产或进口环节计征或零售环节(金银),这种一次课税制在实践中常常出现多种问题。生产环节毕竟不是商品实现消费之前的最后一个环节,在这个环节之前通常还存在着批发、零售等若干环节,这在客观上为纳税人选择一定的经营方式逃税、避税造成了机会。

例:

某白酒厂生产环节的正常售价应为每箱白酒150元,适用消费税税率为20%,应纳消费税为30元,倘若此酒厂分设核算的经销部,向经销部供货时价格压为每箱80元,则实际缴纳消费税仅为16元,另有14元的税款无形之中流失了。

而且多种商品会存在季节性价格浮动,确定价格会受到制约,税务机关难以确定生产经营者经销方式及价格的变化是否属于偷逃税款的行为,这种问题在生产化妆品、酒、小汽车等消费品的行业里非常普遍。

四、 消费税调整的设想

针对我国现行消费税存在的问题.本着调节我国产品结构和捎费结构,正确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正确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人,促进社会分配公平的原则,对进一步完善我国消费税提出以下设想。

一、适当扩大课税范国

随着社会消费水平的增加,层次的提高,消费的课税范围也应有所改变。

目前我国实行的与五大类,十四小类的消费税税目,其中只有烟、酒、油进行了分档增收,且税目可适当增加。如可以选择一些高档娱乐业项目如歌舞厅.KTV、保龄球、高尔夫球,及一些特殊服务如桑拿、按摩等课征消费税。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等代步工具也已普及,则为了适应广大群众的收入和消费水平,可以对汽车进行分档增税,如按照汽车的排气量进行分档,小排量和大排量分开增收消费税,1.0升到2.0升,2.0升到3.0升,3.0升到4.0升及大于4.0升;又或者按照汽车的价格进行分档,低于10万的,10万到50万,50万到100万和大于100万的。调整汽车的消费税增收,旨在控制大排量、高价格汽车的生产和消费,鼓励小排量实惠价格汽车的生产和消费,有利于降低汽油消耗,减少环境污染。

依据我国可持续发展观,应增加对环境污染的产品进行消费税的征收。如含磷洗衣粉、化学农药、一次性包装物、不可降解的塑料制品、汞镉电池、部分家电等,这些不仅在生产过程中耗费大量能源,而且在使用过程和废弃后,对自然环境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破坏。

另外,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配套补偿机制。降低调整消费税对某些行业的不利影响,课征消费税可能会导致依附于高消费的服务业,加工制造业等相关产业的盈利能力下降,从而起不到平抑差距的初始目的,甚至可能进一步拉大差距。

二、适当调整消费税的税目税率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消费税制,在进一步扩大消费税课税范围的同时,调整取消现行消费税的部分税目。如包装物分开核算、适当降低人民普通生活用品税收的税率,如摩托车、化妆品、护肤护发品、黄酒、啤酒等;对节能型的电子产品、可降解塑料制品或包装物、充电电池、以天然植物为主要原料制造的洗衣粉、生物肥料等有利于节能环保的产品实行减税或免税;对以清洁能源为动力和低污染的机动车船予以税收减征或财政补贴。适当提高高档次、高费用、高消耗品税收税率,如卷烟、汽油、柴油等,抽烟有害人体健康,汽油、柴油对环境污染较大,从我国国情看,也符台我国治税原则。

如:

包装物周转使用——分开核算,可以节约消费税

  某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非从价征收的酒类产品),单价100元,其中包装物10元,消费税税率为20%。

  包装物连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应交消费税为:100×20%=20(元)

  包装物周转使用,收取押金,应交消费税为:(100-10)×20%=18(元)

  包装物周转使用可以节约10%的税金。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一些小商店让我们“拿啤酒瓶换啤酒(加上酒钱)”,就是厂家依据相关,让啤酒瓶这个包装物“周转使用”,节约消费税的一个具体行为。

三、将消费税的价内税改为价外税

所谓价外税是指在销售价款中不包含的税,现在我国的价外税只有一种,其他税都为价内税。我国当前的消费税在生产、进口环节采取价内税方式征收,这一计征方式有利于降低征收成本、减少征收阻力,但是同时也不利于提高纳税意识等问题。

