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内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1]111号)的文件精神,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工作,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项目经理为落实本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安排督办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等工作。
2、带班按排
项目部带班按排
主要由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项目副经理及各专业施工员组成。
3、带班职责及工作内容
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是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项目负责人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布置当日生产必须执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本项目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项目负责人同一时期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帮助班组职工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上级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报告。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要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
4、考核
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奖励:
认真贯彻执行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保持本单位长期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领导在带班过程中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对本单位“三违”人员能大胆管理,严格执行处罚规定,成绩显著者。
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处罚:
不按时上报领导安全带班名单,每一次罚10元。安全带班领导不佩戴安全带班标志,带班记录简单不认真,每发现一次罚20元。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对本单位“三违”人员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每发现一次,罚50元。
5、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项目部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
2、现场带班巡查记录表
附件1:
项目部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
| 时间 | 分公司领导 | 职责及工作内容 |
| 星期一 | 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帮助班组职工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上级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报告。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 |
| 星期二 | ||
| 星期三 | ||
| 星期四 | ||
| 星期五 | ||
| 星期六 | ||
| 星期日 |
现场带班巡查记录表
单位: 工程项目: 带班人:
主要工序: 天气: 年 月 日
| 带班检查 | 检查记录 | 整改措施 | 整改结果 | 备注 |
| 1、本项目质量安全状况 | ||||
| 2、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 ||||
| 3、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解决情况 | ||||
| 4、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情况 | ||||
| 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的处理 | ||||
| 6、其他 |