目前国外普遍推行价外征收消费税价外税的表现形式是价税分开,消费者知道自己要负担多少税收,没有任何隐蔽性.透明度高,突出了间接税的性质。采用价外税有利于抑制消费需求,调节消费结构,正确引导消费方向。

消费税采用价外税的优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可以通过税负的差异更好地发挥消费税的引导消费方向的作用;

二是税款单独标明可以实现纳税人的知情权,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三是有利于消费者对生产商、经销商的监督,有效消除购销双方关于消费税的信息不对称。

四、对部分消费品的课税实行生产、消费两道环节征税方法

我国现行消费税除金银首饰外,其它应税消费品都在生产环节课税。这样的规定在产制环节纳税人户数较少,征管对象明确,便于控制税源,降低征管成本。

可以考虑在征管能力允许、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部分消费品的纳税环节向后推移到零售环节,以求增加收入,并增强消费税的调节功能。如烟酒等某些市场需求量大、物价上涨快的消费品,可在生产、消费两道环节双重征收消费税,对各种高档娱乐消费行为开征的消费税,在消费行为发生时缴纳消费税,考虑将化妆品、小汽车、摩托车的课征环节也设定在零售环节。

企业也可设立核算的销售机构,先以较低但不违反公平交易的价格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其核算的销售机构,则消费税以此较低的销售额计征,从而减少应纳消费税税额;然后,核算的销售机构再以较高的价格对外售出,在此环节只缴纳,不缴纳消费税。这样可使集团整体消费税税负下降,但税负不变.

例:

  某酒厂生产葡萄酒。销售给批发商的价格为每箱 1800 元(不含税),销售给零售户及消费者的价格为每箱 2000 元(不含税)。2014年预计零售户及消费者到甲企业直接购买葡萄酒约 10000 箱。葡萄酒比例税率为 10%。

  方案一 

  该企业直接销售给零售户及消费者,应纳消费税=2000×10000×10%=200(万元)

  方案二

  该企业先将产品以每箱1800 元的价格出售给其核算的销售机构,然后,销售机构再以每箱2000 元的价格销售给零售户及消费者,应纳消费税=1800×10000×10%=180(万元)

  可见,方案二比方案一节税 20 万元(200-180)。

总结

为了充分发挥消费税对消费和生产的特殊调节作用,我国对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及相关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强化了消费税的调节功能,突出了节能、环保等“绿色”目标取向,并加大了对高档消费品的调节力度,是我国消费税改革进程的一个重要步骤。

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提高国家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而2011年实行的营业税改征试点改革也是国家实施结构性减税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一项重大的税制改革。则消费税的改革应紧密地与、营业税等相关税制调整改革相配套。在消费商品征税方面,与的完善相结合。只有充分考虑我国国情,适应国民经济发展,才可建好我国的消费税制度。要强化其调节功能,创造和谐社会。

研究我国消费税制中存在的问题,发现征收中所存在的问题,应该在运用理论的同时,结合我国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税负具有转嫁性,税率、税额具有差别性,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的特点进行分析,扩大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完善消费税税率结构,利用消费税具有的对经济的调节作用,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对环境保护的调节作用,适当进行优惠等,引导公众合理消费,建立绿色消费体系,还要加强税收的监管。从而使税收在经济的宏观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谢辞

本次的毕业论文,我们严格按照指导老师的要求来完成,总体感觉,在写毕业论文的过程中,每一项工作都是环环相扣,从寻找实习单位,搜集材料,到整理论文,完整格式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指导老师繆桂英的讲解下,使我对于我国税法的相关知识得以进一步的提升,使一些书本上很少提到的知识得以初步认识,使自己对毕业论文课题的思路有力初步头绪并找出相应的突破口。

通过编写毕业论文,也提高了自己的能力,锻炼了自己查阅资料、搜集材料的能力。

此次毕业论文的完成,是我对三年来所学知识的一次全面考察和能力的检验,使我受益匪浅。再次感谢我的指导老师繆桂英和同学对我的帮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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